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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与个体相统一的方法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1月10日 阅读:153 评论:0

第四节

整体与个体相统一的方法

整体,《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指整个集体或整个事物的全部(跟各个成员或各个部分相对待)。什么是整体主义,或集体主义?1926年,南非政治家J.C.史穆茨在《整体主义与进化》中指出,整体主义是自然界或宇宙中的一种基本特征,是一种宇宙的起源原则。由此,一种主张一个系统(宇宙、自然界等)中的各个部分是有机整体的学说流传开来。

个体,《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单个的人或生物。什么是个体主义,或个人主义?《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的解释:个体主义,主要是指个人为中心的思想,包含三个方面的内涵,一是,在道义上,每个人平等;二是个人和社会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三是价值是针对人而言的。有利于个人无拘无束的发展,有利于个人自我选择、自我决策的观点就属于个体主义的理论体系。其中的人性观指出,人的本性决定个人的思想、实践等行为都有目的。从平常成年人的角度来分析,人的行为一定要符合其自身的利益所需。最契合其利益的便是给予其无拘无束的自由行动,同时要承担相关的责任,即自我选择自我发展的方向、实现目标的技术措施,并在实践活动中落实。英国学者霍利斯(M.Hollis)指出,个体主义的涵义很广泛,不是一个单一的概念。“广义地说,一个个体主义者是把分析的优先性赋予单个代理(或他们的状态)的人。这种优先性可以是本体论的,认识论的或形而上的,也可以是伦理的,政治的或社会的。”可见,个体主义是关于个人的自主性的学说,包括伦理、政治、经济、社会、哲学、文化的个体主义,也包括认知论、本体论、方法论的个体主义。

在社会科学领域内,“社会结构和个体之间的关系是社会科学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如何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呢?社会结构第一、还是个体第一?研究人类社会,是以个体为主体、还是以社会为主体?对这些问题的回答的不同,就出现了本体论、方法论与认识论上的整体主义与个体主义的争论。这里主要分析整体主义方法和个体主义方法。

整体主义方法,也称之为方法论整体(总体)主义,指的是,研究人类社会时,不以单个的人,或者个体的人作为研究对象,而是从社会的整体运行、总体表现的角度来进行思考,具有总体性、系统性的特色。整体主义方法论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的柏拉图。现代西方哲学家卡西尔指出,柏拉图认为“写在个体灵魂上的‘小写符号’几乎都是晦涩难懂的,唯有以人的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大写字母’表达,我们才能够读懂它们”。柏拉图运用整体主义来思考人类社会与国家,形成了重要的成果——《理想国》。亚里士多德继承了柏拉图的整体主义思维,探究现实的人类社会。中世纪的托马斯·阿奎那、安瑟尔谟等实在论者认为,共相先于个体事物而独立存在,共相是由精神产生的客观实在,集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的上帝是共相。虽然这里的共相是唯心主义的,但包含着用整体分析人类世界的方法论色彩。19世纪法国思想家孔德认为,要对抗个人主义对社会的破坏,应该回复保守主义,建立整体的社会秩序,必须超越自我或个体的人。综上所述,整体主义方法论的基本主张:1.将社会整体作为社会研究的基本单位;2.社会整体是高于个体的外在的一个实体;3.社会整体的法则制约、影响着个人的行为。

个体主义方法,也称之为方法论个体(原子)主义。指的是,研究人类社会时,从社会的基本组成单元——个体的人出发,依据单个的人的现实来进行思索,探究人类社会的本质,带有原子论、个体性的特点。个体主义方法论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恩培多克勒认为,世界上所有物质都是由火、土、水、气的不同比例混合物构成;世界是一个球,如同洞穴。留基伯和德谟克利特提出“原子论”,认为,世界的本源是原子,而且原子互不相同且不可改变或分割、无法创造或毁灭。中世纪的罗瑟林、R.培根、奥康的威廉等唯名论者认为,个体事物先于共相而独立存在,共相仅仅只是一个名词或概念,是无形的,在现实世界中是不存在的,只有个体的感性事物才是客观实在,是有形的、真实存在的。启蒙运动时期的英国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认为,个人为了保护自己而把自然权利(个人的自我保存)通过契约转让给政府,由此产生了国家,必须用个人行为的动机来分析社会现象。19世纪的英国思想家约翰·穆勒认为,社会法则不过是个人天性法则的联结,社会中的人类的本质依然是个人的先天本质。综上所述,个体主义方法论的基本主张:1.将个人作为社会研究的基本单位;2.独立的个人是社会的本源,高于社会整体而独立存在;3.个人是人类社会的最终目标;4.社会集体的法则随着个人行为的变化而改变。

整体主义方法论完全不同于个体主义方法论,一直以来两者都处于相互对立、争论的状态。马克思恩格斯在研究人类社会,预测未来社会“应然”与“使然”情况时,用了一个新思路,将整体主义方法论与个体主义方法论两者有机结合,形成了独特的整体(社会)与个体(个人)相统一的研究方法。

