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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大洋洲各殖民地社会·“海外监狱”-澳洲社会的开端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15日 阅读:165 评论:0

海外殖民扩张是英国近代史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扩张的过程中,英国从一个经常被人们遗忘的欧洲小岛国成为了一个人人敬畏的“日不落”帝国,雄居世界霸主的宝座。英帝国是在千千万万英国人热衷于海外冒险与奋斗中形成的,因此,持续几百年的英国殖民扩张和拓展殖民地的活动具有明显的私人性和民间性特征。然而,澳大利亚各殖民地的创建以及澳大利亚社会的形成则是唯一的例外。
18世纪后半期,工业革命使英国充满发展生机,但有增无减的高犯罪率也成为了英国社会的痼疾,政府及民众为此大伤脑筋。从1717年起,为解决罪犯的囚禁问题,英国将流放犯送往北美殖民地关押,可是,北美独立战争使英国失去了北美的流放地,[1]进而导致监狱的拥挤问题骤然突出。因此,不少英国人为了解决流放犯关押问题,将目光从北美转向澳大利亚。1779年,曾随库克前往澳大利亚探险的植物学家班克斯首次提出建议,主张将东澳大利亚的植物湾开辟为流放犯关押地。这一建议引起积极的反响,越来越多人就此进一步进行考证并提出议案。英国内务大臣悉尼勋爵对此尤为重视,大加赞赏。1784年,议会通过法案,决定在新南威尔士建立殖民地,用以关押英国罪犯。英国首相小威廉·皮特颇为得意地在下院说道:不仅“没有人会对将不可救药的罪犯送出王国而置疑”,而且“再也找不出比这种遣送犯人更为便宜的方法”[2]。由此产生了一种说法:“如果不失去北美殖民地,就可能没有1788年第一舰队航行到植物湾。”[3]
1787年1月22日,英王乔治三世在议会宣布:向“王国的不同地方”转送罪犯,以解决“监狱拥挤状态”;任命海军上校A.菲力普为行将开辟的新南威尔士殖民地的第一任总督及驻地英军司令官,负责管辖东经135°以东的整个新南威尔士,包括邻近海岸的全部太平洋岛屿。5月13日,菲力普率领“第一舰队”,离开普利茅斯港,驶向1.2万英里以外的澳大利亚。在这支舰队中,有男犯568人,女犯191人(含13个儿童),646名新南威尔士军团官兵和水手以及43位军人的妻子和孩子,5位医生和20位英国官员;还载有4匹马、5头牛、44只绵羊、4只山羊以及28头猪。[4]经过8个月的海上颠簸,1788年1月18—20日,“第一舰队”先后抵达植物湾。在发现这里不宜作定居据点后,菲力普选择不远处的另一个港湾作为安身之地,并决定以英国内务大臣悉尼的名字命名此地。26日,在位于今天悉尼市中心的一个被清理的林地山坡上,“第一舰队”举行登陆仪式,英国国旗第一次在澳洲升起,澳大利亚被纳入英国海外领地的范围。因此,1月26日后来被定为“澳大利亚日”,并作为国庆节而年年庆贺至今。悉尼成为了英国在澳洲的第一个殖民点,“第一舰队”在悉尼的登陆与安营扎寨也成为了“新国家形成的时刻标志”[5]
可见,英国的动机是旨在缓和日益严重的国内监狱人满为患的社会问题,相关的一系列举措是英国刑事体制内部结构的调整。这有别于英国在海外其他地区意在进行商业贸易和拓展帝国的殖民活动,是旨在解决英国社会问题的政府行为的产物。以强迫劳动为主要特征的流放制度自然是澳洲殖民地社会的管理体制。2月,英国模式的刑事法庭和民事法庭相继在这里建立,初步构建了英属新南威尔士殖民地的司法体系。作为一座庞大的监狱,从1788—1820年,大约有逾2.4万刑期在7—14年的英国罪犯被押解到新南威尔士和范迪门[6]。到1828年,新南威尔士已有36000人,其中罪犯比例为48%。“海外监狱”的名称由此而来。
