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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贝尔的教育伦理思想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15日 阅读:110 评论:0

布贝尔(Martin Buber1876——1965)存在主义哲学家。生于奥地利的维也纳。先后在维也纳、莱比锡、柏林和苏黎世大学学习,专攻犹太教神秘派的教义,曾从事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布尔没有提出过系统的教育理论,他本人也并不认为自己是教育理论家或是专业教育工作者。他所以被人们视为当代重要的教育思想家,是因为以他为代表的存在主义教育思想对当代教育产生了愈来愈大的影响。布贝尔正是存在主义者当中对教育问题论述最多的一位。作为一个有神论的存在主义者,布贝尔的教育思想不仅充满颓废情绪,而且还带有宗教色彩。他的教育思想的主要特点,是在对当代教育观进行批判的基础上,试图用存在主义的思想观点回答现代教育所面临的问题。

布贝尔的教育伦理思想: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布贝尔赞成现代教育家对传统教育中教师所处的权威性地位的批判。他谴责旧式教育将准则,定律和原理置于首要地位,强制儿童用死记硬背的方式接受它,使儿童成了接受信息的容器,束缚了儿童的表现能力。他认为,在教育活动中即要考虑儿童的特点,也要重视教师的作用,二者相比,教师的作用更为重要。从现代教育家的典型代表看,教师只是儿童正常自发发展的助手。教师在任何情况下都不给儿童提供现成的结论。布贝尔不能接受这种教育观点,即禁止教师对学生提出要求,把教师的作用限制成只是在学生要求指导时才给学生一点建议。布贝尔认为,教师应采取批评性、教育性的态度,这种态度不能看做是强制性的。教师的作用虽然建立在尊重学生自由原则的基础上,但他的指导作用并不因此而丧失。②教师的价值。布贝尔说:在价值教育中,重要的不是教育方法和手段,而是教师本人的样板。教师人格的具体化,与学生的亲近,形成对话关系。他认为,好的教师不仅通过课堂讲课来实施教育,而且在课后,通过自己的人格对学生发生影响。在他看来,价值教育的核心也是教师与学生共同参加的问与答的对话,教师与学生共同学习自然、艺术和社会的对话,是实施价值教育的最佳途径。③师生关系。布贝尔认为师生之间不是传授知识和接受知识的智力关系,他说,如果把教师只认作一种传道授业者,那么,教育就不可能是一种真正的对话,这样的教师只是学生和教材之间的媒介。当把教师理解为传道授业时,就把教师贬值为传授知识的手段,学生则被贬值为这种传授的产品。结果知识成了统治者,人都变成了手段和产品了。在布贝尔看来,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就类似于从前手工业时代师傅和徒弟的关系。他说,曾经有过一个时期,工匠师傅与其徒弟们一起生活和劳动,在这种共同相处的关系中,徒弟从师傅沉默的行动中学到的东西并不少于师傅们口头传授的。在他们还没意识到学习,甚至还没有学习的打算时就已经开始学习了。他说,现在时代变了,师徒之间的亲密合作关系消失了。教育活动要依据自觉地目的进行。师徒之间那种亲密自然的教育关系仍然应该作为我们今天师生关系的榜样。基于这种认识,布贝尔强调,教师应该以他的精神的和肉体的真实存在来影响学生,不应强制地干涉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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