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古希腊、罗马时期到18世纪的欧洲北美医德,以及日本、印度、中亚的古代医德,是带代表性的古代外国医德。
西方古代医德的产生和发展 古代西方医德的产生是从希波克拉底(约公元前460~前377)开始的。希波克拉底是公元前5~4世纪的古希腊医生,属于毕达哥拉斯(约公元前580~前500)学派的学者,为亚里斯多德(公元前384~前322)、柏拉图、(约公元前428~前328)及盖伦(约公元前129~前199)等所推崇,后世称为医圣。主要贡献是使医学与巫术分离,从僧侣中解放出来,成为一种技艺。希波克拉底门徒很多,形成一个医学派别,重视临床观察和解剖知识,在疾病的分型、治疗和护理方面有突出成就。希波克拉底医学是欧洲医学的基础。由希波克拉底门人撰写的希波克拉底文集共有70多篇,这些文章据卡斯蒂格略尼研究,真正出于希波克拉底时代的作品13篇,出自希波克拉底真笔或至少是极亲近学生写的16篇。其它书籍有些出自达奈斯人的手笔。有些书晚出,受诡辩派影响。(《世界医学史》第一卷、商务、1986年第130~131页)希氏论医德的主要书籍有《论古代医学》、《论法规》和《论艺术》。但是否出自希氏手笔,国外学者有争议。
希波克拉底誓词 是西方医德的基础。相传为希氏学派收徒时的合同。主要观点是:①尊师如父母;②接济患者急需,犹如兄弟;③为患者谋幸福,医患平等;④尊重同道;⑤作风正派不害人;⑥保守秘密;⑦以神的名义宣誓;⑧对师傅有人身依附关系。
盖伦医学时期 盖伦医学是西方古代医学史的顶点。盖伦是西方文明转入黑暗时代之前的璀璨落日。罗马帝国靠一支强大的军队维持,因此罗马的军事医学最发达。但是在罗马活跃的是希腊医生。罗马虽然接替了亚历山大帝国,但在文化上希腊文化仍然处于领导地位。盖伦医学继承阿斯克列皮阿德斯(公元前124~约前40)和塞尔苏斯(公元前25~公元50)医学。盖伦重视尸体解剖,传说他聘请了十二个书记为他记录解剖所见。盖伦162年进入罗马。他面临的罗马医学界是分裂和复杂的,良莠不齐,收费悬殊,疗法纷繁。盖伦不仅在解剖学上有许多新的发现,而且在临床上创造了许多新的疗法,制定了许多复方。盖伦医德是希氏医德的补充。希氏认为医生的动机应是治病救人;盖伦则认为也可以为名为利,主要看他医术是否高明,不是看他追求的是什么。希氏认为爱人类的地方就有爱技术的;盖伦认为爱人类的医生只是一小部分,其余的都是爱金钱、爱荣誉。盖伦还说动机是一种个人选择,同对医学的追求没有内部联系。希氏认为医生要取得病人的信任;盖伦认为病人要把医生当上帝。希氏不把医学知识外传;盖伦认为这可以理解,但解剖知识例外,希氏认为不应把情况告诉病人;盖伦认为可以灵活,因人而异。在中世纪的神学统治盖伦医学和医德,不论正确和错误都被认为是教条,不准任何人加以更动。
中世纪欧洲医德 中世纪欧洲是指5~16世纪的欧洲。中世纪前期是欧洲文化科学的黑暗时代。中世纪的后期从14世纪到16世纪是光明时代。虽然前后期都是基督教统治,但医学仍有发展。在前期,希波克拉底的精神被否定,但后期得到恢复。托玛斯·阿奎那(1224/1225~1274)把亚里斯多德的哲学改造为经院哲学。文艺复兴又把神道推翻,提倡人性、人权。医德的基础又从希波克拉底的无伤和基督教的博爱精神,转变为病人的权利。盖伦去世以后,欧洲大陆文化面临着黑暗时代。日耳曼人征服了罗马帝国。日耳曼人在罗马帝国内横行,基督教势力禁锢着人民的思想。希腊、罗马文化绝迹。但知识没有完全消灭。医学在教会的掩蔽下得以保存和发展,基督教改变了文学、艺术的方向,但教会医学之外,却出现了世俗医学(或教外医学)。教会医学恢复和发扬了希波克拉底精神。医务界面对着神权统治的瘟疫、饥荒、战争、掠夺的世界,在医德方面有如下特点:
