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掠夺原料并为本国商品寻找倾销市场,19世纪中叶后,英国开始在尼日利亚大肆侵占和开拓殖民地,到20世纪初已占领尼日利亚全境。1914年1月1日,英国政府出于经济原因,将“北尼日利亚保护国”(Protectorate of Northern Nigeria)和“南尼日利亚保护国”(Protectorate of Southern Nigeria)正式合并,卢加德(Frederick Lugard)成为尼日利亚第一任总督。在英国殖民统治期间,尼日利亚政治、经济和社会发生了许多变化,不同程度体现了殖民地国家所具有的一些现代化色彩。也就是说,英国殖民统治为尼日利亚的现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1]
政治上,卢加德在尼日利亚建立了以拉各斯为中心的中央管理体系。殖民当局设立尼日利亚理事会(Nigerian Council)[2],开始为尼日利亚制订各种法律,但要得到总督的批准才能生效。总督掌管军队、财政、铁路、邮电和公共事业等部门。总督主持的行政委员会负责审查各部门的政策和建议,成员主要由英国人担任。总督直接向伦敦殖民事务大臣报告。总督之下分设南北两个副总督,治所分别在埃努古(Enugu)和卡杜纳(Kaduna)。副总督要听命于总督,南、北财政预算要得到总督批准,副总督负责地方警务、农林、矿产、教育、监狱等部门。南、北地区又分设若干省,由副总督委派官员管理。省下设若干地区,各设一名行政长官。由于尼日利亚南、北方经济、社会、政治、教育、历史发展阶段不同,1914年的合并没有也不可能产生一个内部融合的殖民地国家。卢加德和他的继任者[3]也认为,尼日利亚南、北差异较大,各自应朝自治方向发展。因此,殖民中央政府虽可协调各部门的活动,但南、北在许多方面都独自发展,仅在国库、铁路、监察、邮电等部门出现一些初步联合。
在对地方的统治中,殖民当局推行的是“间接统治”(Indirect Rule)制度。这实际是一种代理人制度,即英国人通过尼日利亚的酋长(Chiefs)、埃米尔(Emirs)和土著法庭(Native Courts)帮助其进行统治。对英国人来说,这是一种成本低廉的便宜方式。间接统治的始作俑者卢加德在1922年出版的《英属热带非洲的双重委任统治》[4]中详细解释了这一制度的功能和目的。卢加德早年在印度和苏丹的殖民统治经历为其将间接统治制度推行到尼日利亚奠定了基础。卢加德1900—1907年担任北尼日利亚保护国的高级专员时就发现两大难题:一是对当地人缺乏了解,难以实行高效统治;二是自身人力物力有限。英国人征服的索科托哈里发国早已建立起了一套成熟的管理体系,文官、税收、司法体系一应俱全。卢加德认识到,只要对土著制度稍加改革,控制住埃米尔,让埃米尔们统治其民众,就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笼络人心,英国人并不干涉当地的伊斯兰事务,反而支持伊斯兰政治制度。他们将过去的酋长国转化为行政区,设一名地区行政长官。埃米尔通过“土著管理局”(Native Authority, NA)获得权力成为土著管理者,其职责主要是替殖民当局收税、确保殖民地法律的实施、主持土著法庭、维持社会秩序、征调民夫修建公共工程等,核心是执行殖民当局的各项政策。埃米尔由殖民政府任命,听从于地区行政长官。埃米尔们一般比较保守,代表传统贵族的利益,对现代化兴趣不大。地区长官或特派员对埃米尔实行监督,但为了避免激怒地方统治者,他们并不积极推行现代化;相反,很多人将自己也看成是传统势力的保护者。故此,埃米尔们和土著管理局对北方西式教育发展迟缓负有很大责任。
1914—1916年,卢加德将间接统治由北方推广到南方。英国人通常会挑选合适人选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并赋予其一定权力。在西南部,约鲁巴人的奥巴(Oba,国王)、酋长们因这一制度能提高其地位和权力而感到满意,但臣民并不买账。在他们看来,英国人挑选的所谓酋长、国王并不具有合法性,而是强加到他们头上的。另外,英国人挑选首领时并没有考虑该地区的历史和民族背景,在一些民族间引发新的敌对情绪。一些酋长是没有任何影响的小人物,得不到民众尊重和信任。在东部和那些缺乏传统政治首领的民族和地区,“大酋长”并不存在,英国人就推出了“准酋长”(warrant chiefs),人为给他们制造“酋长”。尽管这些人的地位和权力得到英国人的承认和强化,但却得不到臣民的支持。相反,一些酋长因倒行逆施或不遵守传统习俗还激起民众强烈反抗。[5]
[1] Jeremiah I. Dibua, Modernization and the Crisis of Development in Africa, p.53.
[2] 1922年被立法委员会(Legislative Council)取代。
[3] 英国殖民当局在尼日利亚的历任总督及任期为:弗雷德里克·卢加德(1914—1919)、休·克利福德(Hugh Clifford,1919—1925)、格雷·汤姆逊(Graeme Thomson,1925—1931)、唐纳德·查尔斯·卡梅隆(Donald Charles Cameron,1931—1935)、伯纳德·亨利·布迪利隆(Bernard Henry Bourdillion,1935—1943)、亚瑟·理查兹(Arthur Richards, 1943—1948)、约翰·斯图亚特·麦弗逊(John Stuart Macpherson,1948—1955)、詹姆斯·威尔逊·罗伯逊(James Wilson Robertson,1955—1960)。
[4] Lord Lugard, The Dual Mandate in British Tropical Africa, London: Archon Books, 1922.
[5] [美]托因·法罗拉:《尼日利亚史》(沐涛译),东方出版中心,2010年,第67—71页。
本文地址: https://www.yishiweijian.com/niriliya/20221218329.html
文章来源:主编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2-11-29主编
2022-11-29主编
2022-11-23主编
2022-11-18主编
2022-12-08主编
2022-12-08主编
2022-12-02主编
2022-11-29主编
2022-11-29主编
2023-01-03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