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历来被视为关系到世代承续、文明延续、社会存亡与发展的一项重要活动。进入本世纪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社会和人类文明的长足推进,教育活动的承担者——教师的社会责任更加明显和突出。教师不仅是教育活动中的决定性人物,而且也是形成各国乃至世界未来前景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塑造着青年的精神面貌。而人们又认为,教师作为一个专家,成就的大小,在学生中的威信高低,取决于他个人职业品质和道德品质在多大程度上融合一致;既然教师的活动是实现教学功能和教育功能,所以提高教师的一般修养和教育修养将有助于改进整个教学教育过程。鉴于此,各国都非常注重从各个方面阐述教师道德,注重教师道德的理论与实践。
当代美国教师道德 美国索有注重教师道德和道德教育的传统。到了当代,更是注重通过“美国国家教育协会”和“美国高等学校教师协会”等权威机构制定有关法规来指导和约束教师的言行。反映当代美国教师道德的文献比较系统的主要有:1966年美国高等学校教师协会制定的《教师职业伦理学声明》和1975年美国国家教育协会颁发的《教育职业伦理学法规》等等。
当代美国教师道德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一条最高道德标准和四条具体规范。
美国教师道德最高的道德标准是:追求真理、尽力奉献和养成民主的精神。根据美国教师道德的要求,教师的首要责任是追求并传授真理;为实现这一目的,教师必须把全部精力奉献于提高和改善其专业能力;坚信每个人都有其价值和尊严,因而应尽力保护教学自由、维护每个人都有受教育的平等机会,并在运用、扩展和传播知识的过程中,进行自我约束,接受批评性的评价,捍卫科学探索的自由。
为实现这一最高道德标准,教师必须遵循以下四条具体道德规范:①忠于职责。教育工作者必须认识到教师工作的质量对国家及其公民有直接影响,因而应尽一切力量提高其专业水平,造成这样一种局面:鼓励专业评判的实施,以取得各种条件吸引值得信任者从事教育工作,防止无资格者参加教师工作。为履行这些职责,教师应遵循以下准则:在申请教职时不应故意谎报或隐瞒有关自己能力和资格的材料;不应谎报自己的专业证书;不应帮助一个明知其性格、教育程度或其它有关方面不能合格者任教;不应故意谎报某一职业侯选人的有关资格证明;不应帮助非教育工作者进行未被授权的教育活动;除非是非如此不可或法律要求,不应公开在职业活动中所获得的有关学校的情况;不应故意恶语中伤某学校;不应接受任何可能破坏或可能影响职业决定或职业活动的小费、礼物或纪念品。
②正确处理与学生的关系。美国教师道德要求教师首先应承担对学生的下列义务:帮助每一名学生认识到他或她有潜力成为社会有价值、有作用的成员,因而教师的工作应该是激励学生的探索精神,鼓励学生中对学识的自由追求,鼓励他们获得各种有价值、富于思想性的知识。为履行上述义务,教师应遵循以下准则:不应无缘无故地限制学生单独的学习活动;不应轻易地拒绝让学生接触各种不同观点;不应故意隐瞒或歪曲与学生的进步有关的课程;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学生不受有害于学生学习、健康和安全的环境的影响;不应有意地在公共场合羞辱或诋毁学生;不应根据种族、肤色、信念、原来的国别、婚姻状况、政治或宗教信仰、家庭、社会或文化背景、或者性别的不同倾向性而对学生进行欺压、折磨或其它有差别的对待,而应尊重学生个人;不应利用与学生的师生关系谋取私利;不应泄露在教学活动中获得的学生的有关情况,除非是非如此不可或者是出于法律的要求。总之,教师应和学生建立一种彼此尊重和相互信任的关系。为搞好师生关系,关键是做到两要:一要争取学生的合作——为此,要平等地看待学生,要避免命令式的口吻,要给学生们发言权;二要多作具体指导一一为此,不否定学生的感觉、不怀疑学生的感情、不否认学生的希望、不嘲笑学生的体验不诋毁学生的见解、不贬低学生的品质、不攻击学生的人身、不与学生的经历进行辩论。
