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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建设的科学途径——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矛盾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1月10日 阅读:168 评论:0

第三节

社会建设的科学途径——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矛盾

马克思恩格斯运用唯物辩证法分析考察了人类社会历史演进的各个社会形态,包括古代的社会、封建的社会,尤其是详细研究了资产阶级的社会,从而回答了关于未来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如何进行社会建设?由此找到了未来社会建设的科学途径。

在对客观世界进行考察时,马克思恩格斯强调,如果我们认为事物是没有生命的,那么事物就是独立的、静止不动,事物之间也就不存在矛盾。但是,如果我们认为事物是有生命的,那么,我们就会发现事物在不断的发展变化,每时每刻的事物都是不同的,事物之间就会出现矛盾,实际上,事物本身的变化就是矛盾了。“生命首先正是在于:生物在每一瞬间是它自身,同时又是别的东西。所以,生命也是存在于物体和过程本身中的不断地自行产生并自行解决的矛盾;矛盾一停止,生命也就停止,死亡就到来。同样,我们已经看到,在思维的领域中我们也不能避免矛盾”,所以,事物的运动时无时无处不在的,而运动本身就是矛盾,因为,运动也是事物的发展变化,在位置或者是状态等方面的转变。客观的物质世界是有生命的,在不断地运动,创造了自然界漫长的历史。自然历史也是矛盾变化的结果。可见,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客观世界中普遍存在着矛盾,无矛盾就不成世界,世界历史在矛盾中发展,要从事物的运动发展与事物间的联系去考察世界。这就是马克思恩格斯的辩证方法:世界是矛盾的统一体,矛盾客观存在于一切事物和过程本身之中,是一切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在考察人类社会历史时,马克思恩格斯扬弃黑格尔哲学和费尔巴哈哲学,将黑格尔哲学的辨证方法与费尔巴哈哲学的唯物主义相结合,创立了唯物辩证方法。马克思恩格斯高度赞扬了黑格尔哲学揭示出的人的思维和世界都是处于不断发展、运动的过程之中的思想的科学性,但是又批驳了黑格尔哲学的不合理处——绝对真理体系的唯心主义立场。接着,马克思恩格斯克服了费尔巴哈哲学在人类社会历史问题上的唯心主义立场,将唯物主义完整地运用于整个世界,包含着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世界,从而把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唯物主义的历史观有机结合在一起,由此改造了黑格尔的辩证法,把辩证法与唯物主义有机结合在一起,使得唯心主义辩证法变为了唯物主义辩证法。至此,人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最好工具——唯物主义辩证法就得以发现。

在发现了唯物辩证法后,马克思恩格斯就运用这一工具对人类社会现代家庭个体婚制的起源进行了考察。他们依据英国原始社会史学家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中的详实材料,分析了原始社会的基本状况,指出,原始社会中没有婚姻、家庭存在,人类处于杂乱性交的关系。家庭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出现的,最初出现的第一个家庭形式是血缘家庭,接着出现的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制家庭,最后发展为专偶制家庭,即一夫一妻制家庭。专偶制家庭中,丈夫是家庭关系的主导者、统治者,妻子、子女都属于他。由此,个体婚制建立了起来,原始社会走向了奴隶社会,人类进入了文明社会时代。所以,个体婚制是原始的、自然的共同占有制发展到私人占有制的产物,成为整个文明社会时代的基本社会单位。通过考察了个体婚制3000多年的发展历程,马克思恩格斯发现了贯穿整个发展历程中的、一直存在的事物——对立的矛盾,即男女之间存在的两性冲突,这一矛盾不断地运动着,既不被解决,又不能克服,推动着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形态发展到奴隶社会形态。接着,马克思恩格斯研究了人类文明社会时代,指出,由于牧业、手工业与农业的分离,商业的独立出现,导致主人与奴隶的出现,奴隶的包含生命在内都隶属于主人,社会分裂为剥削者和被剥削者,这一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在整个文明社会时代延续。奴隶制是第一个表现形态,继而出现的是封建的农奴制和雇佣劳动制。整个人类文明社会时代就是在剥削与被剥削的矛盾运动中向前发展的。所以,从人类社会诞生之初,矛盾就存在了,正是矛盾推动着人类社会时代的发展。人类社会充满了矛盾,没有矛盾就没有人类社会,人类社会处在一个不断产生社会矛盾、不断解决社会矛盾的过程之中,社会矛盾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源泉。

