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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祖贻历史评价_贝祖贻资料简介_贝祖贻生平事迹传记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02日 阅读:159 评论:0

贝祖贻,原名骐祥,字淞荪。江苏吴县人。1893年3月12日(清光绪十九年正月二十四日)出生。父亲贝理泰,早年考取秀才,被苏州知府聘为幕僚。1915年入股上海商业储蓄银行,1917年在苏州创设该行分行,任经理。生有八子四女,贝祖贻排行第三,幼年就读家乡私塾,十岁时到上海澄衷学堂就读,以优异的成绩(尤其是英语)毕业。1907年考入苏州东吴大学中学部,毕业后进唐山矿山路矿学堂学习两年。1913年卒业后南下,任汉冶萍煤铁公司上海办事处会计。次年转任中国银行北京总行司账。由于工作勤奋,又能讲流利的英语,提升甚速。1915年调往广州任该行广东分行营业部主任,仅三个月即通粤语,业务迅即展开。1917年升任广东分行副经理。1918年去香港筹建分行,后任该分行经理。此时广东革命政府成立,急需军饷,广东分行经理马嘉锡因无力应付而辞职,所遗之职亦由贝兼任。

1924年广东政府拟成立中央银行(以后简称“央行”),筹备员宋子文欲将已存入中国银行(以下简称“中行”)两广盐款十一万元转入央行,但贝祖贻以未经总行同意不允许提转而遭监视;不久,贝携眷化装后潜往香港并报告北京总行,得复函指示贝设法与宋缓和关系,并暗中予以协助。贝即亲赴广州,退还盐款,协助央行整理货币,并给予贷款五十万元,提高央行信用。1925年8月广州央行发生挤兑风潮,省港中行大力支援,借给巨额现金,使风潮很快平息。从此,宋、贝两人结为莫逆之交。1927年总行调贝祖贻任中行沪行经理。次年中行改组,成为“政府特许的国际汇兑银行”,总管理处从北平移至上海。11月召开的中行股东大会上,贝当选为商股十二人董事之一。

上海自开埠以来,租界成为“国中之国”。华人在租界上处于无权地位。20年代起爱国人士发起华人参政运动,提出“无代议士不纳税”的口号。经过长期斗争,工部局同意华董三人参政。1928年4月上海纳税华人会推选贝祖贻等三人为首任华董进入公共租界董事会。当月董事会通过决议,6月1日起,外滩、兆丰(今中山)等公园一律向华人开放。此后贝连选连任历届华董。在董事会上,凡涉及华人权益必与各华董共同据理力争。

1930年,贝祖贻转任中行外汇部主任后,积极开展外汇业务。通令国内外各分支行加强经营外汇业务,并作为考绩内容;对进出口商行和外贸经营者,给予信用贷款和提供保证金;扩展侨汇业务,提供各种方便和服务。此后陆续建立国外直接通汇处六十三处、特约代理处九十六处。不仅打破了外商银行对我国的外汇汇兑的垄断,且为今后中行外汇业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1931年,贝祖贻代表中国赴美出席华盛顿国际商会联合会,并在欧美考察经济。1932年,在他的筹划和组织下,中行在世界主要城市先后创建了十八家分行。1933年,我国白银大量外流,引发“白银风潮”。贝祖贻积极主张“废两改元”,参加财政部组织的七人研究会。4月,当局正式颁布《废两改元公告》,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白银外流。

1934年,贝祖贻参与币制改革的准备工作。翌年3月,中国银行改组,增加官股,由宋子文任董事长。11月国民政府实行币制改革,放弃银本位制,以中央、中国、交通三行钞票为法币,可无限制买卖外汇,使法币对外汇汇率基本趋于稳定。

1937年抗战军兴,引起财政困难。贝祖贻掌握的中国银行外汇部与中央银行合作,共同经营外汇交易,以维护法币信用。随着战事的延续,中行行务日趋繁重,1938年4月决定增设副总经理一人,由贝祖贻担任,仍兼沪分行经理。是年中行外汇部与香港汇丰银行合作,以公开牌价提供外汇,避免了法币的急剧贬值。