③搞好与学校及同事的关系。作为学校的一员,教师最重要的是力求成为富有成效的教师和学者。为此,第一必须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规则,除非这些规则违背了学术自由的原则,一般不应违反这些规则,但同时,教师仍然有对校规进行批评和要求修改的权利;必须处理好校外工作与校内工作的关系,在决定承担校外工作的数额和角色时,应恰当考虑到在校内所承担的更为重要的责任;第三,在决定是否执教和是否中止执教时,应认识到所作出的决定对学校计划的影响等等。此外,同作为学校的职员,教师还必须和同事建立起互相信任、尊重和帮助的道德关系。具体地说,不能歧视或折磨同事,尊重并捍卫学校的自由探索精神,承认学术争论,在交流观点和看法以及批评意见时,表现出对同事不同看法的恰当的尊重,并争取在对同事所作的专业评判中做到客观、公正等等。
④对社会尽义务。作为社会的成员,教师同样拥有其它社会成员所具有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对社会的非专业性的义务。教师因此必须协调好对社会的义务与对执教学科、对学生、职业和学校所承担的责任之间的关系。当他们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言行时,避免给人的印象是代表他的学校。作为一位公民,他所从事的职业的兴旺与完善取决于自由的程度,因而他又具有一种特殊的责任,即促进自由探索的社会环境,推进公众对学术自由的理解。
综上所述,美国教师道德要求,教师必须成为道德上成熟的人,以服务于国家和人民。这也可以看成是对美国教师道德人格上的要求。具体说来,这种道德上成熟的人必须在习惯上做到:①尊重人的尊严。包括尊重所有人的价值和权利;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制止歧视行为;尊重良心的自主权,认真听取他人的意见,与不同观点的人共同工作;避免对人身体上和言语上的侵犯。②关心他人的幸福。包括承认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存;寻求社会的公正;助人为乐;帮助他人在道德上成熟以及为和平而工作等等。③履行社会的义务。包括参加社会活动;完成社会赋予的合理工作;力求顺利解决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冲突。④为人正直勇敢。包括工作尽心尽力;捍卫道德原则;具有道德勇气;公正、仁慈、诚实、有礼貌、信守诺言;认真对待自己的言行,为个人的选择负责;等等。
此外,美国还继承了自17世纪创立学校以来就重视道德教育的传统,不仅提出“道德——教育的最高目的”的口号,而且还制定出一系列的计划,在一些颇有影响的机构,如国家教育协会、道德教育研究会和全国良好公民委员会的支持下,开展全国性的有奖竞争活动,最佳道德准则和制订者和提出最佳教育方法的人都可获得现金奖励。这也极大地鼓舞了美国教育工作者,推动美国教师道德和教育道德的理论和实践不断适应时代变化和社会进步的需要而时时更新和发展。
当代苏联教师道德 在苏联,教师道德是被当作职业伦理学的一个分支——教育伦理学研究的对象,历来受到苏维埃国家和教育工作者的极大重视,反映当代苏联教师道德的文献,除了苏联许多教育家们出版和发表的大量的有关书籍及论文之外,还有以法律形式颁布的《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公民教育基本法》,以决议形式制订的《苏联教育科学院主席团关于教师的道德教育修养决议》以及苏联领导人有关教师行为的讲话。等等。
概括地说,苏联把属于教师的道德特点的主要方面概括为五个方面,即:以教导和训导为目的交往活动;思想表达的明晰性;需要不断地补充知识并把知识传授给别人;严格监督自身的行为,作好表率;对学生热爱、严格要求、尊重、区别对待、信任和公正道德观念。这也可以看成是苏联对教师行为总的要求即要求教师成为完整的、和谐而全面发展的人。这些要求体现于教师选择职业时和进行教学活动中就具体化为许多不同的原则和规范。就选择教师职业而言,必须做到:①自觉地把选择职业看作是不仅对个人,而且对社会都是一种重要的事情;②只能根据自己对教育的兴趣来选择教师的职业,或者说,只有当一个人有能力使教育活动达到社会和教学教育过程所必需的水平,他才能有效地从事这种活动。③把教师的活动看作是个人为社会服务的形式,深刻认识学校和教师在社会进步中的地位,认识教师劳动的意义和它对社会产生影响的可能性。从教师在其活动范围内的行为而言,苏联教师道德要求必须处理好下面五个方面的关系:
