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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日利亚的现代化模式-石油资源支撑的“贫困”现代化·“尼日尔河三角洲问题”的表现形式与实质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13日 阅读:283 评论:0

尼日尔河三角洲多次发生少数民族同尼日利亚政府、跨国石油公司以及少数民族之间或内部的对抗和冲突,许多尼日利亚学者称之为“尼日尔河三角洲问题”,其影响已远远超过了20世纪70、80年代尼日利亚北部和中部地带的民族宗教冲突。

政治意义上的尼日尔河三角洲指尼日利亚所有出产石油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几乎已成为“石油生产”的代名词[1],包括以下九州:阿比亚州(Abia State)、阿夸-伊博姆州(Akwa-Ibom State)、巴耶尔萨州(Bayelsa State)、十字河流州(Cross Rivers State)、三角州(Delta State)、埃多州(Edo State)、伊莫州(Imo State)、翁多州(Ondo State)及河流州(Rivers State)。[2]自石油成为尼日利亚经济支柱以来,尼日尔河三角洲地区就成为尼日利亚经济的核心动力之源。毫不夸张地说,没有尼日尔河三角洲丰富的油气资源,目前的尼日利亚就无法生存。20世纪90年代以来,尼日利亚外汇收入的95%、联邦政府财政收入的80%、国内生产总值的35%来源于石油行业。[3]概括说来,尼日尔河三角洲少数民族问题主要有三种类型,其中许多与要求得到更多石油收益、改善本民族生存状况和加强民族文化认同有关。三种类型在许多情况下往往是交织在一起的。

1. 尼日尔河三角洲少数民族同尼日利亚联邦政府的冲突

产油区少数民族同尼日利亚政府的冲突可追溯到英国殖民统治时期。尼日利亚被划分为北、西、东三个区后,各区内都有各自的少数民族。由于各区事务完全由三大主体民族及代表其利益的地方民族主义政党主宰,少数民族问题表现得不太突出。随着尼日利亚独立的日益临近和联邦结构的最终确定,少数民族要求建立新州及设立保护自己的法律条文的呼声此起彼伏。尼日利亚独立初期少数民族的自决运动实际上是对自己命运的忧虑和关注,而不是要从尼日利亚这个新生国家中分离出去。一旦他们的要求得到一定满足,尼日尔河三角洲的少数民族不再谋求自身的独立,而是凭借熟悉的地形和高超的船技(当地的主要交通工具是船只)帮助尼日利亚联邦政府军队赢得比夫拉内战的胜利,为维护尼日利亚国家的统一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4]

随着石油的发现和开采,尼日尔河三角洲对国家财政收入的贡献显著增加。但总体上说,少数民族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歧视和忽略,主要原因就是在经济资源和政治资源稀缺的政治和社会体系中,主体民族往往占有优势,他们及时修改了国家收入分配方案,控制了石油资源。[5]因此,20世纪60、70年代尼日尔河三角洲少数民族同尼日利亚政府的纷争主要是围绕要求修改收入分配方案展开的。1978年,尼日利亚政府发布《土地使用法令》(The Land Use Decree),将尼日尔河三角洲发现的石油矿藏收归联邦政府。此后,双方的较量就围绕着《土地使用法令》的适当性、相关的石油法令和收入分配方案展开。[6]

为缓和同产油区少数民族的矛盾,尼日利亚政府出台了多项政策,包括提高当地石油收入分配比例(如1999年这一比例由以往的1%提高到了13%)、同当地社会名流合作、设立产油区开发机构、设立新州。尼日利亚政府曾设立过多个开发尼日尔河三角洲的专门机构,但因政府不愿提供保障其运作的充足资金、国内其他利益集团的掣肘及少数民族间对发展项目的争夺等因素的制约,这些机构在改善当地交通、医疗和教育等基础设施和创造就业方面成效不大。[7]少数民族采取的策略主要是抗议、游说国会、破坏石油生产设施等。少数民族同尼日利亚政府的冲突不仅仅针对跨国石油公司,政府派往出事地点维持秩序的军警也会成为他们的袭击目标。[8]

