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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的现代化模式——从君主制的“全盘西化”向共和制的“伊斯兰化”回归·1906—1911年立宪革命与伊朗现代化的肇始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15日 阅读:301 评论:0

1906—1911年的立宪革命一直被认为是伊朗现代化运动的起点。尽管在此之前,恺加王朝的王储阿拔斯·米尔扎出任阿塞拜疆总督期间和阿米尔·卡比尔担任首相时,分别效法过奥斯曼帝国素丹谢里姆三世改革和坦齐马特运动。他们通过建立新军、派送伊朗青年到欧洲留学、创办新式工厂,试图改革伊朗积贫积弱的现状。但这些改革并不系统,也没有真正带来伊朗现代化运动的蓬勃兴起。1906—1911年的立宪革命则是一场历时长、范围广、影响深远的现代化运动,为后来伊朗现代化进程的推进起到了重要作用。
1906年伊朗立宪革命的爆发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
第一,殖民列强的入侵以及当时伊朗面临的困境。
19世纪初,西方势力开始向伊朗地区扩张,1813年和1828年,俄国强迫伊朗签订了《古里斯坦条约》和《土库曼查伊条约》,凭借优势武力入侵伊朗北部。英国军队自阿富汗侵入伊朗南部,于1857年强迫伊朗签订《巴黎条约》。尤其是在恺加王朝后期,国王为获得更多的财政来源以满足其奢靡的生活,逐步开始出卖国家主权,其中包括建造铁路、公路,铺设电话线,管理航运,开发矿产和国有森林,以及承包关税和开办工厂等。1890年,伊朗国王给予英国公司在伊朗的烟草专卖权。1890年,俄国资本家波连考夫在德黑兰开办波斯信贷银行。1899年,俄国政府接管了银行信贷业务,将其作为俄国国家银行设在伊朗的分行。俄国通过这个银行向伊朗借款3250万卢布,伊朗将除波斯湾诸多港之外的全部海关税收、北部公路的税收抵押给俄国。[1]
与此同时,伊朗国内的局势还受到国际局势的影响,如日俄战争和俄国1905年革命。“日本打败俄国既鼓舞了传统主义者抵抗欧洲压力的愿望,也激励了自由主义者的立宪热情,因为日本拥有宪法。”[2]亚洲国家可以打败欧洲强国,宪制国家胜过专制国家,这是伊朗从中总结出的主要经验。俄国1905年革命也对伊朗也产生了强大的影响,许多在巴库工作的伊朗工人直接把有关俄国革命的信息带回国来,鼓舞了国内反对国王专制、反对殖民侵略的斗争。
第二,知识分子的呼吁。
知识分子运动在伊朗的政治史上一直比较活跃。19世纪开始,西方势力开始向伊朗渗透,随之而来的是西方文化及其价值观的进入。一批对新事物极具观察力和敏感性的知识分子很快就将这些新事物与伊朗的国内现状相结合,探寻伊朗振兴的新思路。其代表人物是马尔科姆汗和哲马鲁丁·阿富汗尼。
马尔科姆汗曾担任过伊朗驻伦敦公使,对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度十分熟悉,反对国王和首相的专制独裁。1890年,他在伦敦创办了一份波斯语报纸《法言报》,该报以“团结、正义和进步”为口号,激烈抨击国王的专制和卖国行为,主张法治,建立君主立宪制度。该报在1890—1898年共出版40期,在伊朗知识分子中引起极大的反响。1905年伊朗革命爆发后,革命者重印了马尔科姆汗的著作,并将其作为革命宣传的有力武器。为改变伊朗落后的现状,他提出建立西方式的国家政治机构并在群众中宣传民族主义和宪政主义思想,与此同时还制定了一套社会经济改革计划,其中包括君主立宪、保障人权、普及科学文化、发展民族经济和建立国家银行等。
哲马鲁丁·阿富汗尼则是另一代表人物。他作为一个现代主义思想家,认为伊斯兰世界之所以受到西方列强的入侵,主要是因为穆斯林国家的不团结,在信仰上的僵化和因循守旧,丧失了创教初期的进取精神。他主张对伊斯兰教进行改革,接受时代新因素,对西方文明既不能盲目排斥,也不能全盘接受,应吸收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文化等。1886年,阿富汗尼应邀来到伊朗,并劝说国王进行社会、政治和宗教改革,建立议会。他的思想很快吸引了许多知识分子,由于其著作通俗易懂,在民众中也有很多支持者。由于国王的恐惧,且本意并非改革,1891年,他被国王戴上手铐,绑在马背上,驱逐到了奥斯曼帝国。在流亡中他仍然发表了一系列文章,批评伊朗国王的专制和卖国行为。
