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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近代军事家论军人道德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15日 阅读:157 评论:0

中国军人道德思想,历史悠久,内容丰富。它的产生和发展,不仅对军队建设具有重要作用,而且推动了中国的道德思想发展。从公元前22~21世纪起,随着中国奴隶制的建立和军队的产生,军人道德思想已经形成。奴隶社会时期军队作为奴隶主阶级的御用工具,军人的一切道德行为规范,主要是服从于奴隶主阶级的意志,忠于奴隶主阶级的国家。在军人道德教育中提出了严厉治军、鼓励军人勇敢献身的主张。相传西周时期,出现的《军政》、《军志》等军事著作,对严格治军等方面有过论述。《周易》中的《师篇》提出“师出以律,否臧凶”,即军队要有纪律,纪律不好要打败仗。据江载夏启在甘要进行战争前曾宣布:“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即要求军人坚决执行命令,有赏有罚。周文王和武王时代的著名军事人物吕望,在其军事著作《六韬》中提出了利、仁、德、义的道德主张。“同于下之利者,则得天下;擅天下之利者,天下归之,免人之死,解人之难,救人之患,济人之急者,德也。德之所在,天下归之。与人同忧、同乐、同好、同恶者,义也。义之所在,天下赴之。凡人恶死而乐生,好德而归利,能生利者,道也。道之所在,天下归之。”吕望对军队将帅的作用,以及选将、励士的道德标准,都有明确的表述。在《龙韬·论将第十九》有“论将之道”、“五材十过”之说。其中五材是指“勇、智、仁、信、忠”即“勇则不可犯,智则不可敌,仁则爱人,信则不欺,忠则无二心”者才能为将。并要求将帅以身作则,具备“与士卒共寒暑,劳苦饥饱”的风范;对部下“无疏其亲,无怠其众,抚其左右,御其四旁”;主张“合其亲,敬其众”。这样,以身作则,妥善处理周围关系,率领的部队才能成为仁义之师。才能在战里“闻金色而怒,闻鼓声而喜”,才能成为攻无不克,守无不固的一支劲旅。吕氏还提出了以法治军的主张,“杀贵大,尝贵小、杀及当,路(禄)贵重。”并要求具备言必行,行必果,以信为用的道德思想。《六韬》是军队中最早阐述军人行为规范、军人道德思想的军事著作,对中国军队道德建设贡献卓著,其军人道德建设中得到了继承和发扬。

约公元前8世纪初~前3世纪末,即春秋战国时期,中国由奴隶社会进入封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制度的变革,引起了军队士兵成分、武器装备、军事制度等方面的变化,为适应军队建设的需要,涌现出一批军事家和军事论著,其中对军人道德方面的论述,对中国军队的思想道德建设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和作用,标志着中国军人道德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春秋末期著名军事家孙武所著《孙子兵法》,不仅在这事史上占有重要位置,而且在军队道德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孙武提出了军队将帅所应具有的道德标准,以及处理官兵关系、战俘等的道德规范。以智、信、仁、勇、严作为选将标准。其中智,是将帅高明的智谋才能;信,是指严明的奖惩;仁,是指官兵团结;勇,指身先士卒;严,指严格的纪律。具备这五条才是一个称职的将领。“视卒如婴儿”,是指将帅对士卒具有仁爱的品德,才能使士卒跟将帅赴汤蹈火,与将帅同生共死。同时,还要“令之以文,齐之以武”,对军队进行政治、道义教育,用军纪、军法统一步调。如对士卒只施仁爱,不加约束,对违纪者,不严肃处理,这样的军队如同“骄子”,不能打仗。对士卒要赏罚兼施,不可偏颇。在《孙子兵法》中首次提出“善服”。主张“卒善而养之,是谓胜敌而益强。”即明确提出把争取敌军俘虐作为自己的一项军事策略。

相传为战国军事家吴起所著《吴子》,总结了历史经验,提出了“明主鉴兹内修文德,外治武备”,德与武相辅相承,在军队建设中,德武并施,通过实施,“教之以礼,励之以义”,才能使士卒具有以进攻战死为荣,退却求生为耻的荣辱观。在内修文德中,吴子说“必先教百姓而亲万民”,须“绥之以道,理之以义,动之以礼,抚之以仁”。在外治武备中,吴子要求将帅文武兼备,即要具备威、德、仁、勇。 “威”,指威严;“德”,指恩信; “仁”,指慈爱;“勇”,指果断。四条皆备,才能具有“受命而不辞家,敌破而后言返”的英雄气魄。将帅对士卒要“爱而贵之”;对部队家属要“厚其父母妻子”,施以仁政,体现出其注重军民关系的思想。