马克思恩格斯详细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存在着的种种矛盾,特别是生产中存在的一些具体矛盾,从事生产的劳动者始终不拥有生产资料,只能出卖劳动;不从事生产的资产者却拥有生产资料以及生产出来的所有产品,并且有法律保障资产者永远拥有的权力;个别工人的生产非常有组织,但是整个社会的生产却是杂乱无章的;机器越造越先进,越来越多,而操作机器的工人需求却越来越少,越来越多的工人失去工作;生产的商品越来越多,但是越来越多的人没有能力购买商品;各个行业领域的小工厂越来越多地被行业中的大企业吞并,因而小工厂越来越少……并指出,所有这些矛盾的基础都是一个:生产是社会的活动,而交换、分配和消费却是个人的活动,即生产的社会活动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之间存在着矛盾。这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最基本矛盾,正是在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的基本矛盾的推动下产生新矛盾——解决新矛盾——再产生新矛盾。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就是生产的社会化与社会产品的私人占有这一基本矛盾一个不断产生变化的过程,当这一矛盾已经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自身再也无法解决时,无产阶级通过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剥夺资产者不劳动却拥有生产资料和生产出的社会产品的权力,夺取社会的公共权力,成为统治者,并把生产资料从资产者手里夺过来,归还给从事生产的劳动者,让广大的劳动者掌握生产资料,才能彻底解决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由此,资产阶级的旧社会就被无产阶级的未来新社会取代了。如何建设这个无产阶级的未来新社会呢?既然任何人类社会都是矛盾推动发展的,那么,无产阶级的未来新社会也应该由矛盾推动,因此,要建设未来新社会,应该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矛盾。

一、正确认识社会矛盾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文中详细论述了人类社会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统一的客观物质世界的一部分,在研究这一物质世界的一部分——人类社会时,马克思恩格斯采用了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和方法。

唯物辩证法是什么?马克思从分析自身的唯物辩证法与黑格尔的辩证法的区别,明确阐述了何为唯物辩证法。马克思认为,黑格尔的辩证法最大的错误在于将现实世界看成是人的思维的产物,犯了唯心主义的错误,所以,黑格尔认为是思维决定存在。但是,真实的情况却是,现实世界是先于人的思维就存在的。所以思维是外部客观世界的反映,存在决定思维,由此,马克思抛弃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唯心主义外壳,确立了唯物辩证法。恩格斯也认为,辩证唯物主义是辩证法与唯物论的统一,是最新的最好的哲学,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去考察自然、社会、人的思维的发展变化,最能揭示蕴含于它们之中的普遍性、客观性的基本规律。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批判了形而上学的分析方法,指出在看待世界的存在时,形而上学是用孤立的、静止的观点看问题的,因而无法发现事物的全部方向,也无法全面地揭示事物的表现,所以,形而上学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无法真正的认识世界的存在。相反的,唯物辩证法在看待世界的存在时,采用的是发展的、联系的观点,因而不仅看到了事物的当前,也发现了事物的过去与未来,从而全面揭示事物的表现以及事物之间的联系,由此真正的认识世界的存在。所以,唯物辩证的基本方法就是从联系、运动、发展的观点研究事物。

为什么要采用唯物辩证法的方法?恩格斯在《反杜林论》和《自然辩证法》中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指出,人类要正确地认识自然世界、人类社会,揭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形成科学的认知,只有用唯物辩证法,因为,唯物辩证法是对包括人的思维过程在内的世界进行研究的基本方法。首先,天体、宇宙等自然界是在普遍联系中发展变化的,本身就是辩证的,而且是先于人类社会就存在的。其次,人类社会是在人与人的普遍联系中产生和发展的,人类历史证明人类社会是发展的、联系的也是辩证的,是在自然界产生之后由于人的劳动创造出来的。最后,人的思维也是人的劳动的产物,并且随着人的劳动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发展变化。由此,自然、人类社会、思维都是辩证的,用辩证法来考察,才能揭示它们的真正奥秘。辩证法是从事物发展、变化及事物间的关系出发来进行分析的,符合自然界的应有之规。所以,辩证法适用于对自然界、社会、思维的所有事物的研究。同时,在运用辩证法进行研究时,一定要始终站在唯物主义的立场上,一定要把握住物质先于存在,否则又会陷入唯心主义的错误。总而言之,只有采用唯物辩证法的方法去考察事物、研究事物,才符合事物的客观现实,从而揭示出潜藏于事物之中的一般规律,由此得出科学的结论。