在这里,犯人被迫在极其恶劣的环境里从事非常繁重的体力劳动,澳洲的开发是从罪犯的奴隶劳动开始的。流放制度的实施由严惩与宽大两大内容与举措构成。作为严惩部分,毛骨悚然的鞭刑是对罪犯进行管训的主要手段之一,殖民地官员认为“最能说服人去工作和遵守秩序的便是鞭笞”,其残忍令每一个“到澳洲任何一个殖民地去参观的人很可能认为,英国建立并维持这些殖民地的目的并不是要改造犯人,而是要制造犯人”[7]。而宽大部分则是释放政策,主要有提前释放、赦免和假释等。这种政策对罪犯的改造及日后澳洲社会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作用。1789年11月,犯人J.鲁斯获提前释放,并得田30英亩,成为澳大利亚第一个独立的农民,过上了自食其力的体面日子。[8]不少刑释人员没有返回英国,而是选择留在澳洲,并逐渐形成为一种社会群体,对澳洲的社会政治与经济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就性质与作用而言,澳洲殖民地与英国本土上的监狱是相同的。前往这里的英国人根本不把自己当做殖民者,仅分别视己为前来任职的官员、服役的军人或服刑的罪犯。英国政府对它的关心也不在于经济的发展、区域的扩大和财富的回流,而是如何维持官员、军人和罪犯的生活,“输入到澳大利亚的……英国财政部经费是(澳洲)资金的主要来源”[9]。这在英国的海外殖民地是绝无仅有的。所以说,新南威尔士和范迪门两地流放犯殖民地的建立实际上是英国本土的海外延伸和英国监狱的容量扩大,不同于英国在印度、北美和非洲等其他地区以商业利益为目的和内容的海外殖民扩张。这使这个社会发展从一开始就出现了英国社会体系的移植以及澳洲化现象,即本土化发展趋势。比如,在悉尼,由于这里的军人、罪犯和少量自由移民大都来自英国下层社会,因此,在这里,人们的生活习惯、穿着打扮和语气语调等基本情况与伦敦东区大致相同。久而久之,这样的相同则逐渐成为澳洲社会中的种种习俗、风格与规范等,演变为有着社会文化色彩的澳洲特色。
在新南威尔士流放犯殖民地建立的最初30年中,与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制是源于英国的监狱管理制度模式的军人专制制度。[10]长期由海军军官充任的总督是当地事务的权力主宰,也是殖民当局的核心人物,他以军权为基础,既是军事长官,又是行政首脑。由于总督的权力由英国议会决定,再由英国殖民大臣转授,因此,总督仅对英国政府负责。在英国政府的眼里,澳大利亚的总督既不是一级英国政府官员,也不雷同于派驻其他殖民地的英国总督——他确实是英王的代表,但更是一个“严厉的监工”,一个“大典狱长”。
在澳洲流放犯殖民地时代的初期,驻防澳洲的英国军队为主要由英军中的兵痞组成的新南威尔士军团,它以恶劣的作风与邪恶的形象而恶名昭著。然而,正是这些声名狼藉的英国军人(包括就地退役的军人)逐渐滋生为澳洲社会上的一股新生力量,构成了社会政治与经济中一个极为重要和极富活力的群体。其特点是:第一,不同于为谋求生计和追求自由而前往北美的英国移民,他们始终保持着强烈的“我是英国人”的意识,忠实于英国和英王。与大致同一时期的美国人相比较,美国人摒弃了英国的传统和制度;而在澳洲的新南威尔士和范迪门等地,这些握有大权的英国军人则处处从英国移植现成的意识与体制,丝毫没有勉强之意。他们的意识和行为对澳大利亚日后的发展和社会转型产生了确定性质与方向的重大影响。第二,不同于同来的罪犯,这些军人不仅享有人身自由,而且拥有统治权,掌握着英国提供的资金。因此,在澳洲谋生、发展及致富的过程中,他们发挥出了启动和先导作用。由于经济生产的逐步发展和商业活动的日趋频繁,殖民地“主要居民和全体军官”感到必须制定出规章制度,规范和限制彼此的贸易活动。[11]他们的这种行为与活动体现出英国人“独有的工业民族精神”,带动了整个社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并最终导致澳大利亚民族意识的萌发和民族经济的形成。
1809年,英国政府任命享有盛誉的英国陆军上校L.麦夸里为新南威尔士总督,兼任驻军总司令。次年走马上任的麦夸里与其前任们的使命是相同的,即看管罪犯,维持“海外监狱”的运作,但他的专横跋扈比前任们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然而,这位精力充沛的总督在忠实执行英国的既定政策的同时,又出于英国人的工业民族精神的本能而鼓励和组织人们“合理谋利”,把新南威尔士当做英国本土的延伸部分而加以整顿、改造、开发和建设。他既是一位规划者,又是一位建设者,悉尼的面貌因他的作为而大有改观。在这里,他“重新规划悉尼,启动大规模公共工程项目,包括修建道路、桥梁和南角的灯塔;兴建士兵营房和男女流放犯住房;建造一所规模可观的医院……麦夸里运用直线格式进行规划,按照乔治式对称格局进行建设”[12]
