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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的教育伦理思想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15日 阅读:125 评论:0

董仲舒(公元前179—104)中国西汉时期的哲学家和教育家。广川(今河北景县)人。汉代大儒,汉景帝时为博士,授徒讲学。汉武帝时,举贤良文学之士,董仲舒应召对策,系统地提出加强中央集权制的主张。曾任江都王相和胶西王相,因恐久职获罪,辞官家居,“以修学著书为事”以终。有关董仲舒的著作,《汉书·艺文志》著录123篇,大部分巳亡佚。今存由后人辑录的《春秋繁露》82篇,《汉书·董仲舒传》载有《对贤良文学策》。董仲舒的人性论,同孟子的性善论和荀子的性恶论都不同,他认为,性本身并不是善恶,但有产生善恶的可能性。他指出性和情非一同,“质朴之谓性,性非教化不成;人欲之谓情,情非制度不节”。董仲舒提出“性品三”之说,人性分三等,“圣人之性”、“中民之性”和“斗筲之性”。“圣人之性”生来就超过善,情欲少,不教而能善者; “斗筲之性”是指情欲多,生来无善质,后天又无成善的可能;“中民之性”,生来有善质而又未能善,先天含有“贪”、“仁”两质。“贪”是追求物质利益的情欲,是产生一切罪的根源。“仁”是一种善质,但还不是道德观念,只是后天成善的根据。所以“中民之性”在后天有或成善或成恶的两种可能性。董仲舒认为“圣人之性,不可以名性;斗筲之性,又不可以名性。名性者,中民之性,”“性待渐于教而后能为善。善,教训所然也,非质朴反能至也”(《春秋繁露》)。所以,董仲舒的道德观源于他的人性论。

董仲舒的教育伦理思想:①独尊儒术。董仲舒认为儒家学说是正宗,其他学说为邪术,要求教师只能传授儒学一家之言。他指出:“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无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措”。老师讲的道理不同,人们的议论不一,诸子百家方向各异,所以上面没有统一的标准、法制多变,在下无所适从,必然乱套。因此,董仲舒建议:“凡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凡不属于儒家学说的都一律禁止宣传讲授。②五经博士。武帝在董仲舒的建议下,创建了汉代的术学。这是以传授知识、研究学问为主要职能的最高学府。汉代太学的教师被称为五经博士,这些博士都是儒家经典的教授,并兼任政府顾问。五经博士的选择标准是很严格的,要“明于古今,温故知新,通达国体”。一般都应专长一门经学,为社会名流方能充任。③兼其所长。董仲舒要求教师在传授儒家经典,不能平均用力,要有选择,要兼其所长,善于发掘其精华。他指出:“《诗》、《书》序其志,《礼》、《乐》、纯其美;《易》、《春秋》明其知”。儒经各有所长,如《诗》长于质,《礼》长于久,《乐》长于事,《易》长于数,《春秋》长于治人。所以为学者要“兼其所长”。④“力不劳而身大成”。教师的教学要达到“圣化”的境界,董仲舒认为必须从以身作则做起。在教学中教师时刻要注意考察学生的性情,培养学生学习的兴趣,适应学生个性的发展,从容引导,不急不缓,这样才能达到“力不劳而身大成”的效果。董仲舒是汉代大儒,又是一位大教育家,他一生从事教育,然其最大抱负,尚在政治,他在教育上是确有建树的。在中外教育史上都是一个杰出的人物。

(台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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