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鉴:提供各个学科的历史信息!

马克思主义新闻《黄逸峰事件》解读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09日 阅读:128 评论:0

黄逸峰原名黄承镜,1906年出生,江苏东台县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创建了东台最早的共青团组织。从1927年到1936年,黄逸峰七次被捕。1941年3月,经陈毅等介绍,黄逸峰被批准重新入党。革命战争年代,他历任中共南京市委书记、南通特委书记、全国铁总秘书长、新四军联抗部队司令、苏中军区一分区司令员、北平军调处执行部中共方面少将交通处长、东北铁路总局副局长、东北人民解放军铁道纵队司令员。1949年以后,先后任上海铁路局局长兼党委书记、华东军政委员会交通部部长兼党组书记。

1951年12月3日,《人民日报》 刊登了署名“华东交通专料学校一群学生”的来信 《上海华东交通专科学校存在混乱现象》,批评该校在教学、学制、设备以及建设开支等方面的缺点,并提出若干改进的建议。信中仅个别情节与事实有出入。后来作者又有数信给 《人民日报》,反映情况均有事实根据。来信发表后,学校向兼任校长的华东军政委员会交通部部长黄逸峰汇报此事,他布置查清写信者,要求学校师生进行讨论并出面请《人民日报》 更正。12月8日,该校校长办公室人事秘书、青年团分总支书记蒋震红,教导副主任、党支部委员卯建强,对此做了具体布置。12月8日晚,黄逸峰和交通部党组成员、公路局局长程飞白参加校青年团员和积极分子会议,黄逸峰在会上称写信者是 “破坏分子”,要求给《人民日报》 写信者坦白; 会上的其他发言者,也斥责写信者 “破坏校誉” “诽谤学校”。1952年2月,人民日报社给写信者去信,学校派人暗中侦查,发现信被学生薛承凤取走。3月,薛承凤向学校承认《人民日报》 刊发的信是他写的。同年4月16日,该校召开思想改造大会,对薛承凤进行批判,根据事先布置,大会上高呼口号: “开除薛承凤学籍!”会后薛被迫写了退学申请书,但不愿离开学校。学校两次给薛的家长去信,诈称薛承凤“旧病复发,精神失常”,要求家长来校将其领回。

黄逸峰

薛承凤将在校所受的这些打击写信告诉了 《人民日报》。报社感觉事态严重,将信转到了中共中央华东局办公厅。华东局领导同志接信后组织检查组前去检查,黄逸峰布置对抗检查,对检查组不予理睬。检查组经过初步调查,建议给黄逸峰以党内警告的处分,并要黄在 《解放日报》 上做公开检讨。黄拒绝检讨,将事情闹僵。华东局派组织部负责人到北京向中央汇报。由于黄逸峰成为压制群众批评的典型,华东局为贯彻中共中央 《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决定》,批准华东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开除黄逸峰党籍的决定,并建议华东行政委员会呈报中央人民政府,撤销黄逸峰一切行政职务,给蒋震红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并分别给其他有关人员以警告、劝告处分。华东局交通部党组在《人民日报》 刊发薛承凤来信的问题上支持黄逸峰的错误,1953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华东局就此做出决定: 撤销华东局交通部党组。当时华东局书记为饶漱石。

1953年1月19日,上海 《解放日报》 发表社论《严惩压制民主、欺骗组织的坏蛋分子,为提高党在大规模建设中的战斗力而斗争》 及华东局纪委副书记胡立教的署名文章 《黄逸峰的反党本质》。胡文写道: 黄逸峰 “自居为 ‘有历史、有地位’的特殊党员,似乎谁也惹不起他。他自以为党内是有两种纪律的,对于他这样身居高位的人,党是终将要向他妥协和屈服,和他达成谅解,而不敢去惹他生气的。否则,他怎么敢于如此目空一切,气焰嚣张呢!”

1月21日,上海 《解放日报》 再发表 《揭露反党分子黄逸峰的真面目》 一文。《人民日报》 于1953年1月23日第三版转发了这篇文章,并在头版刊发了对黄逸峰的处理决定,配发社论 《压制批评的人是党的死敌》。此文由 《人民日报》 总编辑邓拓亲自撰写,标题来自中央主要领导人批示中的一句话。“黄逸峰事件” 的提法首出于此文。社论指出: “中国共产党在毛泽东同志领导下,经常把批评和自我批评看作党的建设的根本问题”,“我们党曾在历年的整风运动、整党运动和 ‘三反’ 运动中,在检查工作和处理人民来信的过程中,在1950年4月以来执行中央 《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 的过程中,努力地揭露和批评了许多党员特别是领导党员的缺点和错误,使这些党员和全党得到了教育,使工作得到了改进,而对于那些拒绝承认和纠正错误、害怕批评和压制批评的不可救药的堕落分子,党就当作死敌而进行了严肃无情的斗争。”

1953年1月23日 《人民日报》 头版关于开除黄逸峰党籍和撤销中共华东交通部党组的新闻,以及社论 《压制批评的人是党的死敌》

1953年1月下旬,中共中央批转华东局关于公布黄逸峰事件的通知,号召各地检查类似 “黄逸峰事件”的问题,择其重要者在报上公布,“以推动全党反对领导机关中的官僚主义和下层组织中的命令主义恶霸作风,反对一部分干部目无党纪法纪,不服从党的领导,把自己所领导的单位当作独立王国为所欲为的极端危险的倾向”(汇编中册246页)。1953年4月,华东人民出版社出版了一本79页的小册子,题为 《压制批评的人是党的死敌——关于华东交通学校兼校长黄逸峰压制批评打击投稿人事件》,印数1万册; 同年7月再版,又印1万册。

1954年发生高岗、饶漱石事件,形势发生变化。1956年黄逸峰受命组建中国科学院上海经济研究所,并担任副所长; 同年12月黄逸峰被批准重新入党。1957年上海人民出版社赠送他一本北京三联书店刚出版的书 《马克思 “资本论”中的辩证法问题》,扉页上有三行隽秀的文字: “黄逸峰同志惠存/上海人民出版社赠/一九五七年十月十四日”。现在该书的持有者估计,这是出于研究所工作的需要,黄逸峰托上海人民出版社代寻此书。(金陵薛冰博客2014年8月28日)

黄逸峰潜心于清朝洋务运动的研究,著有 《旧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 《中国近代经济史论专集》等。1978年11月,他受胡乔木委托参与恢复和重建上海社科院的工作,后任院长、名誉院长、上海市政协常委等职。1987年5月27日,中共中央组织部批示: “同意恢复黄逸峰1941年重新入党前的党籍,党龄从1925年10月连续计算,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1925年8月参加共青团算起。”1988年11月27日,黄逸峰逝世于上海。

本文地址: https://www.yishiweijian.com/makesizhuyi/20221213707.html

文章来源:主编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相关推荐
  • 最新动态
  • 热点阅读
  • 随机阅读
站点信息集合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隐私声明 | 版权声明 | 浙ICP备18038933号-5 | 网站地图

本站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来源网站所有,原创内容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内容转载、商业用途等均须联系原作者并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