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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禧历史评价_慈禧资料简介_慈禧生平事迹传记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02日 阅读:427 评论:0

慈禧太后,叶赫那拉氏,又称“西太后”,1835年11月29日(清道光十五年十月初十)生于满族镶蓝旗贵族家庭,曾祖父吉朗阿任户部员外郎,祖父景瑞做过刑部员外郎,其父惠徵为安徽宁池太广道道员。
 1851年(咸丰元年),那拉氏以秀女入选进宫,次年被咸丰帝封为兰贵人,1854年由贵人晋封为懿嫔。1856年生皇长子载淳,封懿妃,次年晋封懿贵妃,从此在宫中地位仅次于皇后钮钴禄氏。她得到咸丰帝的宠信,时常批览奏章,开始干预朝廷政事。
 1860年9月,英法联军进犯北京,咸丰帝携带后妃、子女和一批官员逃往热河承德行宫,留下他的异母弟恭亲王奕䜣与英法侵略军进行谈判。
 1861年8月21日,咸丰帝在承德病危,遗诏载垣、端华、肃顺、景寿、穆荫、匡源、杜翰、焦佑瀛等八人为赞襄政务王大臣,辅佐载淳赞襄一切政务;与此同时,咸丰又赐给皇后和载淳各一颗印章作为权力的象征,发布谕旨均由赞襄政务王大臣草拟缮递后,请皇太后、皇上钤用“御赏”和“同道堂”两枚印章为符信。慈禧则以载淳生母的身份,代行皇帝的职权。次日咸丰帝病死,六岁的载淳继帝位,年号祺祥。尊皇后为母后皇太后,尊懿贵妃为圣母皇太后,不久又分别加上徽号,称慈安太后和慈禧太后,俗称东太后和西太后。
 其时,载垣、端华、肃顺等人为了独揽朝政,凭借咸丰遗诏和清皇室祖宗家法紧握实权,规定赞襄政务王大臣管理政务,代表皇帝拟定上谕;章奏不呈内览。内外臣工呈递的折报只写“皇上”,不准书写“皇太后”字样,不愿两位皇太后干预朝政,以限制她们的权力。慈禧对此非常不满,为了从载垣、肃顺等人手中夺取大权,慈禧在取得慈安的赞同下先利用恭亲王奕䜣到热河叩谒咸丰的梓宫时给予召见,密谋策划政变的计划。随后,由山东道监察御史董元醇奏请皇太后权理朝政,更于亲王中简派一二人,同心辅弼一切事务。慈禧召载垣面谕照所请传旨,而载垣等则以祖宗旧制向无垂帘之礼为由予以拒绝,由于争执激烈,吓得小皇帝直哭。当10月30日咸丰的梓宫由热河运回北京时,慈禧趁机把八大臣的核心人物载垣、端华和肃顺分割开,由肃顺护送梓宫由大路回京,令载垣、端华随两宫从小路先回北京。当慈禧一行抵京时,又获得握有兵权督办直隶山东军务、兵部右侍郎胜保的支持,他奏请皇太后亲理朝政并另简近支亲王辅政。次日,大学士贾桢、周祖培,户部尚书沈兆霖,刑部尚书赵光等四人联名上疏,请皇太后亲操政权以维纪纲而防流弊。慈禧以皇帝的名义发布上谕,以不能尽心和议,阻挠咸丰回銮,反对太后垂帘等罪名将载垣、端华、肃顺革去爵职拿问,不久肃顺被斩首,载垣、端华赐令自尽,景寿、穆荫等五人均被革职,改年号为同治,以明年为同治元年。
 1861年12月2日(咸丰十一年十一月初一),载淳奉两宫皇太后在养心殿垂帘听政。奕䜣任议政王、军机大臣、管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事务。慈禧登上了清政府最高统治者的宝座。1861年是农历的“辛酉”年,史称“辛酉政变”,或“祺祥政变”。英国人卜鲁斯(Sir Frederick William Adolphus Bruce)当时评论这次政变说:“宣示太后听政,任恭亲王为首撰,桂良、文祥等人并有任命,总之大家认为其表现最可能和外国维持友好关系的那些政治家掌握政权了。”[1]
 慈禧“垂帘”后采用奕䜣提出的“借洋兵助剿”的政策,勾结英、美、法侵略者组织“洋枪队”、“常胜军”、“常捷军”,并借用俄国的武器和士兵来镇压太平天国和捻军起义,支持曾国藩、李鸿章组织湘军、淮军,先后镇压了太平天国起义、捻军起义,以及云南、贵州、陕西、甘肃的苗民、回民起义。
 1875年1月12日,同治帝因染天花病死,慈禧选中醇亲王奕的儿子年仅四岁的载湉为帝,即光绪皇帝,仍由慈禧太后垂帘听政。
 19世纪60至90年代,慈禧太后支持奕䜣、曾国藩、李鸿章等依赖外国的支持,开办了近代的新式军事工业和民用企业,编练新式陆海军,进行“自强”、“求富”的洋务运动。
