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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新闻《绝对的新闻出版自由》解读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09日 阅读:118 评论:0

恩格斯在其晚年的著作中两次谈到 “绝对的新闻出版自由”,列宁也多次将 “绝对的出版自由” 写入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党纲,规定为党的最近奋斗目标之一。他们所说的新闻出版自由,是指法治条件下的新闻出版自由,它的对立面是以 “人治” 的任性钳制新闻出版业。“绝对” 在这里不是哲学概念,而是一个法学和政治学的概念。

1884年,恩格斯在德国社会民主党机关报 《社会民主党人报》 上发表 《马克思和 <新莱茵报>》 一文 (参见21卷17-26页),回顾该报工作时他写道:“在莱茵河地区,我们却享有绝对的出版自由,并且我们充分利用了这个自由。” (21卷20页) 《新莱茵报》 在其存在的近一年内 (1848—1849),被他人起诉23起,由于出版地科隆是经历过法国革命的地方,“通过拿破仑法典领会了现代法的观念” (21卷20页),案件必须按照法律程序审理,而不能由行政当局仅凭一方的起诉或行政官员个人好恶直接下令处罚报纸,甚至查封报纸。正是这种法治化的环境,使得 “报纸在警察的眼皮底下仍然从容地继续编辑和印行,它的销行和声誉随着它对政府和资产阶级的尖锐攻击愈益扩大了”。1849年2月,科隆陪审法庭审理了涉及该报的两起诉讼案,在马克思、恩格斯等和律师的辩护下,陪审团均宣布 《新莱茵报》 无罪,原因在于恩格斯所说: “在莱茵河地区实行的则是拿破仑法典,……人们受陪审法庭审判并不是由于政治上违法,而只是由于某种犯罪行为。”(21卷20页) 由于以 “人治” 为特点的普鲁士法律制度在莱茵省不起作用,普鲁士当局费了很大周折寻找各种理由,对每位编辑个人实行法律追究,用釜底抽薪的办法才迫使报纸停刊。

在民主制度完善的国家,恩格斯所说的绝对的新闻出版自由是常态,新闻出版方面的 “人治” 事件则是例外。德国社会民主党机关报 《社会民主党人报》 (1879—1890) 在瑞士和英国出版,也就得到了这种自由条件的保障。1890年,恩格斯在 《给<社会民主党人报> 读者的告别信》 一文中谈到该报时说: “我生平曾经有两次荣幸地为报纸撰稿而充分享有一般能开展新闻出版工作所应具备的两个最有利的条件: 第一,绝对的新闻出版自由,第二,深信你的听众正是你想要同他们说话的人。” (选集2版4卷400页) 这里所说的两家报纸,即 《新莱茵报》 和 《社会民主党人报》。他认为 《社会民主党人报》 是 “党曾经有过的最好的报纸”,原因之一就是“只有它享有充分的新闻出版自由”。

恩格斯 (1893)

恩格斯所说的绝对的新闻出版自由,是指法治社会中报刊所享有的一种完全的和充分的自由状态。这是他基于法律的视角,对当时的 《新莱茵报》 和《社会民主党人报》 所享有的新闻自由程度的概括。其条件也如恩格斯所说: “一切自由的首要条件: 一切公务人员在自己的一切职务活动方面都应当在普通法庭上按照一般法律向每一个公民负责。” (19卷7页)

这里采用的 “绝对的新闻出版自由” 译文,出自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二版第4卷,该版直接译自德文。“绝对的新闻出版自由” 的德文原文为unbedingte Preβfreiheit,英文版为 unconditional press freedom。收入这篇文章的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中文第一版第22卷将Preβfreiheit译为 “出版自由”。在欧美,“出版自由” 和 “新闻自由” 是同一个词组 (德语Preβfreiheit和英语press freedom)。在马恩所处的19世纪,商业报刊已经兴起,出版物不只包括书籍和小册子,更多是指报刊。因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中文第二版的相关译文,已经将旧版中的 “出版自由” 全部改译为 “新闻出版自由”。关于unbedingte,德文释义是 “无条件的、绝对的、完全的” 等,英文unconditional的释义是“无条件的、完全的、绝对的” 等,显然释义对等,相差无几。

在 《告别信》 中,还有与之相近的 “充分的出版自由” 的表述 (22卷89 -90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二版第4卷将其译为 “充分的新闻出版自由”。其德文原文为volle Preβfreiheit,英文版为full freedom of the press。其中,德文volle的释义为“完全的、满的、充满的” 等,英文full的释义为“满 的、充满 的、完 整 的” 等。显 然,volle Preβfreiheit和unbedingte Preβfreiheit应该是恩格斯所描述的法治社会中的一种新闻出版自由的状态,翻译为 “绝对的新闻出版自由” 没错。但在中国的环境中,由于最近几十年来大众哲学的普及,“没有绝对” 的简单认识根深蒂固,“绝对的新闻出版自由” 在这种环境中会使读者难以在恩格斯的意义上理解。因此,若翻译为 “完全的新闻出版自由”,可能会减少对内涵的误解。

列宁的著作中也多次出现过 “绝对的出版自由”(неограниченная вободы печати) 的术语。1896年,他在流放地起草的党纲的最低纲领部分提出了实现政治自由 (包括出版自由) 的九条具体目标; 1899年,在 《我们党的纲领草案》 中,提出 “信仰、言论、集会等等绝对自由” (4卷195页)。此后,他又在1903年起草的 《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纲领》 中指出: “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最近的政治任务是推翻沙皇专制制度,代之以民主共和国,共和国的宪法应保证……信仰、言论、出版、集会、罢工和结社的自由不受限制。” (7卷427页) 这种表述,直到1917年6月列宁为党的六大写的修改党章的材料,没有改动过。(参见29卷4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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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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