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鉴:提供各个学科的历史信息!

马克思主义新闻《德国社会民主党中央机关报体制的形成》解读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09日 阅读:96 评论:0

德国社会民主党是马克思和恩格斯19世纪直接指导的欧洲最大的马克思主义工人政党 (该党1959年扬弃马克思主义)。这个党的党报体制的确立经历了一个从党的主要领导人独裁到党内民主的过程。

1848年欧洲民主革命失败后,马克思和恩格斯流亡英国。1863年,德国工人活动家斐迪南·拉萨尔建立了德国第一个工人政党——全德工人联合会(Allgemeinen Deutschen Arbeitervereins,ADAV。又称拉萨尔派)。该党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赋予他(主席) 全权五年,包括任命副主席和各地的全权代表,领导党的司库,创办和主管机关报等一切事务均由主席决定。针对少数工人对他的独裁提出的疑问,拉萨尔回答: “不管谁当主席,主席的权力必须尽可能独裁,否则一事无成。”(张文焕 《拉萨尔评传》 156页,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该党后来的理论家爱德华·伯恩施坦在回顾拉萨尔时也写道: “拉萨尔是按照军队的从属制度来看待联合会会员对主席的关系的。”(伯恩施坦 《斐迪南·拉萨尔及其对工人阶级的意义》 78页,三联书店1964年版) 马克思针对拉萨尔派的体制弊病致信当时的主席约翰·巴·施韦泽: “这里的工人从小就受官僚主义的训诫,相信权威,相信上级机关,所以在这里首先应当培养他们的独立自主精神。”(32卷559页) 因为一旦领袖的独裁失去监督,不仅错误的党的基本理论和策略难以通过讨论而得到调整,而且党的成员积极参与讨论的习惯也难以形成。

1869年德国社会民主工党成立大会地址——爱森纳赫的摩尔旅馆

采自海因里希·格姆科夫等著《恩格斯传》,三联书店1975年版

1864年拉萨尔为一个女人与他人决斗而死。拉萨尔指定的机关报创办者是施韦泽,施韦泽1865年创办 《社会民主党人报》,而他指定的党的主席是恩哈特·贝克尔。由于主席独裁是章程确定的,报纸编辑部无权对主席提出任何批评。1865年下半年,仅仅由于对党代表大会召开的地点提出不同意见,于是产生了这样的结果: “代表大会对 《社会民主党人报》 表示 ‘坚决不同意’,因为它公开批评了贝克尔关于召开代表大会的合理合法的行动。” (梅林《德国社会民主党史》 3卷217页,三联书店1965年版) 还有一次,报纸刊登了一位联合会理事的简短声明,表示准备在下一次代表大会上说明他与拉萨尔的意见冲突,此事被当时代行主席独裁权力的副主席胡果·希尔曼 (主席位暂空) 视为 “对我们伟大的老师拉萨尔的可耻咒骂”,而报纸编辑部认为这是 “主席的高压手段和宗派狂热”。接着,希尔曼在他拥有主席权力的最后一天,宣布不承认 《社会民主党人报》 是联合会机关报。(参见梅林 《德国社会民主党史》 3卷218页,三联书店1963年版)

鉴于施韦泽主办报纸的影响力,他于1867年当选为联合会主席,于是一人身兼党的最高领导和党报主编两职。施韦泽在他主持联合会工作的五年里,不仅是党的事务方面的独裁者,而且还是党的精神方面的独裁者。他主办的报纸在办报业务和党的对外宣传方面是成功的,但在党内思想交流方面,他经常利用掌握报纸这一特权,压制不同意见。当时联合会的其他理事、后来成为党的中央级领导人的白拉克、盖布、约克、弗里茨基等,由于对他的独裁提出过意见,都曾被他在报纸上诬陷为叛徒。很少看到联合会会员在党报上参与讨论党的事务。这个时期,在德国社会民主党历史上被称为 “施韦泽独裁”或 “施韦泽专政”时期。

1869年,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关怀下,德国出现第二个工人政党,即德国社会民主工党 (Sozialdemokratischen Arbeiterpartei,SDAP。又称爱森纳赫派),它施行马克思实际上领导的国际工人协会(第一国际) 的组织原则。除了纲领方面接近马克思主义外,在组织结构上,该党是民主的,党报编辑部有相当大的独立性。在党的成立大会上,党的创始人之一奥古斯特·倍倍尔就党纲和党的组织章程做的报告宣布: “我们党的组织章程中已不再存在领袖了。这一点是必要的; 只要一个政党承认某些个人的权威,那么,这个党就会失去民主的基础; 因为仰仗权威、盲目服从、个人崇拜本身就是不民主的。”党报体制问题是德国两派工人政党的主要分歧之一。倍倍尔接着说:“到底是什么东西造成了目前这两派之间的隔阂,使它们相互抱怨并挑动工人之间的相互对立,先生们,那就是给掌权的个人提供了在党内还掌握舆论工具的可能性,从而使他可以把党的机关报变成自己的私有财产,并且只准许在党的机关报上发表那些对他有利的东西,其他所有的意见都遭到压制,而一般说来群众相信,凡是在报纸上发表的东西都是唯一正确的东西。从而使任何反对派都不能公开发表意见,因为当权者可以立即通过报刊公布那个在某一点上反对他的人是叛徒。” “要消除这一危险,只有使未来的党报不是一个人或几个人的财产,而是党的财产,由党来决定它的权利。”( 《国际共运史文献史料选编》 2卷43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

德国社会民主工党的章程规定,党的领导机构是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中央执行委员会,由五人组成 (包括主席、副主席、书记、司库等); 为防止执行委员会的独断专行,另选举产生一个11人的监察委员会。党报编辑部和发行部的人员和薪金由执行委员会确定。如果出现分歧意见,由监察委员会决定。如果仍然有不同意见,由党代表大会决定。章程确定 《人民国家报》 为党的机关报。

1875年两党合并为德国社会主义工人党,1891年10月正式改名为德国社会民主党 (Sozialdemokratische Partei Deutschlands,SPD)。1890年以后,德国社会民主党的历次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均设有 “党中央机关报”的专节,行文几乎完全一样。其主要内容有: (一) 党的执行委员会监督机关报的原则立场; (二) 报纸出版地柏林及市郊的党员选出一个出版委员会,与党的执委会共同对机关报的全部事务,特别是编辑部和发行部的人事任免共同做出决定; (三) 执委会和出版委员会发生分歧时,由代表大会选出的监察委员会参加进来投票表决,三方权利平等,各占一票; (四) 党的执委会成员均不得参加机关报编辑部或发行部的工作。这种三权相互制约的体制,保证了对全党对机关报原则立场的监督,同时亦防止了执委会对报纸可能的独裁,使党的领导机构和党员群众对党报的要求都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

本文地址: https://www.yishiweijian.com/makesizhuyi/20221213645.html

文章来源:主编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相关推荐
  • 最新动态
  • 热点阅读
  • 随机阅读
站点信息集合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隐私声明 | 版权声明 | 浙ICP备18038933号-5 | 网站地图

本站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来源网站所有,原创内容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内容转载、商业用途等均须联系原作者并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