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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思想史中的理想社会思想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1月10日 阅读:147 评论:0

第一节

人类思想史中的理想社会思想

自从人类社会进入阶级社会以来,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广大的劳动人民虽然历经了几千年的抗争和奋斗,仍无法改变自己受剥削被压迫的命运,起义总是被镇压,抗争总是失败。为什么会这样呢?劳动人民的出路在哪里呢?几千年来,伴随着劳动人民的不断探索,东西方思想家们不停地设想着一种没有剥削、没有压迫的理想社会,由此形成了人类思想史上丰富的理想社会思想。

一、中国思想史中的理想社会思想

在中国几千年的悠久历史中,社会的有识之士和勤劳的中国人民一直在追求一种完美的理想社会。其中“大同社会”、“天人合一”就是中国人一直追求人类理想社会的典型代表。研究中国思想史中的理想社会思想,无疑对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会有很多启示。

(一)中国思想史中理想社会思想的主要内容

探索中国理想社会思想的产生,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在这一历史时期,社会动荡不安,战乱频繁,人们的思想也变得十分活跃,随之产生了诸如百家学术争鸣的现象,许多美好社会的方案在这样的氛围中产生。比如,孔子在《礼记·礼运篇》中描写了一幅“大同世界”极其美好的图景;墨翟及其弟子向人们展现了一个“尚同”和“兼爱”的理想社会;孟子则描绘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理想社会状态;老子说过“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庄子描绘的天人合一的美好景象是“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

在中国长达几千年的封建时代,人们通过多种不同的形式强烈表现了对理想社会的不断追求和向往。如,东汉的何休在《公羊传》中详细描绘了一个“太平世”;东晋的大诗人陶渊明在《桃花源记》中虚构了“不知有汉,何论魏晋”这样一个世外桃源,鲍敬言则描绘了一个“无君无臣”的理想世界;宋元时期的思想家邓牧勾划出“至德之世”的“乌托邦”理想社会;明末清初的史学家、思想家黄宗羲设计了君臣平等的理想社会……除了这些思想丰富的知识分子对未来社会做出了诸多设想和描绘之外,广大农民在此起彼伏的武装起义和与上层权贵的斗争中也表现出了他们对理想社会的积极追求。诸如东汉末年“黄巾军”领袖张角的“太平道”、唐朝末年农民起义领袖王仙芝以“天补平均大将军”自称、宋代钟相和王小波的农民起义更是明确提出了“等贵贱、均贫富”的口号、元末红巾军起义的“杀尽不平方太平”的战斗口号以及明末李自成在起义之初提出“均田免粮”、“割富济贫”,等等,这些都是广大农民对理想社会的强烈向往。

到了近代,中国的国门被西方列强用枪炮打开。随着外来西方思想的影响和渗透,中国古老思想史中的理想社会思想也随之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这些思想在洪秀全、康有为、孙中山的社会理想学说中得到集中表现:洪秀全领导的太平天国运动试图创建一个普天之下“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理想社会;晚晴时期重要的资产阶级改良主义代表康有为在《大同书》中精心设计了一个体现历史前进方向的“大同之世,天下为公,无有阶级,一切平等”的理想太平之世;近代中国民族民主革命的开拓者、先行者孙中山则希望通过平均地权、节制资本、还政于民和发展国家资本主义等措施来建立一个“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等区别”的“民生主义”理想社会。

从上述历代思想家对中国理想社会的探索中,我们可以把蕴含于中国思想史中的理想社会思想大致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概括:

第一,没有剥削、没有阶级、没有等级的人人劳动、人人平等的社会。墨家对氏族贵族的统治持反对态度,主张建立一个没有压迫、没有剥削、不分亲疏、人人劳动、“爱无差等”、没有等级、没有阶级的“兼爱”世界。公元4世纪的农家学派在提出“神农之教”社会并予以实践时,他们人人都从事农业生产和打草鞋、织席子等手工业劳动,所有人都靠自己的劳动维持各自的生活而没有剥削。在晋朝陶渊明和鲍敬言所描绘的世外仙境中,没有臣民和皇帝之分,没有剥削、掠夺,没有徭役、赋税,人们过着“耕田而食,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安宁生活。在黄宗羲的理想社会中,老百姓才是真正的主人,君王是“无权的客人”并不尊贵,他应该是一个勤勤恳恳为大家谋福利的人,这实际上就是没有剥削,没有等级,人人平等。洪秀全在《原道醒世训》一文中设计了一个“强不犯弱,众不暴寡,智不诈愚,勇不苦怯”,女子“尽是姊妹之群”、男子“尽是兄弟之辈”的人与人之间和睦共处、相互友爱的理想社会。在《大同书》中康有为描绘了一个民主自治、政治平等、没有阶级的理想社会:“大同之世,全地皆为自治,官即民也,本无大小之分”,“当太平之世,既无帝王、君长,又无官爵、科第,人皆平等,亦不以爵位为荣,所奖励者惟智秘仁而已”。孙中山主张平等、博爱、自由。

