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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恶的鸦片走私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1月10日 阅读:278 评论:0

二、罪恶的鸦片走私

为了追寻中外冲突的根源、揭露殖民主义者的罪恶行径,马克思仔细研究了鸦片贸易的发展史。

马克思首先指出:鸦片贸易是一种“触目惊心的贸易”。

随后,马克思就论述了鸦片贸易是怎样发展起来的。

马克思写道:“在1767年以前,由印度输出的鸦片数量不超过200箱,每箱约重133磅。中国法律许可鸦片作为药品输入,每箱鸦片抽税3美元左右;当时从土耳其贩运鸦片的葡萄牙人几乎是唯一向天朝帝国输入鸦片的商人。”

在鸦片贸易中,东印度公司起了极坏的带头和主力作用。1757年,英国占领了印度鸦片产地孟加拉。1773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取得了鸦片专卖权,1797年又垄断了鸦片制造权。在这个机构的操纵下,英国对华鸦片贸易迅速发展起来。

1773年,英国东印度公司直接经营鸦片,揭开了鸦片贸易的序幕。从印度输入中国的鸦片贸易,不仅构成一个多世纪英中贸易或英中经济关系的基础,而且也成为中国变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关键因素之一。这种贸易以鸦片战争为界限,分为前后两期。

所以马克思认为,1773年,是英国对华鸦片贸易史上关键的一年。就在这一年,英属印度政府正式确立了进行鸦片贸易的侵略政策。所以,马克思写道:“1773年,堪与埃芒蒂埃之流、帕尔默之流以及其他世界闻名的毒品贩子并驾齐驱的沃森上校和惠勒副董事长,建议东印度公司同中国进行鸦片贸易。于是在澳门西南的一个海湾里下碇的船只上,建立起了鸦片堆栈。但是这笔投机买卖最后失败了。1781年,孟加拉省政府派了一艘满载鸦片的武装商船驶往中国;而在1794年,东印度公司就派了一艘运载鸦片的大船停在黄埔——广州港的停泊处。”

“大约在1798年,东印度公司不再是鸦片的直接出口商,而成了鸦片的生产者。在印度,实行了鸦片垄断,同时东印度公司伪善地禁止自己的船只经营这种毒品的买卖,而该公司发给同中国做买卖的私人船只的执照中却附有条件,规定这些船只如载运非东印度公司生产的鸦片要处罚。”

1800年,输入中国的鸦片已经达到2000箱。

马克思随即说明了以此为节点,18世纪与19世纪鸦片贸易的重大变化。马克思认为:“在18世纪,东印度公司与天朝帝国之间的斗争,具有外国商人与一国海关之间的一切争执都具有的共同点,而从19世纪初起,这个斗争就具有了非常突出的独有的特征。中国皇帝为了制止自己臣民的自杀行为,下令同时禁止外国人输入和本国人吸食这种毒品,而东印度公司却迅速地把在印度种植鸦片和向中国私卖鸦片变成自己财政系统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马克思指出:“正因为英国政府把在印度种植鸦片的垄断权据为己有,中国才采取了禁止鸦片贸易的措施。”“天朝的立法者对违禁的臣民”施行了严厉的惩罚,中国海关颁布了严格禁令。但是,英国人却“腐蚀中国当局、海关职员和一般的官员”,以致使“中国人在道义上抵制”“都不能发生效力”。“浸透了天朝的整个官僚体系和破坏了宗法制度支柱的营私舞弊行为,同鸦片烟箱一起从停泊在黄埔的英国趸船上偷偷运进了天朝。”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东印度公司一手扶植的、北京中央政府抵制无效的鸦片贸易规模日益增大,到1816年,鸦片年贸易额已将近250万美元”。

就在这一年,即1816年,印度的贸易开放了。印度贸易的开放又大大推动了英国鸦片走私商的活动。1820年,偷运入中国的鸦片增加到5147箱,1821年达7000箱,1824年多达12639箱。

