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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道德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15日 阅读:105 评论:0

指调节农民之间以及农民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

农民道德的产生和发展 在封建社会,与地主阶级道德根本对立的是农民阶级道德。这种道德是在封建地主阶级占有制的历史条件下,从农民阶级的利益中引伸出来的。反对封建宗法等级制度和旧礼教,要求社会平等,是农民阶级最基本的道德原则。农民处在封建等级制度的最低层,他们被迫起来反抗。在我国数百次的农民起义中,一些农民革命领袖提出:“等贵贱,均平富”、“杀富济贫”、“有饭同吃,有田同耕”的口号,反映了农民阶级反对封建压迫,要求社会平等的道德要求,从而形成了与专制统治和封建旧礼教相对立的道德传统,表现出可歌可泣的大无畏的反抗精神。

勤劳节俭、艰苦朴素、热爱劳动、善良正直是农民阶级的道德品质。在农民阶级看来,怠懒奢侈是不道德的,勤劳俭朴才是美德。在终年辛勤劳动中,养成了他们以劳动为荣,以懒惰为耻的荣辱观念,培养了他们的传统美德。

我国农民道德是悠久历史的。早在数千百年前民间就有自订自守的规约。《宋史·吕大防传》(吕氏)尝为乡约曰:凡同约者,德业相助,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䘏。”把乡约视为民间的一种道德规范。历史上的许多农民道德规范,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劳动人民的一些共同利益和传统美德。如我国贵州贵定县石板公社腊利寨所存的1919年的寨规碑规定:“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夫妇友爱,男女有别,子弟有学,乡阁有礼,贫穷患难亲戚相救,婚姻死丧邻保相助,勿懒农业,勿作盗贼,勿学赌博,勿好争讼,勿以恶凌善,勿以富吞贫,勿以淫破义,行者让路,耕者让畔”,等等。

从农民道德发展史来看,农民道德是奴隶道德的继承和发展,是在封建社会产生并逐渐发展起来的。但农民既是劳动者,也是小私有者,反映在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上,除了上述优点外,也表现出自私、保守、消极、落后、动摇、观望等的一面,这是由于历史的局限性所决定的。这些缺点只有在工人阶级及其政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逐渐克服。由于农民不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受到小农经济的制约,容易受到封建道德的影响,会有不少消极因素,所以农民道德具有两重性。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由于农民阶级始终处于受剥削受压迫的地位,没有从事文化事业的良好条件,因此,他们的传统道德思想,是以世代相袭,口头相传的形式保存下来的,还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无产阶级道德思想的影响下,才能得到进一步发展和逐步完善。

封建社会农民道德与封建道德的关系 在封建主义制度下,农民阶级处于受剥削受压迫的地位,农民阶级在劳动和斗争中逐步形成了自己的道德。但这种道德不能脱离封建宗法等级制度而孤立的存在,而要受到封建地主阶级道德的束缚和影响。一般说来,在农民尚未觉悟的时候,他们一方面受到封建统治阶级道德的欺骗,消极地接受统治的某些道德规范,另一方面,由特殊的生产方式和家庭组织形式所决定,也会形成自己的道德规范。特别是在反对地主阶级的斗争中,农民阶级有了新的觉醒,力图摆脱地主阶级道德的束缚,提出了一些新的进步的道德要求,如平等、团结、“有福同享,有祸同当”,表现了劳动者对自己的历史主动性和创造性有了初步的自觉,并在劳动农民中继续发扬了勤劳、节俭等道德观念和道德品质。

但是,以往的农民道德,虽然也可能或多或少反映了某些农民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传统美德,但在封建道德的束缚和影响下,不能不被反动统治阶级所利用,而成为农村中封建宗法制度的具体化或补充形式,因而为封建统治者在不同程度上所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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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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