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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傃(绍熙四年癸丑(1193)陈亮榜)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12日 阅读:125 评论:0

字自得,号兰坡,应弟。庆元府昌国县人。幼年即可诵诗吟词,登绍熙四年进士第。初授乌程县尉,尽毁淫祠,平定狱讼。后官至文林郎。其在昌国,亦为名士,邑令曾馆其为邑师。应氏有诗词各一首,见于《大德昌国州图志》。

《大德昌国州图志》卷六《先贤》:“应傃,字自得,自号兰坡。幼颖悟,才四岁默诵语、孟,六岁赋‘江路野梅香,有横斜淡月,黄昏漏泄早春消息’之句,乡老咸异之。登绍熙癸丑进士第,调乌程尉。议毁淫祠,独存徐孺子庙。德清有沈氏兄弟讼财,郡俾公按实,公委曲开晓。沈有子适魁乡荐,因赋诗警之曰:‘嘉木灌丛春意好,可怜不种紫荆花。’兄弟感动,其争遂息。官至文林郎、湖南抚机。

《大德昌国州图志》卷六《葛洪生祠记》:“吾兄文昌公为之记,全州史君杨公又演其说,其所以加意于邑人厚矣。会于同年生应君傃自得方里居,容甫自山间以礼聘之,致馆于邑西之筠坡,帅邑人之子弟从焉。”

《宝庆四明志》卷十《进士》:“绍熙四年陈亮榜:应傃。”《延祐四明志》卷六《人物考下》:“绍熙四年陈亮榜:应傃。”《大德昌国州图志》卷六《进士题名》:“应傃,绍熙四年陈亮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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