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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改善和生活方式的变革·美国社会分配的不均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13日 阅读:292 评论:0

工业化和城市化带来了社会生活的变化,提高了国民的整体生活水平。然而,并非所有的美国家庭都能分享社会财富增长的成果,个人和家庭的收入存在各式各样的差异,贫富分化现象极其严重。只有中上层阶级的生活质量得到充分改善,而多数普通人的生活仍相当艰难。社会下层特别是工人及其家庭,则不仅没有享受到现代化给生活带来的便利,不少人还挣扎在生存的边缘。1890—1920年间,普通工人的工资收入较低,单凭男性户主的工资不足以养家糊口。当时美国一个城市五口之家,每年必须开支600—800美元才能维持基本的生活,而至少有一半到2/3的成年男性工人的年收入达不到这个数目。[1]雇用童工的现象相当普遍。1900年,美国的童工达到175万人。[2]工人的收入很低,而城市的消费水平较高,物价的增长速度又高于工资的增长,因此,许多工人家庭难以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准。

普通工人的工作条件相当恶劣,损害了他们的健康,也降低了他们的生活质量。在实行8小时工作日以前,工人每天要在机器轰鸣、通风不畅、缺少安全防范设施的工厂里劳动10—12个小时,每周至少工作6天。工厂安全立法和事故赔偿立法尚不完备,因公伤残和致死的事件经常发生,而受害者及其家属很少得到赔偿。当时美国工厂的事故率之高世界罕见: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每年因公死亡者达到3.5人,伤残者为50万人。[3]即使在这样的工作条件下,工人的工资也没有可靠的保障,经常受到失业的威胁;而在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以前,失业便意味着家庭失去了生活的来源。

很多学者都认为1920年代的美国经济处于黄金时期,然而20年代的经济只对某些人而言是黄金时期,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口处于贫困之中。美国人不仅未能平等地分享经济上的繁荣,而且财富分配的差距有加大之趋势。经济史学家欧文·伯恩斯坦(Irving Bernstein)指出,对于那些贫困的人来说,1920年代适合的金属象征应该是镍、铜甚至是锡,但肯定不是黄金。[4]布鲁金斯学会的经济学家于1934年对美国人口中购买力分配不当的状况进行了调研,调查的时段为1900—1932年。其调查报告显示,1920年代美国人在收入和支出上的不均衡状况令人震惊。根据这些经济学家的统计,1929年,美国家庭中有大约60%的家庭年收入低于2000美元,而2000美元是提供基本生活必需品所必需的,此外还有1/5的家庭的收入少于1000美元。美国社会中处于上层的10%的家庭,其收入最低不少于4600美元,这些家庭在总消费支出中占据1/3。这部分富裕家庭的储蓄额占家庭储蓄总额的86%。80%非常贫困家庭的储蓄额只占家庭储蓄总额的2%。[5]因此,这些调查者得出结论:“至少在过去的10年里,收入分配不均的状况日趋严重。”[6]

为了缩小不同群体之间的差异,市政府将资金用于社会福利,美国开始实行累进所得税制,按个人收入的高低确定不同的税率,税率随着收入的增加而相应提高。二战期间,在繁荣的经济形势下,就业率较高,劳动者的总体收入有所提高,收入的差距也有所缩小。在1929—1947年间,收入最低的1/5的家庭在总收入中所占比重从3.5%上升到5%,收入最高的1/5的家庭所占有的比例从54.4%下降到44.9%。[7]这种政策的调整使社会底层的经济状况有了一定的改善,而收入不均这一总的局面仍未改变。

二战以后,新保守主义思潮在美国思想界和学术界逐渐高涨,它认为美国从来都不存在激烈的阶级冲突,强调美国社会的流动性,认为允许向上流动是美国阶级结构的特点。不可否认,对于很多美国人来说,“向上流动”并不是一种梦想,因为存在着各种改善处境的机会;但从整体上看,美国社会的贫富差距始终存在,底层和上层阶级在财富上的悬殊,在这个时期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有所增加。杜鲁门当政时期推行“公平施政”,延续罗斯福时期的社会改革,扩大了《社会保障法》的应用范围,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并提高下层居民的收入水平,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但是,贫富差距并未因此而缩小,反而较战时略有加大。20世纪50年代,25%的美国人(4000万—5000万人)处于贫困状态。即使到50年代末,仍然有1/3的儿童处于贫困状态。1958年,中产阶级的收入在3000至1万美元之间,而65岁以上的美国人的收入却低于1000美元,大多数老年人也没有医疗保险。1959年,只有一半人有储蓄,1/4人根本没有流动资产。即使是本土出生的白人家庭,也有1/3仅靠户主的收入维持着艰难的生计。[8]根据罗斯曼的统计,1929—1947年间,收入最低的1/5的家庭的收入份额上升了1.5个百分点,而最高的1/5的家庭的收入份额则下降了10.5个百分点;凯博德的统计数字表明:在1947—1960年间,前一组家庭的收入份额减少0.2个百分点,后一组家庭的收入比重仅降低了1.4个百分点。[9]这说明两极之间的相对差距进一步扩大。

