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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定额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15日 阅读:112 评论:0

劳动者在一定的生产技术和生产组织条件下完成某项工作所需的劳动消耗量标准。在工业中,通称“生产定额”,包括时间定额(亦称“工时定额”)和工作量定额(亦称“产量定额”)两种形式。前者规定完成单位工作量所需的时间;后者规定单位时间内完成的工作量。两咱定额互为倒数,并均以劳动时间作为衡量劳动消耗量的基本尺度。马克思说:“劳动本身的量是用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量,而劳动时间又是用一定的时间单位如小时、日等作尺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1~52页)在农业中,一般称为“工作定额”,指一个中等劳动力在一定的生产条件下用通常的劳动强度工作一天,按一定的质量标准所应完成的某种工作的数量。劳动定额的水平通常根据劳动者的技术熟练程度、操作方法,结合设备、工具、工作地布置以及劳动对象等条件加以制订。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定额是组织劳动、编制生产计划、劳动计划、财务成本计划等的基础,也是对劳动者进行考核、计算劳动报酬和奖励的依据。

劳动定额要确定在先进合理的水平上。一经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随着生产技术的进步,劳动组织的改善,劳动者技术熟练程度的提高,定期进行修订。制定劳动定额的方法一般有经验估工法、统计分析法、技术测定法、比较类推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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