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仪,字公侠、公洽,号退素,浙江绍兴人,1883年5月3日(清光绪九年三月廿七日)生。父陈炳镛,商人。陈仪幼年好学,随叔父陈荪阶在杭州,勤读经史典籍。稍长,在绍兴怡丰钱庄学徒,三年后再去杭州,入浙江求是书院读书。他目睹清廷窳败,国势日衰,思以学军报效国家。1902年获官费留学东渡,先入成城学校,随即转入陆军测量学校学习,1906年入日本陆军士官学校第五期炮科,后又转为炮兵射击学校第四期生。他在日本投身反清革命活动,加入光复会,与徐锡麟、秋瑾、蔡元培、蒋尊簋等人结识。经过五年的留学生涯,陈于1907年学成回国,在清政府陆军部任二等科员。
1911年10月武昌首义,浙江于11月光复,1912年1月蒋尊簋继汤寿潜为中华民国浙江都督,陈仪应蒋之邀南下,出任都督府军政司司长,主持后勤事宜,处世谨慎,工作负责。1914年陈应召去北京,任政事堂统率办事处参议。翌年袁世凯筹谋称帝,参政院参政蔡锷潜离北京经天津去云南举义护国,袁派陈出京追蔡。陈至天津小作逗留,以“追不到”回京了事。不久陈辞职归里。
袁世凯死后,北洋军阀不同派系纷争迭起,陈仪大失所望,于翌年携带眷属再去日本,入陆军大学深造,计三年,以优异成绩毕业。回国后,政局更呈纷乱,陈一时无所适从,乃定居上海,与友人合资兴办裕华垦殖公司任经理,并接办丝绸商业银行和钱庄。
1924年9月,孙传芳在江浙战争中率军自闽入浙,陈仪被推为地方代表劝孙息兵,以免战火祸民。孙敬慕陈留日学军多年,学识高深,乃请陈出任浙江第一师师长,率部驻宁波,不久移驻杭州。陈着力训练队伍,整肃风纪,提高素质,增强战斗力。在翌年11月固镇和宿县的战役中,陈率浙一师打垮了张宗昌部鲁军,被孙传芳任命为徐州总司令。1926年10月,孙传芳镇压了浙江省省长夏超的独立,任命陈仪为浙江省省长。陈期盼桑梓能免于战祸,谋求浙江自治甚力。其时北伐军已次第光复了湘、鄂、赣、闽,正向皖、浙推进,陈仪派员先至奉新向蒋介石输诚,后于12月17日被任命为国民革命军第十九军军长。孙传芳获悉后,迅即解除了陈仪的军权,将其扣押至南京软禁。后得孙传芳的高级军事参谋蒋方震等人营救,陈始获释潜至上海。后被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任命为江北宣慰使,以收拾孙传芳军残部,陈未赴任。
蒋介石在南京掌握军政大权后,陈仪于1928年3月被任命为考察委员长,率代表团赴德国考察军事,并洽购军械;兼至奥、法、意、荷等国考察政治、军事,11月回国。1929年4月任军政部兵工署署长,5月升任军政部常务次长;1931年1月起任军政部政务次长。
福建事变后的1934年1月,陈仪被国民政府任命为福建省政府主席,10月兼全省保安司令,1939年3月并兼驻闽的第二十五集团军总司令。他主闽近八载,竭力革除官场积弊,建立新的人事制度,规定县、区公务人员和警察都需经过训练的人员充任,提出一套格言:“工作是道德,忙碌是幸福,闲空是堕落,懒惰是罪恶。”[1]他逐渐增强政府对社会经济的控制。推行粮食“公沽”政策,田赋征实,规定粮食公卖,禁止自由流通,城市居民食粮计口供应,以期保证军民对粮食的基本需要;在抗战时期进一步实行“统制经济”,从生产、销售到运输,全部由省“统制”,增加财政收入。他努力兴办教育,新建了医、法、农、师范、音乐等高等院校,还在全省推行国语运动。他虽然勤于政事,清正廉洁,洁身自好,但不能遏止许多官吏的贪污腐化。有些官员在执行“公沽”政策和“统制经济”等政策时,横征暴敛,欺压民众;米商则乘机囤积居奇,百姓叫苦不迭。1940年,旅居南洋的侨领陈嘉庚在福建考察访问时,对陈仪的许多政策措施严加抨击,一些乡绅也乘机向重庆控告。中统、军统等派系首领亦因其部属在福建受到遏制而对陈仪物议不迭。惟蒋介石赏识陈仪之勤政与廉正,于1941年11月,将陈仪调重庆任行政院秘书长,并兼国家总动员会议主任。后因与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龃龉不断,于1942年底改任党政考核委员会秘书长,不久又兼中央训练团教育长。
1943年11月,中美英三国首脑举行开罗会议,通过《开罗宣言》,确定战后台湾归还中国。国民政府于翌年4月成立台湾调查委员会,陈仪被任命为主任委员,主持关于接收台湾的研究和设计工作。他在中央训练团设置台湾行政干部训练班,从各机关在职人员中选调120人培训4个月,期满仍回原机关工作,听候召唤。他对未来的接收工作多有规划,主张应有特殊的行政体制,以应付台湾这个被日本侵占实行殖民统治半个世纪的行政省的特殊环境,实行“行政长官制”,并向蒋介石建议:一、为了保证台湾不受大陆通货膨胀的影响,中中交农四大银行暂不插足台湾,仍运用原来的台湾银行管理金融;二、接收事宜,概归长官公署统一办理;三、无需在台湾驻扎重兵[2]。得到蒋的核准。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波茨坦宣言促令日本无条件投降,重申《开罗宣言》应予执行。8月15日日本无条件投降,8月29日国民政府特派陈仪任台湾行政长官兼台湾警备司令部司令,接管被日本殖民统治达50年之久的台湾,并负责台湾日军受降事宜。