 在1884年至1885年的中法战争中,在中国胜利的形势下,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政府却决意乘胜求和,下令撤军,授权李鸿章与法国签订《中法新约》,使法国势力侵入我国云南省和广西省。
 1886年9月2日,光绪帝年满十六岁,已到执政年龄,慈禧太后同意奕所奏,在皇帝亲政后请慈禧太后再行训政数年。1889年3月4日,慈禧虽然撤帘“归政”,但仍牢牢控制着清廷的实权。
 1894年,日本发动了侵略朝鲜和中国的战争。虽然中国人民及爱国将领左宝贵、邓世昌等进行了英勇抵抗,但是由于清政府的腐败,指挥无能,清军先后在平壤和中国东北、山东的作战中失败。日本侵略者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迫使清政府承认朝鲜完全“自主”,中国割让台湾全岛及所属各岛屿、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给日本,以及赔款、开商埠,同时允许日本在中国设厂等内容。中日甲午战争失败,加深了中国半殖地化和民族危机。
 甲午战后,在民族危机空前严重的情况下,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严复等为首的维新派人士,发动了资产阶级改良主义政治运动,主张实行君主立宪,发展资本主义,以挽救民族危机,使国家臻于富强。1898年(戊戌年)4月,光绪帝接受变法主张,引见维新人士,从6月至9月颁发了一系列维新变法诏书,推行新政,从而也触动统治阶级中的封建顽固守旧势力。
 慈禧太后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反对变法,于是年6月15日将支持变法的协办大学士户部尚书翁同龢罢职回籍,借以孤立光绪。同时又下令凡授任新职的二品以上官员,须到皇太后面前谢恩。慈禧已经归政,这一违反常例规定的目的,是仍把人事任命大权掌握在自己手中;同日,慈禧还任命她的亲信荣禄署直隶总督,不久荣禄便由署理而实授,并加文渊阁大学士衔,统率董福祥(甘军)、聂士成(武毅军)、袁世凯(新建陆军)所部北洋三军。9月21日凌晨,慈禧携带大批随从,自颐和园赶回紫禁城发动政变,先将光绪帝囚禁在中南海瀛台,重新临朝训政;同时大肆搜捕维新人士,谭嗣同、杨锐、康广仁、杨深秀、刘光第、林旭等六人被杀,康有为、梁启超遭通缉;维新派官员陈宝箴、江标、黄遵宪等数十人被罢斥,废除光绪帝颁布的新政诏令,使变法失败,史称“戊戌政变”。
 1899年,慈禧太后立端郡王载漪之子溥儁为“大阿哥”(即皇储),准备废弃光绪帝由溥儁代之,这就是“己亥建储”。由于未获得英、日等国公使和一些地方督抚的支持,废立计划未能得逞。
 1900年,在山东爆发了以农民为主的自发反帝的义和团运动,不久义和团发展到京津地区。为了镇压义和团运动和扩大对中国的侵略,是年6月英、俄、美、法、德、日、意、奥等八国组成联军进攻中国。慈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发泄所传外国要她“归政”给光绪帝的愤恨,于6月21日向各国“宣战”;但她又企图利用帝国主义的力量来消灭义和团。慈禧命令京津等地区的官员指使义和团在第一线进攻使馆、教堂;但没有几天她下令停止围攻使馆并派官员送蔬菜水果粮食冰块到使馆、教堂表示慰问;29日慈禧命令驻外使馆向各国说明“宣战”系被迫,“即不自量,亦何至与各国同时开衅,并何至恃乱民以与各国开衅”,乞求谅解,并表示对义和团“设法相机,自行惩办”[2]。慈禧还默认东南地区的督抚大员们与各国驻沪领事商定《东南保护条款》,规定上海租界由各国共同保护,长江及苏杭内地归各督抚“保护”,两不相扰,以阻止义和团向南方发展。
 慈禧尽管采取对外妥协、对内屠杀义和团的方针,八国联军还是加紧向北京进犯。慈禧和光绪帝等于8月15日凌晨被迫逃离北京;同时命令李鸿章和庆亲王奕劻为议和大臣,与列强进行谈判。当慈禧一行逃抵山西崞县后,便正式颁旨对义和团要“严行查办,务净根株”。
