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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科个人资料简介传记_孙科历史评价_孙科怎么死的?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1月17日 阅读:157 评论:0

孙科,字哲生,1891年10月20日(清光绪十七年九月十八日)生,广东香山县(今中山市)人,为孙中山原配夫人卢慕贞所生。孙科生后次年,因孙中山在澳门镜湖医院就职,即随母去澳门居住;不久改在香港定居。1895年冬,孙中山领导广州起义失败,为安全计将孙科母子等送往檀香山,请哥哥孙眉照顾。孙科童年先随母习读《三字经》等启蒙读物,七岁从塾师读“四书”、“五经”,十二岁入当地天主教会办的圣安东学堂就读。他聪敏好学,成绩优异,八年课程四年就学完毕业,十六岁考入圣路易士学院。

1910年3月,孙中山到檀香山开展革命活动,在大学求读的孙科决心投身革命,加入了同盟会,并参加《自由新报》、《大声周刊》的编辑工作。翌年从圣路易士学院毕业后,到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学习。他参加当地华侨创办的《少年中国晨报》编辑工作。辛亥革命爆发后,他四处演讲宣传革命,学业暂辍。1912年2月曾回国,7月再去美求学,文理两科兼学,并阅读大量名著。1916年大学毕业后又考入哥伦比亚大学研究生院,主修政治、经济,选修新闻,翌年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17年8月,孙科学成归国,正值孙中山在广州组建护法军政府,乃任大元帅府秘书兼外交部秘书。翌年孙中山离粤赴沪,孙科与友人创办英文《广州时报》,任副主编。1920年11月孙中山在广州重组军政府后,孙科任广州市政厅长兼治河督办。不久广州改制为市,他任首届市长,精心制订《广州市组织条例》五十七条,规定市政府设公安、工务、财政、教育、卫生、公用六局,并一一明确职责。他于1922年8月任“国民党改进案起草委员会”委员,参加改组国民党的准备工作和拟订新的党纲、总章;1923年10月任国民党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负责筹措经费,为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做准备。1924年秋,孙科奉孙中山之命去沈阳联络奉系张作霖,以图南北合作共讨直系。11月孙中山北上,12月4日抵津,孙科从沈阳至天津迎接,以后随同赴京。孙中山患肝癌不治去世,孙科一直随侍在侧。1925年7月大元帅府改组成立国民政府,孙科任国民政府委员、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1926年1月,他被选为国民党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5月任广东省政府委员暨建设厅长,并重主穗政。他科学规划广州城市建设,大力整顿市容,修筑道路,其中改造西关“盖渠筑路”工程费力甚大,收效显著。他还整理税收,规定公安、工务、公用、财政各局的税收项目,去除繁多的税捐,教育、卫生经费则由政府统筹解决。

随着北伐战争在长江流域的胜利,国民政府和中央党部于12月迁往武汉,孙科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及临时联席会议主席团成员。在二届三中全会上,他被选为中央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政治委员、军事委员会委员、国民政府常务委员,并兼青年部长等职。蒋介石“四一二”政变、汪精卫继而“分共”,西山会议派又先在上海另立中央,孙科深为国民党的分裂局面不安,乃积极奔走于九江、南京、上海,游说各方,并倡议成立中央党部特别委员会以求党的统一。该建议终于获得三方赞成,孙为1927年9月15日成立的中央特别委员会委员,9月20日任南京国民政府财政部长,1928年1月改任建设部长。但国民党内的派系斗争依然激烈,孙科于1928年1月与胡汉民等出国赴欧洲和中、近东考察各国政治经济状况,以求建国之鉴。6月,他们在巴黎商议未来政府应按孙中山之构想试行“五权之治”,孙科执笔起草《党国训政大纲及应付外交办法》草案。9月回国后,他参加起草《国民政府组织法》及《中国国民党训政纲领》。10月,国民政府改组,孙科任国民政府委员、考试院副院长及行政院铁道部长和交通大学校长。他主掌铁道部,前期着力于整理和养护全国线路,恢复战后铁路通车,并收回日军占领的胶济路,以及将粤汉路收归国有;同时他积极筹划修建新路,主张利用庚子赔款重点建设陇海铁路、组织勘探、设计等工作。他还创办中国第一家民航公司,任董事长。