第二,实行财产公有,没有私有财产。孔子描绘的“天下为公”的社会主张大家共同占有社会财富;墨家设计的是一个“有财相分”的“尚同”平等社会;老子所描绘的是一个没有人垄断劳动成果、没有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的理想太平世界。历代起义农民的战斗口号中“均贫富”、“均田免粮”的字眼都不免有体现。在洪秀全领导农民起义建立的太平天国而颁布的《天朝田亩制度》中提出了“人无私财”的原则,实行平均分配土地,“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妇。算其家口多寡,人多则多分,人寡则分寡,杂以九等,如一家六人,分三人好田,分三人丑田,好丑各一半”,由于当时主要只有农业的收成,故每一家的所有收获,除留下自家必须的口粮外,一律都要归入“圣库”。康有为的改良主义是“天下之田地皆为公有,人无得私有而私买卖之”、“欲致大同,必去人之私产而后可,凡农工商之业,必归之公”。孙中山主张“耕者有其田”,提出“平均地权”,财产公有,倡导“集种种生产之物产,归为公有,而收其利”的理念。

第三,人与自然“天人合一”。即“天道”与“人道”合一,人与自然界融合为一体。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是谁征服谁、谁统治谁,而应该是和谐相处的关系。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人类与自然界密不可分,人离不开大自然,更不能违背自然规律,必须与自然和谐相处,才能实现天人结合。孟子强烈反对人们滥捕滥猎、破坏生态平衡的行为,主张种田要尊重农时,即自然气候,才能有收成;捕鱼不能涸泽而渔,否则,就没有足够的鱼鳖供人食用;要根据季节进山砍柴,否则,就没有足够的木材供人使用……老子主张天地人和,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思想。庄子在《天道篇》指出“从天之理”,“以人入天”,“以天为师”,“以天为徒”,“夫明白于天地之德者,此之谓大本大宗,于天地合者也。”鲍敬言在其理想世界里主张“安土乐业、顺天分地”……我们可以从这些文字明显看出,古代思想家们都主张人应该遵循自然规律,人类不要去破坏自然环境,要做到与自然和谐相处、相互共存。

(二)中国思想史中理想社会思想的历史局限性

在历史的长河中,中国历代的思想家们都一直在为其设计的理想社会成功实现而奋斗不息、勇往直前。他们的思想是积极的、进步的,但是由于其摆脱不了的历史局限性,使得他们毕生构建的理想社会思想始终只能是一种空想或者是幻想。这种历史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古代理想社会思想的哲学基础是唯心史观。人类社会是一个由低级阶段逐步向高级阶段不断前进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这是中国历代的思想家们所没有认识到的。他们试图通过人类自身的活动和努力,根据自身的主观愿望来规划设计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过程并希望变成现实。孔子所处的时期正是奴隶制度向封建制度过渡发展的时期,新兴的封建阶级成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但是,孔子的理想社会维护的是奴隶制度,代表的仍然是封建主。而与孔子同时代的老子的理想社会是梦想回到早已逝去的“太上不知有之”的原始社会,是原始的共产主义公社。在当时中国已经有了先进的无产阶级的时候,洪秀全所希望建立的却还是一个“农业社会主义”社会,他并没有想建立一个无产阶级当家做主的先进社会。由此可见,人类社会的历史永远是滚滚向前发展的,而这些中国历代的先哲们虽然对现实社会有着极其不满的思想,但是他们并没有推动历史向前发展,相反是试图倒退历史的车轮,这显然违背了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当然不可能实现,只能陷入空想。诚然也有一些思想家并没有主张社会倒退,但是也没有推动历史向前发展,只是以“无为而治”的消极态度,厌世愤世,逃避现实,空想有一个田园般的世外桃源,如邓牧、陶渊明、鲍敬言等,这始终只能是一种幻想。

第二,没有找到实现理想社会的正确道路。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向前发展的直接动力,中国历代的思想家们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也说不出究竟应该怎样从乱世走向太平、从不同走向大同,没有找到正确的道路去实现其理想社会。有的消极避世,束之高阁自己设计的理想社会蓝图,如老子、邓牧、康有为等。有的虽然领导农民发动了武装起义抗争统治阶级,甚至还建立了政权,但是,他们并没有真正找到通往理想社会的道路。应该说是他们反抗压迫的本能行为促使了他们的起义,即使在建立政权之后,也无法回避用称帝的方式,幻想用封建的皇权思想来维持政权、实现所谓的理想,最后终究摆脱不了以失败告终的现实。资产阶级的改良主义者,如康有为等,从骨子里是看不起工人农民的,他们诅咒工农的革命斗争,并不希望工人农民真正获得平等地位。孙中山在晚年虽然也提出了“扶助农工”的思想,但仅仅限于扶助,他并没有要依靠工农革命的强大力量,反而是对工农运动采取压制的态度,因此,他的理想社会当然也只能成为一个幻想。

