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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民族生存的“人民战争”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1月10日 阅读:128 评论:0

四、维护民族生存的“人民战争”

“人民战争”,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非常熟悉的一个专有名词。但从马克思恩格斯对于中国的论述来看,他们早在160多年前就已经使用了这个词语。当看到他们的著作中出现这个词语时,我们不能不感到非常亲切。

恩格斯充分肯定了中国人民全民抗敌的斗争方式,认为“被弄到绝望地步、陷于半瓦解状态的中国,却找到了一种抵抗办法,这种办法如果能彻底实行,就能使第一次英中战争时英军节节胜利的情形不再发生”。

恩格斯仔细考察并具体列举了中国人民“发起民族战争”对抗侵略者的种种方法,虽然他并不完全赞同这些方法,但他主要是以此赞扬中国人民奋勇抗敌的不屈精神:

“他们经过极其冷静的预谋,在供应香港欧洲人居住区的面包里大量放了毒药……他们暗带武器搭乘商船,而在中途杀死船员和欧洲乘客,夺取船只。

“他们绑架和杀死所能遇到的每一个外国人。连移民到外国去的苦力都好像事先约定好了,在每一艘移民船上起来暴动,夺取船只,他们宁愿与船同沉海底或者在船上烧死,也不投降。

“甚至国外的华侨——他们向来是最听命和最驯顺的臣民——也进行密谋,突然间起事。”

虽然这些方式中有的带有盲目排外和野蛮的性质,但恩格斯认为,是“英国政府的海盗政策”“引起了所有中国人普遍奋起反抗所有外国人的局面,并使之表现为一场灭绝战”。

有人“把中国人的这种抵抗方法叫做卑劣的、野蛮的、凶残的方法”,恩格斯对此加以反驳:“但是只要这种方法有效,那么对中国人来说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既然英国人把他们当做野蛮人对待,那么英国人就不能反对他们充分利用他们的野蛮所具有的长处。”

问题的实质在于这场斗争的性质。恩格斯指出:“我们不要像道貌岸然的英国报纸那样从道德方面指责中国人的可怕暴行,最好承认这是保卫‘社稷和家园’的战争,这是一场维护中华民族生存的人民战争。”

“虽然你可以说,这场战争充满这个民族的目空一切的偏见、愚蠢的行动、饱学的愚昧和迂腐的野蛮,可是它终究是人民战争。”

如果中国人民都行动起来,那么英国人就将陷入窘境而非常危险。

恩格斯在这里使用“人民战争”的概念,反映了中国抗击列强侵略的人民性,是对中国人民英勇反抗精神的肯定和赞扬。

马克思恩格斯还研究过其他很多战争。特别是恩格斯,1841年下半年至1842年10月,曾经作为志愿兵在柏林服役。1849年5月,曾经制订过莱茵省起义的行动计划。同年8月,参加过巴登-普法尔茨起义,担任维利希的副官,同他一起制订作战计划,并指挥完成复杂和危险的战斗任务,亲自参加了4次战斗。

所以,马克思及他们的家人、朋友等,都习惯称恩格斯为“将军”。

威廉·李卜克内西说自己第一次与恩格斯见面时,立刻感到他是一个杰出的军事家。“恩格斯似乎生来就应该是一个军人,他能料事如神,随机应变,明察秋毫,当机立断,沉着冷静。稍后,他写了许多卓越的军事著作,并且得到第一流职业军事家的好评。”

恩格斯确实写过很多涉及军事和当时战争的文章著作。对克里米亚战争、美国内战、奥意法战争、普法战争等做出了许多准确无误的预测,对波兰起义等一系列武装起义进行过研究分析。

马克思和恩格斯将古罗马的斯巴达克奴隶起义,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意大利、普鲁士和西班牙等国人民反抗拿破仑一世侵略的战争,第二次鸦片战争中的人民反抗,都称之为“人民战争”。

他们认为,弱军战胜强军、小民族制胜大民族,唯一的方法是:组织武装起义,武装全民,到处组织游击队,进行游击战,到处打击敌人,逐步壮大自己,削弱敌人,夺取胜利。

当然,恩格斯还从军事的角度对当时的很多战争做过研究和评述。

所以,恩格斯的军事思想非常丰富。他与马克思关于战争与和平、关于军事和武装斗争的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恩格斯在这里使用“人民战争”的概念,不是偶然的,而是他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对历史上特别是他所处时代的战争指导艺术和作战方法进行科学总结而提出来的,也是考察分析中国人民反抗外国侵略斗争的特点而概括出来的。

恩格斯所指的中国人民的“人民战争”,当然还只是一种初步的武装斗争形式,是人民群众多少带有自发性的一种武装反抗。这些斗争并没有取得胜利。恩格斯也没有从理论和军事战略战术的角度进行更多的分析。但是,这里的“人民战争”概念,连同他的其他军事思想一起,为此后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特别是人民战争实践和理论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到了20世纪,人民战争的实践和理论有了进一步发展。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武装斗争过程中,从中国实际出发,创造了伟大的人民战争的基本形式,将人民战争的实践和理论发展到一个历史性的新高度。

一般的战争是由正规军队所从事的正规作战,胜负主要取决于正规军的人力、物力和战斗力,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有限。即使人民群众参与,但也只负责非武装性的支持工作。

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战争,是为了谋求人民解放和反抗外来侵略,且因在武装力量上长期弱于对方,单靠正规军队的作战不足以取得胜利。所以,不能不采取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形式。

这种战争的主体和形式,是以人民军队为骨干,组织和武装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这种战争,仍然由正规军开展正规作战,但人民群众除间接参与非武装性的支持外,还以多种形式组成武装力量,直接与正规军并肩作战。

通过这种直接参与作战的方式,可改变正规军队自身的弱势,取得以弱胜强的效果。人民群众的武装力量,经过战争的锻炼,也往往转变成正规军队,使得敌我力量的对比发生根本性转变,从而最终获得战争的胜利。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武装实行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在敌后建立和发展根据地,广泛发动群众,开展袭击战、伏击战、地雷战、地道战、破袭战、麻雀战等各种形式的游击战争,并与各种非武装斗争形式紧密结合起来,同国民党军正面战场作战略上的相互配合,终于取得了以少胜多、以弱胜强的战争胜利。抗日战争是人民战争的最大规模的实践。抗日战争的胜利,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人民战争的胜利。

在长达20多年的革命战争特别是抗日战争的历史进程中,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战争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创立了一整套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战争的思想理论和战略战术,对马克思主义的军事理论做出了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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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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