2. 尼日尔河三角洲少数民族同跨国石油公司的冲突

尼日尔河三角洲少数民族同跨国石油公司冲突的形式主要是关闭输油管道、破坏石油设施、盗油(常引发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绑架石油工人等。冲突的原因包括以下几方面:其一,该地区少数民族认为,跨国石油公司是尼日利亚政府的代理人,政府没能提供基本的社会服务、就业机会,攻击石油公司就成为他们的一个选择,因为他们觉得没有办法亲赴阿布贾诉说其合理要求。[9]其二,石油开采对少数民族不仅没有带来实惠,反而导致环境污染。少数民族控诉的主要问题是石油污染、环境恶化、建立石油设施前没有环境评估、石油公司对当地发展兴趣不大、遭污染的土地和水源的理赔问题得不到合理解决、不雇用少数民族的子女或招聘工人时搞民族歧视。其三,跨国石油公司在冲突发生时往往要求尼日利亚政府派军警平息事态,常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使问题进一步恶化。

3. 尼日尔河三角洲少数民族之间的冲突

尼日尔河三角洲少数民族之间的冲突近年来呈上升趋势。这类争端的起因主要涉及探明油矿所处土地或水域的归属问题。虽然绝大多数石油收入归联邦政府所有,但发现石油的地区还是会得到一定收入。对油田属地的争夺往往让昔日的好邻居反目为仇。聚居区没有油田的少数民族却受到邻族聚居区内石油开采活动的污染。他们常常阻挠石油公司经由他们的土地到达发现石油的地区,引起邻族不满。一些少数民族抱怨石油公司在公共设施的分配和赔偿问题上时厚此薄彼,对当地人“分而治之”。[10]

尼日尔河三角洲少数民族内部也常常发生冲突。一些少数民族的青年人常常挑战本族长者的权威,指责他们垄断石油收益并直接同石油公司交易以建立自己的权力体系。在好斗青年人的威逼下,尼日尔河三角洲大多数少数民族的长者或老一辈人已被迫沉默不语,无奈地将族内事务的管理权交给青年人。少数民族中男子和妇女发生直接冲突的事例虽不多,但多数少数民族的妇女认为男子和青年人已背叛了她们,因此倾向于建立自己的组织,直接同石油公司打交道。族内不同派别间的冲突比以上两类冲突要激烈一些,主要围绕谁该享有石油收益、社区发展项目的选址、就业机会和赔偿金的分配等问题展开。[11]

4. “尼日尔河三角洲问题”的实质

长期关注石油与少数民族问题的尼日利亚学者西里尔·奥比(Cyril Obi)指出,20世纪70年代尼日利亚内战结束时,尼日尔河三角洲石油少数民族就失望地发现,权力和资源过度集中在中央,表明谁在联邦一级掌权,谁就有能力控制和转移财富。[12]他们还发现,只有组织起来,才能维护自己的生存权利。在此大背景下,尼日尔河三角洲出现了大量少数民族组织。几十年来,它们以总体上和平的方式向尼日利亚政府施压,要求产油区应当对石油资源享有更多控制权,石油公司应当对它们污染的水、空气和土地进行赔偿,但均遭到政府忽视或无情镇压,最典型例子就是1995年阿巴查军政权处决奥贡尼人民权运动领袖肯·萨罗-维瓦(Ken Saro-Wiwa)等九人事件。

从20世纪90年代起,河流州奥贡尼人对抗尼日利亚军政府和壳牌石油公司的运动开始受到尼日利亚国内外的广泛关注。1990年,“奥贡尼人生存运动”(Movement For The Survival Of The Ogoni People,MOSOP)领导人及奥贡尼各部落首领向尼日利亚联邦军政府递交了一份《奥贡尼人权利法案》(Ogoni Bill of Rights),核心内容是要求控制石油资源和奥贡尼文化认同。[13]不难看出,奥贡尼人的这两类核心诉求直击尼日利亚国家的经济和政治命脉,因为石油已成为整个国家赖以生存的基础,而尼日利亚民族(国族)认同而不是各个民族的认同是维系整个国家统一的政治理念。从组织形式、纲领、规模及借助国际力量的斗争策略来看,奥贡尼人生存运动成为尼日尔河三角洲产油区少数民族反对边缘化、要求得到石油收入更大份额运动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14]它还将尼日利亚少数民族问题从地区性问题变为全国性问题,乃至国际性问题。[15]它所涉及的尼日利亚国家收入分配问题、国家的实质和尼日利亚联邦制等问题都是尼日利亚民族整合面临的诸多难题和问题的根源。在壳牌公司拥有可观股份的尼日利亚军政府认为,奥贡尼人生存运动及其领导人肯·萨罗-维瓦对尼日尔河三角洲其他少数民族起了“颠覆性榜样”的作用,因此残酷镇压了奥贡尼人运动及其领导人和一些颇有声望的奥贡尼酋长,甚至对奥贡尼人聚居地实行了“焦土政策”,引发国际社会强烈谴责。[16]奥贡尼人生存运动与后来出现的众多地方民族组织的一个显著不同在于,它基本上采取非暴力的和平方式来要求自己的权利。[17]