①宗教理论和希波克拉底传统的对立 基督教圣经中不乏行医的事例。《新约·路加福音》的作者就是个医生。基督教相信,唯有基督是至高无上的医师,唯一的医师,真正的医师和伟大的医师,是灵与肉的教主。相信基督,相信他的门徒,相信福音,可以治疗疾病和伤残。疫病是神的惩罚。因此治病如果追问病因就是干涉神的安排,是袤渎上帝的表现。基督教提倡信心治疗,实际上起了暗示疗法的作用。但基督教对医学的统治本身并非一无可取。基督教提倡博爱和慈善的精神,使医生对病人同情,导致医院的建立和医生道德责任的确立。教会建立了济贫院和收容院,救济或收容流浪者。在修道院附近建立了医院。教会对医疗行为颁布过许多教规和信条,宗教理论对此作过许多阐述。第一,不得为钱而医病。12世纪时萨勒诺呼吁医生不要贪财,不要轻贫重富,不要轻贱重贵。14世纪时担任神职的外科医生肖利亚克,(1300~1368)写道:“医生不应贪得无厌,他的报酬要符合所作的努力,病人的财力、治疗的成就和个人的尊严。”托玛斯·阿奎那论述医生的道德义务首先要关心的是教内的人,因为要充分施舍是无法一一办到。万一到了山穷水尽之时,不施食就不应该。如果不用施诊,不收点费同样也大不该。16世纪的教规大师纳瓦鲁斯规定:如果穷人得病,不治便要死去,医生不给他看病便是有罪。如果医生乘机勒索,或者小病大治借机赚钱,那要受到谴责。第二,医生要称职。纳瓦鲁斯指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都是罪过:即使得到学位但没有真才实学行医;即使技术熟练,但不按信条行医;即使病人痊愈但治疗时大意粗心;用药治疗但没有经过确诊;药性不明,为了赚钱不懂装懂。(转引自Reich,W.T:Encyclopedia of Bloefhics,941~942)基督医德同希波克拉底传统也有多处共同点。例如医生要有好品德,不酗酒,不偷盗,不贪色,不踞傲,不自卑,不得意忘形,不冷若冰霜,不奇装异服,不自吹自擂,争取病人的信任,对重病人加倍小心等。虽然不鼓励病人易诊,但主张疑难病证要请会诊。
②业余主义与专业主义的对立。医疗这一职业为社会认可,首先是教会建立医院。中世纪早期医院大权操在主教和教士手里,到后期则渐趋世俗化。圣班耐特法规开宗明义就规定:“治疗病人先于一切,重于一切。”医院专治教士,济贫院专治俗人。其次是医务公会先后建立,其中有内科公会、外科公会和药业公会等。第三是医生价值的社会认可。奥司特拉吉皇后临死前曾经请求皇帝在她死后把经治医生杀掉。早期基督教医生在为病人治病前要忍受许多折磨。肠科医生要先尝尝肠出流出来的痛苦,你要当骨科医生就得先让人打断腿骨,要当眼科医生就得任人戳一下眼睛,是什么部位的医生,自己的身体那部分就得先受点苦。到14世纪纪,情形有了很大不同,那时候鼠疫大流行,欧洲人死掉了1$4,医生不再是先受苦再当医生了。他们治病时,身披大挂,手戴大手套,鼻上盖着海绵,海绵里吸满放有丁香、闵桂的醋。第四,规定医生的资格。中世纪初期,医生完全由教士充当,因为教士被当作神的代表。由于教士行医,把宗教职业扔下,教皇克里门特三世在1181~1191年间规定,病人治疗后死亡的教士不得晋升。1212年,教皇英诺森三世在信中表示,病人因不听医生劝告感受风寒致死,医生可以无罪,但从此不得再进圣楼(开除)。1215年,第四届拉特兰会议决定,禁止一切高级神职人员作外科手术,不准神职人员离职学医,但可当内科医生。医生的职责逐步转向世俗人员。而医生的开业登记法也逐步施行。
③教会医德在理论和实践上对立。教会对医学的统治面临理论和实践的矛盾。一方面疾病是上帝给人的惩罚或考验,只有上帝才能治疗;如果人们用药治病,那就意味着违反了上帝意志。但上帝可以通过他的代理人进行治病,因此医生是上帝的工具,教士是上帝的代表。如果医生用人间的药物,不是使用魔术或信心疗法,那就意味着对上帝不忠诚。基督教在理论上陷于矛盾。由于教士也有疾病,医院也是首先为教士治病的,教会只能对用药治病加以默许。
中世纪的欧洲,面临瘟疫的威胁,其中鼠疫危害最烈。13世纪时横扫欧洲,死人四分之一。大城市都死亡5~10万人。在这场瘟疫中,许多人都从城市逃到农村,医生也不例外。医生既然有救人的责任,自己见死不救反而逃避未免又是笑话。所以中世纪有的文献记载,劝医生不要接纳危重病人,这可能与怕冒风险保持名誉有关。但有关瘟疫的文献显示,并不支持逃避责任的行动,鼠疫病人连家属也不敢接近,医生又退避三舍,教士不敢替死者祈祷。当然也还有许多医生不怕被传染的危险。留在城市参加抢救,有的人还发现隔离治疗的办法。1365年,勃艮第的约输在一篇文章中要求每个人都要成为医学家、治疗家、预防家和修道院的院长。