第三,没有找到实现理想社会的社会力量。之前中国历代的思想家们也没有充分认识到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是其理想社会得以实现的社会力量。虽然他们已经看到了人民群众悲惨的命运,也很希望改变这种极不合理的社会现象,建立一个人人平等、没有阶级剥削的理想社会,然而他们却把推行社会变革、建立理想社会的希望寄托在某一个人的身上而不是广大的人民群众。有的寄希望于根本就不存在的“明君”、“圣主”,如孔子希望出现比尧舜还要贤明的君主,墨子希望有“上天”,邓牧、黄宗羲希望皇帝君王为大家谋福利;有的把自己视为社会的救世主,如王仙芝自称“天补平均大将军”,洪秀全以“天王”自称;有的则寄希望于当时的君主统治者,如康有为等的“戊戌变法”寄希望于光绪皇帝。这样的希望当然会落空,他们的理想只能是一个美丽的泡影。孙中山是一个伟大的思想家和革命家,虽然他看到了历史变革中人民群众的一些作用,也非常注重并希望改善人民的生活,但是他并不相信中国革命的根本动力是工农,而寄希望于天生就具有软弱性的民族资产阶级,所以他始终没有提出一个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纲领,其倡导的“民生社会主义”当然不可能付诸实现。

综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中国几千年的人类发展史中,虽然阶级对立一直存在并不断地激化,社会的基本矛盾一直在推动着社会向前发展,但是人民为什么找不到解决社会问题的有效办法?这些仁人志士们所设计的美好理想社会为什么只能是空想无法实现?不成熟的生产状况和阶级状况相应产生不成熟的理论思想。恩格斯说过:“我们只能在我们时代的条件下进行认识,而且这些条件达到什么程度,我们便认识到什么程度。”正是由于这种科学技术不发达、生产力低下等落后的经济社会条件,最终决定了中国历代思想家们始终只能从头脑中去创造办法,而这种脱离现实生活的创造超越了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所以,在人民没有掌握科学的思想和方法之前,在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前,这种理想社会虽然设计得非常完美,但也只能是一种空想而无法得以实现。

(三)中国思想史中理想社会思想的重大意义

虽然中国历代思想家的理想社会思想没有真正实现,但他们对未来理想社会的美好构想和设计,反映了人类反对阶级压迫,追求美好幸福生活的本性。这种敢于斗争、敢于创造、大胆设想的精神不仅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而且对于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有许多借鉴作用,具有不可否定的重要理论的和现实的意义。

第一,中国思想史中理想社会思想的历史意义。

中国思想史中的理想社会思想虽然是一种空想,虽然历经几千年的斗争依然未能实现,但是它体现了人类反对压迫、反对剥削的精神和追求幸福美好生活的强烈愿望,在历史上具有进步意义。

首先,这些思想为后来追求理想社会的人们提供了思想启迪。如大多历代中国农民阶层的武装起义斗争,虽然以失败告终,但是它让后来人看到了中国革命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为后世的人追求理想社会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教训。

其次,虽然他们设计的理想社会只是一个美丽的泡影,但是他们毕竟敢于去创造一个没有剥削、没有压迫的社会,为后世的人反对剥削、反对压迫提供了思想上的帮助。

最后,打击了封建统治阶级的统治,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中国历代思想家对未来理想社会的革命斗争和实验,虽然最终被反动统治者镇压下去,但是统治者们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或多或少地会采取一些措施来缓解阶级矛盾,使被统治者获得一些权益。朱元璋说过,百姓足而后国富,百姓逸而后国安;唐太宗说过: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可以看出,人民在历史进程中表现出的巨大力量促使统治阶级不得不认识到人民的重要性,人民群众在统治阶级的统治过程中也因此得到一定程度的重视、同情、关心和爱护,生产力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提高,这在当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第二,中国思想史中理想社会思想的现实意义。

中国思想史中的理想社会思想,既有积极的因素,又有消极的因素。无论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因素,都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中国思想史中的理想社会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理论来源。在中国几千年人类社会实践的基础上产生并不断向前发展的中国历代思想家对理想社会的构想,其中不乏许多天才的思想萌芽,这些宝贵的萌芽思想为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许多极为重要的思想材料。例如其中关于未来社会没有剥削的思想,关于未来社会人人平等、人人劳动的思想,关于未来社会人与自然的天人合一思想……等等,都为今天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增添了丰富的内容和素材,值得我们好好去研究、探索和发掘。列宁说过,判断历史的功绩,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而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所以,应该说中国历代思想家对理想社会的设计和描绘,其中不乏有许多非常有价值的地方是值得我们今天的人去学习借鉴的,这些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理论来源。但是,这仅能限于是理论来源,绝不能说是今天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础。我们常常听见有些人说要以中国儒家的思想为基础来构建今天的和谐社会,以道家的思想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等,这都是错误的。从上面分析的中国思想史中中国历代思想家们关于理想社会思想的历史局限性,就可以看出他们的理想社会思想只能是一种空想,它不可能在现实生活中实现。所以,它只能为今天的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借鉴作用,只能是思想来源,而绝不能作为理论基础。

