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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传《泗上亭长·刘氏冠》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13日 阅读:215 评论:0

明代著名文学家王世贞在《余徳甫见贻箨冠侑以一绝句倚韵和答》诗中吟道:“竹萌含露供朝餐,余箨犹堪刘氏冠。不道道人心死尽,雨来犹作化龙看。”(《弇州山人续稿》卷二二《诗部》,明万历刻本)诗文中“刘氏冠”究竟为何“冠”?又为何冠以“刘氏”的专名?倘若需要详细了解,则不能不提《史记·高祖本纪》。

《史记·高祖本纪》说:“高祖为亭长,乃以竹皮为冠,令求盗之薛治之,时时冠之,及贵常冠,所谓‘刘氏冠’乃是也。”这是现存记载“刘氏冠”相关情况的最早文献。根据文献描述,“刘氏冠”乃是根据刘邦姓氏命名的一种“冠”,其制作材料为“竹皮”,但是未能就“刘氏冠”形制、功能、影响予以说明,因此后人仍然不太了解“刘氏冠”。东汉应劭在《汉书集解音义》中指出:“以竹始生皮作冠,今鹊尾冠是也。求盗者,旧时亭有两卒,其一为亭父,掌开闭埽除,一为求盗,掌逐捕盗贼。薛,鲁国县也。有作冠师,故往治之。”(《集解》)“一名‘长冠’。侧竹皮裹以纵前,高七寸,广三寸,如板。”“旧亭卒名‘弩父’,陈、楚谓之‘亭父’,或云‘亭部’,淮、泗谓之‘求盗’也。”(《索隐》)依照应劭的解释,刘氏冠别名“长冠”,材料“竹皮”为“竹始生皮”,形制“侧竹皮裹以纵前,高七寸,广三寸,如板”,求盗“掌逐捕盗贼”的职责。至于刘邦为何派遣“求盗”前往薛地治冠?《史记》、《汉书》没有说明,应劭也未进行解释。《史记·货殖列传》、《汉书·地理志》都说周秦以来齐地“冠带衣履天下”;秦代薛县故址在今山东滕州市南22公里,因此我们有理由推断薛县为齐地“冠带衣履”文化的辐射范围,“治冠”应该是薛县较负盛名的行业。如此,“刘氏冠”为刘邦设计,然后经过薛县治冠师加工、改进、装饰而成。

“刘氏冠”以刘邦得名,也因刘邦而影响深远。

除了“鹊尾冠”、“长冠”之外,“刘氏冠”尚有不少别名。东汉末叶蔡邕指出:“齐冠或曰长冠,竹裹,以,高七寸,广三寸,形制如板,高祖冠以竹皮为之,谓之刘氏冠,楚制,礼无文鄙,人不识,谓之鹊尾冠。”(《独断》卷下,左氏《百川学海》刻本)曹魏文颖认为:“即竹皮冠也。”(《汉书》颜师古注引)西晋司马彪说:“长冠,一曰斋冠”(《续汉书·舆服志下》)。南朝梁沈宏称:“案竹叶冠,是高祖为亭长时所服,安可绵代为祭服哉?”(《隋书·礼仪志六》)基于上述文献,“刘氏冠”又有“鹊尾冠”、“长冠”、“齐冠”、“竹皮冠”、“斋冠”、“竹叶冠”等称谓。至于“鹊尾冠”,宋人罗愿如是解释:“其尾尤长,故汉世高祖所为刘氏冠,民间谓之鹊尾冠。”([宋]罗愿撰,石云孙点校,吴孟复、王福庭审订:《尔雅翼》卷一三《释鸟·鹊》,黄山书社,1991,第142页)根据以上分析,可以细分“刘氏冠”别名得名缘由:鹊尾冠、长冠是以形状命名;齐、斋古同,是以齐冠、斋冠应以功能取名;竹皮冠、竹叶冠则是以材料得名。汉、梁间别称多达六种,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刘氏冠”在此段历史时期广泛、深远的影响。