④文艺复兴使世俗医疗摆脱神学的束缚。宗教对医学的统治主要表现在医学思想不能脱离神学;医学实践不能违反教义;医生应是上帝的代表;病人的宗教需要必须满足。病人在看病前要作忏悔,未作的要补作。因为最高医师用泪水洗净脏物后,病人也就得救了。病人不仅肉体需要医生,灵魂也要医生。直到文艺复兴运动后(1566年),教皇庇护第五世还宣布:在诊治前三天,病人不作忏悔,医生不予诊治。医生也要宣誓保证病人已作忏悔,否则取消行医资格。纳瓦鲁斯则稍为放缓一点语气,他认为症状不属危重的,可以不用忏悔,即使没忏悔,也可给予治疗。教会规定,医生不得在斋戒日令病人破戒或吃肉。
人道主义的医学家反对宗教桎梏,首先是对准盖伦医学。盖伦医学在古代欧洲,曾经起进步作用,但中世纪的宗教统治却锢守盖伦过时的观点。第一个反叛者是艺术家兼思想家的达·芬奇(1452~1519)。他在太平间,解剖了30多具尸体,画了1000幅解剖图。他是最早怀疑盖伦理论的人。达·芬奇对心脏与血管的研究,发现瓣膜中只许血液向一侧活动,获得与盖伦不同的结论。达·芬奇是第一个深入研究大脑和胎盘解剖的人。他发现在男女交媾过程中,女人的卵子同男人的精子同样有力。可惜达·芬奇的著作没有出版。第二个怀疑盖伦医学的是著名的医学化学创始人巴拉塞萨斯(1493~1514)。他是个目空一切的医学家。他蔑视前人,也蔑视同道。一方面也相信医学是神的使命,他认为医师不应该只是个制造药丸的人或做生意的人,而应该是神的使者。神是至高无上的医师。另一方面他又谴责在他以前的医师都是大笨蛋,而宗教神学家顶礼膜拜的盖伦却是个大骗子。他有独立的思想和人格。他认为医师应该是有德行的人。人的肉体并不是神的意志的产物,而是活的解剖学,是宇宙的一部分。而男人和女人的世界又是完全不同的。他认为人是由人性和兽性组成的,并不承认神性的影响。精神病是兽性发作的表现。第三个背叛盖伦的是维萨里(1514~1564)。1543年,他出版的《人体结构》标志着现代医学的开端,这本书改正了盖伦解剖学的许多谬误。第四个反叛者是塞尔维特(1509 $~1553),他是维萨里的朋友和门生,是血液循环论的创立人。他把书献给了宗教改革的领导人加尔文(1509——1564),然而因为触犯了宗教利益,正是加尔文把他用烙刑烧死了。
世俗医学的另一个发展是萨勒诺医学校成立,并逐步成为医学中心。许多世俗医药法令的公布,使世俗医德同宗教医德平分秋色。随着宗教统治的结束,现代自然科学兴起,科学最终战胜神学,人道主义的医德也就代替神道主义医德。
早在6~7世纪就陆续有一些世俗的法规颁布。最著名的是西哥特人的法律,它规定:第一,在治疗前,医患签订一个合同,按合同付酬金,如果病人不治死亡则取消酬金。第二,如果医生用放血疗法使自由民的病体衰弱要赔偿,如果因此死亡把医生交给家属任由家属处置。第三,不准医生探视被囚官员。第四,除非因犯杀人罪,不得未经审讯便判医生有罪。
⑤歧视妇女,妇女被视为罪恶的化身。阿诺德(1235~1311)说:“女人是最毒的生物。”他把女人和毒蛇等同。一般医生都不愿处理妇产科疾病,因此中世纪的妇科文献很少,产科更只字不提。妇女分娩的死亡率高达50%。接生的是“助产夫”,双手没洗干净,产耨热多发。产妇临产前要在楼梯上下奔跑催生。1280年科隆议会通过法令,遇到产妇死亡,要把产妇的嘴巴撬开,以免胎儿室息。助产的方法也十分野蛮,用辣椒末撒入鼻腔,或灌药入喉,刺激产妇分娩。只有在正常分娩无望时才准许外科医师用铁钩把死胎钩出。如果产妇死亡则取胎儿。16世纪末叶,教士出身的墨丘利奥(1538——1616)一反宗教的教规,始创活产妇剖腹产手术,重新恢复体卧位悬垂式接生法(中世纪传统接生法是坐在凳上分娩),开现代产科学的先河。
⑥反对安乐死和堕胎。医生使用对病人有害的药是禁止的。纳瓦鲁斯说:“无论出于怜悯还是出于病人的意愿,主动安乐死是有罪的。”这是最早出现的安乐死一词。安乐死对医生来说是杀人,对病人则是自杀。其督教谴责任何自杀。奥古斯丁(354——430)认为任何情况下的自杀都是不对的,特别是为了逃脱疾病。阿奎那认为自杀违反天性;冲击社会;袤渎上帝给人生和死的权力。但莫尔(1477——1535)在《乌托邦》中则赞成安乐死。拉特兰教规第项22条末款规定:“禁止向病人提议,为了病体恢复使用罪恶的手段。”早期的基督教文献已谴责堕胎。到圣·杰罗美(347——419$420)和奥古斯丁则把杀人和堕胎的区别界定为胎儿是否形成。但到教皇格列高里九世1234年的教会中就有两种教规:一是杀人罪适用于避孕和堕胎(任何阶段的堕胎);一是认为胎儿形成才算杀人。纳瓦鲁斯说:“不论医生曾否怀疑胎儿是活的,即使为了救产妇的命,哪怕是用什么手段流产都是有罪的。不过如果他理性的灵魂相信胎儿并不是活的,而且堕胎可以救活母亲,那末又是正确的。因为他对别人的死亡,无论灵与肉方面都没有责任。”