这时,中国政府向外国商人提出严重警告,同时惩办了被认为是与外国商人同谋共犯的一些行商,大力查办了本国的鸦片吸食者,并且在自己的海关采取了更加严厉的措施。

但是,这一切努力的最终结果,正像1794年一样,只是使鸦片堆栈由不可靠的地点移到更适合于经营鸦片贸易的地点。鸦片堆栈从澳门和黄埔转到了珠江口附近的伶仃岛,在那里,具有全副武装设备的、配备有很多水手的船只,成了固定的鸦片堆栈。

“在由此产生的更有利的条件下,鸦片贸易在1824年至1834年的10年当中,就由12639箱增加到21785箱。”

“1834年,也像1800年、1816年、1824年一样,在鸦片贸易史上标志着一个时代。东印度公司不仅在那一年失去了经营中国茶叶的特权,而且必须完全停止一切商务。由于东印度公司从商务机构改组为纯粹的政府机构,对华贸易就向英国私人企业敞开了大门,这些企业干得非常起劲,尽管天朝政府拼命抵制,在1837年还是把价值2500万美元的39000箱鸦片顺利地偷运进了中国。”

鸦片贸易对中国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因鸦片的输入而引起的白银不断外流,开始破坏天朝的国库收支和货币流通。19世纪30年代后期,中国除少数在鸦片走私贩运中获利者外,包括统治阶级在内的国内各阶级都反对鸦片进口。经过帝国全体高级官吏一年多的全面讨论,中国政府决定:“此种万恶贸易毒害人民,不得开禁。”

1837年、1838年和1839年,中国政府采取了非常措施,这些措施的顶点是钦差大臣林则徐到达广州和按照他的命令没收、焚毁走私的鸦片。这成了第一次鸦片战争的起因,这次战争又使中国发生起义,使帝国国库完全空虚,使俄国能够顺利地由北方入侵,使鸦片贸易在南方得到极大的发展。

1840年年底,对鸦片流毒深恶痛绝的道光皇帝颁布了一条法令——《查禁鸦片烟章程》,这一章程共39条,全文记录在《道光实录》第三百二十二卷中。但是,这份充斥着极刑的法令从实施起,一直到1858年清廷被迫宣布“弛禁”鸦片的近20年间,其实都没有得到认真的执行。

1842年的中英《南京条约》并没有允许进行鸦片贸易。但是英国殖民主义者听任私商鸦片走私继续进行,并且加以庇护,以此来迫使中国就范。这种鸦片贸易,以香港为走私基地,长江以南沿海各个口岸都可作为走私据点。实际上,鸦片贸易已完全不受法律制裁,致使外商私运鸦片更加猖狂。

按马克思文章中所说,1856年输入中国的鸦片,总值约3500万美元,同年英印政府从鸦片垄断贸易上得到了2500万美元的收入,即等于国家总收入的1/6。

按照中国学者的查考,1842年至1849年,中国平均每年进口33000余箱鸦片,1850年至1854年增加到每年50400余箱,1855年至1859年又增加到每年64200余箱。

所以,马克思认为,即使在太平天国起义时期,鸦片贸易“不但没有缩减,反而迅速达到了巨大的规模”。

在第二次鸦片战争(1856—1860年)中,清政府于1858年被迫与英、法、美签订《通商章程善后条约》,准许外商在通商口岸销售鸦片,并以“寓禁于征”为名,同意以“洋药”名目缴税,每百斤纳税银30两。

从此鸦片竟成为合法的进口商品。鸦片输入量随之剧增,1863年至1864年为69800担(每箱约合中国1担),到1879年就增至104900多担,其货值等于当年外货进口总值的一半。

甲午战争以后,外国资本主义对华商品输出大增,鸦片贸易已不再是平衡贸易逆差的手段,而且国内四川、云南等地也大量私种鸦片,再加上中国人民的坚决反对和国际舆论的强烈谴责,鸦片进口数量逐步减少。1899年为59000担,1909年为50000担,到1921年减至333担。