在“海外监狱”的社会制度及经济体制中,他致力于正常社会的社会建设与经济发展,大有要将“病态社会”改造成“健康社会”之势。从表面上看,他的所作所为是出自于一位英国官员的责任心和事业感,尽职尽责,可是,进一步观察可见这一切虽与当时新南威尔士社会的性质与制度不相符,但却与新南威尔士社会的变化与发展相吻合。他的言行体现出英国的道德标准和价值取向在澳洲的移植以及与当地现实的结合,加速了澳大利亚的社会发展,他本人也因此而有别于仅充当“严厉的监工”的诸位前任。新南威尔士曾被人们比作希腊神话中那30年没有打扫的肮脏之地——奥吉亚斯牛圈,因而,麦夸里也就被称作那在一天内将奥吉亚斯牛圈清扫干净的希腊神话人物——海格利斯。
麦夸里是澳大利亚历史上的一位卓越政治家。在执政的11年中,他的所作所为有力地促进了澳大利亚社会按照英国社会的模式而发展,更为重要的是为其进一步的发展以及社会转型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政治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和风尚的改善为新的近代民族的形成提供了一个不可缺少的空间。英国的移民及其后代“渐渐对他们的自然环境感到自豪,并以一个爱慕者的眼光而不是一个外国人的眼光来看待它”[13]。在麦夸里的统治下,新南威尔士虽然仍为英国的流放犯殖民地,但已经显示出一个有生气社会的种种征兆。其中最为显著的是牧羊业初见兴盛,人口的增长已成定局,社会风尚的变化显而易见。尽管以残暴出名的麦夸里在许多人的声讨与控告中被解除总督职务,黯然离开新南威尔士,但是,他以卓著的业绩而备受人们推崇,享有“澳大利亚之父”的美誉,其执政时期被称为“麦夸里时代”。
相伴于经济活动的展开和扩大,特别是19世纪初“牧羊业大潮”的兴起,澳大利亚各殖民地的社会面貌和社会形态开始发生变化,在新南威尔士等地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居民点。以悉尼为例,在1804年这里与其说是城镇,不如说是“遍地都是树桩和枯树”的营地;而到第二个十年,“来到悉尼湾的人会认为自己置身于一个大城市”,惊叹它可与欧洲大城市媲美,称其为“第二罗马”。[14]这一方面表明这里的社会条件已有了可观的改善,另一方面也隐约显示出了澳洲城市与城市化的雏形及其发展趋势。而城市化的出现与发展则反映出澳大利亚的居民虽然数量不多,但相对集中,这为新民族——澳大利亚民族——的孕育提供了条件。
与此同时,英国的自由主义也随英国移民而植根于“南方大陆”,出现了与“海外监狱”的社会属性相背离,乃至无法相容的情况,即要求自由、平等和民主的思想在人们头脑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它不仅对澳洲各地社会政治活动产生了导向性作用,英国的多种政治理念与社会制度得以进入澳洲,而且促进了外来的理念与制度的澳大利亚化以及澳大利亚民族意识的形成。换言之,正是在按照英吉利民族的理念而建立在权利与义务相互关系概念上的思想意识[15]的驱动下,澳大利亚各殖民地逐渐由英国的流放犯殖民地向英国的公民殖民地转型。虽然演进速度缓慢,但它却有着不可逆转的趋势,表明澳大利亚各殖民地在经历了艰苦创业岁月后,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初创时澳洲社会的“海外监狱”、流放制度等社会管理体制与澳洲的现实社会越发显得不相适应。
经济的发展和殖民地的扩大使发展机遇增多,进而吸引来越来越多的移民。在英国移居海外的移民中,前往澳大利亚的数量逐步上升。一位英国移民在给居住在英国苏塞克斯的父母的信中写道:“……在一个农场,我得到一席之地,主人是一位大好人。我感到非常满意,一切都超出了我所希望的那样,真是感谢上帝。”[16]日益增加的移民导致澳大利亚各殖民地社会的人口增加和社会结构的变化。人口增长大致以每10年递增数倍的速度上升,移民的进入是造成澳洲人口增长的主要因素。仍以当时澳洲人口增长最快和人口最多的城市悉尼为例,1804年时,居民为2100人左右;而到1850年,已经达到了54000人之众。而在1850年,全澳人口大约为40多万人。居于悉尼之后的大城市是墨尔本,同期人口是23000人。这众多的移民大都来自英国,他们不是被押送来服刑的罪犯,而是带着对财富的憧憬自愿奔赴澳洲的自由人,即自由移民。更为重要的是,他们使澳洲社会里的自由移民的数量逐渐超过罪犯移民,这就注定了流放犯殖民地的性质和面貌必定要发生变化。