17——18世纪欧美医德
17——18世纪的欧美正处于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是政治、经济、文化风云震荡时期。医学由经验医学向实验医学转变。医德思想由恩赐思想到民主思想的转变。医学并不能推动社会革命,医德思想也没能推动思想革命。但由于封建的宗教统治的结束,医德内容也随着民主政治的建立而有所改变。
在内容上有四个方面:①医学与国家利益。古代把医学看作是社会利益,中世纪把医学看作是宗教利益。17世纪开始出现的“医学警察”论则把医学看作是国家利益。这种理论始于弗兰克(1745——1821)和艾哈德(1766——1827)。这种理论认为国家对人民的健康有密切的利害关系,医学科学技术和医疗事业要置于国家利益上面,为人民行医就是为国家服务,因此必须要对国家负责,对病人负责应该高于个人利益,着眼于国家利益。医学必须摆脱竞争的弊病,成为一种崇高的工艺和技术。
②医德修养。18世纪末,英国最大影响的是帕茨瓦尔所写的《医学伦理学》一书。该书是总结了医院工作的新情况,根据文艺复兴以来的社会思潮写出来的。主要是医生的道德感和道德规范。早在该书(1803年)出版前,一个爱丁堡医生格里高里就提出有修养的医生应该研究当代的启蒙运动哲学、当代的社会态度及其在医学中的发展。因此他说医生要象休谟说的那样有病人之心,有由同情心培育出来的知识和技能,才能履行热爱病人,体贴病人的矢志不渝的义务。
③医德规范。由《医学伦理学》一书引起的是医德的规范化。19世纪,英、美都相继建立起医学会,继而陆续制订医德守则。这些医德守则始于1847年美国医学会,主要是协调关系(医患、医护、医医、医社)。医德规范可能是各种职业道德中最早形成的,内容最丰富,涉及每一细节,关系到人的生老病死,因此,医德规范历来又是医学伦理学特别关心的问题,百年来历久不衰。
④健康权利。医学警察论的基础是市民对国家的义务、健康权利的基础是人道主义和人性论。文艺复兴以后,法国发展了卢梭和洛克的理论,天赋人权,也天赋人的健康权利。医生的义务不是恩赐,而是保护病人的健康权利。医生不是对国家负责,而是对个人的健康权利负责。
17世纪的欧洲医德从形式上为以后的欧洲医德奠定了基础,出现了职业道德规范的雏型。例如会诊须知;对病人忠诚;拒绝同流合污;医德的长远性等。医疗技术已由医科学生掌握,尽管社会上庸医充斥。医务界已摆脱宗教束缚成为新的行业。地方的医学校也已经开始建立职业医生制度。17世纪欧洲的主要医德观点和理论如下:①科德隆希,G·(1547——1628) 1591年在所著《基督徒与行医的仪表》中列举了医生的五大罪过:行医没有真材实学;不重视访问病人;不注意病人的症状;必要时也不请人会诊;为了捞钱拖长治病时间。他说一个人如果只看到自己求诊的病人多,病人的死期被推迟了便沾沾自喜,看到别的医生病人多而自己门庭冷落便不高兴,这是一种罪过。“医生表面上道貌岸然,骨子里却缺少公平,一切便都是空的。公平是一切道德修养的源泉和总体。”他认为给健康人出坏主意是恶中之恶。这些观点基本上仍是中世纪的。17世纪仍然很流行。(转引自Reieh,W,T、Ced:Encyclopedia op Bioethl—es,p·954)
②卡斯特罗,R·(1546——1627),萄籍犹太名医,《医学$政治》的作者。该书的副题是:“负责的医生对公众的责任”。他一改过去道德说教的弊病,强调学校技术的重要性。他说没有技术修养的医生,同样得不到病家的欢迎,到头来还是一事无成,因此医生必须靠科学行医。“医学是通过推理和经验影响健康和保持健康的艺术。”由于自己无知而出差错的人应该公开承认这点(转引自英文ReiehW、TEneyllo-pedia oP Bioeth—is, p·954——5)他还认为讲真话要看动机,但隐瞒真相不等于说谎;医生必须不请自来;穷人和敌人即使没有生命或肢体危险也应一视同仁;医科大学生要由教授考核不应委诸他人。(转引自同上书)