非洲少数民族权利组织(Ethnic Minority Rights Organization of Africa, EMIROAF)是从奥贡尼人生存运动中产生的一个组织,名称之所以用“非洲”而不用“尼日利亚”,用意可能有二个:一是表明少数民族问题超越了尼日利亚国界;二是尼日利亚是非洲的一个大国,该组织希望能为非洲遭受类似问题的国家提供一个可资借鉴的框架。[18]非洲少数民族权利组织提出了重组尼日利亚建议,即按照民族界限创建新国家来解决尼日利亚旷日持久的政治危机。按照该组织的设想,尼日利亚以下11个民族应当建立独立国家:伊乔、约鲁巴、伊格博、豪萨-富拉尼、伊比比奥(Ibibio)、卡努里、埃多、努佩(Nupe)、乌罗博(Urhobo)、蒂夫(Tiv)和格巴里族(Gbagyi);尼日利亚应当是上述各国组成的一个松散联邦,以便实行真正的联邦制,平等对待每一个民族,让其拥有政治自决权及对资源和环境的控制权。[19]非洲少数民族权利组织所设想的一些制度性和结构性的东西反映出了对民族国家的一些认识,其实是建立在尼日利亚的民族问题政治化的基础之上的,根源在于国家自然资源的分配问题,因为石油开采在很大程度上牺牲了产油区的利益。

在尼日利亚政府的高压政策之下,尼日尔河三角洲安全形势并未得到显著改善。2006年以来,少数民族武装组织与尼日利亚政府和跨国石油公司的对抗给尼日利亚的石油生产造成很大影响,最具代表性的组织就是“尼日尔河三角洲解放运动”(Movement for the Emancipation of the Niger Delta, MEND)。该组织成立的目标就是武装对抗在尼日尔河三角洲作业的石油公司,要求其必须撤出三角洲。由于人们对“尼日尔河三角洲解放运动”的组织结构和领导层尚不十分清楚,外界普遍认为这是尼日尔河三角洲一个松散的武装组织。“尼日尔河三角洲解放运动”的诉求与大多数三角洲地区少数民族组织的诉求大同小异,但其绑架外国工人、勒索赎金、炸毁输油管道、通过电子邮件与西方媒体联络的做法与“奥贡尼人生存运动”等少数民族运动组织有很大的区别。可以说,以“尼日尔河三角洲解放运动”为代表的少数民族武装组织是尼日利亚政府处理尼日尔河三角洲问题面临的最大挑战。

总之,石油对尼日利亚现代民族国家建设的影响是非常复杂的,当前最集中的表现就是“尼日尔河三角洲问题”,其实质是当地少数民族的社会经济欠发展问题以及被边缘化问题。如前所述,虽然尼日利亚政府为解决这一问题出台了不少政策,但成效并不大,难点在于该问题“政治化”程度很深,“国际化”特征亦很明显。在武力解决效果不佳的情况下,尼日利亚政府目前主要是通过政治对话的途径来应对这一问题,并取得了一些积极进展。

