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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的军人道德思想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15日 阅读:109 评论:0

曹操(155~220)汉魏之际杰出的军事家、政治家和文学家。字孟德,沛国谯(今安徽亳县)人。官至丞相,封为魏王。其子曹丕称帝后,追尊为武帝。东汉熹平三年(174年),曹操以孝廉推举为郎,始入仕途。东汉王朝在黄巾农民起义打击下摇摇欲坠,董卓趁机入朝专权,各地豪强纷纷拥兵割据。处于乱世的曹操,参与过镇压黄巾起义,后致力于中国的统一,勒马疆场30余载。

曹操一生,特别是他的军事活动,对于扭转当时豪强割据倒退局面,促进国家统一和社会发展,起了进步作用。他在军事指挥、军事谋略方面颇有建树,在军队伦理道德建设方面也作出了贡献。他的军人伦理道德思想,首先表现在爱护士兵方面:如在《戒饮山水令》中说:“凡山水甚强寒,饮之皆另人痢”,告诫士卒勿饮山水,以防痢疾。曹操把所取得的胜利,看成是将领、功臣的作用。他在《封功臣令》中说:“吾起义兵,诛暴乱,于今十九年,所征必克,岂吾功哉?乃贤士大夫力也”。其次,表现在军纪严明,军令如山。在《船战令》中写道:雷鼓一通,吏士皆严;再通,什伍皆就船……鼓三通鸣,大小战船以次发,左不得至右,右不得至左,前后不得易,违令者斩”。在《步战令》中写道:……“临阵皆无喧哗,明听鼓音,旗幡麾前则前,麾后则后,麾左则左,麾右则右。麾不闻令,而擅前后左右者斩。伍中不进者,伍长杀之;伍长有不进者,什长杀之;什长有不进者,都伯杀之。督战部曲将,拔刀在后,察违令不进者斩之。”再次,表现爱护百姓利益上。在《军令》中写道:“军行,不得斫伐田中五果桑柘棘枣”。在《赡给灾民令》中写道:“去冬天降疫疠,民有凋伤,军兴于外,垦田损少,吾甚忧之。”在《存恤从军吏士家室令》中写道:“自顷以来,军数征行,或迂疫气,吏士死亡不归,家室怨旷,百姓流离……其令死者家无基业不能自存者,县官勿绝廪,长吏存恤扶循,以称吾意”。曹操治军严谨,以身作则。军令规定,将士在行军中不得踩踏麦田,违令者斩。一次他的坐骑踩了麦田,于是自己请主簿官议罪,主簿官说:“根据《春秋》要义,对尊贵之人不可施刑。”曹操说:“制法之人犯法不惩,何能领导他人?我身为统帅,不便处死,但要用刑。”于是拔剑削发掷于地上,以示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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