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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新闻《公正惯例》解读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09日 阅读:224 评论:0

19世纪中叶,英国报刊从政党报刊时期转向商业报刊时期,新闻传播业职业理念逐渐形成。流亡到英国并生活多年后的马克思发现,英国报刊虽然仍然多少带有自己的政治观点,但为了赢得更多读者,正在逐渐向客观、公正的现代新闻职业意识转变。他写道: “最低限度是common fairness 〔一般的公正〕,即任何一家英国报纸 (无论它的派系如何) 都不敢违背的这种公正。” (14卷768页) 马克思在这里是用德文写的,但直接使用了英文词 “common fairness”,中文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翻译为 “一般的公正” 固然可以,但颇为蹩脚。因为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译文,以往谈到马克思总结的英国报刊工作的这个职业概念,一直沿用这一译文。最近笔者终于获得关于该词的地道翻译 “公正惯例”,该词的含义是: 报刊在报道新的事实或争论双方的观点时,应保持一种形式上的公平姿态。报刊面对的每一事件都可能会引出不同的看法,报刊本身也会有自己的看法。但作为社会性的传播媒介,它要取得社会的承认,就不能只报道自己的看法和自己偏爱的事实的一方面,而要尽量表现出公平的态度。

1983年中国发行的纪念马克思逝世100周年邮票

这种 “公正惯例” 其实在其他地方的报刊工作中已经产生。例如,1839年恩格斯发表了他的通讯《伍珀河谷来信》,其观点受到 《爱北斐特日报》 的指责,恩格斯将反驳文章塞进编辑部门缝,该报尽管不同意恩格斯的观点,但依然发表了它。编辑在脚注中说: “昨天我们在本社发现了这篇文章,但不知投稿者是谁。现予以全文发表,因为我们愿意持不偏不倚的态度” (41卷698页)。马克思主持的 《莱茵报》 《新莱茵报》 也是这样,对社会上重要的事件,如重要的政府文件、党派文件,从不回避,无论是令人愉快的还是令人不愉快的,即使编辑部持批评态度或有所保留,也都予以发表。只是有时为了防止读者误解编辑部的立场,这类文件发表在编辑部不负内容责任的横线以下。马克思把 《新莱茵报》 的做法称作 “报刊应有的公正态度” (5卷203页)。

“公正” 是指两方面都谈到。例如,马克思评论英国财政大臣格莱斯顿的预算时,写道: “单纯的公正心还是使得我要说,格莱斯顿先生的预算是一种出色的和大胆的财政手腕。……这个预算是了不起的。” (15卷26-27页) 虽然他对预算内容是持批评态度的,但在行政手法上则予以肯定。

马克思常用 “公正惯例” 来评论报刊的职业行为。例如他1881年讲过的一段话: “伦敦报刊对欧洲各国社会主义政党的攻击是多么卑鄙无耻,而当有人认为需要进行反驳的时候,要在这些报刊上说一句话,登几行答辩又是多么困难,既然如此,就难于维持下列的原则了,按照这个原则,巴黎报刊既然批评了 ‘伟大的’ 格莱斯顿 [英国前首相——引者注] 这个头号伪善者和旧学派的诡辩家,就有义务给格莱斯顿提供整栏整栏的篇幅发表马克西先生 [英国政治家——引者注] 的散文,使马克西能够殷勤地报答他预先给与的赏赐。” (35卷174页)在这里,他已经把 “公正惯例” 看作一种需要维持的原则,同时批评伦敦的报刊在对待社会主义政党的问题上破坏了这一原则。既然报刊发表了一种意见,那么它就承担了一种义务,即发表与这种意见相左的意见。

被恩格斯称为 “党的旗帜” 的 《社会民主党人报》 在党内比较好地实行了 “公正惯例”。1890年,《社会民主党人报》 发表了一篇通讯 《关于俄国运动》,随后又发表了一篇不同意见的文章 《答辩》。由于 《答辩》 的观点与俄国劳动解放社的相左,该社成员查苏利奇认为报纸不应该发表后者。恩格斯回答道: 就他本人对 《答辩》 的看法,也是不好的。尽管劳动解放社是德国工人运动的朋友,“但是其他社会主义派别也有权利得到一定的尊敬”。该报编辑“伯恩施坦对你们没有一丝一毫的恶意,这一点我向您担保。但是他非常强烈地想要公正和不偏不倚,他宁肯对自己的朋友和同盟者不公正十次,也不愿对敌人或是自己讨厌的人不公正一次。他的朋友们都责备他的这种过分公平竟变成了对自己的同盟者的偏见。伯恩施坦正是由于这个特点,以致在判断有争论的事情时总是比较姑息敌人” (37卷387页)。在这里,恩格斯的说法带有宽慰查苏利奇的意图,但显然对 《社会民主党人报》 实行的 “公正惯例”原则是肯定的。恩格斯自己也是这样要求其他报刊的。1871年,意大利接近工人运动的 《人民罗马》周报发表了马志尼歪曲国际工人协会的文章,恩格斯写了反驳声明,并致信该报编辑说: “我相信您的正直,请您将随信附上的声明予以发表。既然战斗,就要正直地战斗。” (17卷511页) 该报按照 “公正惯例” 的原则,发表了恩格斯的声明,同时发表了这封短信。

对于有明确立场的报刊来说,“公正惯例” 似乎是一种束缚。但马克思和恩格斯一向把 “公正惯例”看作更为自由地阐述问题并能赢得读者的前提。1842年,马克思在 《德国年鉴》 上为布·鲍威尔辩护,他有意较多地公布了批评布·鲍威尔的文章的内容,这样阐述便产生了一种 “公正” 效应。他写道: “既然鲍威尔的品格和学说已成了新闻界的某种神话,那么把对鲍威尔的反对者的评价公之于众,读者定会认为这是公正的吧。” (40卷293页) 1844年,恩格斯为德文报纸 《前进报》 撰写介绍英国的文章,其目的是批评英国宪法,但他在开头部分给予英国和英国人相当高的评价。他解释说: “我预先在这里把这些事物列举出来,就是为了使善良的德国人一开头就能确信我是 ‘不偏不倚’ 的。” (1卷679页) 由于有了这种 “公正” 的姿态,恩格斯得以在后面的主要篇幅中全面地批评英国宪法,而不给人一种偏颇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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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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