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鉴:提供各个学科的历史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美国

《林肯要求暂停人身保护法》谋略解读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06日 阅读:238 评论:0

人身保护法是英国于1679年通过的一项法令,以后许多资产阶级国家都制定了类似的法律。根据这个法令,政府必须有法院发出的拘票,才能逮捕人;被逮捕的人有权要求在24小时内对其起诉,否则他就应获释,人身保护法不适用叛国罪案件,而且根据议会的决定可以暂停生效。1861年5月25日凌晨两点,卡德瓦拉德将军派出一班士兵,把一个名叫约翰·梅里曼的人从他在海菲尔兹家里的床上拖起来,带到麦克亨利堡垒关押起来并“严加看管”。约翰·梅里曼的罪名是因公然叫嚣要武装反抗政府,支持宣布脱离联邦,并挑起内战的南部同盟叛乱。当天,梅里曼的几位辩护律师就去找家在巴尔的摩的联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罗杰·布·坦尼。他们否认梅里曼犯有被指控的叛国罪,请求坦尼签发一道人身保护令。首席法官坦尼发了令状,同时命令卡德瓦拉德将军出庭,还说“你必须带着约翰·梅里曼本人一起来。”卡德瓦拉德将军派一个参谋李上校给坦尼送来了答复。李上校先解释将军因忙于处理紧急事务不能来,然后宣读了将军的如下声明:约翰·梅里曼被控犯有叛国罪。众所周知,该犯在一个用联邦武器装备的连队中任陆军中尉,竟公然叫嚣他的目的在于武装反抗政府。“将军还不得不进一步奉告你,是合众国总统正式授权他在这类情况下为了公共安全暂停执行人身保护法的。”经过多次起诉,梅里曼或卡德瓦拉德都没有按照坦尼的命令出庭。首席法官便向总统递交了一份很长的书面意见,申述盎格鲁撒克逊人颁发人身保护法的惯例,并提醒和告诫总统本人不应知法犯法。林肯在7月4日致国会的咨文中,向全国公开了他对首席法官坦尼的答复:首次征召民兵后不久,我曾认为有责任受权指挥官在适当情况下可根据他个人的判断暂停人身保护法所规定的权利;换句话说,不必采取正常的法律程序与形式,即可逮捕并拘留他认为危及公共安全的个人。……难道为了使一项法律不受侵犯,就应当让该项法律以外的所有法律均遭破坏,从而使政府本身土崩瓦解吗?我认为法律并没有遭到破坏。……这个案子已判定是一起叛乱案。……现在有人坚持这项判决的权力只属于国会,而不属于总统。但是,宪法本身并没有提到哪一种机构或哪一个人才可行使这项权力。……林肯总统要求停止实施人身保护法,拘捕那些危及公共安全的个人。这种做法乃维护社会及付南部叛乱之必须,是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的,法律应能够有效地为现实斗争的需要服务,尤其是当国家处于危难关头,法律理应服从非常的需要,以促进摆脱危难,振兴国家的事业。经过四年的艰苦战斗,北方联邦终于平息了南部同盟的叛乱,并废除了罪恶的蓄奴制。

本文地址: https://www.yishiweijian.com/meiguo/20221210097.html

文章来源:主编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相关推荐
  • 最新动态
  • 热点阅读
  • 随机阅读
站点信息集合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隐私声明 | 版权声明 | 浙ICP备18038933号-5 | 网站地图

本站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来源网站所有,原创内容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内容转载、商业用途等均须联系原作者并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