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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瑾(宝庆二年丙戌(1226)王会龙榜)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12日 阅读:113 评论:0

绍兴府余姚县人。登宝庆二年进士第。曾为华亭令,重定经界,核定田亩,兴复县学,百姓多幕之,后又为平江令,亦为百姓纪之,可称循吏。

宋魏了翁《鹤山大全集》卷四十六《华亭县重修学记》:“杨君建学之初,揭堂曰‘明善’,合子思孟子相传之要指,在诸生发明为己之学,冠佩林立,听者皆竦。呜呼! 千万人之心一也,上以诚感则下以诚应矣! 予既嘉杨君之为,又叹宣公钟美是邦而人未之或知,为表而出之。其自今父诏师传,其游斯息,玩圣贤之所学何事,以无志贤令尹之德,安知如敬舆者不数数遇也。”

宋袁甫《蒙斋集》卷十四《华亭县修复经界记》:“杨君,余旧友也。自华亭驰书来告:‘吾仿经界法,为悠久利。’事成,具颠末示余,且曰:‘质言近俚,其润色之。’余曰:‘古有方言,奚俚之病,直书不亦可乎?’

“……绍定五年,杨君来为司征。越明年,监簿赵君与出守嘉禾,整图籍,宽赋敛,欲自近邑始。招君幕下,置围田局,募甲者,给清册,命之曰抄撩。匿者露,虚者实。乃檄君摄事华亭。君日受讼牒,力究弊源。蠲胥吏白纳之钱,贷民户积欠之赋,弛酒税无艺之征。德意渐孚矣,则以礼属乡官,分任其责。不履亩,不立限,不任吏。每都甲首,乡官择之;每围清册,甲首笔之。田之顷亩,昭然可观。邑士民相与举令于州,州上之朝,俾遂为真。夙夜黾勉,以竟前功。赋籍一定,诡挟有归。既又白郡,以北三乡上田赋重,则尽降而为中;以北三乡折糯价重,则复减而从轻。以青龙镇地积计税重,则尽降而从亩;以邑郛及诸乡浮财物力颇为民扰,则止以实产定和买役钱之数。令可为尽心也已。又稔于众曰:‘吾当与尔曹减概量之赢,以示优恤。’未几,明天子新更大化,诞布宽政,痛减斛面,尽蠲积逋。令得奉行上意,不负初约。于是端平初元秋,苗以五万七千八百一十石为额,较递年之数逾二万,而民不以为厉己。创屋四楹于县厅之东,扁之曰围田文籍库。或问令曰:‘子谓察情伪,防蠹弊,尽于是乎?’令拱手曰:‘不足,不敢不勉;有余,不敢尽。吾素学也,讨论修明,则有后人在。’余壮此言,类知道者。今世庸吏不足道,能吏往往以有余自夸,不知余而必尽,意味索然,根本且日慼矣。令言有契余心,于是乎书。”

《光绪余姚县志》卷二十三《列传五·宋》:“杨瑾,字廷润。父晞正,笃厚君子,刻意教瑾及瑾弟瑶。瑾举宝庆二年进士,初试余干尉,移监华亭税,从嘉兴守赵与,主抄撩田围,诡匿毕露,遂摄华亭。罢,其县民积逋及胥吏白纳钱酒税无艺之征,吏民请于朝,愿以为令从之。于是修经界、立义役、迁庙学,前令所不能办者,瑾处之沛然有余。迁判平江,有父老棹小舟引二旗,俟瑾郊外,涕泣为饯曰:‘农人不会题诗句,但称一味好官人。’事闻名益重,终大理卿,直宝谟阁,学问操履、文章政事,当世以第一流推之。”

《宝庆会稽续志》卷六《进士》:“宝庆二年王会龙榜:杨瑾。”《光绪余姚县志》卷十九《选举表》:“宝庆二年丙戌:杨瑾,王会龙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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