其次,研究中国思想史中的理想社会思想,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基础。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科学的理论作为基础。只有科学的理论,才能指导正确的行动。中国思想史中的理想社会思想是中国历代思想家们对理想社会的构想,虽然设计的非常完美,也有非常合理的一些内容,但是由于其本身的历史局限性,尤其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程度决定了这些思想最终成为美丽的肥皂泡,没有在现实中得以实现,因此,这些思想只是空想的理论,而不是科学的理论。只有马克思主义,把自己置于现实的基础之上,以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论为自身的理论基石,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角度出发,从而正确的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由此使得马克思主义成为科学的理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而不是某种空想、虚幻的假说,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础只能是马克思主义这一科学的理论。

最后,研究中国思想史中的理想社会思想,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立足于中国的国情。中国历代思想家在设想自己心目中的理想社会时,脱离了其自身所处的中国社会的现实状况,只是从头脑中去进行构思、设计。如洪秀全设想在中国建立人人平等的理想社会,这一设想既不被当时的封建统治者(晚清政府)支持,也不为西方列强所满意,广大的农民工人也不接受其军营式的社会管理;孙中山的民生社会主义理想,既没有获得当时中国社会广大的人民群众的支持,也不被当时的封建势力和西方列强所拥护。由此可见,这些思想家的理想社会思想严重地脱离了当时中国的实际,脱离了当时中国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现实,所以,这种理想当然无法实现。今天,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时,一定要认清社会现实,也就是要认清国情。今天中国的社会现实(即国情)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和谐社会。只有认清了中国的国情,才能事半功倍的实现我们的宏伟目标。

综上所述,我们在研究中国思想史中的理想社会思想时,既要看到其合理的一面,又要看到其不合理的一面。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不断地发掘其中有用的东西,批判地学习其中有用的东西,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二、西方思想史中的理想社会思想

西方社会对未来理想社会的追求同样源远流长,从古希腊奴隶制社会开始的两千多年历史中,西方思想家们一直在前仆后继地设想一种完美的理想社会,甚至为实现这一理想社会而不懈的奋斗,创造出了丰富的理想社会思想。

(一)西方思想史中理想社会思想的主要内容

要探寻西方理想社会思想的源头,必须回到古希腊时期。公元前12-8世纪的“荷马时代”,《荷马史诗》中描绘了充满正义原则的人类社会和神界的秩序;在《工作与时日》中,赫西俄德认为人类社会由黄金时代、白银时代、铜器时代、英雄时代(半人半神时代)、铁器时代组成,是一个逐渐丧失正义、人类生活越来越痛苦的过程,只有奥林匹斯山上的神界社会才有正义与幸福的生活。公元前8-6世纪,斯巴达统治者——来库古颁布“瑞特拉”,将全国的土地和奴隶平均分配给每个斯巴达人,创建“平等者”公社;梭伦对充满了富人与穷人冲突的雅典社会进行了改革,主张持中公允,使雅典社会中的平民和贵族处于基本平等的状态。公元前6世纪之后的古希腊城邦时代,苏格拉底主张“美德即知识”,认为贤人应该来教育公民,使他们追求善,过理性的生活;柏拉图主张通过教育塑造优良公民,从而建立“正义”的理想国;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类社会是从家庭到村社再到城邦的由低级向高级演进的过程,实现了“至善”的本性的自由人在城邦社会中可以过上优良的生活,社会与国家的目的是使公民过有德性和幸福的生活,为此,他设计了一个最好的社会,并提出了社会建设的措施。他认为,通过协调富有的阶级和贫穷的阶级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建立一个由拥有适度的财产、遵循合理原则的中等阶级构成的社会,这样的社会就不会产生贫富之间的激烈的矛盾,就是最好的社会。

中世纪,被称为“异教派别”的以反对基督教教会为主的城市平民和农民多次发动武装起义,试图推翻剥削阶级的统治后,新建立一个财产公有的平等社会。1381年,著名的英国农民反封建起义领导人约翰·博尔(参与瓦特·泰勒领导农民起义的主要领导人之一)说:“只要一切还不是公有的,人和人之间的差别还没有消灭,庄主仍然还是我们的主人,英国的事情永远也好不起来。”到了15世纪,捷克胡司运动的“塔波尔派”主张建立一个“不会再有国家、统治者、臣民之分”的国家,在这个国家里,“一切物品永远为人人所公有,谁也不应有私人财产”。