③弗里茨,A · (1629——1701)是德国耶拿的律师和神学家,他在所著《罪过的医生》中,曾列举过23种过错:不懂装懂;看病不求神庇佑;不劝说病人求神庇佑;劝说病人为了身体健康作一些有损灵魂的事;相信自己的技术比相信神灵庇佑还重要;醉后处方;向病人夸口几小时内包医痊愈;耍魔术或迷信;对穷人不闻不问;对富人敲诈勒索;丢弃病人;使用未经试验的药物;治疗时粗心大意;为了赚钱拖延治病疗程;眼看病人濒死也不请人会诊;受贿毒杀病人;妒忌别人;诋毁别人名誉或贬低别人的技术;怕传染逃离城市;泄漏病人秘密;对公众不公开害人药的秘密,出售密医药物;违背自己的誓言。弗里茨曾经拟订过一个誓词,让德国的医学生毕业时宣誓。誓词的内容包括热爱学院,不冷淡病人,必要时要请会诊,禁止堕胎和收费不量病人能力,对穷人赠诊,不同药商勾结等。(转引自同上书955页)
④莱比锡的博姆(1640——1718)曾被称为历代最优秀的医生,在所著的《医生的临床义务和法律义务》说:医生的第一个道德义务是精通业务,此外便是虔诚、人道、礼貌、有求必应。医生对城市居民的义务除了卫生之外就是对法律案件提供证明。(转引自英文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p、955)卡斯特罗,费德里(1550——1630)扎撒斯,p·(1564——1659)等也都提到医生的法律义务问题。他们讨论了早产、堕胎、精神错乱、中毒、受伤、强奸、阳萎、苦刑、医疗差错和公共卫生等问题。
⑤霍夫曼,F· (1660——1742)是哈雷的名医和教授。1738年出版了《医学政治》一书。书的内容有三:第一医生应该是个哲学家、伦理学家和物理学家,集三人于一身。既要信教又不陷于迷信,最重要的是要有侧隐之心,对穷人施诊。第二调节医生与医师、药师、外科医师、产科医师的关系。在提供法律证据时,切勿越俎代疱,结论应该由法,官来作。第三医患关系要诚恳,知之为知之,不要装腔作势,知多少讲多少。给贵人治病,不卑不亢。给妇人治病,不存邪念。“蓄意的流产是罪过,无意的流产是耻辱”。诊金是俸给不是小费。为了赚钱,拖延病程不光采,不过要在病人患病时便收诊金,否则病好便把医生忘了。(转引自Reich,WTEncyclopedia opBioethies p、956)
18世纪欧洲北美医德处于自然科学和技术大发展的时期,也是实验医学兴起的时期,外科、儿科、妇产科、职业病等学科创立,医德理论从医学政治论转向多元理论。医学政治论主要在德国风行,代表人物是拉奥,W、T (1721——1722)和弗兰克,J.R.(1779——1827)。所著《医学政治的全面体系》主要观点是①医生为国家的政治目的服务,国家对医生开业、公共卫生和医学教育实行法治。②医德评价的标准是国家利益。堕胎是劫掠国家未来成员的贡献。③医生对国家负责而不直接对病人负责。例如医生为决者治伤,必须向政府报告。医学政治论一反希波克拉底传统。问题是医生对病人应该负责到什么程度;医学是否可以作为国家的工具;医学能否按希波克拉底传统在国家控制下行动。
医生形象。在思想家的心目中,并没有把医生看作是国家的仆人。文艺复兴时期,荷兰雕刻家葛特休斯讽刺医生有三副面孔:健康时医生是人;有病时医生是天使;收费时医生是魔鬼。这同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发展有关。18世纪的思想家,把医生看作是人不是神,也不是魔鬼。伏尔泰说:“医师就是把他所知不多的药,倾入他所知更少的人”。丁·泰勒说:“医师就是开出处方,等病人死亡或者自然痊愈的人”。丁·爱迪生说:“我们可以设定一个原理:当一个国家的医师越多,人口就越少。达特勒说:一名富裕的医师,可以一文不取他帮助穷人,也可以置之不理。在人道方面还不及一名杀了富翁以供应所需的穷无赖。”H·穆尔说:“医师是唯一能够听人不停谈论自己而不打岔、反驳或谴责的人。”O·高尔德斯密斯说:“医师以最具说服力的忠告,减少病人上门,并且治愈病人。”(转引自李师郑偏译:世界医学史话,台湾民生报丛书364——365页)