第三,宗教势力的社会动员。
正如彭树智先生所说:“中东是伊斯兰教文明的中心地区,而伊斯兰文明的特点是它强烈的政治性和伊斯兰精神深入到社会体制和社会之中。改革运动都要环绕着伊斯兰教而显示出它的政治分野。”[3]伊朗的立宪革命也因宗教力量强大的社会动员能力注定要打下伊斯兰教的烙印。因此,有学者认为乌里玛作为民族利益的代言人而不是国家政权的辩护者,在反对西方列强和腐朽君主专制的斗争中起着主导作用,这极大地影响了近代伊朗民族主义的形成,为伊朗民族主义的发展定下了宗教的基调。[4]
而宗教利用其强大的社会动员力量干预政治在19世纪的伊朗历史上表现得非常明显。例如1848年爆发了由巴布教徒领导,城市平民、手工业者和农民广泛参与的巴布教大起义。起义者提出在世界上建立一种人人平等、没有压迫、公正的理想制度,宣布男女平权等许多民主要求。
在1890年的烟草事件中,伊朗国王以每年1500万英镑的价格,把伊朗国内的烟草专卖权特许给英国人杰拉尔德·塔尔博特经营的波斯帝国烟草公司,公司可垄断伊朗国内所产烟草的收购与销售,为期50年。这一举动严重损害了伊朗民众和国内烟草商人的利益。为此,宗教人士纷纷走向讲坛,发表演讲,呼吁人民参与抵抗,在必要时采取圣战形式。1891年10月,据称“效法源泉”设拉兹发布教令,禁止穆斯林抽烟,宣称以任何形式使用烟草,都是向十二伊玛目宣战。1892年,国王撤销了烟草专卖的决定。
正当伊朗国内形势日益恶化、社会矛盾处于激化边缘之时,1905年初,伊朗发生灾荒,物价上涨,民众开始走向街头抗议政府的无能,要求罢免时任伊朗海关总监的比利时人蒙西艾尔·纳乌斯。请愿者提出:“政府必须改变现行的政策,不再帮助俄国人而牺牲伊朗人的利益。政府必须保护我们的利益,尽管我们的产品或许不如外国货,现行的政策如果继续下去,将给我们的整个经济带来毁灭性的后果。”[5]12月,政府试图强行压低德黑兰市场的糖价,伊朗政府官员拘捕和毒打商人事件成为革命的导火索。德黑兰市民在教士的带领下,进入清真寺避难以示抗议。为了平息民怒,伊朗政府采取了怀柔政策,改善与宗教界的关系,惩戒肇事者以安抚民众。
由于政府并没有实现承诺,1906年4月,德黑兰爆发了更大规模的游行示威,政府派出军警进行镇压,死伤无数,此时手工业者和商人也开始停业罢市,抗议这一镇压行为。7月,约1万多名市民来到英国使馆避难,在英国使馆代办的帮助下,抗议者起草了一份决议书,要求国王召开议会。宗教领袖赛义德·穆罕默德·塔巴塔巴伊在一封给政要的信中提出,只有建立议会,在国家和政府之间建立联系,在乌里玛和政府官员的共同努力下才能平息目前的局势。[6]
1906年8月,伊朗国王穆扎法尔丁在各界压力下发布建立议会的命令。1906年选举法正式颁布,选民分为六等,王子和恺加王朝宗室、教士、封建贵族、商人、地主、农民和手工业者。10月,立宪会议召开。12月30日,伊朗颁布了其历史上的第一部宪法——《基本法》。宪法规定,议会分为上下两院,下议院议员为160人,最多不得超过200人,选举产生;上议院议员为60人,其中30人由国王任命,另外30名选举产生。议员任期两年,可以连选连任,但不得同时担任政府公职;议员必须宣誓效忠国王;议会负责审定法律和政府财政预算及批准外交条约,下议院有权否决上议院的决议。宪法中有许多重要条款,如没有议会同意,政府不得向外国臣民提供租让和签订租借条约;不经议会批准政府无权与伊朗臣民签订类似协议;国家的权力属于人民,议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王权受议会的制约;议会有批准法律和国家预算及监督预算执行之权。
1907年1月,国王背着议会向英俄大举借债,限制王权的斗争再次掀起高潮。1907年,伊朗国王被迫签署了《基本法》补充条款,伊朗宪法至此基本完善。宪法规定,在政治上实行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的君主立宪制度,政府向议会负责。宪法也赋予了人民一定的权利,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宣布人身、财产和私人通信秘密不受侵犯。宪法规定任何一个国家机构都无权修改宪法,需要修改时,要召开专门的修宪会议。与此同时,宪法中的宗教色彩很浓,尤其是宪法补充条款中明确规定,什叶派伊斯兰教为伊朗的国教,采用世俗与宗教二元并立的法律体系,议会颁布的一切法律不得违背伊斯兰教法的原则,议会设立5名教界议员组成的宗教委员会审定议会通过的相关法律,有权废止不符合伊斯兰教原则的法律。[7]