文艺复兴时期的作家薄伽丘认为,人应当是全面发展的人,无论男女都应当全面地发展他们的能力,因此,他指出人类是天生平等的,社会应该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法国的拉伯雷描写了一个理想社会——特来美修道院,在这个修道院中,无论男女,人人都是全面发展的人,每个人都得到了自由,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各行其是。同为法国的蒙台涅痛恨社会的不平等,认为理想的社会应该实现了人的自由,只有这样的社会,才达到了完美的境界。

17世纪,荷兰伟大的近代西方唯物主义哲学家巴鲁赫·德·斯宾诺莎提出要“建立一种适当的社会秩序”,他指出一个国家的“威权”只能属于整个国家,不能属于个人,法律的制定要经过全民的同意,这样的社会应该让公民享有完全的自由民主权利,且秩序井然。英国的约翰·洛克主张建立一个个人拥有自己财产和“和平、自由、平等”的社会,每个人都天生的享有平等、自由和对财产的占有等“自然权利”。德国的启蒙哲学家克里斯蒂安·沃尔夫也主张社会成员天生一律平等,人人享有同样的权利,担负同样的义务。

18世纪的法国启蒙思想家们则认为他们经过探索已经发现了“永恒的正义”和“永恒的真理”,要求建立一个繁荣昌盛的法制的“理性王国”。培尔所设想的具有高度文明的社会,是人们热心公益,和平相处,阻止争端,公平买卖,妇女儿童的权利得到很好维护。伏尔泰期望建立一个平等、自由的“理想王国”,要求实现平等、自由,人民的自然权利有保障。卢梭认为,自从私有制产生以后,社会出现了压迫和剥削,人类就失去了天赋的平等和自由,因此,人类不平等的起源是私有制。他批判了私有制,构想设计了这样一个社会契约国:“人民作为整体来说是主权者。”每一个人都可以通过缔结契约而获得同样的权利,国家的法律法规是由人民制定的,国家代表人民最高的共同意志,如果国家政府违反了这一共同意志,人民完全可以推翻它。同时,国家官吏不是人民的主人,对于不合格的官吏人民有权委任和撤换他们。与卢梭一样,狄德罗也认为自由是天赐的东西,人与人之间都是平等的,每个人只要享有理性,就享有自由和平等,“没有一个人从自然得到了支配别人的权利。”他同样设想了一个“人民”与“君主”缔结契约的理想社会:权力是属于人民的,君主的权利来自于人民,人民通过和君主缔结契约,把管理社会的权利赋予君主,君主不能任意使用权利,任意处置人民,君主一旦违反契约,人民就可以剥夺君主的权利。政权是一件公共的财产,它在本质上只属于人民,仅仅为人民所固有,因此,政权决不能离开人民。

分析上述西方历代思想家对理想社会的探究,我们可以把西方思想史中蕴含的理想社会思想大致概括为两个方面:

第一,社会和谐。第一次提出和谐的范畴的是古希腊罗马时期的毕达哥拉斯学派。他们的结论是,和谐源自于音乐的高低、轻重、长短等差别性的统一,认为“声音的和谐是由数的比例关系所决定的”。该学派在对雕刻、建筑等研究之后提出了著名的“黄金分割”理论,即最美的线形是长与宽成一定比例的长方形,进而他们把这种和谐范畴扩大到整个宇宙,他们通过对天象的长期观察,认为和谐无处不在、无所不有,宇宙是一部和谐的交响乐,所有一切都蕴藏着和谐,而且这种和谐是绝对的,都在按照一定的比例协调一致的运动。“美德乃是一种和谐,正如健康、全善和神一样,所以一切都是和谐的。”斗争是丑是恶,和谐是美是善。

爱菲斯学派则与倾向于物体的比例、对称、协调、宇宙的和谐完美的毕达哥拉斯学派不同,其代表人物赫拉克利特认为和谐中实际包含着更多的不和谐,提出了“对立和谐”观,他认为自然最初的和谐是由联合对立物造成的,而不是联合同类的东西,艺术也是由于模仿自然这样造成和谐的。同时他指出,所有结合物都是协调与非协调、整个与非整个、和谐与不和谐的结合物。事物和谐的原因是事物内部存在着矛盾,矛盾双方对立和斗争构成和谐,自然界是从对立的东西中产生和谐的。正如最美的音乐是由不同的音调组成,世界上一切的最美的和谐都是在相互排斥、对立的东西的斗争中产生的。他的这些观点极大地丰富了和谐范畴的含义。