自由移民是为追求财富而凭借着勇气与个性移居澳洲的,但他们大都低估了开发澳洲荒野的艰辛和所须付出的代价。他们理想中所要建设的社会仍是一个英国式的社会。例如,当位于澳洲莱森诺特海湾的澳斯特林移民区在英国进行规划时,人们是按照英国城市的规模、设施与模式进行设计的,其中包括教堂六所,市镇会议厅、兵营、蔬菜市场、粮食市场、羊毛市场、鱼类市场、杂货市场、家畜市场各一个,医院一家,专门学校两所,博物馆、图书馆、交际厅、天文馆各一座,以及一个英国郡级城市所拥有的全部其他设施。然而,原有的美好想象与澳洲的现实情况相差甚远,于是,在澳洲,“许多人破产了,许多人走了,但是凡是坚持下去的人,结果都获得了相当的成功”[17]。这种成功不单是指使移民们获得了财富,以及澳洲社会和生产逐渐走上了正轨,更为深刻的是使英吉利民族的工业民族精神扎根于澳洲。它一方面表现为人们不懈地“合理谋利”,致力于发家致富,另一方面与此相吻合和相适应的是在政治思想领域,自由主义与澳大利亚的客观现实相结合,使争取自由、平等和民主权利的呼声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
而令这些自由移民无法接受与忍受的是流放犯殖民地的现行社会制度及管理方式,现有的制度限制和妨碍了他们的行动和权利。他们不同于“所有积极主动移民美洲的人”,不是“不愿服从其他人支配的那一类人”,[18]而是习惯于按照英国的价值取向和英伦的社会模式,企盼建立一个以自由贸易、自由政府和自由信仰为基础的新社会。在当时的澳大利亚作家亨利·金斯利的笔下,他们得以栩栩如生地再现:他们怀着发财的愿望来到澳大利亚,但不打算长期居住,处处表现着英国贵族的清高和矜持,对新的环境不屑一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在英国从不过问家务的贵夫人也只能屈尊俯就,虽说在“使用平底锅时也显示出一种高贵气度,尽管他们穿着本地的服装,肤色也因暴晒而转为红棕色,以及他们在澳洲哺育的后代在外貌、体格和语言上也有所变化,但他们骨子里仍然自傲地视自己为英国人”[19]
在英国,19世纪是自由主义发展的鼎盛时期,追求自由成为英国人的时尚目标与正当权益。而在基本同期的澳大利亚,社会规模的扩大、人口构成的变化及“羊毛业大潮”的涌动使澳大利亚社会面貌发生渐变,“这块囚犯和袋鼠之地开始发展成了一块非常美好的、欣欣向荣的殖民地”[20]。因此,移民们深信:“男子汉品质在这些遥远的殖民地和在祖国一样茁壮地发展”,他们高谈阔论英国的自由和母国的各种规章制度,诸如“英国人的权利、陪审团审判制度以及代表纳税制”,[21]认为自己也应同居住在英伦的英国人处于同等的地位,同样生而自由与平等,指责英国对待澳大利亚的既定政策,抨击现行的流放制度是专制制度。在这些涉及利益与权利的社会政治斗争中,他们没有着力于创建自己的政治学说和探索新的社会制度,而是引用英国传统的自由主义思想、各种的法律法规和现成的社会制度来维护自身利益。澳大利亚“桂冠诗人”鲁宾逊呼吁:“在故乡生而就享有的权利,在这里就是继承。”
有别于早期的罪犯和军人,这些人是将自身利益与争取澳洲自由和澳洲自治联系在一起的。“在新南威尔士开辟的初期,我们只能把它看作是一个扩大的监狱,用于拘系、改造和役使重刑罪犯。只要是大部分人口属于这一类人,那么,成立自由政府是否适当,是否真有可能,这都是值得怀疑的。”但是,今非昔比,现在“在该殖民区里建立一个自由政府……将是解除它一切灾难的万灵药。”[22]回顾这段历史,不难看出,这是澳大利亚民族意识和民族国家产生与形成的前奏,表明澳大利亚民族在英吉利民族母体内的孕育业已开始,反映出了在本土化发展过程中澳大利亚社会演进的基调和方向。值得强调的是,在澳大利亚200多年的历史中,虽然其社会发展和变化历经了若干有着不同内容和主题的阶段,但是,这种基调和方向仅有过内容上的补充和成熟,而未发生过性质上的改变。它决定着澳大利亚民族意识的内涵,作用于澳大利亚一次又一次的社会转型。