[1] T.T.Isoun, “Environmental Challenges of the Niger Delta”, in Peter I.Ozo-Eson and Ukoha Ukiwo, eds., Challenges of the Niger Delta, Port Harcourt: Centre for Advanced Social Science, 2001, pp.7-8.
[2] Bedford A. Fubara, “The Politics of the Niger Delta”, in Peter I. Ozo-Eson and Ukoha Ukiwo, eds., The Niger Delta Development Commission: Towards a Development Blueprint, Port Harcourt: Centre for Advanced Social Science, 2002, p.28.
[3] EIU, Country Profile 2006-Nigeria, p.36.
[4] Godwin G. Darah, “The Socio Economic and Political Challenges of the Niger Delta”, in Peter I.Ozo-Eson and Ukoha Ukiwo, eds., Challenges of the Niger Delta, pp.28-29.
[5] 如1953年,按照“出处原则”(Derivation Principle)的收入分配比例为100%,当时尼日利亚收入的主要来源为三大区的农产品出口,因此这一原则完全符合三大主体民族的利益。1960年尼日利亚独立时,这一比例为50%。石油经济逐步兴起后,该比例由1970年的30%、1977年的25%骤降至1981年的5%、1984年的1.5%和1992—1999年的1%。也就是说,尼日利亚政府几乎完全控制了国家的收入。数据来源:Bedford A. Fubara, “The Politics of the Niger Delta”, in Peter I. Ozo-Eson and Ukoha Ukiwo, eds., The Niger Delta Development Commission: Towards a Development Blueprint, p.25。
[6] Centre for Advanced Social Science, “Enhancing the Capacity of Women Leaders of Community Organizations toward Peace Building in the Niger Delta Region, Nigeria”, Port Harcourt, 2005, p.16.
[7] 这些机构主要包括1961年设立的尼日尔河三角洲开发局(Niger Delta Development Board, NDDB)、1976年设立的尼日尔河流域开发局(Niger Delta Basin Development Authority, NDBDA)、1992年巴班吉达军政权设立的产油区开发委员会(Oil Mineral Producing Areas Development Commission, OMPADEC)以及1999年奥巴桑乔政府设立的尼日尔河三角洲开发委员会(Niger Delta Development Commission, NDDC)。Centre for Advanced Social Science, “Enhancing the Capacity of Women Leaders of Community Organizations toward Peace Building in the Niger Delta Region, Nigeria”, pp.36-40。
[8] Eghosa E. Osaghae, “The Ogoni Uprising: Oil Politics, Minority Agitations and the Future of the Nigerian State”, African Affairs, Vol.94, No.376 (1995), p.332.
[9] Centre for Advanced Social Science, “Enhancing the Capacity of Women Leaders of Community Organizations toward Peace Building in the Niger Delta Region, Nigeria”, pp.21-23.
[10] Centre for Advanced Social Science, “Enhancing the Capacity of Women Leaders of Community Organizations toward Peace Building in the Niger Delta Region, Nigeria”, pp.24-25.
[11] Ibid., pp.25-27.
[12] Cyril Obi, “Oil and Minority Question”, in Abubakar Momoh & Said Adejumobi, eds., The National Question in Nigeria: Comparative Perspectives, Burlington: Ashgate Publishing Company, 2002, pp.100-101.
[13] UNDP, Niger Delta Human Development Report (Abuja, 2006), p.119.
[14] Eghosa E. Osaghae, “The Ogoni Uprising: Oil Politics, Minority Agitations and the Future of the Nigerian State”, African Affairs, Vol.94, No.376 (1995), pp.325-344
[15] 如《奥贡尼人权利法案》还被提交给联合国保护和防止歧视少数民族人权次委员会(United Nations Sub-committee of Human Rights on the Prevention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and Protection of Minorities)、非洲人权委员会(Africa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以及欧洲一些国际组织(包括环保组织)。总部设在伦敦的雨林行动小组(Rain Forest Action Group)和绿色和平组织(Green Peace Organization)还给壳牌国际公司(Shell International)写信,要求他们关注当地环境恶化问题。1992年,奥贡尼人问题还被提交到日内瓦原住人口工作组(Working Group on Indigenous Populations)第十次会议。1993年,该问题被提交到在海牙举行的“无代表国和人民组织”(Unrepresented Nations and Peoples Organizations)的大会上讨论。
[16] 关于奥贡尼人生存运动的详细情况可参见Claude E. Welch Jr., “The Ogoni and Self-Determination: Increasing Violence in Niger”, The Journal of Modern African Studies, 33, 4 (1995), pp.635-649; Eghosa E. Osaghae, “The Ogoni Uprising: Oil Politics, Minority Agitations and the Future of the Nigerian State”, African Affairs, Vol.94, No.376 (1995), pp.325-344; Sarah Travis Cobb, “Seeking a Common Ground: Environmental Degradation in Ken Saro-Wiwa's Country”, Dialectical Anthropology 22 (1997), pp.389-398; Marion Campbell, “Witnessing Death: Ken Saro-Wiwa and the Ogoni Crisis”, Postcolonial Studies, Vol.5, No.1 (2002), pp.29-39。
[17] 尼日尔河三角洲地区的一些超越社团和族体界限的妇女组织,如“尼日尔河三角洲妇女争取正义”组织(Niger Delta Women for Justice)、奥巴基里妇女和平论坛(Ogbakiri Women's Peace Forum)等也都采取了非暴力的方式进行示威、集会和谈判,已引起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国际社会广泛关注。
[18] E.Ike Udogu, “The Allurement of Ethnonationalism in Nigerian Politics: The Contemporary Debate”, Journal of Asian and African Studies, XXIX, 3-4 (1994), p.164.
[19] Ibid., p.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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