与毕达哥拉斯学派、爱菲斯学派不一样,柏拉图构想了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理想国,主张“公正即和谐”,强调“公道”(可以理解为公正)才是建立国家或者社会的原则,并且指出实现“公道”的路径:明确规定国家中各个社会阶层(官吏、军人、商人等)的职责,各自做好自己的份内之事儿。实现了“公道”的社会秩序井然,人与人和谐相处,从而实现了社会的和谐。

第二,自由、平等的正义社会。古希腊时期的梭伦认为社会应该实现平等,只有社会中的平民与贵族处于平等的状态,正义原则才能实现,并且强调,要有人来维护平民与贵族之间的平等状态,“至于我,在他们之间正如一根界桩,立于对峙的双方的分界。我持大盾,保护两方,不能使任何一方不公正地占据优势”,由此,才能维护公正,平民、贵族才能自由生活,社会的正义才能得以彰显。阿尔基达马认为,社会是由自然法则决定的,自然要求人人平等,每个人都是自由的,没有贵贱之分。

文艺复兴时期的法国思想家蒙台涅主张建立一个人人自由,人人平等,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理想社会。在这个理想社会中,长官或政治家这种名称是没有的,奴隶是不存在也用不着的,更没有贫富差距,没有契约、继承和分割。

17世纪的英国思想家洛克认为,人类社会中,“没有一个人享有多于别人的权力……不存在从属或受制的关系”,强调了人的自由与平等的权利。著名的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认为自由、平等是人类的自然本性,是天赋人权,宣称“每个人都生而自由、平等”,私有制使得人类丧失了自由、平等的天赋权利,因此,要通过社会契约重新实现人的自由与平等,由人民与统治者缔结契约而建立的社会就实现了正义。

(二)西方思想史中理想社会思想的历史局限性

在漫长的两千多年时间里,西方的思想家们设计了一个个美丽的理想社会并为之而努力奋斗。但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程却证明了这种设计由于天生的历史局限性,同样只是幻想,最终没有得以在现实生活中实现。

第一,一些西方思想家理想社会思想的实质是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柏拉图的理想国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人们不能超越等级范围,他用宗教神话为他的理想国中的三个等级提供理论依据,他认为,人们的等级之所以不同,是因为各个等级的人是由神采用不同的金属创造出来的,所以这种等级是天经地义、不可抗拒的。同时,在他的理想国中,奴隶根本不属于任何等级而被排斥在社会生活之外。可以看出柏拉图实质上是维护当时摇摇欲坠的奴隶社会,是直接为贵族奴隶主的专制统治提供理论依据的。所以马克思说,“他的理想国只是埃及种姓制度在雅典的理想化”。斯宾诺莎也为争得自由权而斗争,并要求给人们言论自由,但是他认为,人们对政府的不满通过言论表达出来之后就不会再采取其他的反抗行动了,同时这种言论自由还要有限制,“如果他责备当局不公,鼓动人民反对当局,或者如果不得当局的同意,他谋乱以图废除这条法律,那他就是个捣乱分子与叛徒。”实质上他的目的是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洛克竭力鼓吹的是君权神授,维护当时英国确立的君主立宪制,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

第二,一些西方思想家的理想社会思想中存在着宗教神秘主义色彩。毕达哥拉斯学派的和谐说是与宗教、神话等幻想联系在一起的,带有强烈的神秘主义色彩。西欧封建制形成和发展时期的西方“异端”教派虽然为建立一个和谐社会而发动推翻统治阶级的武装斗争,但是他们都仍然打着宗教的旗帜,反对天主教会和教皇,主张建立没有等级的自由的教会公社。斯宾诺莎也主张保留宗教,认为人的思想自由权是“天赋人权”,是上天(神)赐予的。沃尔夫的思想中也带有浓厚的神学色彩,他认为整个世界之所以和谐而有序,是因为上帝在创造每一个事物(包括人)时都是有一定目的的。伏尔泰主张对劳动人民保留宗教,他说,我希望我的供应人、裁缝、仆人,都信奉上帝,即使上帝是没有的,也必须捏造一个上帝,这样,就没有人再来抢劫我了。卢梭认为在他的理想契约国中必须保留宗教,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宗教,这样可以培养人们的责任感,从而有利于国家的发展。

