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树人,原名政,又名韶,字树人,以字行。别号二山山樵、葭外渔子、得安老人等。广东番禺人,生于1884年2月9日(清光绪十年正月十三日),出身于较富裕的书香门第。早年接受传统的旧式教育。十七岁师从广东著名国画家居廉学画。二十岁与居廉的侄孙女居若文喜结连理,与居家关系极深。陈树人酷爱大自然,提倡到大自然中去写生作画,号其画室为“美自然室”。后与高剑父、高奇峰兄弟共同创立岭南画派。该派注重实景写生,吸取西画技法,强调表现时代精神,不受传统观念束缚,树立起改革国画的旗帜。
陈树人热爱绘画艺术,也关心政治时局,对清朝政府的腐败深为不满,自1900年开始就支持反清斗争。1904年在香港先后出任革命党人刘师复等人创办报纸《广东日报》以及《有所谓报》、《时事画报》主笔,用文字抨击清政府的腐朽统治,宣传革命主张。
1905年10月,孙中山从日本横滨赴越南河内,途经香港,由于港府禁令,不能登岸。陈树人和陈少白等人秘密登船拜访,由孙中山亲自主持同盟会宣誓式,令陈树人等一一举手加盟。不久,他与高剑父同赴日本留学,进京都美术学校,期间,受校长冈仓党三的影响,仿效他倡导的新日本画,在传统画的基础上,引入西洋画技法,进而形成自己的“新国画”的理论和画风。1911年毕业回国,出任广东优级师范和广东高等学堂国画教员。1913年二次革命失败后,陈树人再次东渡日本,入东京立教大学文科,获文学士学位。此后,曾任同盟会所办的横滨华侨学校教员,并参与编辑《国民杂志》,反对袁世凯称帝。
1916年,陈树人被孙中山委任为国民党驻加拿大党务负责人,负责在加拿大和美国华侨中展开宣传联络工作,为武装起义筹募经费。翌年,担任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维多利亚城国民党海外党报《新民国报》主编。
1922年陈炯明叛变,孙中山避驻永丰舰。是时,陈树人刚回到香港,闻讯后,随即赶赴永丰舰,誓与孙中山共生死。旋即奉命返港,对叛乱真相进行宣传。孙中山脱险在上海召开商讨改组国民党会议,陈树人奉命出席,并参加九人改进案起草委员会。翌年,出任国民党党务部长,被孙中山指定为改组国民党的“特别会议”九人之一。1924年国民党进行改组时“他反对右派,并努力帮助廖仲恺工作”[1]。此后至1927年,陈树人在广州四任民政厅长,二次代理广东省主席并兼任国民政府秘书长。他为人耿直,温文儒雅,虽身居高官,却始终保持洁身自好的文人画家风度,清廉自守;繁忙的政务,也未能转移他对绘画艺术的爱好,喜结交画家文人,常忙里偷闲,组织清游会,游山玩水,吟诗作画。由于他与高剑父兄弟早年都参加同盟会的反清斗争,随着革命的发展,在革命政府的支持下,他们的画作,广受欢迎,他们又创办美术院校,广收弟子,多所成就,在中国现代美术史上留下深深的痕迹。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陈树人与何香凝、经亨颐共同组织“寒之友社”,以岁寒三友共勉。
1928年后,陈树人参加国民党改组派反对蒋介石的活动,与汪精卫私交甚好。1930年出席在北平召开的国民党扩大会议,是时,汪精卫联合冯玉祥和阎锡山,在军事上公开与蒋介石对抗。
1931年12月,陈树人被选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候补委员。自1932年起任国民党中央海外部部长兼华侨事务委员会委员长。至1940年,海外部长一职由吴铁城取代,自己留任华侨事务委员会委员长至1947年,但因本人身为广东人,又与汪精卫的关系,以及与国民党内西南派的胡汉民、陈济棠等人交往甚密,故而得不到蒋介石的信任。1939年汪精卫投敌时,陈树人不徇私情,拒绝汪的拉拢,坚持民族气节。抗日战争期间,陈树人一直在重庆,曾作长江三峡之游并写生作画,《夔门秋色》是这时期的代表作,他以单纯的线条,使山形轮廓多成方形,钩出山石的奇危峻伟,整幅画面清新而富有诗意。这期间,他也写了不少诗,抒发诗人的爱国情怀和对抗战必胜的信念。当日机对重庆的狂轰滥炸,造成全城死伤累累的惨状,激起诗人无比的悲愤,有“此景铭心兼刻骨,毋忘代仇告儿孙”,日寇“蘖由己人何能活,不义多行必自亡”[2]的诗句。1945年5月,国民党在重庆召开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陈树人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抗战胜利后,随国民政府迁回南京。
1947年秋,陈树人脱离政界,返回广东,专心绘画。当年10月4日病逝于广州。
陈树人的美术作品誉满中外,他1931年创作的《岭南春色》获比利时万国博览会优等奖。巴黎博物馆、柏林博物馆、莫斯科及圣彼得堡的博物馆,也都购藏其画作。遗作有《陈树人画集》(4辑)、《陈树人近作》、《陈树人国画选集》等,以及《寒绿吟草》、《专爱集》、《战尘集》、《自然美讴歌集》等诗集。
[1]何香凝:《陈树人先生小记》,《人民日报》1957年6月30日。
[2]陈汉平:《抗战诗史》,团结出版社1995年版,第303、443页。
本文地址: https://www.yishiweijian.com/minguorenwu/2022124089.html
文章来源:主编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2-11-29主编
2022-11-29主编
2022-11-23主编
2022-11-18主编
2022-12-08主编
2022-12-08主编
2022-12-02主编
2022-11-29主编
2022-11-29主编
2023-01-03主编
2022-12-02主编
2022-11-18主编
2023-01-04主编
2022-12-28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1-24主编
2023-01-24主编
2022-12-08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2-12-02主编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