唯物辩证法根据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指出,在客观世界中普遍存在着矛盾,矛盾是一切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恩格斯认为,当人们用通常的形而上学来思考事物时,就会陷入稳定的固化思维,认为事物不存在生命,彼此单独存在,相互之间不发生任何关联,如此就不会出现冲突,矛盾就不存在。然则当人们用唯物辩证法来观察思考事物时,情况就彻底出现分歧,冲突、矛盾立刻就显现了出来。为什么会出现截然不同的表现呢?原因就在于,无论是自然界的一花一草一树木,还是猫咪豹子小兔子,或是人,都是生命的存在。生命从来就不是一成不变的,花草树木、人鱼鸟兽都是不断地从小到大,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所以,生命就是始终的运动,其自身就存在是与非等矛盾。如果矛盾不存在了,也就意味着生命不在运动,生命也就消逝了,生就变为了死。思维是人的大脑的特有的运动产生的事物,人的生命不复存在了,那么,人的思维也就不复存在。总之,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矛盾一旦停止,自然、人类社会、思维等的世界也就消亡了,一切事物都将走向死亡。

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得知,马克思恩格斯在考察人类社会时运用的也是唯物辩证法的方法,由此得出人类社会也存在着矛盾,正是矛盾的运动造就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从而也就形成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历程,构成一部漫长而曲折的人类社会历史。虽然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新社会着墨很少,但是,我们可以判断马克思恩格斯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探索未来新社会时,也遵循了唯物辩证法的观点,运用唯物辩证法的方法对未来不同于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社会进行了构想,那么,由此可以认为,马克思恩格斯的未来新社会中也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

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文中分析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历程,指出人类社会与自然界一样,也有自身客观存在的内在规律,自然界有一个从小到大的不断发展的客观历程,人类社会也有一个从小到大或者说从低到高的不断发展的客观过程,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都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不会存在所谓的自然界的或人类社会的终结世界,而且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由其内部存在的矛盾运动推动,正是时刻时地存在的矛盾的运动使得自然界、人类社会从小发展到大、从低发展到高。也就是说,人类社会是一个从低级阶段不断地向高级阶段发展的过程,人类已经经历了的原始氏族部落社会、古希腊的奴隶制社会、被资产阶级推翻的封建制社会,现代的资产阶级统治的社会等都不过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时期,推翻资本主义社会后建立的未来社会主义新社会也是永不停歇的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那么可以说,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运动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的整个历程,取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主义社会当然也不例外要遵循这一基本的规律。

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运动是什么呢?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作了最经典的论述,“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这段文字表述了以下几层含义:

第一,揭示了人类社会不断发展变化过程中的根本动因——矛盾运动。人类社会内在的存在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这两对矛盾的运动变化造就了人类社会的不断演变和前进。人类社会不断地随着这两对矛盾运动发生着剧烈的变革,从一个社会形态进入下一个社会形态,而且,在同一个社会形态中,从低级阶段进入高级阶段的变化也是这两对矛盾运动的结果。

第二,指出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是最基本的矛盾运动。这一对矛盾先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发生运动。首先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发生了矛盾,才使得占整个社会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发展不匹配,发生冲突,由此这一生产关系就会发生变化,于是整个社会的经济基础就改变了,而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却相对稳定,还没有及时调整,于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就发生冲突,矛盾显现。

第三,界定经济基础,说明社会的经济基础的组成就是这个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指明了连接这两对矛盾运动的桥梁是生产关系(即经济基础)。

第四,深刻揭示了一系列复杂的社会关系。生产力、经济基础是基本变量,生产力、经济基础的状况支配、决定着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性质、水平和发展方向,同时,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状况也会促进或阻碍生产力、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因而也会对生产力、经济基础产生影响。同时,生产力又会先于经济基础发生变化,只有生产力发生了改变,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才会随着改变,所以,生产力是最基础的变量。