第三,多数西方思想家的理想社会思想的理论基础是理性原则。柏拉图的理想国中是哲学来当国王,以哲学为工具来治理国家,而柏拉图的哲学就是他的以理念为中心的思想,从中可以看出柏拉图实际主张以理性来统治国家和社会。亚里士多德说,“对于人,符合于理性的生活就是最好的和最愉快的,因为理性比任何其他的东西更加是人,因此这种生活也是最幸福的。”斯宾诺莎认为真正的自由是属于那些行为受“理性”指导的人,只有依理性原则生活的人才能认识到事物发展的因果必然性,他们思想上没有痛苦,因为他们不会过分强求那些不属于他的东西,因而这样的人是自由的人。18世纪的法国启蒙思想家(培尔、伏尔泰、卢梭、狄德罗等)高举“理性”的旗帜,把“理性”当作一切现存事物的唯一裁判者,认为国家制度、宗教以及自然观和社会形式等都必须建立在“理性”原则的基础上。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为什么这些思想家们设想的理想社会无法实现呢?原因在于:首先,西方思想家没有寻求到一条可以真正实现他们设计的理想社会的正确道路。其中有些人虽然已经看到了阶级之间的对立,但是他们却试图调和这种阶级矛盾和斗争,如亚里士多德、柏拉图等。虽然几千年来城市平民和农民阶层试图推翻剥削阶级的统治而不断地发动武装起义,但是,他们缺乏正确的指导思想和科学的世界观,始终摆脱不了借助宗教、“君权神授”等思想工具来建立他们期盼的理想社会,这种神学的局限性和其阶级的局限性,必然决定了他们的这种理想社会只能是一种幻想而无法实现。

其次,没有找到实现理想社会的物质力量。这些西方思想家中的大多数人都没有认识到只有人民群众才是人类社会的创造者,没有看到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许多西方思想家憎恶、歧视劳动人民,认为劳动人民愚不可及,把实现理想社会的希望寄托在“开明君主”的身上,认为劳动人民必须要有贤者、圣君来统治。赫拉克利特看不起人民群众,认为群众都愚蠢无知,没有思想,大多数人民群众都是坏的,认为一个奴隶主抵得上一万个人民。伏尔泰认为实现他的理想王国不能依靠劳动人民,他把希望寄托在“开明君主”身上。卢梭主张他的理想契约国应该有贤者来统治,他认为“最好的而且最自然的秩序便是让最明智的人来治理群众。”因为群众是盲目的,群众不知道如何去实现幸福而仅仅知道要让自己幸福。狄德罗把他的理想社会制度的实现寄托在“开明君主”身上,认为当一个国王同哲学结合起来,就成为世上最完善的“开明的国王”。1773年,俄国女皇叶卡捷琳娜二世邀请狄德罗访问俄国,狄德罗接受邀请去了俄国,并试图通过这位“开明的女皇”来改造俄国的农奴制,来实现其理想社会的蓝图,但女皇拒绝了他的建议。可见,正是由于没有发动人民群众,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他们的理想社会最终无法实现。

最后,缺乏科学的理论指导。多数西方思想家对理想社会的追求与设计没有科学的理论基础,从而无法得以实现。这些西方思想家们,有的采用自然状态说作为思想指导,认为人的自然状态是最合理的,在恢复人的自然状态上建立的社会就是理想的合理的社会;有的从资产阶级的人性论出发,相信人性本善,只要重新确立了人自身善的本性,就能实现公平正义的理想社会;有的从宗教神学出发,认为宗教具有实现理想社会的能力。综合以上的分析,我们发现,实质上他们的指导思想是主观的唯心主义。在其中虽然也有少数思想家有部分唯物主义思想存在,如斯宾诺莎,但由于其唯物主义思想并不彻底,甚至还带有唯理论的泛神论、认识论和神秘主义色彩这些消极因素和糟粕,从而导致无法在现实中实现其设计的理想社会。

归根结底,由于这些思想家们所处的时期科学文化发展水平低下,社会生产力不发达,人们虽然对现实社会心存不满,但是对自然、社会的认识水平不够,所以无法找出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因此,这种理想社会虽然设计的非常完美,但在社会发展还没有达到一定阶段,人们还没有掌握科学的方法和思想之前,仍然只能以空想而结束。

(三)西方思想史中理想社会思想的意义

与中国古代一样,西方历代思想家对理想社会的追求同样反映了广大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无限憧憬和向往。即使他们仍然只能是一种幻想的理想社会思想具有其内在的历史局限性,但是在这些思想中不乏积极的因素,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同时在历史上发挥了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积极作用,对于今天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样有诸多借鉴作用。

第一,西方思想史中理想社会思想的历史意义

西方思想史中的理想社会思想虽然是一种空想,但是它体现了人类反对剥削、反对压迫,追求美好幸福生活的愿望,这在历史的发展上是具有进步意义的。一方面,为后来向往和谐理想社会的人们提供了思想启迪。如驰而不息的西方历代城市平民和农民武装起义,虽然失败在所难免,但是它让后来人看到了社会变革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看到了武装斗争的强大力量,提供了经验教训。另一方面,它打击了剥削阶级的统治,特别是强烈冲击了当时西方社会宗教神学的统治地位,有力地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向前发展。如人文主义者就以“人性论”来对当时的宗教神学统治进行了揭露与批判,具有反封建的历史进步意义。

