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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官德思想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15日 阅读:117 评论:0

范仲淹有关官吏道德问题的观点和论述。范仲淹(989——1052),北宋著名政治家、文学家。字希文,苏州吴县(今属江苏)人。其传世的著述有《范文正公集》。

范仲淹入仕后,律己从严,能够抵制官场种种贪污腐化陋习的侵蚀,依然保持成名前的简朴生活。他从不置办家产,“非宾客不重肉”,“妻子衣食,仅能自充。”(《宋史·范仲淹传》)并“常以俭约率家人。”(《范文正公言行拾遗事录》卷一)对自己的家人及子女常常进行艰苦朴素教育,不准他们铺张浪费。他不计较个人得失,把封建国家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每“论天下事,奋不顾身,”(《宋史·范仲淹传》),不畏权贵,表现出敢说、敢干的作风。从维护封建法规礼仪出发,他上疏请太后还政,批评当时宰相吕夷简以权谋私,任人唯亲。他对自己严格要求,每天“遇夜就寝,即自计一日食饮奉养之费及所为之事相称,则鼾鼻熟寐。或不然,则终夕不能安眠,明日必求所以称之者。”(《言行拾遗事录》)卷一),对当时官场上拈轻怕重,不愿到艰苦地方为官的坏风气,他非常痛恨。他从不拖人求官,而且还勇于到艰苦、恶劣的环境中去为官任职,不论在朝廷或在地方为官,他都不畏艰难,忠于职守,“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岳阳楼记》)他认为,国家的政策法令能否贯彻,关键在于各级官吏的“贤愚”。他说:“能政之处,民心蒙福,谬政之下,民必受弊,非国家法令之殊,牧宰贤愚之异也。”(《长编》卷一百四十一)因此,他十分重视人才的选择与培养。他向朝廷推荐的许多人才中,很多都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在用人方面,他把德才放在第一位,很少受朋故旧的干扰,尽管为此而引起一些亲朋的不满和责备,但他始终坚持选贤任能的原则,表现了无私的作风。为了改变国家长期以来积贫积弱的局面,他大刀阔斧地改变官吏选拔和考试制度,削减沉滥(冗官、冗兵、冗费),积极推行对各种弊政的改革,不怕为此而得罪达官贵人。他主张作为一个忠诚正直的官吏,应当做到“公罪不可无,私罪不可有”,即不能没有出以公心,为国为民谋利益而得罪某些人所蒙受的“罪”(公罪),但却不可有以权谋私,为了个人利益而获取的应得之罪(私罪)。(或一个官吏在政治上要不畏权贵,敢于犯颜直谏,不怕因此获罪;但对于个人操守,就应务求无过。)他所提出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远大理想,不仅反映了其一生所追求的为人准则,表达了他以天下为己任的宽阔胸襟和强烈的责任感,而且千百年来使不少人从中受到鞭策和鼓舞,成为历代仁人志士用以自勉的著名格言,至今仍然闪烁着奋发向上的思想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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