陈仪接受任命后,于10月24日飞抵台北。他在机场向中外人士发表讲话说,自己来台湾,不是为做官,而是为做事;对台湾的建设抱有信心,决心修明政治,铲除贪污和一切弊政;要求台湾同胞合作,共同努力建设新台湾[3]。次日,他代表中国政府接受日本第十方面军司令官兼台湾总督安藤利吉的投降,庄严宣布:“从今天起,台湾及澎湖列岛正式重入中国版图,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于中国政府主权之下。”[4]
陈仪主政台湾,一时集行政、军政、司法大权于一身,而且有权办理中央行政[5]。他主张台湾实行自治,草拟了《三年自治计划》,准备较快建立各级民意机关。在接收了占全省90%的工商企业、70%的土地后,在固有的金融独占体系和专卖制度基础上,他实行“统制经济”政策,省外贸易由贸易局进行,特产品及烟、酒等由政府专卖,并大量开设国营公司,推行国有化。他重视文化教育,竭力弘扬和传播中华文化,力除日本殖民统治的奴化意识,大力推广国语,并计划增设农、商、法、师范等专科学院。他兢兢业业,全身心投入公务,期求把台湾建成实行三民主义的模范省。但是他独居高位,刚愎自用,对台湾的社情、民情之复杂性认识不足,尤其是战后经济的恢复和发展难如人意,不能体察民间的舆论与疾苦;随同他来台的部属,大都是闽地官吏,许多人以胜利者、大恩人自居,盛气凌人,贪婪腐败,作威作福,欺压民众。还由于蒋介石在大陆发动了全面内战,军需开支巨大,台湾的粮食蔗糖等大枇运往大陆,本岛物价飞涨。所有这些,均使台湾本省人民大失所望,由欢欣而不满而愤怒。
1947年2月27日傍晚,台湾省专卖局的武装缉私人员在台北延平路殴打一女烟贩,激起围观市民的公愤,在争执中一市民被开枪打死;翌日数千人至行政长官公署请愿要求撤销专卖局,惩办凶手,结果因守卫军警开枪,引发全市暴动,蓄积的愤怒顿即迸发,并迅即波及全省各市镇,广大民众纷纷起义,反抗国民党暴政。陈仪对这一突发事件手足无措,广播讲话中强调和平解决,并表示迅速改革行政制度。随着各地动乱的迅猛发展,民众包围政府殴打公务人员,直指国民党统治,陈仪担心有“其他政治背景”[6],于3月2日致电蒋介石“祈即派大军,以平匪氛”[7]。蒋介石立即复电“照准”,下令驻扎在江苏美械装备的整编第二十一师,“全部开台平乱”[8];并派国防部长白崇禧赴台“权宜处理”。整编二十一师由美国军舰和飞机运送至基隆、高雄,立即分赴各地血腥镇压民众。他们“展开了广泛的毫无区别的屠杀行动”,“任何被认为想躲避或逃跑的人,都被射倒;任何地方士兵只要看到有可以要的东西,就开始掠夺”[9]。血腥镇压持续了一个多月,“无辜民众横被枪杀,将尸首抛入海中或抛弃田野”[10],为数甚众。国民党以屠杀维护了对台湾的统治,身为台湾的行政长官兼警备总司令的陈仪难辞其咎。
台湾“二二八”事件后,陈仪被解除台湾行政长官等本兼各职,至南京被聘为国民政府顾问,其后回到上海。时蒋介石发动的全面内战频频失利,全国人民反内战反迫害的运动此起彼伏。陈仪赋闲在家,深居简出,广泛阅览书籍报刊,密切关注时局。在反省自己主政台湾失败的同时,对国民党蒋介石的统治也有若干思考。
1948年6月,国民政府任命陈仪为浙江省主席。陈仪此时年已六十有五,又经台湾风波,先被蒋介石召去南京受命之时,即以体力衰弱、不胜繁剧相辞,建议起用壮年人士;但蒋以浙江情况复杂,形势日紧,需要老成等词相勉。陈仪谋划与汤恩伯联手掌控军队,避免战祸,加惠家乡父老,乃承允任之,走马上任之时,即对人明言:“既有倦鸟归林之感,又想在有生之年为桑梓办一些好事。”[11]他草拟了《浙江建设十年计划》,提出了兴建铁路、开发矿产、实行“二五减租”、开垦三门海涂、发展渔业整顿渔市、开办农民学校等多项改革措施。他毅然释放了被特务机关非法逮捕的十位爱国民主人士,否决了“枪决”百余名政治犯的呈签,训示各县长和警保人员要尊重爱护教师和青年学生,不得任意扣人捕人;对“孙文主义革命同盟”等爱国活动给予支持。他一如既往,兢兢业业,事必躬亲。