早在1844年,马克思在撰写《经济学哲学手稿》时,就采用了整体和个体相统一的分析方法,指出,社会与个人并不是对峙的状况,而是统一的关系。人,既是个体存在,也是社会存在,因为,个体的人要维持生命体的生存和人的生活,就不得不与其他的个体的人发生联系,由此创建了社会——人与人的关系。所以,个体的人和社会的人是统一体。社会不是抽象的事物,而是人的活动产生的效果之一。人具有非常特殊的方面:一是人首先是单个的生物体,是个体的呈现;二是人是总体的生物体,是类的存在,是总体的表现。可见,马克思恩格斯反对将“社会”与“个人”相分离,不主张“社会”——“个人”的二元对立,既不从单一的个人出发,也不从单一的社会出发,而是主张“社会”——“个人”的二元统一。他们认为,“个人”存在就是“社会”存在的表现,“社会”存在就是“个人”存在的表现,两者统一且不可分割。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指出,研究要注重前提条件,这一前提条件不是人的大脑中的想象,而是来自于既有的现实,主要是“现实的个人”,也就是“现实的个人”的实践行为,以及“现实的个人”的首要社会生活,即物质生活状况。可见,他们研究的前提和基础是个体的人,没有个体的人就没有社会、国家。“现代国家的自然基础是市民社会以及市民社会中的人”。个体的人是国家、社会的基础,是社会构成的基本单位。当然,个体的人不是存在于虚空中,绝不是孤立的、单独的存在,而是处于现实之中,是活生生的人,是进行实际活动的人,而且这些实际活动必定受到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关系的限制。个体的人生活在与他人的交往之中,就构成了现实的个人,从而也就生产出了社会,现实的个人是融入社会关系之中的,是在人与人的交往活动中实现的,在交往活动中结成的各种社会关系就构成了社会,现实的个人与社会的生成和发展都是在交往活动中逐步实现的。同时,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人的个体生活和人的类生活是统一的关系。人的个体生活是人的类生活的一种特殊表现形态,人的类生活是人的个体生活的本质特点,所以,类生活是个体生活的一般性规定,个体生活是类生活的具体性表现。马克思恩格斯的科学研究的起点——“现实的个人”是个体范畴与整体范畴的统一体。

正是从“现实的个人”出发,马克思恩格斯在研究人类社会发展、探讨未来人类社会状态时,主张整体范畴与个体范畴是统一不可分割的。首先,马克思恩格斯非常重视整体的研究方法。“不论我的著作有什么缺点,它们却有一个长处,即它们是一个艺术的整体;但是要达到这一点,只有用我的方法。”为了掌握资本主义社会经济活动的规律,马克思花了不下25年的时间详尽地搜集、占有大量材料,结合资本的生产、流通、分配的全过程,从整体上研究资本主义关系及其交换关系和资本运动过程,从而写出了《资本论》,将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客观情况完整地呈现在世人面前,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这一具体人类社会形态的经济基本规律,由此揭示新旧社会更替的基础——物质生活条件。

其次,马克思恩格斯批判整体范畴与个体范畴对立的社会状态是不合理的。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整体范畴(集体、国家、社会等)不能凌驾于个体范畴(现实的个人)之上。然而,资本主义社会中,整体范畴与个体范畴却是处于对立、分离的状态,他们批判,以奴隶制、封建制、资本雇佣制为基础的社会(共同体)中,由于个体的人,特别是劳动者的活动不是其自我的自由选择,而是被社会中掌握国家统治权力的集团以外部强制力强迫劳动者的实践活动。因此,对于劳动者集体而言,社会是压迫他们的枷锁,所以,这样的社会是“虚幻的共同体”。在包含资本主义社会在内的“虚假共同体”中,个人总是独立的,个人与个人之间也是独立的,一个个人的联合与另一个个人的联合是对立的,也就是说,虚幻的社会中,“个人”与“社会”二元分立,只会造成一个个人的联合对另一个个人的联合的桎梏,因而,资本主义社会,一种“虚幻的共同体”,是不正常的、不合理的社会状态。

最后,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实现了“社会”——“个人”二元统一的新社会是“自由人联合体”。马克思恩格斯始终主张,“现实的个人”是各种各样的社会生产关系的综合。人类社会的历史演变一开始就是单个的人的社会生活的发展过程,所以,人就是社会,社会也就是人,人和社会是一个统一体。“个人”与“社会”不是分离的、对立的,而是紧密相连的。“个人”与“社会”构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统一体。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当人们能够自由组合在一起进行有计划的、自觉的实践活动时,社会生产就完全掌握在了人们自己的手里,于是,个人的自由组合就是社会。从这个角度而言,个人和社会相等。自由人的联合体就展现在了人们的面前。“自由人联合体”——取代资本主义旧社会的社会主义新社会要变为现实,需要条件——物质生产的程度。只有在社会生活的生产过程中,具有了一定的社会物质条件——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达,在一定的历史阶段(未来的理想新社会),“社会”与“个人”才能实现统一,“社会”不再是“个人”的对立物,“个人”也不再是自身的对立物,而是与自身一起,实现了全面的发展,“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实现了“社会”与“个人”二元统一的未来理想社会就是“自由人联合体”,人回归了人的本质——自由自觉的活动,个人——社会——人类在这样的社会中构成同一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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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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