蒋介石掌握国民党军政大权后,与国民党内外许多派系矛盾激化,内战频仍,政坛风云迭起。孙科虽然不满蒋之专权独裁,但竭力避开冲突,维持合作局面。1931年2月28日,蒋悍然囚禁胡汉民。孙科素与胡交谊深厚,闻讯后愤然而起;原来拥戴胡汉民、鼓吹“再造”国民党的“再造派”成员,这时也以孙为领袖。孙离开南京去广州,以两广为基础,联络各派反蒋势力,于5月组织成立“中国国民党中央执监委员非常会议”和“国民政府”,任两组织的常务委员。两广正谋起兵北上讨蒋,“九一八”事变爆发,全国上下强烈呼吁息争御外,宁粤双方应谈判解决“党争”。孙科出席“和平统一会议”,会后被推举为中央常委,并出任行政院长,于1932年元旦就职;但他得不到蒋介石的支持,无力处置财政危机和外交困境,于1月25日即辞职,拱手将行政院长一职让给汪精卫。

1933年1月,孙科出任立法院院长,投入很大精力主持宪法起草工作,集中专家四十余人于2月成立宪法起草委员会,自任委员长,张知本、吴经熊为副委员长。张、吴分别组织起草了两部宪法草案初稿,以个人名义自行发表,听取各界反映。孙决定以吴稿为本参照张稿加以修订,提出实行内阁制,行政院负实际责任,总统由全国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不负实际责任,等等。蒋介石等人大为不满,遂一再修改,将内阁制改为总统制,总统负实际责任,行政会议由总统任主席,行政院长对总统负责;还将总统选举改为由国民大会代表间接选举产生,并删去“军人非解职不得任总统、副总统及省长”等条文。宪法草案被修改得面目全非,于1934年10月立法院会上三读通过,之后又送国民党中央审查,又经四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五全大会、五届一中全会反反复复修改,把十二章一百七十八条改成八章一百四十八条,再于1936年5月1日回到立法院作形式上的通过,于5月5日公布。此后抗战爆发,蒋介石以战时体制为辞,将实施“宪政”束之高阁。1944年1月,张澜在成都发起民主宪政促进会,讨论“五五宪草”,要求施行民主,促进宪政。孙科也不满蒋介石的独裁专权,主张实施宪政;但蒋说条件还不成熟,继续坚持一党专政。在1946年初的政治协商会议上,对“五五宪草”进行了讨论,中共和民主同盟的代表提出了许多修正意见。会议通过《关于宪草问题的协议》,决定组织宪草审议委员会制定宪草修正案;但蒋介石置政协决议于不顾,在发动全面内战后于1946年11月召开的国民大会上,自行通过了修改为十四章一百七十五条的宪法。孙科主持起草十余年的宪法就此了结。

孙科在主持立法院期间,还在制订民法、刑法、商法及行政、司法、军事、税务等各项法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尤其在司法裁判的各种程序和手段方面,能适合于领事裁判权取消以后违法的外国人受我国法律制裁的需要。

孙科为改善国民政府与苏联政府的关系不遗余力。1935年孙担任中苏文化协会会长,积极促进两国文化交流,改善两国关系。抗战爆发后,孙科三次会见苏联驻华大使,使《中苏互不侵犯条约》很快于1937年8月21日签订。为争取苏联的军械援助和贷款,孙科1938年1月、3月和1939年4月三次出访苏联,取得成功。他竭力推动蒋介石改善和发展中苏关系,使抗战前期两国政府关系比较融洽友好;但他后来终究无力阻挡和扭转蒋介石推行反苏亲美的外交方针。

抗日战争胜利后,孙科参加了政治协商会议;1946年10月“制宪国大”任主席团成员。1947年4月国民政府改组,蒋介石任主席,孙任副主席兼立法院长。1948年3月“行宪国大”,蒋介石当上了总统,孙科被蒋提名参加竞选副总统。孙原本嫌副总统是个吃闲饭的差使,还不如当立法院长实在,后经蒋说服,并许诺当选副总统后仍可兼立法院长,乃参加竞选。经过三次选举,虽有蒋介石及其部属的支持,孙科终究抵敌不过李宗仁而落选,仍任立法院长。1948年11月,孙科被蒋提名出任行政院长;在蒋介石下野后,他于1949年2月5日将行政院迁往广州,对代总统李宗仁持不合作态度。后经李劝说返回南京办公,但在部分立、监委员攻击下,于3月8日辞职下野。

孙科离职后,去香港休养。1951年秋赴法就医疗养,1952年移居美国。1965年到台湾参加孙中山诞辰一百周年纪念大会后,被蒋介石留下聘为“总统府”资政,次年又被聘为“考试院”院长,1967年8月任“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推行委员会”副委员长。

1973年9月13日,孙科因心脏病在台北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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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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