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正子,臧植弟。庆元府鄞县人。登庆元五年进士第。才望颇著,为时人所称赞。历任太常丞知台州,任上为周敦颐、程颐、程颢请定谥号,后人敬之。
其著《濂溪二程谥议》一文,见于《延祐四明志》。
元戴表元《剡源文集》卷二十《跋濂溪二程谥议》:“加之渡江以来,世故之所消磨,时尚之所摈黜,吾乡考功臧郎中为此二谥议时,去党禁之开岁月才几许,而剖析精微,搜扬幽眇,绘画铺张,委曲各当。”
宋陈骙《南宋馆阁续录》卷七:“丞……嘉定以后三十六人臧格,字正子,庆元府鄞县人。庆元五年曾从龙榜进士出身,治诗赋。十三年九月除,十月为著作郎。”
宋陈骙《南宋馆阁续录》卷八:“著作郎……嘉定以后……臧格,十三年十月除,十一月致仕。”
《延祐四明志》卷五《人物考中》:“臧格,字正子,鄞县人。庆元五年进士第,与慈溪张虙为友,虙自以为不及也。尝曰:‘正子才气爽迈,下笔痛快,相从四十年,与虙守朴学者良异。’为太常丞,定谥三先生。……格久在郎署,家贫,愿得补外,史丞相靳不与。久之,微有怨言,丞相善鉴人,蹙曰:‘臧君骨清,非守土相,吾迟迟不外除,诚受臧君。今若是,以乡里旁郡与之。’遂守台州,迓吏至门,果卒。”
清徐时栋《四明六志校勘记》卷二《佚文二》:“臧格,作三议以上,人谓其能抉道学之渊源,十五字在定谥三先生之下,《甬上先贤传·列传四》引《延祐志》。”
清王梓材等《宋元学案补遗》卷七十四《寺丞臧先生格》:“臧格,字正子,鄞人。庆元五年进士,与慈溪张虙为友。历官太常丞,周濂溪、二程先生谥议皆出其手。”
《宝庆四明志》卷十《进士》:“庆元五年曾从龙榜:臧格,植弟。”《延祐四明志》卷六《人物考下》:“庆元五年曾从龙榜:臧格,植弟。”《光绪鄞县志》二十《选举表一》:“庆元五年己未:臧格,植弟。”
王垚《宋王覨并妻朱道源合葬墓志》:“初年,师过庵先生臧公格,以儒业抗志。”注:是志撰于宋淳祐六年(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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