②人的发现。18世纪的道德,对于医师是人的发现,医师对病人也是人的发现。基于对人类的爱,建立了儿科、精神科、实验外科、妇产科、骨科和职业病科,改革了监狱管理。18世纪以前,儿童健康一向不受重视,两岁以下的儿童,死亡率高达75%。母亲可以随意处死或遗弃婴儿,儿科文献寥寥无几。建立第一家儿童医院的医生反而是个单身汉,他叫柯拉姆(1668——1751)把这些儿童的夭折称为无辜的大屠杀。卢梭说过:“儿童应该像树一样逍遥垂直。儿童就该像树那样生长,文明不该束缚和损害。“骨科的起源同卢梭的思想有关。骨科的拉丁文是orthopedies ortho是垂直,pedices是儿童。18世纪的助产夫虽然不学无术,偏偏又反对正式医生去接生。斯梅莱(1697——1763)力排众议,他在家中讲授助产课,写了《论助产术》,确立了产科的地位。皮内尔p·(1755——1826)是首创解放精神病人的医生,他把精神病人从锁链、古堡和监禁中解放出来,同他们生活在一起,不关不辱不綑,把“凶猛的野兽”变为“有特殊病痛的人”。拉玛兹尼(1633——1714)的《工匠疾病论》劝医生研究职业卫生,他创立了职业病学。他认为“损人健康赚来的钱是孽钱。”享特(1728——1793)是实验外科的创始人,外科医生从此同理发匠分家,外科再也不是手艺而是一门科学。享特主张经过周密考虑才能进行手术,手术绝不是权宜之计。他说外科医生不应像拿着武器的野蛮人,不是没法用药便动刀子。医师除非对这些病症透切了解,真的无法治疗再动手术。享特重视实验(包括动物实验和人体实验),每种新手术都先经过动物实验验证。为了验证淋病的病因和治疗,他把淋病人的腕液接种在自己身上,从而发现淋病之外,还有一种梅毒。为此他付出了健康的代价,霍华德(1726——1790)是最早提出把囚犯当人的医生。他调查了全欧的监狱和医院,并且亲自住进牢里体验犯人生活。霍华德的报告得到监狱改革者的支持,从而开展了监狱卫生改革,这一改革后来扩展到贫民区去。他的行动,实际上是把向善论引向医学,为向善医学出了大力。
③医生贵同情。休谟主张同情,同情是休谟伦理学的中心思想,他的观点影响了格列哥里父子。他俩是英国人。老格列哥里认为同情是人性的特点,是人性的因素,它不是随便能够学到手的,也不是虚无缥缈的,不是直观主义的东西,要把同情学到手,要清除本性中的特殊因素,例如政治、历史和宗教的影响。休谟认为疾病的折磨就是对生命的破坏,毫无价值可言,因此解除疾病痛苦就是相对的善,这是大家的义务。老格列哥里赞同休谟的观点。治病是医生的特殊义务,同情才能取得病人的信任,尤其是对女病人,只有同情才能了解她们的思想情绪,以免妨碍治疗。小格列哥里发挥了父亲的思想。他说医生的主要任务是为他人作好事,使病人避免危险。医生的义务就是病人的权利。保持病人信任是第一位的重要。只有两种情况不需要保持病人信任,一是法庭作证,二是保护病人利益所在。医生不能随意对病人进行实验,不允许损害病人的利益。
北美医德标准 教徒化;绅士化;学者化。北美医生多是英、法移民、基督徒很多,都相信希波克拉底誓词。医生要有医德,但个人的品德来自对基督的信仰和实践。马瑟认为医患间的信任是给医生作好事的机会,也是给病人作好事的机会,但要达到善的标准,不是凭信仰和祈祷,要看临床实验的结果,也不是看大人先生的面色。绅士化是要有绅士风度。其标准应是出身名门,家财富有,行为清白,博学多才和里巷赞誉。学者化是要有学问,绅士是要有学问的,但医生常常缺少文化。没文化的医生被人鄙视,从欧洲留学回美洲的医生更看不起他们。
印度医德 《妙闻集》是公元前5世纪的医学文献。书中提到“医生要有一切必要的知识,要洁身自爱,要使患者信赖,并尽一切力量为患者服务。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亦死所不惜。”《妙闻集》规定医生的四德是:正确的知识;广博的经验;聪敏的知觉;对患者的同情。(转引自中国医学百科全书医学史卷p、291)印度传统医德反对解剖,但《妙闻集》提到印度外科分解人的躯体,还提到用精巧的方法替人重造鼻子。印度古代盛行劓型,削掉犯人或不卢的女子的鼻子。印度医生替这些人在面颊或胁下取出皮肉重造鼻子,这种医疗行为又为法律和道德认可。印度传统医学反对尸体解剖,《妙闻集》虽然也提醒医生要亲自检验尸体的内脏,但只容许在水中浸泡七日后,尸体腐烂露出内脏才能观察,不准用刀解剖。《妙闻集》也有属于迷信的记载。例如请医生的人身穿白衣服,跟病人同属一个等级,或者坐着牛车来请医生便认为吉兆。反之,如果请医生的人其等级比病高,或者来人是个阉人、妇人,或者身穿旧衣服,或者骑着驴来等等,则认为是不吉之兆。如果医生出诊途中遇到一个未嫁的姑娘,或者手抱婴儿的妇人,或者两个婆罗门,则认为是大吉之兆。
