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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官德思想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15日 阅读:113 评论:0

王夫之有关官吏道德问题的观点和论述。王夫之(1619——1692),明末清初建立了我国古典哲学中最完备的唯物主义和朴素辩证法相结合的体系的杰出的哲学家。字而农,人称船山先生。其著作有一百种,四百多卷,其中主要的有《周易外传》、《张子正蒙注》、《读四书大全说》、《读通鉴论》、《黄书》、《噩梦)等。

王夫之主张为官者要“公天下”,反对“家天下。”他认为,皇帝的利益不等于天下民众的利益,某一皇帝的兴亡,只是一家一姓的私事,而天下民众的生存死亡则是人人都应该关心的国家大事。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而不是皇帝私人的天下,因此,判断一个政权的是非顺逆及其去贸,应“以德之顺逆定天命之去留”,即看它实行的政策对社会起什么作用,而不是看它属于姓张的还是属于姓李的。按照“公天下”的原则,皇帝与臣子的关系不是主与奴的私的关系,而是公的关系。皇帝给臣子以赏赐并非个人恩典,臣子接受皇帝的赏赐也不是接受皇帝的私人恩惠。为官之道在于遵循“公天下”的原则办事,而不是在于为某一皇帝效愚忠。做官的人如果去为一个祸国殃民的王朝卖命效忠,那就违背了“公天下”的原则,等于为虎作伥。对于一个行不善的王朝,应该把它看作可以打倒的,就连皇帝的宝座,也是“可禅、可继、可革”的。

王夫之主张以德治国理民。他认为,东汉的刘秀之所以能够只用不到十年时间,就把西汉末期遗留下来的极为复杂的社会问题,作了十分妥贴的处理,使动荡的社会在不长的时间就安定了下来,原因在于推行以德治国理民的政策。

王之之重视人民群众的廉洁政治要求。他认为,皇帝不可以把天下之财当作自己的私财,而应以“天下之财供天下之用”。他把贪官污吏鱼肉百姓比作鹰、獭攫食雉兔,并对这种行为表示愤怒,主张“严以治吏”,坚决惩罚那些“墨吏猾胥”。同时认为, “贤廉得意,亦移风振俗之一道”。他还以身作则地实践这一精神,他的戒子十四条中有“勿作吏胥”之戒。

王夫之反对宋儒“存天理同,灭人欲”的说教,认为天理存于人欲之中,人的衣食等需要得到满足,人的道德精神便会得到发民。同时,他重视政治上的调解和道德的节律的作用,认为“先王以裕民之衣食,必以廉耻之心裕之,以调国之财用,必以礼乐之情调之”。他关于廉耻和礼义的论述,既是对明末封建统治者强取豪夺行为的鞭挞,也表达了他对为官之道的主张。

王夫之有强烈的民族感情。明朝灭亡后,他退居山林,埋头著述,誓死不与清政府合作。在自题的堂联中,他写道“六经责我开生面,七尺从天乞活埋。”他感到,灭清复明的希望破灭了,自己应该象死人一样隐居山林。这既是他寂寞孤傲的心情和性格的一种表现,又是他的伦理道德观点的一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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