孙膑所著《孙膑兵法》,是先秦法家的军事著作,它对军队的道德论述,体现了法家的道德观念。孙膑主张用兵“篡贤取良”,即任用“忠王”、“知道”、“善战”、“素信”者。把义、仁、德、信比喻为士兵的头、腹、手、脚、说明军人道德在军队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将者不可以不义,不义则不严,不严则不威,不威则卒弗死。……将者不可以不仁,不仁则军不克,军不克则军无功。……将者不可无德,无德则无力,无力则三军之利不得。……将者不可以不信,不信则令不行……。”他还主张将帅有高尚的品德与情操,才能树立威严,指挥有力。

战国中期,著名兵书《尉缭子》中所反映出的军人道德思想,主要体现于官兵关系和严格军队。它主张“制必先定”,赏罚严明,强调将帅要爱威并施,执法公允,并要以身作则,暑不张盖,寒不重衣,临战忘身;“号令明,法制审(缜密)”,对军人着装、徽章、营区划分、宿营、通行等内务、纪律方面都作出了具体规定。

秦汉之间的兵书《三略》中体现出爱国主义的道德思想,认为从事战争要从救国保民出发,“扶天下之危”,“除天下之忧”,“救天下之祸”,“以义除不义”。在爱兵方面,要求将帅“必与士卒同滋味而共安危”,“以身先人”,强调了人民群众的作用,“庶民者,国之本”,“制胜破敌者,众也”,“以弱胜强者,民也”。

三国时期著名军事家诸葛亮,在其《将苑》中,对军人道德的论述,主要强调勇敢精神,爱护士卒,赏罚严明。要求将领具备“以身殉国”,忠贞不渝的节操;能总文武、操刚柔,先仁义而后智勇;要身先士卒,体恤部下。主张重法制,明赏罚。诸葛亮的军人道德主张,对当时以及后来的军队建设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明代著名军事家戚继光所著《练兵实纪》中,强调了“练兵之要,在先练将”。练将要先修品德。在正集第九卷《练将》及杂集中《储练通练》、《将官到任宝鉴》和《登坛口授》等卷,系统阐述了将官的品德修养的原则和方法。

明代兵书《广百将传》,对周初至明后期185名将帅,极力推崇其品德战功。《投笔肤谈》下卷《军势》对选将、治军方面的道德思想作了全面的阐述。

清代大将军年羹尧编著《治平胜算全书》,突出了军容、军纪、军威、士气的养成训练。注重培养取必胜精神,“无事在选在练,有事在鼓其气”;要求军人树立正确的生死观、荣辱观。出兵之前应让将士层层“结状”,以“申饬有众,坚整士心”,使其增强“进死而荣”、“退生而辱”的观念。

中国古代、近代历史上农民起义军的道德品德思想,主要体现出爱国、爱民、勇敢、爱兵,以及民主主义的萌芽思想。特别是反对宗法制度、纲常礼教,把实现政治、经济平等作为最高的道德宗旨。明末农民起义军领袖李自成曾以“均田免粮”、“割富济贫”、“平等买卖”作为斗争纲领。清代洪秀全领导的太平天国运动,其太平军的道德把历代农民起义军的道德发展到新的水平。洪秀全在《原道醒世训》和《天朝田亩制度》中,提出政治、经济、男女、社会四大平等主张,使天下“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平均,无人不饱暖”。

近代著名军事家蔡锷所编《曾胡治兵语录》,主要辑录了曾国藩、胡林翼的治军、论兵言论。此书中将材、用人、尚志、诚实、勇敢、严明、公正、仁爱、勤劳、和辑等前十章为治军问题。主张选将要慎重,为将要智勇兼备,能耐劳苦,严明号令;练兵要严格,要“修养其精神”。该书阐发的军人道德思想,对近代军队道德建设具有一定的影响。1924年,蒋介石将此书作为黄浦军校的教材,并增辑《治心》一章以《增补曾胡治兵语录》出版。1943年八路军两次出版《增补曾胡治兵语录白话句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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