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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荣誉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15日 阅读:134 评论:0

是社会对教师杰出地履行职业义务的社会价值所作出的肯定评价(表彰、奖励和尊敬),及教师对这种肯定评价的自我意识。前者作为社会评价的尺度,是荣誉的客观基础;而后者则是对社会评价的自身感受。古往今来,凡优秀教师人人都有尊严感和荣誉感。

孔丘弟子三千,七十二贤人,在中国历史上获得“至圣先师”的荣誉称号;陶行知为改造中国,使中国富强,创办晓庄师范、生活教育社、山海工学团、育才学校和社会大学等,为中国革命培养出大批人才,获得了伟大人民教育家的光荣称号。1978年12月17日教育部和国家计划委员会经国务院批准联合发布了《关于评选特级教师的暂行规定》。至今在全国很多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获得了特级教师这个荣誉称号。

教师荣誉同教师义务是密不可分的,只有认真去履行义务,造福社会,才能获得荣誉。教师的义务是传播人类文化科学知识,为社会培养大批人才。教师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是履行职业义务的先决条件。因而,教师的荣誉观主要是对履行职业义务的正确认识和积极行动。

社会对教师社会价值的承认和肯定,会形成良好的尊师重教的社会环境。社会应当采取措施,努力改善教师的地位和待遇,使教师成为人们尊重和羡慕的职业,这有助于提高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同时,对教师荣誉的维护,也依赖于教师个人、的自尊自重,增强教师自身的义务感和荣誉观,强化自身的职业自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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