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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彦楷个人资料简介传记_沙彦楷历史评价_沙彦楷怎么死的?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1月17日 阅读:112 评论:0

沙彦楷,字武曾,一字伯躬,晚年更名昚,回族,1875年7月1日(清光绪元年五月二十八日)出生于江苏宜兴。祖籍原在西北,19世纪70年代清政府镇压西北陕甘回民军时,沙的祖父沙燮和携家迁居内地,定居宜兴行医为业,曾因参加科举考试寄姓吴氏。沙彦楷自幼就读私塾,勤学好问。父亲沙安节,教子严,常亲自课读至深夜。1900年沙彦楷考取秀才,翌年又参加清政府最后一次的科举考试,中光绪庚子、辛丑并科举人。

1907年9月,沙彦楷考取京师法律学堂,三年毕业后,捐得候补浙江盐使职衔。民国成立后,在司法界任职。1913年2月任江苏第一高等审判分厅推事兼民事庭庭长,1914年2月调任北京京师地方审判厅推事,1916年4月兼署民事庭庭长,1918年2月调任京师高等审判厅推事,1920年1月升任厅长。1922年发生“金佛郎案”,法国政府要我国以金佛郎的价值偿付“庚子赔款”余额,以其中部分抵付“中法实业银行”倒闭的欠款。当时投机政客乘隙活动,企图从中挹注取利,大理院院长董康等人亦参与其事,沙彦楷站在爱国立场上坚决反对,并向国会提议,得以立案。后愤于司法界之腐败,沙彦楷于是年7月辞去京师高等审判厅厅长职务。8月,被递补为国会议员。1923年曹锟贿选总统,沙毅然放弃议员职务,挂冠离京赴沪。

1924年,沙彦楷在宜兴筹款创办宜兴中学,担任校董,经常往来沪、宜间,处理办学事宜,直至1931年该校改为省立农业学校。

1925年2月起,沙彦楷与知友沈钧儒在沪合设律师事务所,执行开业律师事务,积极保障人权。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政变后,曾任浙江省政府委员兼秘书长的沈钧儒一度被捕,沙到处奔波营救,沈不久获释,继续共同执行律师业务。此后沙与沈多次参与营救被国民党当局逮捕的革命者和爱国人士。1936年,蒋介石对沈钧儒等爱国民主人士进行迫害,发生“七君子事件”。沙坚决声援抗日救国的正义主张,反对蒋介石的卑劣行为。他亲往监狱探望被捕的救国会领袖,积极参加营救活动。

1937年抗战军兴,不久上海租界沦为“孤岛”,沙彦楷不愿事敌,结束律师业务,回宜兴故乡,闭门读书,从事著作,他甘处清贫的隐居生活。1940年3月,汪伪政权建立,沙著文痛斥汉奸卖国罪行。1944年,沙彦楷更名昚,作七十自述诗,有“岁寒共抱冬心在,何恨何求更愠穷”句。1945年抗战胜利后,他回沪继续执行律师业务。周恩来代表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在沪谈判期间,曾多次与他会晤。在中国共产党的影响下,他逐步认清了国民党政府的本质,积极参加反蒋民主运动,曾加入民社党任秘书长兼组织部长,为反对该党主席张君劢投靠国民党的行径而斗争。不久沙等人另组民社党革新委员会,先后被推为副主席、主席,坚持爱国民主立场,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并参加中国民主同盟。新中国成立前夕,与各爱国民主党派发表共同声明,声讨蒋介石。1949年9月,他以特邀代表的身份参加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当选为全国政协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沙彦楷历任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顾问、委员,全国政协第二、三、四届委员,民盟中央委员,华东军政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委员,上海市第一、二、三、四、五届人民代表,上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回民文化协进会主任,上海市伊斯兰教协会主任等职。他在团结伊斯兰教界爱国人士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1958年,他以八十四岁高龄亲赴太湖,考察南江入湖故道。晚年专心研究水利,著有《三江五考》、《南江入太湖故道考》等专论。

沙彦楷擅长地方志的编纂工作,曾被推为武进县志总纂。另著有《陶渊明集注补证》、《洪亮吉传》、《杂忆曹锟贿选》等书。沙还精于书法,作品曾选送日本展览,著有《迟翁论书》十篇、《霜鸣室金石考跋》等。

1970年1月27日沙彦楷在上海病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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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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