解放论派与排斥论派的斗争构成了新南威尔士等地社会政治生活的一大重要内容。这是一场涉及社会意识和政治体制的论战,它表现为社会上新旧移民之间的利益冲突,体现出来自英国的自由主义在澳洲社会的移植和本土化。它表明流放犯殖民地体制已不能适应当下澳洲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结构的变化,显现出病态的“海外监狱”向“健康的殖民地”转变过程中出现的种种矛盾,属于英国移民在澳洲争取自由平等的最初行动。解放论派初由刑释人员组成,后主要成员有刑释人员、自由移民及澳洲土生白人居民,泛指具有自由主义思想的人们。他们希望在澳洲施展才华,求得发展,但受到流放制度的限制和束缚,因此,要求进行民主改革,争取重获“在故乡生而就享有的权利”。其代表人物是素有“澳大利亚民主之父”的新南威尔士政治家W.C.温特沃斯和总督麦夸里。排斥论派大都是新南威尔士的社会名流,是流放制度的既得利益者,有“殖民地老牌的富翁”之称。主要成分是大农场主、大牧场主、大法官和大商人,代表人物是大牧场主、前英军新南威尔士军团退役军人J.麦克阿瑟。这一派别在英国颇有影响。
两派斗争的焦点是刑释人员的社会地位问题,这是由新南威尔士等地人口结构发生变化而引发的问题。解放论派力主“犯人一旦成为自由人,应在各方面给予同殖民地任何正常人一样的待遇”,而排斥论派则竭力反对。两派的对立和斗争引起英国政府的关注。1819年7月,英国殖民大臣巴瑟斯特委任J.T.比格为调查专员,代表英国政府前往新南威尔士和范迪门进行调查。1821年,为平息主要来自排斥论派的指责,英国接受了比格的建议,解除了麦夸里的总督职务,由T.布里斯班取而代之。比格的立场和观点反映出英国的既定政策,即在维护澳洲为英国的“海外监狱”的前提下,大力发展牧羊业。因此,到1823年,比格向英国先后发回了三份报告,它们的重要内容可归纳为:(1) 流放制度予以保持,并宁严勿宽;(2) 严禁刑释人员出任社会公职;(3) 大力发展牧羊业。[23]比格的报告从内容上看颇有矛盾之处,既要维护旧的政治制度,又要发展受旧政治制度束缚的社会经济生产。然而,它却反映出英国的既定政策正在发生变化,即面对澳洲的发展与变迁,英国不再仅仅视澳洲为“海外监狱”,而是开始注重旨在谋取财富的澳洲开发。
从表面上看,这场斗争是以排斥论派的胜利而告结束,但是,人们用英国的自由主义对澳洲问题进行阐释的过程也是自由主义与澳大利亚的社会现实和需要相结合的过程,影响深远。随着经济的发展、刑释人员的增多和自由移民的涌入,这场争论的主题——刑释人员的地位问题——逐渐淡化,人们更加关心的是以英国社会为参照,讨论澳洲社会的民主化程度。英国自由主义在澳洲的本土化是澳大利亚民族形成和殖民地社会形态转型的前奏——以自由主义为主导思想的自治运动逐渐成为这一时期澳大利亚社会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英国移民不仅将争取个人自由的英国民主传统移植了过来,而且又将要求自主管理的自治传统引进了澳洲大陆,其本土化的结果就是澳洲自治呼声的鹊起。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与流放犯殖民地的流放制度相匹配的“土地恩赐制”和“劳动指派制”[24]成为众矢之的,英国的政治家和学者们也在为此苦思冥想。1829年,英国殖民地理论家E.G.威克菲尔德发表了《悉尼来信》,提出了“系统殖民化理论”。[25]其核心内容为解决土地制度,即:(1) 废除土地恩赐制,建立以“适当”价格出售土地的土地出售制,变无价为有价;(2) 出售土地所得用于资助自由移民来澳,解决澳洲劳动力不足问题;(3) 吸引英国资本进入澳大利亚,以求土地、劳动力和资本三者保持平衡。[26]“系统殖民理论”既符合英国对澳既定政策,将澳建成英国的原料产地、投资场所和商品市场,又适用于澳大利亚特殊的具体情况。它以殖民地化方式,将英国的资本、人口与雇用制度移植到了澳大利亚,并与澳大利亚的土地和资源结合了起来。此举大大有助于澳大利亚民族经济冲破旧制度的束缚,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此大加赞扬。[27]