第二,西方思想史中理想社会思想的理论意义

西方思想史中产生的理想社会思想为之后的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建设理论提供了重要思想来源。他们对理想社会的构想,虽然最终没有实现,但其中不乏许多天才的思想萌芽,这些萌芽思想为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建设理论提供了许多极其珍贵的思想材料,如关于理想社会没有剥削、没有压迫的思想,关于理想社会人人平等的思想,社会和谐思想等等,都为马克思恩格斯提供了理论上的参考资料,值得我们好好去研究。但是这些思想只是为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建设理论提供了思想来源,并不能成为其理论基础,因为这些思想只有一些结论或美丽的文字描写,缺乏科学的论证,如果以这些思想为理论基础,就好比建筑在沙滩上的大厦,根基不稳,顷刻间就会坍塌。

第三,西方思想史中理想社会思想的现实意义

在现实意义方面,西方历代思想家设计的理想社会有许多有价值的地方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理论来源。

首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哲学思维的基础,而西方思想史中的理想社会思想可以为我们今天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思维方式的启迪。西方思想家们在设计理想社会时,思维方式多以逻辑分析为主要特征,注重思辨,通过演绎推导,归纳推理再加以综合。中国传统思维方式则更多的是注重直观整体经验,并借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对客观事物的规律性及其本质进行整体判断、分析。中国这种传统思维方式之所以能够传承几千年,必然有其合理性和科学性。但是,也存在着不合理、不科学的成分,如四大发明的伟大成果停步不前就是典型明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以及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几大和谐关系的统一。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时,传统的从整体上观察分析事物的长处我们既要保留,同时也要吸收西方思想家们的逻辑思维和抽象思维方式,汲取他们层面分析、实证分析和归纳综合的科学方法,把整体性和个体性相结合、理性和感性相结合,用来发展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和谐共处的关系。

其次,西方思想家们理想社会思想中关于“对立中的和谐”思想可以为我们今天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价值导向的借鉴。自古希腊开始,一些西方思想家就开始关注对立中的和谐。如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每一个数都是奇偶两个对立方面的统一,这种两个对立方面的统一就是和谐。同样,和谐美妙的音乐把杂多导致统一,把不协调导致协调,这即是对立因素的统一。继毕达哥拉斯之后的赫拉克利特明确肯定对立面的统一就是和谐,并且认为和谐是对立的产物而并不是对立面的消除,没有对立的结合就没有和谐的统一。“相反的东西结合在一起,不同音调造成最美的和谐”、“对立造成和谐”。同时他第一次提出“斗争”这个哲学范畴的概念,并指出由于对立和斗争造成和谐。这种对立和谐的思想使得西方人注重竞争,他们提倡自我的价值要靠竞争来实现。而中国传统文化提倡忍让,一般把竞争看作不好的事情,如道家主张无为不争,儒家强调长幼尊卑,这种忍让使得社会稳定和有序,但是个人缺乏创新意识,竞争意识不强。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中矛盾竞争是不可避免地,有竞争就不可避免地会有冲突。因此,我们可以借鉴西方思想史中的“对立中的和谐”思想来思考、解决问题,处理矛盾,把关心他人、关心集体与个人竞争有机结合在一起来更好的协调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矛盾,形成稳定的创新型和谐社会。

再次,西方思想家们理想社会思想中的平等意识可以为我们今天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制度建设的启示。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是西方思想史中的理想社会思想的重要内容,这种平等是以个人权利为基准,建立在个人竞争之上,依靠法律保护个人权利,从而实现的一种平等。例如柏拉图提出的“国家就是公道”、“公正即和谐”;斯宾诺莎认为“人人追求全体的公共福利”要在理性指导下才能实现;18世纪的法国启蒙思想家们大多对人人平等的理想社会进行了设计和描绘,卢梭更是以他的社会契约来实现这种人人平等的社会进行大胆设想。中国自古以来人们的等级观念、官本位思想很强,社会等级制度森严,同时用道义来维持社会等级秩序,约束人们的行为规范。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人平等的社会,其实现的重要标志就是公平正义,中国传统的家长制封建特权思想、官本位思想、等级制度等严重影响着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我们要汲取西方的法制观念,吸收西方思想史中理想社会思想中的平等意识,把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破除等级观念,构建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最后,对西方思想史中理想社会思想的总结研究,明确了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础。西方思想史中的理想社会思想仅仅可以从理论上为我们今天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一些借鉴作用,我们决不能把西方思想史中蕴含的理想社会思想当成理论基础来建设今天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某种虚幻的假说,必须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而只有马克思恩格斯首先将自己的理论置于现实的基础之上,才使其成为科学的理论。因此,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只能以马克思主义这一科学的理论作为理论基础。

综上所述,在研究西方思想史中的理想社会思想时,我们不仅要看到其反动的一面,决不能照单全收,搞全盘西化,同时又要看到其进步的一面,以积极主动的态度从中借鉴吸收有利于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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