《闍罗迦集》是公元1世纪左右的文献。该书同样提出医生要有四德:治病之智;服务之心;关切之情;洁净之身。该书有一长篇的医德守则,其中一段的内容是:“你可能日日夜夜为了救人一命,全心全意地废寝忘餐。你不应为了活命或者自己生存把病人舍弃或伤害。”“你应该衣著朴素,仪表言谈要温文有礼,纯洁正直,和颜悦色,审慎真诚。”“当你进入病人家门时,必须有病家的朋友陪同,并事先得到病家的允许。进入病家家门之后,你的言谈、思想、智慧和感觉都要集中在救人性命。除此之外,别无可想。病家的私人习惯万万不能公开。”“即使知道病人的末日将临,也不能出于你的口,否则使病人或他人有如睛天霹雳”。“女人如果没有丈夫或监护人陪同,不得接待。如果丈夫或监护不知情,你不得接受妇人馈赠的任何礼物。”“虽然你学识丰富,千万不要过分宣扬。大多数人都厌恶大言不惭的人,即使此人有真才实学。”“阿输吠陀的知识无穷,因此你必须勤勤奋奋,兢兢业业,整个世界都是智慧的先生,愚昧的敌人。既然如此,你就应该一言一动都听别人指教,那怕他对你并不友好。只要说得在理,就要照办,因为他可以使你名声昭著,长命百岁,可以给你带来力量和幸福。”(转引自Reich、W、T、(ed):Eneyclopedia of Bio——ethice p、906~7)
《闍罗迦集》反对庸医,它写道:“江湖医生走在街上,东张西望在找寻生意。一旦听到有人生病,四面八方一涌而来,把自己说得天花乱坠。一旦发现自己无能为力,不是推说亲属护理不力,就是推说病人饮食无节。一旦发现病人病入膏肓,死亡在即,立刻抱头鼠窜。”该书还说“头上霹雳不可怕,还可以指望活着,听任庸医药石乱投,也就大难难逃了。”(转引自同上书)
1956年印度医学会发表了一个医德守则宣言,主要的根据仍是《闍罗迦集》和希波克拉底原则。内容是①我庄严宣誓为人道服务,贡献我的一生;②即使在威胁之下,我不会违背人道的法律来运用我的知识;③我一定尽力从妊娠开始便尊重人的生命;④我决不让宗教、民族、种族、党派政治或社会观点等干扰我对病人的义务;⑤我一定凭自己的良心和尊严行医;⑥病人的健康第一;⑦我一定保守病人的秘密;⑧我要尊师重道:⑨我一定竭尽全力保持医疗职业的光荣和崇高的传统;⑩同行如兄弟。 (转引自同上书)
日本医德 日本称医德为医道,长期受中国儒家思想影响,认为身体不是个人所有,而是父母所赐(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日本传统医学不准解剖和外科手术。许多日本古代医生都被称为国学者,意思是说既懂东方哲学又懂医理。
7~8世纪建立医局,由内科医师、男按摩师、针灸师、药师和兽医组成。养才老法和刑法对老、弱、兵、残、犯五种人有专门的规定,严禁非正式医生开处方、针灸和使用毒药。禁止僧尼用魔术治病,但学过医的僧人例外。
平安朝(公元784——1192)医德的需要被解释为因果报应而不是医者仁术,不论官民人等,只要生前造孽,即使当了国王,也要无子绝后。
镰仓封建幕府时期(1192——1333)新的职业医生阶层出现,诊病收费,僧与医同时并存。仁正(1217——1303)在奈良建立麻风院。他在镰仓看过46800病人。
室町朝(1392——1603)外科和针灸发展。由于针灸可导致流产,后又被禁。16世纪萄葡牙人来后,传教士建立了许多诊所、医院和麻风院。日本医生有许多出自传教教士门下。封建幕府在17世纪禁止天主教,但所谓“南蛮医学”寿命虽短,却富于科学和利他精神。
德川幕府时期(1603——1867)儒释道思想合流。医德成语是“医乃仁术”。荷兰人以非天主教徒进入日本,设租界办医院和医校,此时的格言是“东方道德,西方医学”。
贝原益轩(1630——1714)所著《养生训》中,主要观点有①医学是人道的实践,其目的在于用慈善和爱去帮助别人。人们只应该救助那些被天神和地神创造的人,不应该成天想着自己的利益。②天资低下,知识贫乏,又不熟识医学,不宜当医生,否则是犯罪。③医生的品德应是情趣高尚;小心谨慎;博闻广识;终生不倦;求知若渴;永不高傲;洁身自爱;宽宏大量。(转引自ReichW、T、:Ency clopedia ofBioethics p、926——927)