1907年通过的宪法补充条款,实际上是王权与议会权力之争的结果。以宪法形式将权力分立的原则加以制度化,以此来限制国王的权力,从理论上讲是一个可行的方法。但在随后的斗争中,议会自身出现内部分裂,左翼派民主党和右翼温和党之间的分歧与争斗使立宪政治实施起来困难重重。1911年,俄国军队进入德黑兰,解散第二议会,立宪运动宣告结束。
伊朗立宪革命尽管在内部分裂和外来干预下,历时五年,最终以失败告终,但它对伊朗的现代化进程产生了巨大影响。1906—1911年的立宪运动是伊朗步入现代社会之前的一次预演,即便是以西方民主政治作为现代化体制框架,伊斯兰教什叶派的国教地位仍然作为宪法被载入史册。不仅如此,该地位所带来的相应的权力使得伊朗政治在进入现代化进程之始就打上了二元结构的烙印,从而奠定了后来伊朗政治现代化的基调,即如何寻求政治宗教的平衡。此次运动尽管主要表现在政治领域,但这种政治主张背后是资本主义经济形式的出现和资产阶级的成长,随着政治现代化进程的启动,经济、文化等领域的现代化运动也将随之而来。总的来看,伊朗立宪革命对其现代化运动发展的影响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从理论上,立宪革命是伊朗寻求独立、建构民族国家的重要一步,通过反对列强侵略和王权专制,伊朗的政治现代化掀开了现代篇章。立宪革命在努力寻求符合伊朗国情发展模式的同时,与世界各地反对帝国主义、殖民主义的斗争相互呼应,成为世界民族解放运动的一部分。
第二,从制度上,立宪革命在伊朗历史上首次引入宪法和议会的概念,并加以实践,成为后来伊朗现代政治的模板。与此同时,伊斯兰因素在宪法中的体现,在一定程度上注定了伊朗未来政治现代化必须面临的困境——平衡宗教和政治因素。伊斯兰教以宪法形式融入了伊朗政治,一方面是伊朗政治现代化乃至中东地区政治现代化模式发展的积极尝试,另一方面也成为西方政治批判的矛头所在,从而使中东原生态的宗教民主政治与西方民主政治之争成为当代中东政治发展的重要特征。
第三,从斗争形式上,宗教势力、巴扎商人与知识分子的大联合在立宪革命中得到了演练,也为后来伊朗的政治斗争提供了一种模式。尤其是在1979年伊斯兰革命爆发前,宗教阶层凭借与巴扎商人的历史联系,借助知识分子在理论上的创新和政治主张的吸引力,实现全国范围的总动员,最终迎来了伊斯兰革命。

[1] 彭树智主编,王新中、冀开运著:《中东国家通史·伊朗卷》,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253页。
[2] 彭树智主编:《二十世纪中东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8页。
[3] 彭树智:《文明交往论》,陕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05页。
[4] 吴云贵、周燮藩:《近现代伊斯兰社会思潮与运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版,第239—246页。转引自王宇洁《伊朗伊斯兰教史》,宁夏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96页。
[5] Ervand Abrahamian, Iran between Two Revolutions. New Jers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2, p.81.
[6] 王宇洁:《伊朗伊斯兰教史》,宁夏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03页。
[7] 哈全安:《中东国家的现代化历程》,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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