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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司法道德规范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15日 阅读:137 评论:0

是根据司法工作的特点,在社会主义道德的一般原则指导下形成的司法工作者必须遵守的,用以调节人们的道德关系和道德行为的规则。

任何道德规范的产生与形成,都是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反映,是对人们在社会实践中所形成的一定道德关系的概括,体现着一定社会和阶级对人们行为的共同要求。社会主义司法道德规范,是司法工作者的道德行为和道德关系的普遍规律的反映,是人民司法工作者在司法工作实践中对司法人员的行为所提出的基本要求,是司法工作者在处理各种关系中应遵循的准则,它在司法工作者道德体系中,占有突出的重要地位。社会主义的司法工作者必须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道德、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这是宪法所确定的最高的、最普遍的行为规则。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根据司法工作的特点,把握司法工作者道德体系的内容,遵守下列基本道德规范。

①立场坚定,爱憎分明。这既是无产阶级党性的要求,也是司法工作者一条起码的道德原则。社会主义的司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工具之一。人民的司法工作者执行着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意志,保护着广大人民的利益,必须坚定地站在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的立场上,不折不扣、义无反顾地执行人民的意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同一切反动的势力和邪恶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没有坚定的无产阶级立场,没有爱憎鲜明的阶级观点,当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侵犯的时候,就会漠不关心,麻木不仁;对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反革命分子、敌特分子以及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现行刑事犯罪分子,就会心慈手软,不能及时揭露、依法严惩。也就不是一个合格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司法工作者。

②忠于法律。法律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由统治阶级制定的。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国家制订的,代表了国家的意志和利益。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是人民,社会主义法律也代表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所以,社会主义司法工作者忠于法律和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是完全一致的。忠于法律是司法道德原则的最高层次要求,是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为自己的最高使命。忠于社会主义法律,就意味着社会主义司法工作者必须以社会主义事业为自己的终生的事业,视社会主义法律为自己的第二生命,树立坚定的道德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竭尽全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忠于法律的具体道德要求就是:有法必依,要求司法工作者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依法办事,决不允许以权代法、又言代法。执法必严,要求司法工作者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严格地遵守法律规定,切实依照法律的内容和实质办事,对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都必须依据法律认真追究,决不允许拿法律作交易,贪赃枉法,徇私枉法。违法必究,要求司法工作者对任何人都必须一视同仁,不管谁,只要违犯了法律,都要毫无例外地按照法律的规定追究责任,作出处理。要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决不承认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人物,决不允许有超越于法律之外的特权行为。

③忠于事实。这是唯物主义思想路线在司法职业中的贯彻。司法工作者代表国家执行法律和保护人民利益的。要做到这点,首先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决不允许自以为是,主观推断,更不允许歪曲事实,颠倒黑白。忠于事实,就是要让事实说话,要重证据,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案子不管牵涉到谁,都要真实反映案情,是就是是,非就是非,不夸大、不缩小、更不能弄虚作假。如果工作中发生了差错,一经查实,要勇于纠正错误,敢于承担责任,这也是人民司法工作者应有的道德品质。

④凛然无畏,机智果断。司法工作者要经常同各种犯罪分子“打交道”。在敌对分子和犯罪分子中,确有一些死心踏地、凶残狡诈之徒,他们为了逃脱法律的惩处,制造种种假象迷惑司法人员;在走投无路时,就又对司法工作者实行暴力威胁,直至以死拼搏。面对这些既狡诈又凶残的歹徒,司法工作者应该用自己凛然无畏的精神,发挥大勇大智,压住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其就范,认罪服法。凛然无畏、机智果断,既是对社会主义司法工作者才干和品德的要求,又是司法工作者知识、能力、胆量、责任心的综合表现。要成为一个优秀的司法工作者,就必须培养这种智勇、果断、干练的素质。

⑤刚正不阿,不畏权势。司法工作者除了要直接同犯罪分子作斗争,还要同他们的庇护者,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本来,在我国决不允许有可以逍遥于法律之外或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殊公民”,任何人凭借职权春作非为,都是党纪国法所不容许的。但是,由于十年内乱,党风和社会风气受到严重的破坏,直到目前,某些干部还在利用职权以权谋私,包庇、纵容亲属子女的犯罪活动,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极为严重的损害。对这类案件,能否做到刚直不阿、秉公处理,这是衡量司法工作者职业道德水平的一个标准。刚正不阿,要求司法人员在执法时,要秉公而断,办事公道。不管是什么人,不论职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犯了法,就要依法处理,决不允许有逍遥法外的“特殊公民”,真正做到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⑥清正廉洁,不贪赃枉法。所谓清正廉洁,就是不贪污腐化,不谋私利,不见钱眼开,不见利忘义。其道德要求是,清白检点,不徇私舞弊,不贪赃枉法。司法工作者只有廉洁奉公,不贪赃,不受贿,才能真正做到“铁面无私”,“执法如山”。司法工作者是国家法律的实际执行者,各种各样的糖衣炮弹都会向他们袭来,甚至犯罪分子也会想尽各种办法拉人下水。因此,抵制资产阶级思想的腐蚀,保持无产阶级的纯洁性,拒腐蚀,永不沾,这是对司法人员的严峻考验。要做到执法廉洁,就要清廉无污,一尘不染,两袖清风。这是廉洁道德规范的核心内容,也是司法工作者是否廉洁的主要道德标准。

⑦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人民司法工作者要秉公执法,还应做到在自己的亲人、朋友、上下级、老同事犯法的情况下、不徇私、不包庇、不袒护、不姑息。所谓秉公执法,就是要求司法工作者,执法要出以公心,体现公正的原则,做到公平、正确。对任何公民,在运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秉公执法既是对司法机关的要求,也是对司法工作者的要求。要做到秉公执法,就必须杜绝一切徇私舞弊行为,即使是反对自己的人,也决不使他无罪而受追诉;纵然是自己的亲友违法犯罪,也决不包庇袒护。真正做到司法人员以法律为准绳,在办案时,不讲私人情面, 一律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公正处理。这是司法工作者的高尚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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