第五,说明了人类社会从量变到质变的演化过程。在一个新的社会形态初创期间,生产关系的状况与生产力的状况是合适的、协调的,上层基础的状况与经济基础的状况是合适的、协调的。虽然由于人的需要,人会不断地去发展劳动工具去进行生产,以此来获得满足自身需要的产品,由此社会的生产力就被推向前进了,当然生产关系还是基本能顺应生产力的发展状况,所以社会这一时期只是发生着量变,但是当社会生产力被人在不断地产生新需要满足新需要的过程中滚滚向前推动后,原有的生产关系就与发展了的社会生产力之间产生了冲突,生产关系以及以生产关系为基础的上层建筑却不太容易发生巨大的变化,尤其是社会上层建筑(统治者们)为了自身的利益却拼命地反对对旧的生产关系进行变革,于是社会基本矛盾就激化了,社会革命就到来了,于是社会的量变就变成了质变。社会革命发生后,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就又成为一个社会初创期的协调状态,于是冲突又出现了,当冲突激化就又迎来社会革命……所以,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就创造了从低级到高级的人类社会形态更迭的历史。

由此可见,在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中,也存在着矛盾,正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一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基本矛盾运动推动着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地从第一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那么,在进行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时,要遵循这两对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而这两对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就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性质、水平和发展变化,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

这两对基本矛盾在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中的性质如何呢?它们是如何运动的呢?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马克思恩格斯没有具体的论述。他们所处的时代正是资本主义处于上升阶段的时期,他们没有经历社会主义社会,我们也不可能要求他们为他们逝世几十年后发生的事情给出明确的指示。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只写道,“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这里所说的对抗,不是指个人的对抗,而是指从个人的社会生活条件中生长出来的对抗。”我们只能从这里推测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区别于资本主义社会的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因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实现了全社会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同现代大工业即社会化的大生产之间实现了统一。

马克思恩格斯多次在不同的文章中强调了他们是从“人”出发来研究人类社会的。那么,这个“人”究竟是什么样的呢?马克思恩格斯不止一次地说过,这个“人”是指——“现实的人”,即在有血有肉的处于现实世界的社会中的人,这个“现实的人”既是单个的人,也是社会的人,也就是说,马克思恩格斯所指的“现实的人”包含多个主体:一是个人主体,二是集体主体,同时,这两个主体又是一个统一体,因为无论是个人主体,还是集体主体,都是从事生产劳动的,都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都承担着一定的社会活动。

人类社会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发展的历史,由于人是最主要的生产力,生产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和联系,经济基础是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上层建筑是人与人之间发生的政治的、理论的、科学的、宗教的、艺术的等等活动。因此,人类社会实际上是“人”自己创造的。当然,这里的“人”就是“现实的人”,也就是个人与集体相统一的主体,所以,个人主体创造着人类历史,集体主体也创造着人类历史,更重要的是,人类社会演变是个人主体和集体主体的关系发展变化的历史。离开了集体的个人是抽象的个人,而脱离了个人的集体则是虚幻的集体。一方面,在任何时候,个人总是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联系之中,也就是说,个人不能脱离集体而孤立存在,它总是集体主体的一分子;另一方面,集体主体总是由个人主体构成,集体主体的活动需要个人主体来承担和实现。个人主体和集体主体是对立统一的矛盾统一体。

个人主体和集体主体这一对矛盾统一体如何推动历史发展呢?恩格斯晚年时期提出了“合力”思想。他认为,人类社会是由人的活动创造的,既有单个主体的人的活动,也有集体主体的活动,每个个体的人在从事活动时都带有自己的主观要求和意愿,那么,这些个体主体之间的行动就会发生冲突,那么,人是如何在这样冲突重重的状态下创造了人类社会的呢?恩格斯进一步指出,人类社会虽然是由许多有意识、有目的的个人活动所形成的,但是并不是每一个单个人的活动就创造了整个人类发展的历史,而是许多个单个人的活动相结合,形成的“合力”创造了人类社会历史,也就是说,个人主体对社会的运动没有发生决定性作用,而是一个整体,可以说是集体主体发挥了作用。当然,集体主体中依然由个体主体组成,各个个人主体的行动融合在一起,不是单纯的相加,才产生了能够发挥作用的集体主体,由此形成一个推动社会历史变化的“合力”,所以,“合力”中也包含有个体主体的作用,这就是说,个人主体也同样对人类社会发展发挥了作用。

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认为,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里也同样存在着个人主体和集体主体之间的矛盾,并且这一矛盾运动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也同样发挥着作用。

