不朽的梦想:骑士传奇
骑士是欧洲中世纪时受过正式军事训练的骑兵,后来演变为一种荣誉称号,用于表示一个社会阶层。骑士的身份往往并不是继承而来的,他们属于贵族的最底层。中世纪时,骑士在领主军队中服役并获得封地。骑士是战斗、忠诚的象征,每一个骑士都以骑士精神作为守则,是英雄的化身(实际情况不一定是如此)。每当骑士遇到自己无法匹敌的敌人时,往往会带领着自己的队友,喊起:“忠诚——信仰——荣耀——勇气”,最后,这些骑士会用自己的生命,来保护自己的家园,骑士们永远不会背弃自己的家园,即使代价是死亡。他们为荣誉而战,甚至不惜牺牲。“骑士”这一称号本身就是一个荣誉,获得这样的称号并不容易。一名候补骑士想要成为正式的骑士,需要经过很多严格的考验,那不仅仅是需要高明的骑术,还需要有杰出的统率力、丰富的战斗经验,和一个显眼的标志性成绩。
14、15世纪,欧洲各国军队的组织方式大同小异,国王下面是总管和元帅,他们的职权时而独立时而交叉,再下面是传令官,担任副官、文书和参谋的角色,顾名思义,常被派去对方营地下战书或要求停战,战后还要负责清点己方的伤亡,是个全能的职位。下面的作战部队以中队划分,由贵族或者骑士统带。一般来讲,骑士分成两个级别,一种叫Banneret,就称为骑士,这个名字来自于他们长方形的旗帜,是作战的主力。见习骑士称为Bachelor,即学徒兵,组成更小的队列跟在主力后面,他们需要积累经验,掌握更多的作战技巧。见习骑士的旗帜也是长方形的,但末端开叉成燕尾状。等他们有了相当的功绩后,可以向司令请求升级,于是传令官将之旗帜上的燕尾剪去,升级成骑士。
因此,很多教会的行为准则成为了骑士的准则,骑士也顺理成章成为了上帝的战士。当时骑士的准则主要为以下几点:做一个虔诚的基督徒。12~13世纪后,虔诚成为首要准则,信仰基督教既是品质,也是资格,对骑士有了规定和约束。骑士的装备也代表着教义,剑是十字架的象征,盾代表着保护教会的职责,双刃剑则代表了正义的一面和杀敌。而且信仰上帝,骑士也必须有实际行动,即祈祷和忏悔罪行。必须成为保护教会的卫士,世俗国家是上帝在人间的房间,国王是房间的代表,骑士保护国王既为保护上帝,从而转化为保护教会的职责。
谈到骑士,自然而然让人想起骑士精神,一名骑士只有拥有完整的骑士精神才是一个彻底的合格的骑士。“骑士精神”最早的意思是指马术,中古时代的精英战士,与农民、教士和那些靠自己的技术当上骑手和战士的人有所不同,其间差异在于他们拥有快而强壮的马、精美与有攻击力的武器和制作精良的装甲,这些都是当时的身份象征。骑士的八大精神是谦卑、荣誉、英勇、牺牲、怜悯、灵性、诚实、公正。
到了十二世纪,骑士精神的意义转变为人生的整体规范。骑士精神以保护老弱妇孺、为公义而战以对抗不平与邪恶、热爱家园、为防卫教会而冒死犯难为自己的基本守则和行为规范,这些守则已经深深融入到他们的骨髓和精神之中。骑士精神和道德是上层社会的贵族文化精神,它是以个人身份的优越感为基础的道德与人格精神,但它也积淀着西欧民族远古尚武精神的某些积极因素。
为了表现出骑士精神中某些相关的成分,在没有战争的时候,骑士之间的切磋就成了他们展现自己的最好机会。两个骑士之间的砌磋称为比武,开始于第十世纪,最初的比武只是单纯的两个骑士之间的竞赛,但经过长期的发展后,就变得非常复杂。它们会成为社会重大事件,并吸引来自远方的赞助者与竞赛者。在特别的竞技场(比武的场地)会设置观众看台与参赛者的帐篷。骑士以个人参赛,或成组与赛,他们会使用不同的武器来与对手决斗,旁边会有很多模拟混战的骑士。马上长枪比武或持矛冲刺,是由两边冲锋的骑士以长矛作战,堪称首要大事。骑士竞争的目的宛如现代的运动员,为奖品、声誉和站立着的女士目光而竞赛。
