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鉴:提供各个学科的历史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历史百科

乐而不淫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15日 阅读:121 评论:0

孔子提出的一条道德原则。出自《论语·八佾》篇:“子曰:关睢〉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淫”,是放纵、过分之意。原是指《诗经》中〈关睢〉篇中所表现的情感,欢乐而不放纵,悲哀也不过分伤心。这是孔子哲学的中庸原则在伦理学和美学上的运用,是孔子将道德原则和审美趣味相结合,在人的情感上和艺术的表现上所提出的标准。这一标准,在伦理学上作为一个道德原则,要求人情感的表现要象《关睢》篇中的君子那样温和适中,用道德观念予以节制,欢乐而不可过分,这样才符合一个君子在表现情感时的要求。孔子以这一标准限制人的情感的表现,用一些封建道德观念节制人的情感,起到了压抑人性,维护封建礼教的作用。然而也要看到,孔子在这一道德原则中把同个体心理欲求相联系的情感导入现实的社会伦理道德规范中,使个体意识到他的社会责任的崇高意义,从而自觉地控制和发展他的情感,使他的情感应该是有节制的、社会性的情感,而不应该是无节制的动物性的情感,体现了孔子对人的尊严和生命的肯定。按照这一原则,反对过分沉溺于享乐,或过度的哀伤,与毁伤生命、违背理性,放纵情欲,悲观厌世,等言行相对立,对人的道德情操的陶冶,使人正常合理地健康发展,是有积极意义的。同样,这一原则运用到美学上,要求艺术作品表现人的情感,也要有一定的节制,作为一条艺术创作原则和评价的标准,排斥或限制了人的强烈的怨恨和爱憎情感的表现,影响了对于生活中激烈的矛盾的真实反映。但是也要看到,这一美学原则,使中国艺术对情感的表现大多保持着一种理性的人道的控制性质,极少堕入卑下粗野的情欲发泄或神秘狂热的情绪冲动,使中国艺术与道德的关系更为密切,突出了对人的情感的陶冶和感染作用,形成了中国艺术的独特风格。

本文地址: https://www.yishiweijian.com/lishibaike/20230151319.html

文章来源:主编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上一篇:劳动组织
下一篇:礼貌待客
相关推荐
  • 最新动态
  • 热点阅读
  • 随机阅读
站点信息集合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隐私声明 | 版权声明 | 浙ICP备18038933号-5 | 网站地图

本站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来源网站所有,原创内容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内容转载、商业用途等均须联系原作者并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