陈仪重主浙政只半年余,国民党统治已濒临崩溃之势。三大战役的结果,人民解放军已饮马长江。蒋介石眼看京沪杭等地均已危在旦夕,特任命汤恩伯为京沪杭警备总司令,在长江下游地区部署庞大兵力以图抵抗。陈仪默察时局趋势和人心向背,担心富庶的江南毁于战火,并在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李济深、朱蕴山、陈铭枢等人及中共方面的推动下,决定策动汤恩伯起义。汤早年受过陈之资助东渡日本留学和提携,曾跪拜称陈为“恩师”,誓言“生死与共”[12]。陈于1949年1月28日派外甥丁名楠携其亲笔信赴上海面见汤恩伯,向汤提出五项条件:“甲:一、尽先释放政治犯;二、保护武器军需及重要物资;乙:一、约定X地区,在区外停止暂不前进;二、依民主主义原则,于X月内改编原有部队,改编所属部队;三、取消XXX(按指战犯名义),给予相当职位”。并提出“开放长江若干渡口,迎接解放军过江”[13]。汤假意表示不日赴杭面谈,却把陈仪的亲笔信向蒋介石告密。时已下野在奉化的蒋介石派蒋经国到杭州试探虚实,陈仪坦诚地对蒋说:“你父亲最好暂时到南美去休养,等形势的变化;如果将来对他作出适当的安排,再请他回来。”[14]已经撤移到广州的国民政府遂遵照蒋介石的密令,于2月17日改组浙江省政府,免去陈职。23日,陈在上海寓所被捕。他慨然对家人说:“我一生糊涂,只有这次做对了!你们不要为我难过。我死亦无憾。”[15]
陈仪被捕后,被押往衢州拘禁,阅读进步书刊不辍。写信给他的女儿说:“我一生淡泊,别无希冀,所念兹在兹者,为人民,为国家,想把我未尽之生命,作涓滴之贡献。我现在仍觉得时间不够,因为要补充我的不足,需要读的书很多,总是读不了。”[16]4月28日被解送至台北,后转移至基隆。1950年6月9日,蒋介石在台湾组织特别法庭加以审讯,定罪名为“勾结共产,阴谋叛乱”。6月18日,陈仪自谓“人死,精神不死”,慷慨就义。
[1]高垲:《陈仪与福建省人事制度》,《陈仪生平及被害内幕》,中国文史出版社1987年版,第77页。
[2]葛敬恩:《接收台湾纪略》,《陈仪生平及被害内幕》,第113页。
[3]杨鹏:《台湾受降与“二二八”事件》,《陈仪生平及被害内幕》,第90页。
[4]《中央日报》1945年10月26日。
[5]国民政府1945年9月21日公布之《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组织条例》第三条规定:湾省行台政长官公署受中央之托,得办理中央行政。台湾省行政长官对于在台湾之中央机关,有指挥监督之权。《国民政府公报》第862期,台北成文出版社1972年版。
[6]《陈仪生平及被害内幕》,第100页。
[7]《陈仪致蒋介石电》(1947年3月2日),见何汉文:《台湾二二八起义见闻纪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湖南文史资料选辑》(修订合编本)第2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8]《蒋介石致整编第二十一师师长刘雨卿电》(1947年3月2日),见何聘儒:《蒋军镇压台湾人民起义纪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文史资料选辑》第18辑,中华书局1961年版。
[9]司徒雷登向蒋介石提出的《关于台湾局势的备忘录》(1947年4月18日),见《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1辑,世界知识出版社1957年版,第944页。
[10]台湾旅京沪七团体给国民政府监察院的呈文(1947年4月1日),国民政府监察院档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按:“二二八事件”中死亡人数,诸说不一,数百、数千、数万之说皆有。
[11]陈文瑛:《和父亲最后相处的日子》,《陈仪生平及被害内幕》,第170页。1948年7月初,陈仪接见《东南日报》记者时也说过这样的话。
[12][美]包华德主编:《民国名人传记辞典》,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册第9页。
[13]丁名楠:《一九四九年初陈仪策动汤恩伯起义的经过》,《陈仪生平及被害内幕》,第159页。
[14]杜伟:《浙江解放前夜的陈仪》,《陈仪生平及被害内幕》,第157页。
[15]郑文蔚:《陈仪之死》,《陈仪生平及被害内幕》,第184页。
[16]陈仪致陈文瑛信(1949年3月15日),陈文瑛藏,第18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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