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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庸个人资料简介传记_江庸历史评价_江庸怎么死的?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1月18日 阅读:129 评论:0

江庸,字翊云,号澹翁,福建长汀人,1878年4月29日(清光绪四年三月二十七日)生于四川璧山县。祖父江怀廷,咸丰时进士,以知县分发四川,卒于南充任内。父江瀚,曾任北京京师大学堂总教习、文科学长和学部参事,辛亥革命后任北京大学、山西大学教授等职。江庸幼承家教,学有渊源,具有国学基础。二十一岁时入成都中西学堂学习英文。

1900年,江庸进京应科举考试,适遇义和团反帝运动,遂经大同、西安折返四川。翌年,川督选派留学生赴日,江入选东渡,进日本成城学校普通科,两年后毕业,入东京早稻田大学师范部法制经济科,毕业前曾兼管法政大学中国学生速成班学务,并充任翻译、助教等职。留学期间,他结识了秋瑾、蔡锷、梁启超、蒋方震等人。1906年,清廷派遣各省提学使赴日考察学务,江被派充照料员。是年得法学士学位毕业回国,被直隶总督袁世凯聘为天津北洋法政学堂总教习,未到任即改由学部调普通司任职,兼京师法政学堂总教习。不久被修律大臣沈家本聘为修订法律馆专任纂修、法律学堂教习。1907年又经大理院调任详谳处推事。次年应学部考试,成绩优等,奖给法政科举人。1909年参加归国留学生考试,以一等第四名授大理院正六品推事[1],兼任京师法律学堂监督。

1911年辛亥武昌起义后,清廷起用袁世凯为内阁总理。是年12月,唐绍仪充当袁内阁全权代表,与民军全权代表伍廷芳谈判南北议和。江庸为唐的随员,偕赴上海。1912年民国成立,江庸留任大理院推事;9月,简任高等审判厅厅长。次年熊希龄组阁,梁启超掌司法,江任司法部次长。1915年冬,江自东北考察司法回京,晋见总统袁世凯,时袁图谋帝制自为甚急,江对时政颇多评议,袁深感不悦。江退出后即呈一辞职书,语甚激切,抨击袁摧残国家元气。袁大怒,拟立免江职,袁的秘书长张一麐向袁进言:“江的辞职乃是负气,自总统就任以来,无敢非议时政的,现在有个江庸,岂非好事?何不温语慰留,以示宽容虚怀。”袁怒稍息,着张拟一批令留之;但正色对幕僚王式通说:“你去告诉江庸,以后但做官,少说话。”[2]江仍坚辞而去。1917年5月,北洋政府李经羲继段祺瑞出任内阁总理,李发表阁员名单,任命江庸为司法总长,江坚持不就,避往汤山。7月张勋复辟时,江避至天津。11月,王士珍组阁,江庸再度出掌司法。不久江因拒绝在赦免复辟要犯张镇芳的文件上副署,发生龃龉,愤而辞职,受到舆论的赞许。江在出掌司法任内,曾创立京师第一模范监狱,实行较人道的管理制度,附设监狱工厂,由犯人参加劳动,为收回领事裁判权创造条件[3]

1918年4月,我国留日学生因要求发给归国旅费的借款及增加官费,与驻日公使馆官员发生冲突,数人遭拘押。广大留日学生抗议使馆的无理行径,事态扩大。公使章宗祥无法应付,各省所派监督亦多逃匿。江庸在教育总长傅增湘坚请下,出任日本留学生总监督。赴日后,保释被捕学生,按月发放官费生学费,事遂平息[4]。1920年辞职回国,任法律编查馆总裁,兼故宫博物院古物馆馆长。此后又任东方文化事业总委员会委员等职。

1923年,日本发生大地震,江庸代表北京政府去日慰问。同年10月贿选总统曹锟上台后,江庸辞去所任职务,在北京设立律师事务所,执行律师业务,并创办《法律评论》周刊,任法律评论社社长、尚志学会会长。江于1924年曾赴广东晋谒孙中山于广州士敏土厂,孙“嘱留广东八月为之帮忙”[5],江婉辞。旋北返,受聘任国立法政大学校长;1927年起任朝阳大学校长。江历次办学,皆亲自执教,为培养我国司法人才出力甚大。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侵占我国东三省,成立伪满洲国。江庸著文登报谴责日本的侵略行为,并指名斥责其学生、出任伪职的赵欣伯叛国投敌、为虎作伥,声明脱离师生关系。1936年,江庸受聘任国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委员。6月,代表中国律师协会出席在奥地利维也纳召开的国际律师协会世界会议。10月途经苏联莫斯科回国。此时日本侵略势力已威胁平津一带,江庸径赴上海,全家从北平迁沪定居。

1937年“七七”抗战开始,不久江浙沦陷,上海租界成为“孤岛”。在筹组伪政权时,汉奸温宗尧拟拉江庸出任伪职,江拒绝。不久,日军将领畑俊六携台湾人许丙(1929年江为西北地区大旱灾赴台募赈款时所识)来沪诱劝,复予严拒。1938年7月,江庸赴汉口参加国民参政会,任参政员。后去重庆,在渝执行律师业务。1943年江被推为国民参政会主席团成员之一。抗战胜利后,1946年江携眷返沪,继续执行律师业务。1948年国民政府提名江庸为“国大代表”候选人,江拒不参加竞选。不久国民政府公布“宪法”,宣布江庸为大法官,江力辞不就。自抗战军兴直至解放前夕,国民政府多次邀江出任行政职务,皆为江所固辞。他自号澹翁,以“澹荡阁”名其居所,以示澹荡明志之意。在执行律师业务期间,曾于1935年为历史学家侯外庐在北平被国民党政府逮捕事辩护;上海救国会“七君子”事件中,江亦曾为被捕诸人义务出庭辩护。

1949年1月蒋介石“引退”,李宗仁以“代总统”主政,江庸应李宗仁之邀,与颜惠庆、章士钊、邵力子赴北平试探求和。2月14日,江等北上,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22日在石家庄接见,表示:“你们为寻求和平途径,远道前来,共产党是爱和平的,可以商量,只是地点、时间、人选尚须考虑。”[6]并曾问道:“你们看蒋介石为何失败?”江答:“我以为主要是不能用人,只能用奴才,不能用人才。”临行江并赠毛泽东诗数首[7]。江庸返抵南京后,与国民党当局晤谈,确知蒋介石对议和并无诚意,遂向李宗仁坚辞,不愿再北上和谈。是年秋,江庸得毛泽东手书邀赴北平,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为特邀代表,并被选为全国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江庸任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委员,上海文史馆副馆长、馆长。江还先后当选为第一、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上海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市政协委员,华东军政委员会人民监察委员会委员。1960年2月9日,因病在沪逝世。

江庸生平著作除《趋庭随笔》、《沪渎避兵记》等外,多为游记,已出版的有《欧航琐记》、《菲律宾游记》、《台湾半月记》等;诗集有《百花山诗草》、《南游诗草》、《甦生诗稿》、《积跬步斋诗稿》、《澹荡阁诗集》等多种;法律著述散见《法律评论》及其他杂志。解放后曾编撰《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浅说》、《惩治反革命条例解说》、《劳动保险条例图说》等小册子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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