尽管威克菲尔德因认为新西兰才是实践“系统殖民理论”的合适地区而离开澳洲,远赴新西兰,但是,英国政府仍在澳大利亚采取了他的理论及改革方案。1831年初,就澳洲的土地问题,英国政府制定了新的土地条例,规定:(1) 在澳大利亚废除“土地恩赐制”,实行土地出售制;(2) 土地出售实行公开拍卖,每英亩售价为5先令;(3) 出售土地的收入用于资助移居澳洲的移民。该条例又称《雷彭条例》,适用于澳洲全境。[28]这就是澳大利亚历史上的第一次土地改革。在此基础上,土地改革不断深入,持续大约17年之久,多年来的澳洲土地问题终于得到初步解决。
“系统殖民化理论”是一种发展理论,它并非仅着眼于新南威尔士和范迪门等殖民地的社会和经济在原有基础上的发展与提高,而是要在政治制度、社会结构和经济体制变革的前提下,以英国社会为模式,建立不同于流放犯殖民地社会的新的“健全”社会。所以说,这一套理论不仅适用于当时的澳大利亚社会经济在体制上的变革,而且为其可持续性发展注入了活力,因此,这势必引起澳大利亚社会各方面的连锁反应。虽然,威克菲尔德的初衷是在于使澳大利亚英国化,使澳大利亚的发展能适应英国社会的需要,但是,他也认识到如果他的理论得到运用,澳洲将会出现殖民地自治政府。[29]这表明在澳大利亚社会尚不健全时,英国化的发展趋势会使它成为一个趋于健全的西方社会。
此时恰逢澳大利亚牧羊业和羊毛贸易方兴未艾的阶段,“新南威尔士在创造财富和积累财富方面的进展是很惊人的,这是殖民地历史中最值得注意的现象”,其发展速度“远远超过英国的任何一个殖民地,接近了英国本身的水平”[30]。但是,作为英国的流放犯殖民地,其经济增长受到现有政治制度和经济体制的束缚,因此,打破这种束缚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澳大利亚各殖民地之间往来的增多,充满自由主义色彩的民族意识隐约显现出了尚在孕育过程中的澳大利亚民族的轮廓。越来越多的人们习惯称自己是“澳大利亚英国人”,而不是“英国移民”或“英国人”。1824年,由温特沃斯创刊的《澳大利亚人》第一次提出了“澳大利亚人”这一概念。
此时也正值英国政府与社会从自由主义的角度来反思英国与殖民地的关系以及英国的帝国政策。19世纪中期,英国政府在殖民地问题上推行的“自由帝国政策”对澳大利亚社会的建设乃至澳大利亚民族的形成所产生的作用是相当显著的。这种政策起源于英国自由主义的盛行和自由贸易的胜利。早在18世纪后半期,特别是北美独立战争后,建立适合新形势的帝国政策成为英国政府和社会的当务之急。早在18世纪后期,力主经济自由思想的英国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首开先河,评说英国的帝国政策。针对英国对殖民地的政治统治、经济垄断和军事保护,他大加陈述垄断的弊端:这般经济贸易垄断无疑阻碍了殖民地经济的发展。他认为:虽然母国从中有所获利,但“这种利益与其说是绝对的利益,毋宁说是相对的利益”,“必然是有害的”;竭力倡导通过加强母国与殖民地之间的感情联系,建议“英国自动放弃殖民地的统治权,让他们自己选举地方长官,自己制定法律,自己对外媾和和宣战”,[31]以此避免再度发生类似北美独立战争的对抗与冲突。亚当·斯密的学说在英国政坛和社会上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英国资深政治家、自由党领袖人物W.格拉斯顿由此而以赞叹的口吻总结了亚当·斯密屡屡提及的古希腊殖民原则:“完全的自由,完全的自治。”[32]
步亚当·斯密后尘的是功利主义理论的创始人J.边沁。他从道德行为的角度出发,以“最大快乐原则”为标准来衡量当时英国的殖民制度,指出:这种制度明显违背了“最大快乐原则”,这侵害了人数远远多于英国人的殖民地人民的利益,势必导致他们对母国的不满,进而引发殖民体系的动荡,甚至是解体。他提出“解放你的殖民地”的口号。边沁的学说作为理论依据而作用于格拉斯顿入主唐宁街10号时期的相关决策。