到了十三世纪,已经有许多人在比武场上丧生,例如1240年在科隆那举行的比武就导致六十多人死亡。领袖们包括教皇曾对此作出警告,教皇希望骑士能为十字军在圣地作战,而不是在比武中白白牺牲。尽管如此,比武依然盛行,并成为骑士的生活一部分。不少统治者企图把比武用的武器变钝,以减少受伤的意外,但是严重而致命的伤害仍然继续发生。
挑战通常是一种友好的竞赛,但是如果比武双方之间心怀怨恨,就会很容易地以战死来结束比武。比武中的失败者会被俘虏,必须提供马匹、武器和装甲作为赎金付给战胜的一方。传令官有保持比武结果的惯例,就像现在的篮球记分盒。一个低级的骑士能够靠这种奖赏累积财富并吸引富有的女人。
于是,骑士的爱情也开始被人们津津乐道,在很多影视作品中,骑士们的爱情都被刻画得相当浪漫并富有传奇色彩,中世纪骑士的爱情观也有其独特之处,与现代人的观念并不相容,可说是独树一帜。但事实上当时的婚姻以财产为基础,骑士们追求爱情,但对象都是贵妇人,且不以结婚为目的,这种观念成为中世纪以后的欧洲产生了很大影响,而且这种爱情观在当时具有一定的社会基础。
和平时期骑士军事方面只能减弱,开始依附贵族宫廷而生活,讲究礼仪、风度而非武力。特别是十字军东征后,男子大都外出打仗,世俗事物落在妇女的身上,能力和地位均有提高。女主人在宫廷中经常担任重要的角色,其地位崇高,成为前来依附的武士所崇拜的对象。而且骑士从小在贵族家庭中长大,很多的教育是由女主人安排,由此无形中构成一种母亲式的崇拜。这也是对当时无爱情婚姻的补充,骑士为利益而结婚。而为了满足精神的需要,在正常婚姻之外寻找精神的依托,自己所崇拜的女主人自然成为他们追逐的对象。这种爱情有很多不同于其他时代的观念,其中包含着效忠观念,但并不追求平等,且不以婚姻为目的,历经艰难也无所谓,这也是道德提升的机会,封建附庸关系在爱情方面的体现为服从。在当时人们的观念中,贵妇人是那个时期女性的典型,原本粗鲁的骑士如得其垂青,可变得有修养,符合作为上层人的规范,也是和平时期的要求。
单个的骑士在战争中往往不能左右胜利,但是当骑士组织成为其实军事团,他们的实力聚集在一起的时候,军事团特有的战斗力就体现出来了。在十字军东征期间,骑士的军事团相继成立,以支援这个目的高尚的运动,他们成为最强悍的十字军,极度憎恨阿拉伯人,并成为之可畏的敌人。即使十字军在巴勒斯坦失败后,这些军事团仍然继续存在。
第一支军事团由圣堂的骑士(又名圣殿骑)成立于1108年,以保护在耶路撒冷的圣墓。圣殿骑士穿着印上红十字的白色外衣,并遵守与圣本笃修会的苦行僧一样的誓约(守贞和服从)。圣殿骑士是圣地的英勇防卫者之一,但由于有杀死战俘的行为,而得到凶残的名声。他们从不向敌人求饶,是最后一支离开圣地的十字军。在后来的日子里,他们借着接受捐献和借贷而变得富有,却因此招来国王们的妒忌与怀疑。在1307年,法国国王菲力四世以多重罪名包括异端邪说来控告他们,趁机予以逮捕并充公其土地,其他的欧洲领导人也都跟随菲力的步伐,消灭圣殿骑士。
在耶路撒冷的圣约翰骑士团(或救伤团)的最初成立目的,是帮助病患以及向圣墓朝拜的贫困朝圣者,但不久后就转型为军事团。他们穿上印有白色十字的红外衣,并遵守与圣本笃修会一样的誓约,此外设立了一个高标准,不准他们的军事团变得富裕和慵懒。随着他们的大城堡(克雷克)相继投降后,他们被赶出圣地,并撒退到罗德斯岛,在该地防守数年之久。当土耳其人把他们驱离罗德斯岛后,他们就在马耳他定居下来。
第三大的军事团为成立于1190年的条顿骑士团,他们是保护那些前往圣地的日耳曼朝圣者。在十字军东征结束之前,他们把目标转移到在普鲁斯和波罗的海诸国中的异教徒。直到拿破仑在十九世纪占领条顿骑士团的领地以前,他们一直控制着部分的波兰和普鲁士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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