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鉴:提供各个学科的历史信息!

赵棣华个人资料简介传记_赵棣华历史评价_赵棣华怎么死的?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1月19日 阅读:120 评论:0

赵棣华,名同连,字棣华,以字行。江苏镇江大港人。1895年9月16日(清光绪二十一年七月二十八日)生于江苏淮阴。父亲赵明达是富裕的盐商。早年就读于常州五中、金陵大学,大学毕业后赴美国留学,先入伊利诺伊大学,后转入西北大学商学系,主攻经济,获硕士学位。在美留学期间,与陈立夫、余井塘、吴大钧等人友善。1926年学成归国,先后在南京省立第一中学、国立东南大学及国民党中央党务学校任教。同年,经陈立夫、余井塘介绍加入国民党。1927年,赵棣华到国民党中央组织部任职。1928年,国民党中央组织部新设立统计、调查研究二科,赵棣华任统计科主任,陈立夫任调查科主任。1929年,陈立夫任国民党中央党部秘书长,调赵任职秘书处总务科,主管党务财政。在任内,创立全国公务员所得捐。国民党中央华侨捐款保管委员会成立,陈果夫任主席,聘赵棣华为秘书,管理海外华侨捐款。当时华侨捐款甚巨,赵棣华对之保管运用尽心尽力,如南京马路之修筑、中山陵、谭延闿墓、北伐阵亡将士公墓、遗族学校、中央广播电台、“国民大会党”、华侨招待所等等,无不是善用华侨捐款而成。

1930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主计处,赵棣华任主计官兼统计局副局长,旋升任局长。在任内,悉心从事会计制度的设计和推行,颁发全国会计制度统一规定八大册,修订了预算法、会计法、决算法等主计法令,并推向全国。此举标志着现代化的主计制度在我国的确立。

1933年,江苏省政府改组,陈果夫任省政府主席,赵棣华被任命为财政厅长。接任财政厅长之初,江苏省财政相当困难,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后,赵棣华决定从改革田赋入手。30年代中国各县地方财政几无制度可言,无统一收支办法,也无完备的账册,全由县长包办,而县长则主要依靠当地的“吏书”,因此“苏省田赋制度积弊至深,仅凭书吏挟其私存图册以为鸿秘”。赵棣华改革有三个方面:一是整理土地陈报。第一步是将吏书手中的税册收回,由县政府保管,第二步是办理土地登记,第三步是办理土地清丈。执行第一步时,因为与吏书的利益发生正面的冲突,加以地方乡绅的观望,一开始遭遇到很大的阻力,但赵棣华以惊人的毅力终克完成。土地清丈始于1935年,后因抗战爆发而未完成。二是整理田赋附加,把江苏各地一百五十多种名目的附加废除六十多种,禁止二十多个县自行印发辅币小票。三是变更田赋征收办法,由银行代收税款,改纳银为纳元。

赵棣华同时改革了江苏省财政的主计制度。通过制定各县编制地方预算暂行办法、各县动用预备费临时办法、预算科目细则、各县县金库暂行规程、各县地方款项稽核规程、省政府购置审定委员会规程及办事细则、江苏省财政稽核委员会组织章程及稽核细则等一系列的法规,统一收支程序和完善账册,建立预算、收支程序、会计、稽核等一整套地方财政的处理程序。在其任财政厅长期间,规定现金保管、账务记录、收支权限各自独立,而以预算为事先计划与控制之依据,以决算为事后之考核。同时,规定由江苏银行、江苏农民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保管现金,作为代理省、县金库;由财政厅派往各县的会计主任登记账务。这样,各县有收支预算、收入以条例与预算为据,支出以支付命令为凭。这些都堪称我们地方财政现代化的创举。

经过赵棣华大刀阔斧的改革后,江苏地方财政逐步好转。1932年省财政实收九百八十五万元,到1933年达到一千一百九十七万元。到1937年抗战爆发时,全省许多县金库财政盈余多者数百万元,少者亦有几十万元。

1934年,赵棣华兼任江苏省农民银行总经理。赵棣华为江苏农民银行制定不以营利为目的、所有业务及行政设施无直接以农民利益为旨归的经营方针。在此原则下,江苏农民银行迅速展开业务,分支机构由原来不足三十处,在赵棣华接任后的数年间发展至八十多处,在重要的市镇亦开设有办事处。同时,江苏农民银行严守不在省外设行的原则,以服务本省为目的,将苏南各分行多余的头寸,由总行优先调苏北应用。规定各县城区吸收的存款,全部贷放农业,不得作城市工商业贷款。赵棣华对江苏农民银行的业务进行改革,大力发展农村信用社,同时也向合作社、生产互助会、乡镇代表、农民个人和政府机关放款。赵棣华还发起成立了江苏农村金融委员会,成立农村合作社,还筹建农业仓库,实行青苗贷款、推行农贷,并办理抵押、保管、加工、运销等业务,在发展江苏农村经济方面取得重大成果。以后,国民党CC系以此为起点,成立了全国农村合作社,建立了中国农民银行和中央合作金库。