就在威克菲尔德致力于完善和推行“系统殖民化理论”的同时,以贸易自由思想为宗旨的曼彻斯特学派则在鼓吹自由贸易和自由放任,倡导在殖民地建立责任政府,给予殖民地自由,认为“个人自由、殖民地自由、国家自由是一个整体的三个部分”[33],即给殖民地予自由,放任其发展;英国无须再继续承担殖民地防务义务,不必注重双方的感情联系。其代表人物R.科布顿在1842年写道:“我认为,责任政府下的联合是朝着友好分离的第一步。”[34]他认为这样是一举两得的:既保全了帝国,又丢掉了负担。曼彻斯特学派提出的诸多观点与建议在格拉斯顿的帝国政策中得到体现,如母国与殖民地的友好分离、让殖民地人民自力更生与自我防卫等。1846年出任英国殖民大臣的H.G.格雷伯爵曾说过:“要验证促进未开化地区居民发展的措施正确与否,最合适的标准莫过于看该殖民地是否能够自给自足。”[35]
1837年12月,上、下加拿大发生骚动,引起英国朝野的特别关注。“无限忠于英国制度”的英国激进自由主义者、辉格党人J.G.兰波顿,即达勒姆伯爵,在威克菲尔德等人的辅佐下,在1838年5月以“高级专员”和“加拿大总督”的身份受命前往加拿大,调查和处置事件。次年2月,他向英国议会提交了《关于英属北美事务报告》,即《达勒姆报告》。
这是“一份在帝国关系史中具有决定性影响的文献”[36],“自由帝国政策”的原则初见端倪。根据达勒姆的建议,为了“帝国的利益”,英国必须尽快地打破在殖民地遭遇的政治困境,为此就“必须彻底废除”旧的殖民制度,实现帝国事务与殖民地地方事务相分离。而具体的做法就是把英国宪政中的责任内阁制扩大到殖民地去,在殖民地建立“责任政府”。达勒姆解释道:“为了完全消除现存的政治混乱,无需改变政府的原则,无需创立新的宪法理论,需要的仅是始终遵循英国的宪法原则,将它引入这些大的殖民地。”
按照达勒姆的设计,这种政府实质上是英国政治制度在殖民地的移植和翻版,它是按照英国的民主与自由原则建立起来的政府,即“必须夺回那些得不到议会多数人信任的人们的权力,把它们放到得到多数人信任的人们手中”。就职能而言,它是按照英国法律程序运作的地方自治政府,由英王任命的总督代表英王监督着这个政府执行和遵守英国的法律。[37]达勒姆勾勒出了责任政府的轮廓与内涵,即旨在避免权力冲突,通过司法管辖权的划分,调整英国政府与移民殖民地“责任政府”之间的各自行政管理责任,英国对殖民地事务的控制应限制在少数几个领域,即政府体制、对外关系、贸易政策以及公共土地管理等四个方面,除此以外的其他内部事务都应由各责任政府自己负责。殖民地的“母国情结”是达勒姆这种设想的基础,对此,他自信地写道:“他们珍视母国的各种制度,并不仅仅基于他们从中得到的实际好处,而且基于民族的自豪感,他们支持这些制度,是因为他们习惯于将其看作是民主性的标志。这使他们与隔壁共和派邻居相区别。”[38]达勒姆自信地说道:“我认为,自治政府不会影响帝国,我把它看作是加强种族感情的唯一手段,而且它还可以作为与任何分离趋势对抗的因素。”
尽管报告是针对加拿大的,但其“通过减少帝国政府的权力,来维持殖民地人民与母国的感情联系”的宗旨则同样适合于同为移民殖民地的澳大利亚等地。有趣的是,《达勒姆报告》是就英属加拿大殖民地问题而提出的,但它在英国和加拿大都引起了激烈的反对,英国人认为达勒姆“把自己和自己的国家推进泥潭”,而加拿大的情况则是它“最初赢得的是敌人,而不是朋友”[39]。然而,在正从“海外监狱”步入“健康社会”的澳大利亚,他的理论与设想则在风平浪静中顺理成章地得以实现,赢得的几乎都是朋友,产生了令英国人和澳大利亚人满意的结果。其立竿见影的反应是变化中的澳大利亚社会适应了接踵呼啸而来的“牧羊业大潮”和“淘金热”。由于昔日的“海外监狱”不仅因“骑在羊背上”而富甲一方,而且又因“坐在矿车上”变成黄金天地,因此,“很少有罪犯不把去澳大利亚的免费船票看作是政府的一大恩赐”。1852年12月,英国国务大臣指出:“用公费把罪犯送到紧靠金矿的地方,并有不久即行释放他们的意图,而数以千计的诚实劳工欲往采金而不可得。这是不合理的。”数月后,英国宣布停止向范迪门地区输送罪犯。到1868年,英国停止向澳洲任何一地输送犯人。“这样一来,金矿的发现终于导致了流放罪犯到澳大利亚东部去的做法的结束”[40],这成为澳洲流放犯殖民地的历史正式终结的标志之一。而潜移默化的变化则是澳洲人既自然又自觉地按照英国社会的模式建设澳洲,使澳洲社会逐渐成为了英国社会的“澳洲版”。

[1] A.G.Shaw,Convicts and the Colonies, Carlton,Melbourne University Press,1981,p.38.
