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鉴:提供各个学科的历史信息!

吴铁城个人资料简介传记_吴铁城历史评价_吴铁城怎么死的?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1月18日 阅读:118 评论:0

吴铁城,1888年3月9日(清光绪十四年正月二十七日)生于江西九江。吴家原籍广东香山(今中山县)平湖乡。父吴玉田于光绪初年到九江任商店司账,后自营洋货店,曾任九江商会协理。

吴铁城幼年由其父延师教授经史、英文等课程,继入美以美会设立的九江同文书院读书。1909年同盟会会员林森从上海调往九江关任职,在交游中和吴铁城相识,逐渐成为好友。他们共同设立“浔阳阅书报社”,宣传革命思想,吴经林森介绍加入同盟会。随后,吴铁城利用其父在商会中的关系,联络新军官兵和帮会力量,开展了一些反对清朝统治的秘密活动。吴曾回忆说:“广泛的周旋于一般商绅之间。就是军界方面的人,我也渗入去打交道。当时清军有一标人驻扎在九江(即五十三标),标统是安徽人马毓宝,我父亲和他认识,我也和他厚相交纳。”“九江当时还有许多帮会中人……我很喜欢他们的豪爽气概,各帮的头目,我也结识不少。”[1]

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之前,吴铁城负责同武汉方面的革命党人联络,担任詹大悲主办的《大江报》通讯员,彼此间常通信息。10月10日武昌起义后,吴参与策动九江新军标统马毓宝于10月23日宣布独立。九江军政府成立,由马毓宝任都督,蒋群任帮办军务兼参谋长,林森负责对外交涉,吴铁城任总参议,负责办理与军事有关的民事工作。清海军管带黄钟英率领海筹号等四艘军舰和几艘鱼雷艇,从武汉沿江东下,于11月13日驶抵九江。林森、吴铁城等代表九江军政府前往接洽,欢迎海军起义归附民军。九江独立和海军舰队起义增加了革命的声势,对沿江各省的起义有所推动。

11月中旬,吴铁城、林森等被选为江西代表,赴上海、南京参加各省都督府代表会议。12月下旬孙中山从海外归国,当选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在接见代表时,了解到吴是同乡的年青革命党人,决定将他留在身边工作。孙中山辞去临时大总统后,于1912年8月北上会见袁世凯,吴也随侍在侧。1913年“宋教仁案”发生后,吴铁城经孙中山派赴江西催促李烈钧首先发难,起兵讨袁。“二次革命”失败,他亡命日本,不久进明治大学,学习法律。

1914年孙中山在日本成立中华革命党,吴铁城首批加入。翌年,赴檀香山办理党务,任华侨《自由新报》主笔。曾以“吴丹”的笔名抨击袁世凯的帝制活动。袁世凯政府通过外交机构,对吴进行起诉,由美国检查庭审理,经过一场辩论,宣告不予起诉。1916年春,吴返国,在香港、澳门等处进行反袁活动。

1917年7月,孙中山南下护法,电召吴铁城回广州。广东护法军政府成立后,吴铁城任大元帅府参军。次年军政府改组,随孙中山回上海。

1920年,吴铁城和孙科等到香港办理粤军由福建回师广东的策应工作。9月,讨贼军总指挥朱执信在虎门联络讨桂军事时遇害,吴任代理讨贼军总指挥。这时,陈炯明、许崇智等率领粤军驱逐桂军出广州,吴带领部分队伍从石岐经宝安、东莞、广九路进入广州。11月孙中山回广东重组军政府,吴仍任参军职务。1921年5月,孙中山就任非常大总统,吴改任总统府参军。11月孙中山赴广西准备出师北伐,吴留守广州,随后出任香山县“民选县长”。1922年6月陈炯明叛变,吴铁城在香山县组织地方团警抗击陈军。在抵抗陈军失败后,他经香港转赴上海。继又奉孙中山之命与古应芬、孙科赴港设机关,主持策反及接应讨陈的军事工作。

1923年1月,孙中山在上海通电讨伐陈炯明,广西的桂、滇军奉命组成西路讨贼军,沿西江东下,连克肇庆、三水,直逼广州。粤军许崇智等部在福建组成东路讨贼军,经汕头向广州方向进攻。吴铁城任东路讨贼军第一路军司令,带领沿海民军也向广州推进,配合西路讨贼军驱逐陈炯明军出广州。2月,孙中山回广州设立大元帅府,经费奇缺,吴铁城曾为之筹集款项,以济急需[2]。不久吴铁城被任命为广州市公安局长兼省警务处长、工兵局筹备委员、财政委员会委员等职。东路讨贼军第一路军改编为广东省警卫军时,吴兼任司令[3]。1923年10月25日,吴铁城被指定为中国国民党的临时中央执行委员,参与国民党的改组工作。他曾主持设立警卫军讲武堂,吸收部分青年学习军事,办了两期,至翌年5月并入黄埔军校。1924年9月,吴随孙中山北伐,任行营警戒兼代大本营参军长。10月广州商团发动叛乱,吴奉命率警卫军参加平叛,再兼广州市公安局长,还兼任国民党广州市党部委员及组织部长。

