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鉴:提供各个学科的历史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历史百科

廉洁清正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15日 阅读:107 评论:0

干部道德重要规范之一。廉,作为道德规范,最早出现在原始社会末期。部落首领皋陶提出“九德”作为公职人员所应遵守的德目,其中之一是“简而廉”(《书·皋陶谟》)。廉洁一词出现在战国晚期屈原的《招魂》中:“朕幼清以廉洁兮”。后人王逸注释:“不受曰廉,不污曰洁”。古代廉洁既是指个人道德感情上的耻心,也作为个人道德行为中的廉行,与贪行相对立。廉行是不贪财货,不苟取,还包含不贪位禄的道德含义。王充说:“夫让,廉也;受则贪也。”(《论衡·定贤篇》)。古代把廉洁作为吏治的根本,有所谓“以廉为本”的思想。《礼记·乐记》说:“廉以立志”,“廉以律己”。考察廉洁是吏治的一项十分重要内容。在官吏体制中,有察廉之官。守廉洁的士大夫称为“廉士”,在官位的廉士称“廉吏”。历代都把廉洁清正作为官德规范,是为了根除贪污腐败的弊端,具有一定进步意义。但是旧官吏由于剥削阶级的本质决定他们不能真正做到廉洁清正,贪官污吏盛行是旧社会的普遍现象。

无产阶级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为人民谋利益的。干部除了谋求正当利益外,不应该谋求和接受特殊的私人利益。所以,廉洁清正成为干部重要的道德规范。早在民主革命时期,我党就提出要廉洁的问题。毛泽东同志当时曾提出:“共产党员在政府工作中,应该是十分廉洁,不用私人,多做工作,少取报酬的模范。”(《毛泽东选集》全订本,第488页)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党把干部的廉洁清正作为加强干部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中明确提出“党和国家机关的干部要公正廉洁,忠诚积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反对官僚主义、弄虚作假、利用职权谋私”。一九八八年三月召开的党的十三届二中全会,又进一步强调,党政干部要廉洁奉公,为政清廉;经济要繁荣,党政机关要廉洁。干部廉洁清正的主要要求是,在政治生活中要廉洁清正。要有襟怀坦白,光明磊落,纯洁高尚的政治行为;在有宽广的政治胸怀,搞好团结协作,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在经济生活上要廉洁清正。不以权谋私,不贪污受贿,不用公款请客送礼,艰苦奋斗,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本文地址: https://www.yishiweijian.com/lishibaike/20230151328.html

文章来源:主编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上一篇:联系群众
下一篇:卢梭的教育伦理思想
相关推荐
  • 最新动态
  • 热点阅读
  • 随机阅读
站点信息集合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隐私声明 | 版权声明 | 浙ICP备18038933号-5 | 网站地图

本站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来源网站所有,原创内容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内容转载、商业用途等均须联系原作者并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