[2] F.Crowley,A New History of Australia,Melbourne,William Heinemann Australia Pty Ltd,1974.p.5.
[3] 汪诗明:《20世纪澳大利亚外交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8页。
[4] G.Disher,Australia Then & Now,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7,p.27.
[5] 斯图亚特·麦金泰尔:《澳大利亚史》,东方出版中心,2009年版,第16页。
[6] 塔斯马尼亚初为新南威尔士的一部分,名为范迪门。1810年后,它逐渐分离出去,形成新的殖民地。
[7] G.格林伍德:《澳大利亚政治社会史》,第31—32页。
[8] G.Turner,Making It National,Nationalism and Australian Popular Culture,St.Leonards,Allen & Unwin,1994,p.83.
[9] P.Groenewegen,A History of Australian Economic Thought,New York:Routledge,1990,p.14.
[10] 英国警察制度的创建起步于1829年,成型于19世纪中期。因此,在这之前,维护治安、惩治犯罪及处置罪犯是英国军方的职能之一。
[11] F.Crowley,A New History of Australia,pp.2-3.
[12] 斯图亚特·麦金泰尔:《澳大利亚史》,第42页。
[13] 曼宁·克拉克:《澳大利亚简史》上册,第71页。
[14] F.Crowley,A New History of Australia,p.43.
[15] 参见钱乘旦、陈晓律《在英国与传统之间——英国文化模式溯源》第一章,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16] G.Sherington,Australia's Immigrants,1788-1978,Sydney,George Allen & Unwin,1980,pp.26-27.
[17] G.格林伍德:《澳大利亚政治社会史》,第93—94页。
[18] C.V.Woodward,A Comparative Approach to American History,Forum Series,1983,pp.99-114.
[19] 黄源深:《澳大利亚文学史》,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25页。
[20] 里查德·怀特:《创造澳大利亚》,云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5页。
[21] 同上书,第66页。
[22] G.格林伍德:《澳大利亚政治社会史》,第84页。
[23] F.Crowley,A New History of Australia,pp.49,63-65.
[24] 1788年,英国殖民者初到新南威尔士时,为了确保生存,殖民地政府将土地授予军政官员、士兵及刑释人员,旨在发展农牧业生产。
[25] J.Philipp,Edward Gibbon Wakefield,Carlton,Melbourne University Press,1971,p.17;曼宁·克拉克:《澳大利亚简史》(上册),第120页。
[26] F.Crowley,A New History of Australia,pp.84-87.
[2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34页。
[28] F.Crowley,A New History of Australia,pp.88-89.
[29] J.Philipp,Edward Gibbon Wakefield,pp.30-31.
[30] G.格林伍德:《澳大利亚政治社会史》,第60—61页。
[31] 亚当·斯密:《国民财富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65、178、186页。
[32] E.A.Benians,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the British Empire,Vol.Ⅲ,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p.20.
[33] 霍布豪斯:《自由主义》,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39页。
[34] L.Trainor,British Imperialism and Australian Nationalism,p.17.
[35] John M.Carland,The Colonial Office and Nigeria 1898-1914,Macmillan Publishers LTD,1985,p.101.
[36] C.C.Eldridge,British Imperialism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Macmillan Publishers LTD,1984,p.56.
[37] A.Porter,The Oxford History of the British Empire,Vol.Ⅲ,the Nineteenth Century,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9,p.189.
[38] B.L.Blakeley & J.Collins,Documents in British History,Vol.Ⅱ,p.125.
[39] 宋家珩:《枫叶国度——加拿大的过去与现在》,山东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05页;格莱兹布鲁克:《加拿大简史》,山东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97页。
[40] 曼宁·克拉克:《澳大利亚简史》,上册,第194页;A.G.Shaw,Convicts and the Colonies,p.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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