孙中山在广州召开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 改组国民党,吴铁城和胡汉民、伍朝枢等“表面随和而实际抱阳奉阴违态度”,“他们本来也是不赞成改组国民党,不赞成三大政策的,但是他们在当时革命形势节节向前推进的情况下, 只有在暗中反对,消极怠工, 不敢公开说反对的话”[4]。实际上,吴铁城等早就以国民党广州市党部作为反共活动的据点。孙中山逝世后, 坚决捍卫三大政策的国民党左派领袖廖仲恺于8月20日在国民党中央党部门前遭到谋杀。当时吴铁城身任广州市公安局长,他不仅参与反对廖仲恺的活动, 而且在知道有人要加害廖的情况下, 竟然撤去中央党部大门的警卫。廖案发生后, 又对被捕的凶手和嫌疑犯多方优待,引起了左派人士和工农群众的强烈不满。蒋介石为抑制粤系势力, 乘机先撤去吴铁城广州市公安局长职, 随后于1926年5月30日将吴扣押起来, 囚禁于虎门横档炮台。直到同年10月, 吴才获释前往上海。

蒋介石发动“四一二”清党反共政变,吴铁城表示支持,并尽力催促武汉方面的汪精卫、孙科等与蒋介石的南京政府合流。1927年6月,吴铁城重新被起用,先是任广东省政府委员、建设厅厅长。由于他擅长交际,与奉方人物有所交往,1928年秋,蒋介石派吴铁城等赴东北游说张学良易帜,统一于国民政府之下。1929年,吴奉命往北平参加迁移孙中山的灵柩到南京安葬。同年当选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国民政府立法委员。

1930年5月,蒋介石与冯玉祥、阎锡山“中原大战”,蒋介石派吴铁城、张群再次去东北争取张学良反对冯、阎。终于促成张学良于9月18日发表拥蒋通电,随即挥师入关, 造成蒋军的胜利和冯、阎军队的瓦解。吴因此更加受到蒋的赏识和重用。

因约法之争,胡汉民被囚而形成宁粵对峙后,1931年10月吴铁城被加派为南京方面代表,与汪精卫、孙科为首的广州政府代表在上海举行“京粤代表会议”。双方经过讨价还价的谈判,在中央政制、党务和外交等方面达成某些妥协,结束了宁粤分立的局面[5]

1932年1月6日,吴铁城继张群之后任上海市长兼淞沪警备司令。这时日本蓄意发动进攻上海的战争,先是在上海的日本浪人纵火烧毀三友纺织厂,捣毀北四川路的中国商店。接着派遣大批日本军舰麇集于上海港,激起上海人民的强烈反对。27日,日本驻上海领事向吴铁城提出最后通牒,要求道歉、惩凶、赔偿、取缔抗日运动等,限四十八小时内答复。吴执行国民党政府的妥协退让政策,在翌日晨下令封闭各界抗日救国会办事处,驱逐办事人员,还复牒给日本领事馆“深表歉意”。但日本帝国主义仍不满足,遂发动军事进攻,激起了十九路军和上海人民的奋勇抵抗,曾迫使日军三易主帅。但国民党政府仍然执行对日妥协政策,于5月5日与日本签订了《淞沪停战协定》。

此后,吴铁城继续担任上海市长兼淞沪警备司令。他着手进行了一些市政建设,于1933年在江湾建成了市政大楼、博物馆、图书馆、体育场和医院等。他忠实执行蒋介石的号令,严厉防范并禁止革命和进步活动,取缔抗日救国运动,摧残进步文化事业。他组织一批人员在上海大量收集政治、经济、军事情报,及时向蒋介石、宋子文、汪精卫等报告。关于西南地区实力派反蒋活动的情况,是他注意的重点之一[6]

1937年3月21日,吴铁城调任广东省政府主席。这里原是陈济棠盘踞的地方,1936年7月陈反蒋失败,被迫下台。抗日战争爆发后,1938年10月21日广州失陷,广东省政府撤往粤北连县。吴在粤任职期间,曾以贩运、走私大发国难财。

1939年春,吴铁城前往重庆,改为主持港澳国民党的党务工作,兼管福建、广东的对外宣传。1940年任国民党中央海外部长。同年秋奉命赴南洋各地,联络和争取华侨捐款资助抗战。他经香港到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缅甸等国, 历时五个月。1941年春回重庆, 任“南洋华侨协会”、“国民外交协会”理事长,随后担任国民党中央党部秘书长。他采用圆滑的手腕,排解国民党各派系、政客之间的明争暗斗, 力图稳定国民党统治集团的内部秩序。1944年10月,蒋介石提出“十万青年十万军”的口号,动员知识青年从军,吴铁城秉承蒋介石的意旨积极参与筹划,招募大批青年学生入伍,建立起“青年军”。这支队伍后来成为蒋介石争夺抗战胜利果实和发动内战的工具。

抗日战争胜利后,全国人民强烈呼吁和平,蒋介石同意于1946年1月在重庆召开有国民党、共产党、其他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吴铁城是国民党的代表之一。在军队国家化和政治民主化等一系列问题上,吴秉承蒋介石的旨意与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代表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蒋介石在美国支持下发动全面内战之后,于1946年11月在南京召开国民大会,颁布宪法。1948年吴铁城任立法委员,并一度酝酿竞选立法院院长一职。同年11月孙科组阁,吴铁城出任行政院副院长兼外交部长。1949年1月21日蒋介石宣告“引退”,李宗仁任代总统,表示愿意以中共提出的条件为基础进行和平谈判,吴铁城公开反对,与孙科联手把行政院撤到广州。不久他辞去了行政院的职务,以民间代表身份到东南亚等国访问。

1949年10月吴铁城赴香港,后转往台湾。在台湾,他被蒋介石任命为“总统府资政”等职。1953年11月19日在台北去世[7]

本文地址: https://www.yishiweijian.com/minguorenwu/2022112591.html

文章来源:主编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相关推荐
  • 最新动态
  • 热点阅读
  • 随机阅读
站点信息集合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隐私声明 | 版权声明 | 浙ICP备18038933号-5 | 网站地图

本站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来源网站所有,原创内容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内容转载、商业用途等均须联系原作者并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