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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圣陶的教育伦理思想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15日 阅读:102 评论:0

叶圣陶(1894——1988)中国当代著名教育家、作家。江苏苏州人,又名叶绍钧。6岁进私塾,13岁越级考入新创办的苏州公立第一中学堂(草桥中学)。17岁中学毕业到小学任教。1921年7月被邀请到中国公学中学部教国文。1922年应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的聘请,任北京大学预科讲师,主讲作文课。抗战时期,诸多大学迁往四川,1938年叶圣陶曾被邀去复旦大学、武汉大学教国文、编教材。1948年11月,中国共产党邀请叶圣陶赴解放区参加新政协。1949年3月至北平,任华北人民政府教科书编审委员会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被任命为出版总署副署长兼编审局局长,不久又任人民教育出版社社长兼总编。1954年10月担任教育部副部长。仍主管人民教育出版社的工作,一直到“文革”前夕。

叶圣陶的教育伦理思想:①当一名好教师。叶圣陶对“教书和教人”无所适从的教师指出,要当好一个小学教师,首先必须热爱学生。要当好中学教师,最重要的是“帮助学生得到做人做事的经验”,而不是单纯的“教书”。大学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学生为学”。知识不是商品,不是私有财产。大学教师不能“效学那种拳教师”,在徒弟面前“拿一手”、“露一手”、“留一手”,不仅要把自己的知能毫无保留地传授给学生,还要把探讨走的途径,研究用的方法,查阅到的“冷僻的书”,以及收集到的“难得的材料”,“在学生面前尽量公开”,尽心竭力帮助学生扩充他们的知能。作教师的人应该有“作之君,作之亲,作之师”的是魄。②身教第一。叶圣陶指出:教师不能“无视是非善恶”、“失却了国民的身份”。“教育者教的固然不过某学科、某课程,但是某学科某课程之外还有‘身教’,而身教的凭藉,最重要的是明是非,辨善恶,有见必言,有言必践,即以立身,同时也以此为教。”教师是与学生同样的人,教师过的是与学生同样的生活;凡希望学生去实践的,教师一定实践;凡劝戒学生不要做的,教师一定不做,也就是说“身教第一”。知识是要传授的,但是,“一切的知识根本就是道德,若不在德行上扎根,纵有知识、并无是处”。③“怒”为教师“大忌”。叶圣陶认为,小学生如嫩芽,逢雨露则欣欣向荣,遭霜雪则生机尽矣。为教师者,第一当和蔼可亲,对学生犹如慈母待婴儿,“怒”是教师的“大忌”。教师与学生应如父子一样。他说:“我要做学生的朋友,我要学生做我的朋友”,这是“准备认真当教师的人的起码条件”。“这个‘朋友’决不是浮泛的称谓”,而是“开诚相与,情同手足”,“论情谊不亚于家人父子”。④“教”学生“学”。叶圣陶认为,教育的重要在“育”;所谓“育”,就是培养良好的习惯。德育,就是要培养优良的品德和行为的习惯;智育,就是要养成不断探求知识的好习惯;体育,就是要养成注意卫生和锻炼身体的习惯。“教育的目的是为了指导学生学”,“各种学科的教学都一样,无非教师帮着学生学习的一串过程。”教学,就是“教”学生“学”,主要的不是把知识交给学生,而是把学习方法教给学生,学生就可以受用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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