①和学生的关系。这个关系苏联人又把它分成两种:与学生个人的关系、与学生集体的关系。对待学生个人,要求教师遵守五点最重要的规范:第一,对学生的态度不单单带有正式的(事务上的)性质,而且带有人道的(同志的、友好的)性质。换言之,教师应既具有原则性和责任心、严格性和求实精神、严格要求和诚实廉洁,同时又具有人道精神。把共产主义人道主义的要求贯彻于教师道德,可说是苏联教师道德的一大重要特征。其基本精神是尊重、积极帮助和促进每一个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这就需要教师和学生之间相互了解,教师和学生之间建立比较密切的关系,教师必须研究学生的情况等等,为此就需要教师尽可能多地和学生交往,一起争论、游戏和休息成为学生年长的同志。第二,把学生作为一个人来对待,尊重和支持他们的最高贵的品质,应该把对学生的高要求看作是尊重学生的一个手段。这一条规范实际上包含几层意思:严格要求学生要尊重学生的表现,是衡量这种尊重的尺度;尊重学生对教师的意见是教师对自己的一种严格要求;容许学生在思想、感情和行为中表现出独立性;相信学生的善良愿望、高尚品格,相信他的能力和他力求成为好人的愿望;把每个学生当作一个人来关心,把学生的行为和思想当作有意义的事实来关心。这里强调教师的严格要求,但认为这种严格要求必须是合理的(是由教育过程的需要及教学和教育任务所决定的)、善意的(出于朋友式的真诚关心,而不是对学生及其命运毫不相干的冷酷的官僚要求)、为学生所理解、能够做到的。第三,经常研究学生的内心世界,以便能够正确地解决每个学生的问题,并能预见一切教育效果和社会效果。第四,要能够耐心地对待学生的不正确的行为、意见和信念,善于说服他们,耐心地说服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第五,不仅有责任要求自己的行为是正确的,而且有责任使学生正确理解自己的行为,经常提高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的能力。另外,苏联人还在教师与学生中特意分出教师与学生集体的关系,这也可说是苏联教师道德的一个特征。搞好这一方面的关系,要求必须做到:关心学生集体的发展,支持学生集体的活动,使学生习惯于在集体中生活和与他人互相帮助,必要时能够以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重视学生集体的意见,不容许轻视这些意见,但同时也要反对虚假的集体主义形式和个人主义(如集体作弊等等)。
②和学生家长的关系。处理好这类关系,教师必须:第一,意识到对学生家长所担负的对其子女进行教学和教育的道德责任的重大意义;第二,经常地(而不只是当需要他们帮助时)积极寻求和学生家长的联系,意识到自己对组织这种合作的责任;第三,不要以对孩子的能力和行为漫不经心的、毫无根据地评价去损伤家长的感情;第四,教育孩子尊重家长,帮助提高家长在孩子心目中的威信,善于发现家长的最可贵的品质并让孩子们看到这种品质;第五,对家长的教育观点负责,努力促使他们的教育观点完善起来。这就需要委婉地、有根据地向家长提出正当的要求,同时同家长的不符合教育学的观点及行为作斗争,以改善对其子女的教育,但不可将自己的责任推卸到家长身上;第六,还应耐心听取学生家长的批评意见,重视他们的宝贵意见。
③和学校同事的关系。由于教师集体是一个由共同的教育任务联合起来的复杂的整体,是由在年龄和经验上、在性格气质和兴趣爱好上、在专业和教育观点上、在道德水平上都互不相同的人们所组成的,因而必须通过行政的、教学的手段等等来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以保证教学和教育任务顺利的完成。从道德方面来说,在对待教师集体时,就必须发扬集体主义精神,每个人都要关心作为进行教育活动的决定性的主体的教师集体,关心作为发展每个教师的教育能力、个人品质和道德威信的最重要条件的教师集体,关心作为教师为社会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形式的教师集体。