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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椒伯个人资料简介传记_方椒伯历史评价_方椒伯怎么死的?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1月17日 阅读:111 评论:0

方椒伯,名积蕃,浙江镇海人。生于1885年11月25日(清光绪十一年十月十九日)。祖父方性斋,上海开埠后即来沪,由经商起家。其父方崇年,是清末举人。方椒伯六岁时入私塾就读,八岁丧父,十七岁时应科举考试未中。1903年,方到沪习商,后与叔父方樵苓共同经营祖传钱庄延康、五康等数家,并在北市创办庶康钱庄,又在家乡参加地方自治工作,经常往来沪甬两地。1905年,他集资在家乡创办培玉两等小学堂,自任校长;后又任宁波溪海公学校长及宁波教育参事会参事[1]。在此期间,沪地发生钱庄倒闭风潮,他所经营的钱庄相继歇业,又涉及讼事,损失至巨,成为他后来决心学习法律的契机。

辛亥革命期间,方椒伯参加“革命军饷征募队”、“中华民军协济会”,为民军协筹军饷。辛亥革命后,方椒伯一度当选为镇海参议会参议员。上海光复后,他进上海民国法律学校攻读法律,后转学至神州法政专门学校,1917年毕业,领得律师证书。但当时并未开业,复从事商业活动。1918年受北京东陆银行聘请,任该行上海分行经理。与此同时,方椒伯担任上海总商会会董兼商事公断处处长、宁波旅沪同乡会会董、常务理事兼会务主任等,又与蒉延芳创办四明医院,任董事。

1919年五四运动在北京爆发后,5月9日上海总商会正副会长朱葆三、沈联芳徇上海日本商会会长之请,用总商会名义发出由中日双方直接交涉归还青岛的通电。由于违反民意,舆论大哗。方椒伯等发起组织上海各业同业公会及各地旅沪同乡会等七十余团体的“各公团联合会”。他被推为会长,发表措词激烈的通电,反对上海总商会违反民意的主张,朱葆三、沈联芳被迫引咎辞职。方的名声遂闻于沪上各界[2]

1920年,方椒伯参加筹组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开业后任董事,是年并任银行公会会董。1922年方椒伯与秦润卿等集资三十万元,创办大有余榨油厂,任董事长。次年在宁绍轮船公司股东大会上,被推为董事长,直至1936年。

方椒伯自1922年起,连任上海总商会两届副会长(每届二年),而前届的正会长宋汉章常因病休假,后届正会长虞洽卿又时往北京活动,因此实际会务常由方主持。在此期间曾发生多起事件:(一)1923年5月6日从津浦线北上的一列火车,在山东临城附近被孙美瑶匪帮劫持,车内中外旅客三百余人被绑为“肉票”,沪上遇险人员家属纷纷要求上海总商会设法营救。方主持组织了救护队,并派代表前往出事地点,会同地方当局与匪方谈判,促使全部被绑旅客安然脱险归来;(二) 内河航行要道吴淞江(苏州河)年久失浚,交通阻滞,地方当局因经费无着,欲委托外人代浚。方以国家主权攸关,于1924年发起组织吴淞江水利协会,任会长,召集沿江之宝山、嘉定、青浦、昆山、吴江、太仓、吴县、上海八县代表,自筹巨款疏浚;(三)1924年江浙两省军阀为争夺上海地盘,发生“齐卢之战”,继而奉军南下,全市骚动。他和总商会正会长多方奔走,并筹款遣散溃兵,以恢复秩序;(四)1925年五卅惨案发生后,他一面急电在京的会长虞洽卿回沪主持会务,一面在工人学生代表及烈士家属的再三呼吁和强烈要求下,通告全市罢市。但事后即往工部局声明称:“由于被学生强迫,不得已在全面罢市之声明上签字,此举并非本意。”[3]虞洽卿兼程回沪后,负责内外交涉事宜,方则办理救济罢工工人的劝募筹款工作[4],此时他并任公共租界纳税华人会第四届理事长。

由于方椒伯早年参加地方自治,后又在法律学校接受民主法治思想,因此在总商会副会长任内,多次领导上海工商界反对军阀统治,向北京政府抗争民权,反映了民族资产阶级的自立意识和民治观。1922年10月,发出由他起草的上海总商会通电,要求全国各金融企业一致拒绝为北京政府承募任何公债。11月又通电,吁请当局和各地军阀分期裁兵。12月通电各地商会,“请一致努力,检查裁兵、公开财政、速制国宪三项措施”。继之由总商会发起组织裁兵、制宪、理财委员会,公推宋汉章、方椒伯为正副会长。1923年1月,方又起草总商会通电,请各省银行、钱业公会转告各有关方面,不再承担募集政治借款。2月,总商会致电北京政府,要求4月30日前公开财政。同月又电吴佩孚,劝其停止内战,不再干涉政治。7月总商会下设的民治委员会正式成立,会上方椒伯致词,谓“本会以民治为标帜,则政权自不容垄断于少数人之手,势必结合全国人民为一大团体,非此断不足以挽已倒之狂澜”[5]。10月5日,曹锟通过贿选当上总统,次日上海总商会等召开市民大会,并通电声讨。10日曹锟就职之日,他又联合百余团体发起组织国民讨曹游行大会,沿途散发传单,提出“下半旗,讨曹锟”,“诛猪仔(受贿议员),惩政客”等口号。

1922年起。方椒伯受傅筱庵所聘,就任上海中国通商银行十六铺分行经理,辞去东陆银行职务。1932年他辞去通商分行经理后,开始执行开业律师业务,直至1948年,曾任多处厂商的法律顾问。他在执行律师业务中专办非讼案件,遇事常劝当事人相互退让,使之归于和解,因此从未出席法庭。此时他兼任复旦大学校董、中华职业教育社监理事、上海市商会执行监察委员、宁波通运长途汽车公司董事、上海渔市场商股常务理事等职。

1937年“八一三”淞沪战后,上海租界难民麇集。“上海难民救济协会”成立,他任副秘书长兼劝募主任,经募救济金一千余万元。1939年傅筱庵投敌充任伪上海市长后曾多次强邀他出任市府秘书长等伪职,但都被他坚拒,并对傅予以忠告。抗战胜利后,他除执行律师业务外,还致力于经营大有余榨油厂及办理同乡会事务。1949年宁波在国民党军队溃退后,遭蒋机轰炸,损失颇重,他任同乡会劝募组长,与蒉延芳等募集巨款汇甬救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5年起方椒伯任上海市政协委员。1956年12月,他以古稀之年加入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任民革上海市委员会委员[6]。1968年5月24日因病在沪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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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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