1935年,赵棣华由财政厅委任为江苏银行董事长。同年,在国民党五大上,当选为中央执委。

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后,江苏省政府改组,由第三战区司令长官顾祝同兼任省主席,赵棣华留任财政厅长。赵棣华向国民党中央荐计献策:在各战区内设直属行政院的经济委员会,配合军事政治需要,统筹发展经济,对敌进行经济作战。国民党中央采纳了他的建议,首先在第三战区设立经济委员会,任命赵棣华为第三战区经济委员会主任和交通银行协理。这时江苏大部分地区沦陷,赵棣华随顾祝同在江西上饶办公,赵棣华在第三战区经济委员会会议上提出“调整生产,促进贸易,储备物资,加强运输,调节金融,严密缉私”的六大纲要。在当时第三战区大部分地区为日军包围的形势下,赵棣华组织贸易委员会以供应物资;组织合作委员会,以协助运销农产;成立第三战区的五省(苏、皖、浙、赣、闽)通汇处,以流通金融。同时组织水陆联运队处,以辅助铁路与公路运能之不足。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协调战时经济,战区的战略物资得到抢运,工业得以扶持,军粮民食有所保障,而金融亦见安定。在任职第三战区经济委员会时,赵棣华与重庆国民党高层保持着密切联系,往返上饶与重庆间达二十多次。在经济建设方面,赵棣华认为,战时经济建设应确立两个基本方针:“第一,要以军事为中心,以经济来配合抗战,巩固国防;第二,要在战时树立战后的新经济基础,努力建国,发展民生。”为此赵棣华提出都市工业农村化,把机器工业分散到农村的主张。

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交通银行总经理唐寿民陷于香港,未能赴重庆,这引起时任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兼财政部长、中国银行总裁的孔祥熙对交通银行的攘夺。交通银行董事长钱新之为抵制孔祥熙,邀请属于国民党CC系的赵棣华出任副总经理,并代总经理职。赵棣华上任后,把交通银行的设计处扩充为五科,自任处长,并延揽纺织、冶金、农林、金融经济研究专家多人各司其事。1942年7月,交通银行成为国民政府指定作为“发展实业”的专业银行后,钱新之、赵棣华竭力开拓业务,为发展大后方的工业出力。在赵棣华的主持下,加强银行与实业界的配合,以求发展,赵棣华提出由银行发行公司债与商业债券,代公司募集股票;开办了工厂添购机器设备保值存款;又以交行信托部的名义成立蜀余公司,运销川盐至两湖、滇、黔等地。

抗战胜利后,赵棣华当选为全国银行公会主席,并担任镇江旅沪同乡会会长。1945年,任中央财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46年,国民政府还都南京,赵棣华任国民政府委员。

1947年,国民党统治区的经济形势严重恶化,为此国民党中央组织部长陈立夫专程来上海会晤赵棣华等人,以谋良策。赵棣华建议开放外汇,取消输入限制,允许直接购买国外生产生活必需品;对全国各种货仓物品进行摸底调查,以最快的速度、最广泛的渠道掌握物资;提出由政府接收的敌伪工矿企业及其国营事业应早日估价,转售给民间,既可以借此收回通货,又可充分调动人民的管理才能和生产积极性;准许人民按法律规定申请经营矿产等资源。赵棣华同时表示,交通银行当鼎力相助政府利国利民的措施。陈立夫后来把赵棣华及其他知名人士的意见汇总后写成报告,交国民政府行政院。但国民政府根本无意采纳,一心推行币制改革。

1948年,赵棣华随交通银行南迁广州,并接替钱新之为董事长,仍兼总经理。这一年,赵棣华撰写《挽救目前经济危机意见书》上呈蒋介石,痛陈当时财政经济之失策,指出“国内经济秩序如不能安定,则外汇之掌握无补于民生,亦无裨于税源。纵观三年以来,七亿美元之耗损,徒以增少数豪富之积聚,以进而加剧都市奢侈之风尚”,反对中国银行抛售黄金政策,认为“徒以助长投机,增贫富之距离”。赵棣华提出“收缩通货,放开物价”为中心内容的多项具体措施。但其时国民政府正准备迁往台湾,这些意见建议也无从采纳。

交通银行随国民政府迁台湾后,赵棣华认为工业起步要以民生事业为前提,故一到台湾即筹备中本纺织公司和台北纺织公司的开工,并以其子赵耀东任总经理。1949年11月,周恩来总理在接见从香港归来的镇江籍银行家徐国懋时,就谈起其对赵棣华的经济管理才能与理财能力的赞赏,并希望赵棣华能回国参加新中国建设。

赵棣华德高望重,备受政府重视,一生兼任职务极多,举其大者有:中央合作金库常务理事、四明银行常驻监察人、新华银行董事、大中银行董事长、大生纺织公司常务董事、中法药房董事长、上海市轮渡公司副董事长、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常务理事、中国纸厂董事长、中国纺织机器制造公司监察、中国农业机械公司常务董事、中国植物油料厂常务董事、馥记营造公司常务董事、太平洋保险公司常务董事、中国棉业公司常务董事、中央日报董事、新闻报董事、江苏实业公司董事长、南通学院主席校董等。此外,他还兼任中华民国全国银行公会联合会常务理事、江苏建设协会理事长、上海市参议员、镇属五县旅沪同乡会副理事长、镇江旅沪同乡会理事长等。1936年,赵棣华和妻子李崇祜还在镇江办有崇华小学。

1950年,赵棣华随严家淦赴法国参加国际货币基金会议,旧病复发。12月病逝于美国。

参考文献

  • 中国国民党党史史料编纂委员会:《革命人物志》第7集,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69年版。
  • 赵家连:《财政金融巨擘赵棣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镇江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镇江文史资料选辑》第37辑,2003年版。
  • 赵棣华:《一年来之江苏财政》,《江苏月报》第3卷第1期(1935年)。
  • 赵棣华:《江苏地方计政之改革》(1—4),《会计季刊》(1935—1936年)。
  • 赵棣华:《工业农村化》,《东南经济》第2期(1941年)。

本文地址: https://www.yishiweijian.com/minguorenwu/2022112814.html

文章来源:主编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相关推荐
  • 最新动态
  • 热点阅读
  • 随机阅读
站点信息集合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隐私声明 | 版权声明 | 浙ICP备18038933号-5 | 网站地图

本站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来源网站所有,原创内容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内容转载、商业用途等均须联系原作者并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