综上所述,从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来阐述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和从个人主体和集体主体的矛盾运动来阐述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是一致的,实际上是一条线索。由于生产力是由个人的行为或活动推动的,生产关系就是个人与个人在生产劳动中形成的关系,所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就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互动。当然这种互动需要符合每个人的人格条件,因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本身就与个人主体之间的矛盾有关。因为生活在一定的关系中的某一个人,只会产生与自己的生命的生活相关的物质,所以,由许多个人联合而成的集体主体在社会中的生产活动一定需要条件——个体主体的独立活动,这些独立的活动相互交织,构成了历史发展过程中各种交往形式(生产关系)的相互关联的序列,随着个体主体独立活动的改变,这些交往形式(生产关系)也随之改变。马克思恩格斯以个体主体的生产活动为基础阐明了社会的个体主体和集体主体之间的矛盾运动就是人类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基本矛盾。换言之,马克思恩格斯正是从个人主体和集体主体统一的在社会中进行生产的个人出发创立了人类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学说,从而指明未来社会主义社会中必然存在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个人主体与集体主体之间的矛盾运动,因而,在未来社会建设中一定要正确认识这些社会矛盾。

二、正确处理社会矛盾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第一次明确地提出并论述了高于资本主义社会的未来社会有两个发展程度不同的阶段,第一阶段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而“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是高级阶段。根据唯物辩证法,矛盾无处不在,矛盾无时不在。我们可以认为,在马克思设想的这一未来理想社会中仍然存在着矛盾,包括这个未来新社会的各个发展阶段。前面已经论述人类社会自然发展的内在动力就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这是社会的基本矛盾运动推动着人类社会不断地从量变发展到质变,也就不断地从社会形态的低级阶段发展到高级阶段。那么,这一自然规律也必然存在于推翻资本主义社会后建立的未来社会主义社会中,但是这不是质变,而是量变,是非对抗性矛盾,不是对抗性矛盾。

那么,如何解决未来新社会的基本矛盾呢?马克思没有论述这一问题,在他所处的那个时代,要求回答的是如何解决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在详细地剖析了资本主义经济运行全过程后,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这一对基本矛盾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具体表现是生产力的社会化与生产关系的私人占有。只能由无产阶级领导社会的各阶级各阶层发动社会革命,颠覆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消灭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经济制度,才能真正解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而对推翻资产阶级社会后建立的未来新社会中的生产力和生产资料、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该怎样解决,马克思不是空想家,他并没有论及。在经过长期的深思熟虑之后,恩格斯才在他的晚年慎重地写道:“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这是马克思恩格斯著作中唯一论述社会主义改革的地方。恩格斯在这里只说了这么一句很原则、很抽象的话,只说明了社会主义社会是变化的,是可以改革的,不是一成不变的固定的模式,并没有论及如何改革。但是,这是恩格斯在距今一百多年前的1890年写的,那时资本主义还处于青壮年时期,社会主义还处在探索阶段,能够预测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中面对社会基本矛盾,可以通过改革来解决,不能不说是一个伟大的思想启迪。

从上文中,我们已经了解,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里也同样存在着个人主体和集体主体之间的矛盾,并且这一矛盾运动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也同样发挥着作用。那么,在社会主义社会中,这一矛盾运动又是如何呢?两位革命导师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中个人主体与集体主体之间利益的分裂状态的分析,明确指出,由于分工的不同,单个人的利益与集体的利益不会完全对等,存在着一定的区别,因而冲突和矛盾必然会发生,因为每个人追求的是自身特殊的利益,而集体的利益代表了一群人的共同要求,不是简单的每个人要求的叠加,主要是抽象的综合,所以,与个人的利益不完全相同,存在差异,由此可见,个人主体与集体主体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是利益的根本对立。在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中,由于实现了社会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剥削被消灭了,因此,个人主体与集体主体之间的利益不再是分裂的状态,也就是说,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之间没有不可调和的对立。同时,由于社会主义社会中人们的思想已经认识到:只有国家的公共利益、安全得到了保障,社会秩序井,才能保证国家社会的个人切实获得自己的利益,因此,在调整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矛盾时,必须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利益,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密切结合起来。

综上所述,虽然马克思恩格斯没有详细地说明在未来社会主义社会中如何解决社会矛盾,但是依然指出了方向:要用改革的方法来协调矛盾,在处理社会矛盾时,要注意兼顾各方的利益,使得社会矛盾协调运动,从而推动未来新社会从低级阶段不断地向高级阶段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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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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