平田笃胤(1776——1843)德川幕府时期的名医。主要的医德思想是医生之心情如水,可以洞察病人的躯体。庸医是恶棍。医生年老体衰不能取人之长时便要告老还家,否则也有成为庸医的危险。
新宫良桢(1787——1854)把疾病当作医生的敌人,提出“用药如用兵”的理论。人体是堡垒,药物是军火,饮食十分重要。行医最重要的是慈善,对病人要爱,要有高深知识才可以进行试验。(转引自同上书)
阿拉伯医德 古埃及医德。古埃及医疗免费,因为医师多是祭司。公元1世纪前,狄奥多罗斯(西西里) (公元前1世纪的希腊历史家)说:“倘若医生按照圣书条文治病而病人死亡时,任凭如何控诉仍可无罪;反之,若违背书中条文,则可处死。这是因为制定法律的人认为圣书条文为第一流专家所制订,是经过多年观察的治疗法,最合乎标准,没有人能超出这种范围。”(转引自卡斯蒂格略尼著世界医学史中译,商务1986第64页)
古埃及文献的帋草文显示医生在治疗前对每个病人都有预后的估计。大致分为三类:可治的(即预后良好);要拼搏的(即预后不明);不治的(即预后不良)。斯密司帋草文有58种检查结果,46种属于可治的,12种属于不治的,埃柏斯帋草文记载的不治的较少,帋草文有堕胎药,但是否堕胎合法无直接证据。安乐死在埃及同样是没有证据证实是赞成还是反对。但古埃及有一篇自杀者同自己鬼魂的对话,虽然死者都不是由于疾病自杀,但文中可以看出把自杀看作背叛,认为是一种可耻的和不道德的行为。
西亚医德 亚述/巴比伦的治疗者有巫师和医师,巫师多是祭司。巫师多治慢性病,主要用咒语和符箓,常常可以抛弃病人。医师多治急性病和创伤,必须坚持治疗。亚述/巴比伦同埃及一样反对自杀,因为自杀会把自己同上帝分开。
第一个反对庸医误人的成文法是公元前17世纪(?)的汉穆拉比法典,如果医生用铜手术刀给贵族作手术,招致死亡或失去一只眼睛,便要砍掉医生的手。如果铜手术刀治死了一个平民的奴隶,医生便要顶替奴隶,如果治瞎了奴隶的眼睛,医生要赔偿相当于奴隶身价的一半。但内科并无罚则,因为用的是草药和符咒。如果用草药,仍然跟外科相同。汉穆拉比法典规定外科诊金由病人的身份和地位决定。波斯也规定内外科都分级收费。波斯医师分三类:用刀;用草药;用圣语。对信仰光善大神的外科医师,先要在异教徒身上作三次手术,没有人死亡便算合格。如果在教内信徒中手术又导致死亡,以有意谋杀论罪。
在阿拉伯医德中有几个著名的誓词:①阿萨福誓词(3~6世纪)这个誓词载于希伯莱最古老的医书《阿萨福医师文集》之末。阿萨福是谁,一向有两说。一说是阿萨福·犹大乌斯;一说是阿萨福·贝拉吉亚胡。后者是叙利亚或美索毕达米亚的医生,大体上是3——7世纪时人(可能是6世纪)。这个誓词是贝拉吉亚胡的儿子阿萨福和扎巴达的儿子约哈南所作。誓词的主要观点是:“不得作庸医害人:不得给私通怀孕的女人服药打胎;不得勾引有姿色的女子;不得泄漏病人隐私;不得受贿伤害人命;对穷人要赠医不得拒诸门外;不得自翊是善良的犯罪或犯罪的善良;不得用巫术画符念咒,迷惑男子离开妻子,或者迷惑女子离开丈夫或未婚夫;不得贪人财物或受贿;不得诱人为娼。”“不要让骄傲的精神把你弄得目空一切。不要对一个病人的仇视加以报复;不要更动那些仇视真主的人的处方。”“要纯洁、忠诚和正直。”
②哈里·阿巴斯(?——994)《医生须知》阿巴斯在其著作中开宗明义第一章便是医德。这个训谕的观点是:信仰上帝,尊敬老师;老师的后人要学艺可以免费传授;不给堕胎药和毒药;举止斯文,不勾引妇女;保守秘密;仁慈恻隐;上门看病;不追逐声色;不饮酒;多读书多实践。
③迈蒙尼提斯(1135——1204)《旧祷词》生于科尔多瓦的犹太人,人们简称他为拉巴姆。《日祷词》的主要观点是鼓励一种进取精神而不是行动规范。“请用爱来鼓励我吧,千万不要让利欲熏心和好出风头的思想干扰我的职业。”“请你让我身心保持旺盛的精力吧。”“保佑我的病人信赖我的医术吧。”“愿那些比我高明的人来教育提高我吧,让我的灵魂愉快地追随他们的指引。”“让我对一切事物都感到满足吧,但医学不在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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