社会下层在财富分配中的不利地位日益引起社会的强烈关注。60年代中期,翰逊总统宣布“向贫困开战”,旨在提高社会下层的收入,改善其生活质量。即使如此,在1960年以后的15年里,最低的1/5的家庭收入份额仅由4.9%上升到5.4%。

到80年代,美国收入分配的两极分化现象出现新的趋势,中等收入阶层的份额有所缩小,而最富有阶层的收入和财富总量均有明显上升。在1980—1990年间,最富有的20%的人口的收入增长了近33%;最富有的1%的人口的收入增长了近87%;另有60%的人口收入根本没有变化。[10]1%富有家庭拥有全国家庭财富的42%,其中包括60%的公司股票和80%的家庭信托财产。[11]造成这种不平等现象的原因部分是由于20%高收入人群中双收入家庭更为普遍,工资不断提高。即使在这些高收入的人群中,收入分配仍不均衡,高低相差悬殊,高收入的来源相当一部分来自银行利息、股票分红、避税及投资利润的增加,远远高于劳动所得的收入。

到1980年,美国的贫富悬殊已经超过了多数经济发达国家:在《财富》杂志上排名前500位的公司中,首席执行官的薪水是普通工人的38倍。到1988年,一个大公司的普通经理的工资是一名教师的72倍,是普通工人的93倍。1990年,美国联合航空公司收入最高的首席执行官所得是空乘人员起始工资的1272倍。同时,在1978—1987年之间,常年全职工作而仍受贫困之苦的人数增加了近57%。1990年,时代—华纳的董事长收入7.8亿美元,相当于一个普通秘书或办公室职员1500年的薪水。[12]

如果将5%最富的人收入的1%进行重新分配,能使100万人摆脱贫困,对美国家庭中最富的2%的净资产所征的税款足够联邦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增加一倍,而且还有200亿美元的余额可以留作它用。[13]

根据1988最全面的统计数据——卢森堡收入研究统计数据(Luxembourg Income Study data),在发达国家中,美国和加拿大在收入分配不平等方面均在前10名之列。[14]1995年,《纽约时报》对各国财富的集中程度做过一项调查,将指数定在0—1之间,美国为0.34,加拿大为0.29。美国20%的高收入者拥有全国80%的财富,而20%的低收入者则只占全国收入的5%。这项调查用经济学家爱德华·沃尔夫(Edward N. Wolff)的话说就是:“我们在财富方面是最不平等的工业国。”[15]

[1] 罗伯特·布雷姆纳:《来自底层》(Robert H. Bremner, From the Depth: The Discovery of Poverty in the United States),纽约1956年版,第153—154页。
[2] 哈罗德·福克纳:《政治、改革和扩张》(Harold U. Faulker, Politics, Reform, and Expansion),伦敦1959年版,第86页。
[3] 约翰·钱伯斯:《变革的肆虐,进步主义时代的美国》(John W. Chambers, II, The Tyranny of Change),纽约1980年版,第59页。
[4] 欧文·伯恩斯坦:《贫乏年代:1920—1933年美国工人史》(Irving Bernstein,The Lean Years: A History of the American Worker, 1920—1933),巴尔的摩1970年版,第47页。
[5] 转引自布罗德斯·米切尔《消费者大纲》(Broadus Mitchell,“ Brief for the Consumer”),载《美国政治与社会科学院年鉴》第173卷(1934年5月),第11页。
[6] 莫里斯·利文、哈罗德·莫尔顿与克拉克·沃伯顿:《美国人消费的能力》(Maurice Leven, Harold Moulton, and Clark Warburton, American Capacity to Consume),华盛顿布鲁金斯学会1934年版,第126—127页。
[7]③ 罗伯特·罗斯曼:《美国的不平等与社会分层》(Robert A. Rothman, Inequality and Stratification in the United State),新泽西州恩格尔伍德克利夫斯1978年版,第65页。
[8] 库恩茨:《我们未曾如此》,第29—30页。
[9]② 凯博:《社会的分层与不平等》(Kerbo, Harold R. Social Stratification and Inequality: Class Conflict in the United States),纽约1983年版,第33页。
[10] 保拉斯·罗滕博格:《美国的种族、阶级和性别》(Paulas Rothenberg, Race, Class & Gender in the United States: An Integrated Study),纽约1992年版,第100页。
[11] 库恩茨:《我们未曾如此》,第272页。
[12] 库恩茨:《我们未曾如此》,第273页。
[13] 同上书,第286—287页。
[14] 西摩·马丁·李普塞特:《美国例外论:一把双刃剑》(Seymour Martin Lipset, American Exceptionalism: A Double-Edged Sword),纽约1996年版,第76页。
[15] 转引自李普塞特《美国例外论:一把双刃剑》,第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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