 1901年9月7日,奕劻、李鸿章与十一国代表在北京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主要内容:赔款四亿五千万海关两;将北京东交民巷划为各国使馆界,界内由各国驻兵管理,中国人不得在界内居住;外国有权在北京到山海关沿线十二个据点驻兵,拆毁大沽和京津沿线的炮台;惩办开罪外国的官员;禁止成立反帝组织等条款。这个条约使中国更加陷入半殖民地的深渊。但是慈禧却说:“今兹议约,不侵我主权,不割我土地。念列邦之见谅,疾愚暴之无知,事后追思,惭愤交集”,并表示要“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3]
 《辛丑条约》签订后,在帝国主义急切要求下,1901年10月,慈禧挟光绪帝,带“行李车”三千辆,离西安出潼关经河南、直隶,于1902年1月回到北京。慈禧在镇压了义和团运动后,为了讨好各国和缓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以及欺骗人民,抵制革命,她表示要参照“西法”,改弦更张,切实整顿政事。在给各国的国书里,慈禧特意表白说:“敝国现议力行实政,正期图报各大国之惠于异日”,“将来中外必能益加修睦,与各大国永享无穷之利益。”[4]
 1901年4月,谕令设立督办政务处,作为筹办新政的机关,以奕劻、李鸿章、昆冈、荣禄、王文韶、鹿传霖为督办政务大臣,刘坤一、张之洞遥为参与,主持“新政”的施行。随后在新政的名义下,陆续颁布了一些目的在于稳定清朝统治的法令,如调整官制、整顿吏治、改定刑律、编练新军、奖励实业、废除科举、兴办学校以及准许满汉通婚等。
 慈禧为了更有效地抵制革命,便拉拢资产阶级上层,欺骗广大民众;同时企图通过改革官制削弱地方督抚的权势,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1905年,慈禧表示:如果宪政能使“清朝基础永远巩固”,“民间革命之说自归消灭”,经过考察“确无弊窦”,便决议仿行立宪。同年,慈禧派载泽、端方等五大臣去欧美、日本各国考察宪政。1906年9月,清政府正式宣布“预备仿行宪政”,准备从改革官制着手,逐步厘定法律,广兴教育,清理财政,整顿武备,普设巡警,作为立宪的“预备”。
 1906年11月,慈禧公布中央官制,行政中枢军机处照旧不变,并增至11部。次年清政府又公布地方官制,将各省督抚的军权、财权分别收归陆军部和度支部。同时采用明升暗降的办法,把地方督抚中最有权势的大官僚袁世凯和张之洞内调为军机大臣。
 1908年8月,在革命势力迅速发展和立宪派请愿活动高涨的形势下,慈禧颁布《钦定宪法大纲》二十三条。这个大纲以保障“君上大权”为核心,保留君主专制特权,皇统永远世袭,皇权不可侵犯,法律议案须经皇帝核准施行,人民自由可由诏令限制,宣战、媾和由皇帝决定,用人司法由皇帝总揽,人民没有真正的权利。同时,还颁布了《议院选举法要领》、《逐年筹备宪政事宜清单》,明定是年至1916年共九年为预备立宪时期。
 慈禧年事已高,但却“万机待理,心力俱殚”。当她度过七十四岁生日之后,病情加重。1908年11月14日被囚禁的光绪在瀛台含恨死去,慈禧为了继续把持最高权力,将光绪的同父异母弟醇亲王载沣之子年仅三岁的溥仪立为皇位的继承人,年号宣统。慈禧被尊为太皇太后。授载沣为摄政王,一切军国政事,秉承慈禧的“训示”,“裁度施行”。就在第二天即11月15日,这个掌握同治、光绪两朝最高权力达四十七年之久的统治者在宫中病死。1909年11月16日葬于定陵东菩陀峪,称定东陵。

[1]《卜鲁斯致英外交大臣罗素的信》,《历史教学》1952年第4期。
[2]《有关义和团上谕》,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四),神州国光社1951年版,第28页。
[3]《有关义和团上谕》,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四),神州国光社1951年版,第88页。
[4]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义和团档案史料续编》(上册),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9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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