同时,还要注重调节好这样一些方面的关系:第一,与教育工作能手之间的关系。要求每位教师都要特别关心和尊重精通自己业务的教师,并尽力支持他的工作;不允许对有才能的教师抱妒嫉和恶意的态度;应该向教育工作能手认真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创造性地吸取他的教育经验。第二,与教授别的课程的同事之间的关系。要求每位教师都应有责任维护其它教师所教课程在学生心目中的意义和重要性,不允许教师企图以贬低、轻视其他学科来提高他所教课程的威信,相反,应该在自己的课程上对学生的要求有分寸把握尺度,要同时关心学生准备其他课程的条件,这也是教师之间互相帮助的一种形式。第三,与持不同教育观点者之间的关系。由于对意见不同者持不友好态度会恶化工作中创造性探索的条件,使意见争论难以开展,工作关系和个人关系恶化,而没有这种意见争论,教育科学和实践就不能发展,所以非常有必要正确处理此类关系。其基本要求是:尊重他人的工作,容忍自己的同事的教育探索;关心他们的探索,努力以自己的知识和经验来帮助他们,必要时提出善意的批评;和破坏自己同事威信并给教学和教育事业带来损害的教师的行为作不调和的斗争。第四,与年轻的和缺乏经验的教师之间的关系。在这类关系中,必须做到:不允许由于自己教育水平较高,而对比较缺乏经验和能力的人持不尊重的自高自大态度;不允许企图对自己在教学上的发现保守秘密,以便在技巧上保持对自己同事的个人优势;也不应靠着自己在教育上的贡献、经验和技巧而要求给自己以特权者特殊条件,而应该善于帮助年轻的、没有经验的教师:要有分寸地不损伤他们的自尊心,并且不吹嘘自己在技巧上的优越性,主动、热情、无私地帮助他们改进教育方法,提高教学技巧、完善教学能力。
④和学校领导的关系。由于分工的不同,教师和学校领导处于不同的地位,担负着不同的职责,必须认真对待这种关系的协调。对教师而言,在处理这类关系时应该注意下面三个方面:一是在工作中能够并自愿地服从校长的意志,不认为这是降低自己的人格,而认为这是为了使教学过程得以正常进行的要求;二是意识并感觉到自己对于校长工作的个人责任,积极、主动、富有创造性、建设性地支持校长的工作;三是和的校长的关系要有分寸,和阿庚奉承、拍马讨好或者冷淡漠然的现象以及和学校校长不正确的行为作不调和的斗争。就学校领导而言,也要注意自身方面的言行:第一:不允许利用职位谋求个人权利,相反,运用校长职业上的权力只是为了教育事业的利益。第二,为了把自己良好的教育设想付诸实现,要把整个教师集体吸引到工作中来,为此需要严于律己、经常进行自我修养,以维护和巩固自己的威信。第三,努力和每一位教师建立友好的、人道的关系。具体地说,必须关心每一位教师,注意了解他个性的和职业方面的品质特征,很好地了解和发现他的长处和短处,以便做到“知人善用”;负责地对每位教师的劳动贡献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不袒护那些犯有不道德行为的人;经常和集体及个别教师一起讨论所有重大问题,特别是那些涉及人的利益的问题;重视集体的意见和每位教师的意见,耐心、友好地听取他们对行政领导的意见,把它们看作是一种积极帮助的表现。
⑤和社会义务的关系。由于教师本身即是社会的成员,而且他的活动也会造成极大的社会后果,所以不管教师主观意志如何,他总是处于与社会的关系之中。教师除了自身在社会生活中履行公民义务外,还必须在教学过程中贯彻下列要求:使学生树立对科学和技术的肯定态度,尊重知识、探求真理、培养创造性思维,促进社会的科学技术的进步;发展学生对共产主义的信念和公民积极性,培养学生对苏维埃国家的感情、对共产党的热爱、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的无限忠诚以及社会主义友谊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情感,养成大胆勇敢、独立自主、诚实正直、与非正义作不调和斗争等等道德品质,以促进共产主义的社会关系的形成,促使学生在思想上和行为中确立共产主义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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