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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新闻《1980年《人民日报》北京站爆炸事件报道》解读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09日 阅读:273 评论:0

1980年10月29日傍晚,在北京火车站二层发生重大爆炸事件。因为发生在开放性的公众来往十分密集的场所,此事在北京和全国各地通过人际传播已经纷纷扬扬。10月31日,《人民日报》 在头版居中位置发表关于这一事件的新华社消息,全文如下:

1980年10月31日 《人民日报》 头版及放大的居中位置消息 《北京火车站发生一起爆炸事件》

有人非法把炸药带进车站 (肩题)

北京火车站发生一起爆炸事件 (主题)

新华社北京10月30日电 29日晚6时15分北京火车站二楼南走廊发生了一起爆炸事件,当场炸死1人,炸伤89人。受伤者当即被送往附近医院,在抢救过程中,又有8人死去; 其余受伤者中,有两人尚未脱离危险。在9名死者中,男6人,女3人。

北京站的建筑没有因这次爆炸受到破坏,火车的正常运行也没有受到影响。南来北往的旅客,仍然络绎不绝,秩序良好。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和化验,这一事件是由于有人非法带进火车站的炸药爆炸引起的。

事情发生后,公安部部长赵苍璧,铁道部部长郭维成,北京市市长林乎加,人民解放军北京部队司令员秦基伟等当即赶到现场,部署抢救工作。

《人民日报》 能够把这样一条负面新闻安排在头版,十分罕见。新华社消息采用客观报道的方式,没有任何宣传色彩,用事实说明事实,起到了稳定人心的作用。关于中央部门和北京地区领导人赶到现场一事,表述文字安排在最后一段。显然,事件本身才是最重要的新闻,领导到场部署抢救工作是由于发生了事件才出现的事实,报道顺序符合事情发生、发展的逻辑。

13天以后,即11月13日,《人民日报》 还是在头版发表了关于这一事件的后续报道 (新华社稿),全文如下:

北京车站爆炸是一起反革命破坏案件 (主题)

公安机关经过现场勘查和深入调查认定,犯罪分子就是当场被炸死的王志刚; 另有9人死亡,81人受伤 (副题)

新华社北京11月12日电 经公安机关查明,10月29日北京火车站发生的爆炸事件是一起反革命破坏案件,制造这一起案件的罪犯是山西省运城拖拉机厂工人王志刚。公安机关经过现场勘查和深入调查认定,罪犯王志刚已被当场炸死。

经调查,王志刚,男,30岁,北京市人,初中毕业后于1968年去山西省万荣县埝底公社埝底大队插队,1973年应征入伍,1975年复员后分配到山西省运城拖拉机厂当工人。近年来,由于他的一些个人要求没有得到实现,心怀不满,以致发展到甘心与人民为敌,蓄意制造了这起凶恶的爆炸事件。

这一爆炸事件使9人死亡。他们是: 江苏省常州味精厂供销科长邱金元、河南省开封地区孝义药厂技术员阎西庚、西北电力建设局西电一工区留守处保育员李秀英、河北省阜城针织厂挡车工曹国文、一机部办公厅房管处管理员陈秀英、吉林省永吉县口前公社红峰大队学生赵丽英、 北京第一百四十中学教员李、 解放军基建工程兵某部副排长马仁尧和战士李道良。81名受伤人员,除两人外都已脱离危险,伤好了的已经陆续出院。

当时的法律尚不健全,只能以 “反革命罪”来定性犯罪者。这条消息出人意料地公布了所有死难者的姓名和工作单位,这是对死难者亲属的一种告慰,也是一种传媒人性化的报道方式。

1949年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央级传媒还没有以这样突出的版面设置和客观报道的方式报道过一起同类重大的人为制造的负面突发事件。当时关于此事件的报道,从报道的及时性、写作的客观性和人性化到消息在报纸头版的安排,均引发人们的关注。当年12月,在一次新闻学界的学术会议上对此报道进行了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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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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