在刘邦发达以后,社会上佩戴“刘氏冠”应该成了流行风尚。为了体现布衣帝王不同凡人的权威与尊严,刘邦在汉八年(前199)发布了一道诏令。诏令规定:“爵非公乘以上毋得冠刘氏冠。”(《汉书·高帝纪》下)根据汉代爵位制度,从最底层的公士到最高层的彻侯(武帝以后,因避武帝讳,改为通侯或列侯)划分为二十个等级,自第一级公士至第八级公乘爵位是授予普通庶民以及下级官吏。这道诏令将庶民和下级官吏排除在佩戴“刘氏冠”的行列之外,本是普通的“刘氏冠”被赋予了特定的政治文化含义,成为社会上、下层区分等级的标志。正是因为政治文化作用,此后“刘氏冠”在材料、工艺、功能、礼制上都有很大改变。

首先,材料。《史记》、《汉书》都说竹皮为“刘氏冠”材料。汉魏间人应劭、韦昭、郑玄纷纷对“竹皮”作了进一步的阐释,应劭说“以竹始生皮作冠”,韦昭认为“竹皮,竹筠也。今南夷取竹幼时绩以为帐”。(《汉书》颜师古注引)郑玄以为“筠”是“竹之青皮也”。(《礼记正义》卷二三《礼器》引郑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第716页)如此,应劭、韦昭、郑玄三人都认为所谓“竹皮”是指竹子幼时青皮,这代表了汉魏间人的观点。但是,唐人颜师古在注《汉书》时,对汉魏间人说法提出了质疑,他说:“竹皮,笋皮,谓笋上所解之箨耳,非竹筠也。今人亦往往为笋皮巾,古之遗制也。韦说失之。”韦、颜二人皆援引当时织物为证,所论亦属有据,遂使“竹子幼时青皮”、“笋皮”二说成为千古疑案。鉴于“刘氏冠”另有“竹叶冠”的别称,而“竹子幼时青皮”自然不能等同于“竹叶”,因此,“笋皮”说似乎更能令人信服。有晋立国,以“漆”代替竹皮,刘氏冠此后唯剩下“竹皮冠”、“竹叶冠”的虚名。

其次,工艺。应劭说刘氏冠“侧竹皮裹以纵前”,蔡邕以为“竹裹,以”,这是东汉人对“刘氏冠”制作工艺的认识。比较应劭、蔡邕二人说法,发现“竹裹”是二人共同认识,差异在于“纵前”、“”的文字记载。如果检索文献,发现东汉人“竹裹”的说法实在令人怀疑,《续汉书·舆服志下》、《晋书·舆服志》、《隋书·礼仪志六》、《通典·礼十七·沿革十七·嘉礼二·长冠》都记做“以竹为里”。鉴于“裹”字形似“裏”,而“裏”字简体为“里”,因此所谓“竹裹”实为“竹里”,这应是文献刊刻、流传过程中形成的讹误。行文至此,已经明确了“竹里”讹为“竹裹”的文字真相,然而“纵前”、“”仍然存在着文献差异,我们不禁要问:为何东汉人记载会出现如此巨大的差别?这一点,清人杭世骏给出了答案,他认为应劭“侧竹皮裹以纵前”七字应是“竹皮裹以之”的讹误。(《道古堂外集·史记考证二》,徐蜀选编《二十四史订补》,第1册,书目文献出版社,1996,第528页)事实上,“纵前”二字与“”字字形颇为相似,讹“”为“纵前”确有可能,这种讹误应该也是文献刊刻、流传过程中形成的。根据上面的辨析,刘氏冠“竹皮裹以之”的制作工艺,应该是东汉人的共识。然而,西晋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下》“长冠”条认为刘氏冠“促漆为之”,较应劭、蔡邕“共识”多出“促”、“漆”二字,这是为何?《晋书·舆服志》、《隋书·礼仪志六》“长冠”条:“后除竹,用漆。”《通典·礼十七·沿革十七·嘉礼二·长冠》“长冠”条:“晋依之,去竹用漆。”基于三则文献,我们有理由相信“漆”并非两汉制度,而是晋代“除竹”、“去竹”后才会出现的工艺,因此《续汉志》中“漆”字理应为衍文。如此,刘氏冠应该具有“竹皮裹以之”、“促”的工艺特点。然则,“”、“促”字义如何?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是“冠织也”;“促”为“迫也”;刘熙在《释名》中进一步解释“”字,他说:“以韬发者也。以为之,因以为名。”因此,以竹皮为里、用冠织收束头发当是刘氏冠的制作工艺。此外,应劭指出刘氏冠“高七寸,广三寸,形制如板”,此种说法为历代遵循,今不具论。