1906年,清政府颁布分期禁止鸦片的上谕,规定在10年以内逐步减少种植罂粟土地,逐步戒除民间吸食鸦片嗜好,并提出了10年以内完全禁绝鸦片进口的主张。由于鸦片在进口总额中所占的比重日趋下降,所以英国方面立即响应清政府的禁烟政策。

1909年,美国政府在上海召开国际会议,由美国主教勃兰特主持。会议认为,中国政府禁止全国鸦片生产运销的态度坚诚,因而敦请与会各国政府采纳决议条款,帮助中国政府实现它所要达到的禁烟目标。

1912年1月,在海牙举行第二次会议,中、美、法、德、英、意、俄、暹罗(今泰国)、日本、荷兰、波斯、葡萄牙等国都派代表出席。会议仍由勃兰特主持,议决签订禁烟公约,规定缔约各国应该检查生鸦片的生产和分配,切实禁止熟鸦片的制造、贩卖和吸食以及它的进口和出口,还要共同防止将鸦片和其他毒物走私运入或运出中国。

上述关于鸦片贸易的历史,主要内容是马克思在《鸦片贸易史》等文章中考察和分析的。但为了更加准确地揭示鸦片贸易的全貌,我也使用和介绍了中国方面的有关资料和学者的研究成果。

从鸦片贸易形成和发展的整个过程来看,我认为,所谓的“鸦片贸易”,实在不能简单地称之为“贸易”。在绝大多数时间里,中国政府是反对和禁止鸦片大量进口的。西方殖民者卖给中国的鸦片,多数是通过走私进入中国的。因此,更准确地说,近代历史上的所谓“鸦片贸易”,至少在中国法律被迫准许进口之前,其实是“鸦片走私”。

所以,在马克思关于鸦片贸易历史过程的叙述和分析中,我们更多看到的是中国与英国及其当时的殖民地印度之间,在鸦片走私与反走私上的博弈。英印当局,有时把鸦片交易当贸易来对待,但更多的,是利用贸易的名号,干着走私的勾当。有时连贸易的名号都没有,就是赤裸裸的走私。这种走私的非法性质,一目了然,清清楚楚。

因此,我们也就可以注意到,马克思在叙述和分析鸦片贸易史时,特别揭露了英国政府的伪善面孔。

马克思指出,英国政府假装同鸦片走私贸易毫无关系,甚至还订立禁止这种贸易的条约。可是作为印度政府,它却强迫孟加拉省种植鸦片,使该省的生产力受到极大的损害;它强迫一部分印度农民种植罂粟,用贷款的办法引诱另一部分农民也去种植罂粟。它严密地垄断了这种毒药的全部生产,借助大批官方侦探来监视一切:栽种罂粟,把罂粟交付指定地点,使罂粟的蒸晒和鸦片的调制适合中国鸦片吸食者的口味;把鸦片装入为便于偷运而特制的箱子,以及把鸦片运往加尔各答;在那里,鸦片由政府标价拍卖,国家官吏把鸦片移交给投机商人,然后又转给走私商人,由他们运往中国。

鸦片贸易本来就获利颇丰,英国政府在每箱鸦片上所花的费用将近250卢比,而在加尔各答市场上的卖价是每箱1210—1600卢比。可是,这个政府并不满足于这种实际上的共谋行为,还直接跟那些从事毒害整个帝国的冒险营业的商人和船主们合伙,分享利润和分担亏损。

所以,马克思也尖锐地揭露了这种所谓“贸易”的走私性质。明确指出:英国政府在印度的财政,实际上不仅要依靠对中国的鸦片贸易,而且还要依靠这种贸易的不合法性。如果中国政府使鸦片贸易合法化,同时允许在中国种植罂粟,英印的国库会遭到严重灾难。英国政府公开宣传毒品的自由贸易,暗中却保持自己对毒品生产的垄断。任何时候只要我们仔细地研究一下英国的自由贸易的性质,我们大都会发现:它的“自由”说到底就是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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