由于通货膨胀日益严重,为了维持法币币值,1939年中英合作,由中国、交通二行与汇丰银行、印度专利银行和澳大利亚合组中英外汇平衡基金委员会,中方出资一千万英镑,贝祖贻任五人委员会中方代表。1941年基金用完后,中、英、美外汇基金平衡局随之建立,由中方出资二千万美元,英、美各出资五百万英镑和五千万美元,组成五人董事会,贝祖贻、陈光甫、席德懋三人为中方董事。是年贝升任中行代总经理,任职期间确定“应以扶持国内生产为范围,以期增加出口贸易,减少进口贸易,平衡国际收支,而以裨益国计民生的一切生产事业为贷款的对象”。1942年发放贷款八亿三千七百万元,1943年十七亿七千四百万元,1944年二十九亿八千二百万元,1945年达九十五亿三千六百万元[1]。其中虽含有通货膨胀的因素,但也体现了贝对战时民族企业的积极财政支持。

1944年,贝祖贻赴美作为中国代表之一,出席联合国货币财政会议。1945年再度赴美,代表中方与美国政府商议对华五亿美元的战后复兴贷款。后因国内战争爆发而告中止。

1945年,宋子文出任行政院院长,次年3月任命贝祖贻为中央银行总裁,并与宋子文等商定《管理外汇暂行办法》,试图以开放外汇市场稳定币值。法定美元一元合法币二千零二十元,黄金十两为法币一百六十五万元。最初三个月,外汇供应尚属正常。此时中央银行拥有外汇资金八亿七千万美元、黄金六百万两及大量白银和银圆,以及没收的敌伪产业五亿多美元和美援的剩余和救济物货,可供随时运用。但自1946年7月国民党挑起内战后,财政支出激增,外汇市场逐步恶化。8月19日外汇汇率提高至法币三千三百五十元对一美元,立即引起舆论攻击,随之外汇黑市猖獗、物价大幅度上涨。宋子文、贝祖贻商议后,迫不得已大量抛售黄金、美钞,以冀压抑通胀。黄金最多一天售出达十万两。据统计1946年12月售出七十八万余两,1947年1月售出六十七万余两。但黑市价格反而愈抬愈高,套汇、逃汇之风也愈演愈烈。1947年2月15日,中央银行正式宣布停售美元、黄金,宋、贝同时宣布下台。在此期间共售出黄金三百五十万两、美金三亿五千四百二十万余元。蒋介石闻讯后,十分震怒,着即查处。次日当局宣布经济紧急措施方案,规定法币一万二千元换一美元。此后金价、黑市外汇和物价再次出现惊涛骇浪式的狂涨,市民发生骚乱,酿成“上海金潮案”。3月5日,监察院发表调查报告,对宋、贝及央行业务局长等人提出弹劾。除宋被指为执行政策错误外,余均被指为有舞弊行为[2]。6月4日,国民党政务官惩戒会议决定对贝予以申诫,次日上海地方检查处票传,贝接受申诫[3]。此后贝回任中国银行,8月继陈光甫任该行常务董事。但贝既曾蒙此不白之冤,已无心再复原职。1949年贝曾任国民政府技术代表团代表,赴美商谈美援,但以失败告终。

全国解放前夕,贝祖贻离开大陆寓居国外,曾任美亚保险公司董事长、纽约斯泰保险公司顾问。1959年起任香港上海商业银行副董事长。1973年退休后定居纽约。1982年12月2日因病在纽约逝世。长子贝聿铭,1935年留美学建筑,国际知名建筑师。

[1]中国银行行史编辑委员会编:《中国银行行史1912—1949》,中国金融出版社1995年版,第495页。
[2]任建树主编:《现代上海大事记》,上海辞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977、989页。
[3]任建树主编:《现代上海大事记》,第977、9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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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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