其三,功能。刘邦制作竹皮冠的目的,史籍中没有记载。东汉末年文颖指出:“高祖居贫志大,取其约省,与众有异。”(《汉书》颜师古注引)但是,泗水亭在徐州沛县东一百步(《正义》引《括地志》),薛县治今山东滕县东南官桥西南约2公里,两者相距近100公里。亭卒奉命前往薛县赶制竹皮冠,往返至少需要四五天时间。如此颇费周折,说成是“取其约省”,显然于理不合。因此,竹皮冠制作的最初目的只能是“与众有异”。刘邦确实“与众有异”,“冠”本属士阶层的专利,平民只能以“巾”束发,他却突破传统、标新立异,为自己创制了竹皮冠,以区别一般布衣。汉八年(前199),“与众有异”的刘邦还下达了“爵非公乘以上毋得冠刘氏冠”的命令,使得“刘氏冠”具有特殊的政治含义,自此成为社会上、下层区分等级的标志。除了政治等级区分外,刘氏冠政治功能尚有演化。东汉中期刘珍说:“永平二年正月,公卿议春南北郊,东平王苍议曰:‘孔子曰行夏之時,乘殷之路,服周之冕,为汉制法。高皇帝始受命创业,制长冠以入宗庙。’”([东汉]刘珍等撰、吴树平校注:《东观汉记》卷五《车服志》,中华书局,2008,第183页)这说明至少在东汉明帝永平二年(58)之前刘氏冠业已具有祭服功能。根据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下》的记载,成为“祭服”的刘氏冠有它的适用范围,大体在举行天地、明堂、五岳、四渎、山川、宗庙、社稷等国家祠祀活动时,主事官员必须佩戴长冠;举行宗庙以下祠祀活动,参加官员全部佩戴长冠。按照汉代礼仪制度,祭服不可用做常朝服,唯独刘氏冠有所例外,诸侯王国的谒者仍然可以用它作为常朝服。

其四,礼制。竹皮冠源于楚地制度,这已为蔡邕、司马彪所说明。然而刘氏冠为刘邦任亭长时的冠戴,后来居然成为国家的祭服,这与礼制“必遵三王”的古训颇为不合。梁初的沈宏率先提出质疑,他说:“案竹叶冠,是高祖为亭长时所服,安可绵代为祭服哉?《礼》:‘士弁祭于公。’请令太常丞、博士奉斋之服,宜改用爵弁。”(《隋书·礼仪志六》)虽然沈宏的提议最终未获批准,但是刘氏冠祭服地位已然摇摇欲坠。迨及隋初,刘氏冠最终随着“前代所有,皆不采用”的国家命令退出了历史舞台。虽然此后国家礼仪制度中再也不见刘氏冠的踪迹,然而后人还是对这一违背“三王”古训的现象提出严厉的批评。南宋人魏了翁曾发出感慨:“古者衣服不二,所以同风俗、一民德。自春秋以后,如鹬冠、翠被、胡服,以皆先王之所禁。今以亭长自为竹皮冠,亦见王制之不明,人皆得以率情妄作,其后爵公乘以上,方得冠刘氏冠,一时之为一人之见,而遂侪于先王之命服,服之日变月变,而不复先王之旧。盖由日改月化,民由之而不知,可胜叹夫!”(《古今考》,丛书集成初编本)清人邵泰衢提出质疑:“服非其服者,无赦。先王所以易服色也。今以区区之亭长,乃制竹皮为冠,既异时王之制,宁无时王之法与?”(《史记疑问》卷上《高祖纪》,四库本)魏了翁的感慨、邵泰衢的质疑代表了南宋以来儒家学者对于刘氏冠成为祭服现象的历史态度,以及礼制“必遵三王”的遵古情怀。

刘氏冠丰富了国家祭服内容,影响了汉、隋间长达七百余年的文化礼仪。它的出现、发展,乃至消亡,一方面反映了汉代礼仪文明在传承、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变化,一方面反映了后人对刘邦亡秦、灭楚、建汉伟绩的深切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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