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鉴:提供各个学科的历史信息!

黄仲涵个人资料简介传记_黄仲涵历史评价_黄仲涵怎么死的?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1月18日 阅读:114 评论:0

黄仲涵,字泰源,祖籍福建同安。1866年11月19日出生于印度尼西亚中爪哇的省府三宝垄。父亲黄志信曾参加19世纪50年代初期在福建同安发生的小刀会起义。起义失败后,为躲避清兵的搜捕,于1856年背井离乡,远渡重洋到印尼三宝垄定居。经过几年的劳动后,黄志信积累了一些资本,于1863年创立了建源公司。开始时以经营印尼与中国之间的土产贸易为主,从中国贩运咸鱼、茶叶、丝绸和药材等到印尼,然后把印尼的糖与烟草等转贩中国。以后,他兼营典当业、邮信业、林业及鸦片等生意。由于黄志信善于钻营,又敢于聘用专门人才经营管理,该公司的业务一步步扩大,发展成为三宝垄屈指可数的华侨企业之一,拥有数十万荷盾家产,为以后黄仲涵继承并发展该公司的业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885年,未满二十岁的黄仲涵开始协助他父亲掌管建源公司的业务,并逐渐成为他父亲的得力助手。1890至1903年期间,黄仲涵利用时机,从事鸦片买卖,赚取了1800万荷盾,为他以后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打下基础。

黄仲涵经营的企业主要是糖厂。爪哇地区由于土地肥沃,气温适宜,且无台风侵袭,向为甘蔗种植的理想地区,出产的大晶粒白糖誉满全球。1901年,雄心勃勃的黄仲涵继承了他父亲的大笔遗产,将资金大量投入糖业的经营上。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建源公司已拥有两家大规模的糖厂,各雇用工人数千,积累的资金达三千余万荷盾。

由于糖业经营业务的扩大,资金流转和糖产品运输的需求增加,使黄仲涵感到需要向银行业和航运业领域扩展。1906年,印尼华侨最早创办的银行——黄仲涵银行在三宝垄和泗水两地成立,资本额为400万荷盾。不久,黄仲涵又与友人联合经营三宝垄轮船公司。1912年他承顶了该公司的全部业务,改组为协荣茂轮船公司。开始时有轮船五艘,航行于爪哇与新加坡之间,以后又增购四艘,航行于印尼各地。一时间黄仲涵成了印尼航运业的巨子。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欧洲各国忙于打仗,许多工厂生产停顿,引起百物腾贵,糖价也暴涨数倍。黄仲涵此时倾全力经营糖业,这是他事业发展的鼎盛时期。到战争结束时,已拥有糖厂九家,资产达四亿荷盾以上,富甲东南亚,是华侨中有数的头面人物。建源公司经营糖业高峰时期,每年糖产量达20万吨,除了供应印尼国内市场总消费区的60%以上之外,还供应世界各地白糖市场的需要,分行遍设世界各大城市。黄仲涵之所以能达到如此成就,是因为他敢于突破华商因循守旧等陋习,以科学的方法进行经营管理。他不惜重金聘用外籍技师以不断改进制糖方法,耗费巨资购买现代化的设备以提高糖的产量,同时采用种种办法使公司各级职员忠于职守。

黄仲涵在建源公司所获得的成就以及在华侨社会中的名望日益提高,使他为荷印殖民政府所器重。早在1885年,即当黄仲涵参加建源公司的经营管理时,就被荷印当局委任为“雷珍兰”(音译,为荷印殖民政府设立的一种职称,协助甲必丹管理华侨内部事务);1895至1896年,他又担任了两年的“甲必丹”(音译,为管理华侨内部事务的华侨领袖);1901年,他被委任为名义上的“玛腰”(音译,管理华侨事务的最高职务)。黄任三宝垄华侨的“玛腰”后,代表华侨商界利益的中华商会,遇到一些重大事情都要征求他的意见。所以,中华商会自第六届以后索性推举他为名誉会长或特别会长。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荷印殖民政府规定对华侨分年收入要课以30%的重税。建源公司获利甚巨,每年需缴3000万盾“收入税”,而且还要追缴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以来的“收入税”。荷印当局对华侨的横征暴敛,对黄仲涵当然是一个重大打击。他在设法逃避了这笔苛税后,举家迁居新加坡。黄仲涵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曾经在日本人的诱说下,加入日本籍,以冀借助这个“东亚强国”保住自己偌大的私产。但是,荷印殖民政府并没有因为黄仲涵是“日本籍民”而手软,而日本领事馆也没有对他加以保护。所以,黄仲涵迁居新加坡后便放弃了日本国籍,转入英国籍。

黄仲涵对印尼和新加坡的华侨慈善教育事业都有过一定的支持和赞助。对国内革命也曾有所资助,资助辛亥革命5万荷盾,资助云南起义2.5万荷盾,以其4亿荷盾的资财来说,可谓微乎其微。

1924年6月6日,黄仲涵于新加坡病逝。

参考文献

  • 梁绍文:《南洋旅行漫记》,中华书局1924年版。
  • 爪哇三宝垄中华总商会编:《三宝垄中华商会三十周年纪念册》,1937年版。
  • 崔贵强:《印尼糖业大王黄仲涵先生生平》,香港《地平线》1979年第3期。
  • Leo Suryadinata:《印尼著名华人传略》“黄仲涵”条,新加坡东南亚研究学会,1978年版。

本文地址: https://www.yishiweijian.com/minguorenwu/2022112121.html

文章来源:主编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相关推荐
  • 最新动态
  • 热点阅读
  • 随机阅读
站点信息集合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隐私声明 | 版权声明 | 浙ICP备18038933号-5 | 网站地图

本站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来源网站所有,原创内容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内容转载、商业用途等均须联系原作者并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