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民的“两张皮”
现代公民有何问题?为什么在现代社会难以看到思想家所设想的理想公民形象呢?马克思在考察政治解放的后果时实际上给出了很好的回答。在他看来,政治解放促使人类历史的新阶段出现了两个相对独立的领域,一个是政治国家,一个是市民社会。这两个领域的相对分离,确立了个体的主体地位,造就出备受推崇的作为政治人的公民主体,但其割裂也导致了现代公民总是批着“两张皮”出现,变成“两面人”。同是一个现代人,在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中却呈现出不同的面貌,扮演着截然不同的正反面角色,这是现代社会遭遇的主体困境。
在漫长的人类历史时期中,其实并没有今天我们所说的独立的“社会”存在,政治解放前的封建社会紧紧依附于国家,具有高度的封闭性、整合性,直接具有政治性质。它不是独立的,而是作为国家政治秩序的一部分,像铁桶一块,牢牢地将臣民控制住,以维系封建国家的统治秩序。人们所有的活动都是政治的,生活的要素如财产、家庭、劳动方式,都以领主权、等级和行业公会的形式上升为国家生活的要素,甚至人们的思想观念也是政治的,他们信奉什么都有统一的规定,至少思想观念不会是多元的,不会是个人随意的事情。
正是资产阶级革命摧毁了一切等级、特权、同业公会、行帮,也消灭了旧的社会的政治性质,最终使旧社会解体了,“政治解放同时也是同人民相异化的国家制度即统治者的权力所依据的旧社会的解体”。不同于旧社会的市民社会随之出现,它是现代意义上的社会概念,是不直接具有政治性质的、相对独立于政治国家的“新型”社会。
市民社会有着与政治国家不同的运行原则与运行机制。政治国家要求共同体利益至上,市民社会则以个人利益为尊。政治国家要求社会成员必须遵守法律道德规范,市民社会则给人足够多的自由空间。政治国家通过政府机构来运作,市民社会则通过商品经济活动、通过社会舆论等方式运行。
政治国家再也不能将触角完全伸向市民社会,不再把个人的一切思想和行动都看作是应该控制的,它承认人的思想观念的多样化多元化,承认个人在公开场合之外的隐私。个人的经济社会生活以及思想观念不再具有政治或国家特色,人不再直接是国家机器中的一个零件,而是可以选择参与或不参与政治国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抱负选择是否投身于其中。每个人作为公民在遵守政治国家秩序的同时,在经济领域、社会领域、思想领域则拥有广阔的自由空间,可以不受国家权力的制约,尽情享受自己的财富带来的愉悦,当然,如果有财富的话。这就是现代公民的日常生活状态,是现代人能够感受到的进步。
但在使市民社会从政治国家中独立出来取得重大进步的同时,两个领域的对立与割裂也带来新的社会难题。归根结底,政治国家推崇普遍利益、公共利益,提供共同体的和谐与融洽,尊重公民的权利与尊严,也要求公民树立共同体意识,积极参与公共事务,服务公共利益。市民社会则是利己主义的领域,强调私人利益、个人主义至上,实际上使人的世界分解为原子式的个人的世界。
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对立使每个人都过着双重的生活,既过着“天国的生活”,又过着“尘世的生活”。双重生活使现代人既作为市民社会的成员,又作为国家生活中的公民,“政治解放一方面把人归结为市民社会的成员,归结为利己的、独立的个体,另一方面把人归结为公民,归结为法人”。可以说,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分裂带来了现代人的“人格分裂”。
在政治国家中,人是社会存在物,作为公民、作为“公人”、作为“法人”,人被要求与人互帮互助、友好相处。在市民社会中,人是利己存在物,作为私人而存在,人把他人当成工具,自己也成为工具。作为公民与作为私人在现代人身上激烈斗争,容易导致人有一副光鲜亮丽的皮囊,皮囊下面却是肮脏的内容。现代社会经常出现的情况就是,有些人在政治领域、公开场所衣冠楚楚,谦谦君子一个,在经济领域、私人空间实际上则是卑鄙小人,一肚子坏水。
马克思提出了问题:哪一种生活中的“人”更具有现实性,更具有真实性?很遗憾,答案是市民社会的成员,过着利己生活的人。市民社会的利己的人被认为是正常不过的,是自然而然的。现实的人只有以利己的个体形式出现才被承认,作为公民则被认为是远离现实的抽象。作为社会存在物的人沦落为作为市民社会成员的人。人作为社会存在物,作为公民、“公人”,则变成了一种美好的想象,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再怎么说公民作为人,是享有主权的、最高的存在物,他也只是市民社会的成员,是要考虑自己私人利益的人。
公民本来应该姓公、为公,公民本来应该把政治国家的生活作为追求的生活,但对于现代社会的公民来说,国家的生活其实只是一种外观,是暂时的例外。他的日常生活是自私的,是为了自己的利益的,他只是偶尔过过国家的生活,一种“高大上”的生活。本来是理想的共同体生活、真正属于人的类生活,变成不可能实现的,变成一种幻想。
人们不再相信真正属于人的公民的生活,反而相信人与人之间的自私、竞争的生活才是真正的生活。人们因此陷入代表普遍利益的政治国家和代表私人利益的市民社会的冲突之中。正像宗教中的天国与尘世的关系一样,政治国家给人美好的愿景,市民社会却又让人无情地面对现实,让人感受到无情的竞争和互相伤害。
这种公民是我们所想象的被赋予美好特质的公民吗?马克思揭示了很多人只具有公民之形式而不具有公民之实质的根源。这种公民所带来的社会怎么可能是人们所期冀的理想社会呢?政治国家的理想实际上已经被市民社会的现实消解了,马克思揭示了现代社会为什么远远达不到人们要求的根源。归根结底,现代社会所塑造的人是利己主体而非为公之人,公民只是其外表,内里却是私人,公民还只是抽象的设定,私人却是实实在在的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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