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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布政使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30日 阅读:97 评论:0

官名。明洪武九年(1376年),为防止地方长官专权滋事,撤销行中书省,分全国为十三承宣布政使司,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为一省的行政长官。同时又设都指挥使掌军事,按察使典纠劾刑名,使一省之长官相互钳制。复设巡按史随时监察,以为朝廷耳目。宣德以后,因军事需要,专设总督、巡抚,其职权皆在布政使之上,而布政使则渐变为督抚之直接下属。明代布政使其属有参政、参议等官,皆无定员,分守各道,及派管粮储、屯田、清军、驿传、水利、抚民等事。清代布政使已正式定为督抚的属官,专管一省的财赋和民政。但因布政使官阶较高,督抚仍须尊重其意见,尤其关于州县之官调任撤任等事,督抚不能直接行文,仍须布政使牌示。康熙六年(1667年)后,每省仅设布政使一员,无左、右之分,为从二品官阶。布政使自明以来均俗称藩司、藩台。又通称藩司为方伯,代称则藩司为薇垣。布、按两司均由朝廷特简,或由盐运使及道员升任,或由京堂外放。督抚缺位时多由布政使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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