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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权代法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15日 阅读:294 评论:0

指依执政者个人的权力意志代替法律的一种表现。从现存的史籍中保存的夏、商、周的法律史料看,中国最初的法律表现为奴隶主帝王的“命”。《尚书·甘誓》夏启宣布的“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中的“命”就是指君主命令。秦统一后,建立了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的封建国家。秦始皇公开宣布他的命为“制”,令为“诏”,皇帝的诏、制成了指挥国家机器运转的基本规范。西汉武帝时廷尉杜周回答别人的指责,谈到法与令的关系时曾说:“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汉书·杜周传》)。从中国古代法律发展史看,律是由皇帝指定人制定,以皇帝名义颁行的,诏、令、格、式等是由皇帝发布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法自君出”,君主是统治阶级的代表,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世界各个国家君主对立法都有一定影响。在中国,由于两千多年一直奉行君主专制制度,君主的个人意志对立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以权代法的思想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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